《春尽江南》这本书的主人公取名端午,也许隐喻屈原,还有睡莲,也许代表着社会中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极少部分人,他至始至终参与社会变革之中,却以旁观者和局外人的视角冷眼看待其他人在生活急剧变化中的各种表演,他代表着社会中极其稀少的那部分人,在强大的社会变革和急剧的社会变化中,无从适应、力不从心,每天堕落一点点。
关于作品的表现形式。《春尽江南》读起来好象和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生命之轻》有点类似,包括书中的哲学思考和对人生意义的追问,都有相似之处。这也体现了作者作为学者型的作家,对于小说结构和叙述方式的超强掌控能力,体现了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尽管,我们更看重的是内容,但完美形式上的阅读效果,往往也不容忽视。
关于与生命和解的思考。在通向生命的尽头,每个人都得学会宽容和怜悯,在繁华落尽之际,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一切都终将过去!在经历了人生的是是非非之后,我们回过头重新审视走过的人生路,做过的人生事,一定会顿悟很多、觉悟很多……也许唯有爱,和解,宽容,能够解决社会中的矛盾,尤其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因此,在作品的后面,绿珠原谅了陈守仁,选择了简单、朴素的生活方式,让心灵归于宁静。
好的作家往往是对社会的生存困境最有深刻体验和揭示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格非老师的《春尽江南》无疑是一部非常难得的好作品!
格非江南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翻开书就已经有点眷恋,希望能够慢点看——但事实上还是忍不住一口气翻到了最后一页。谭端午继承了一些谭功达的理想主义,却只剩下了躯壳,内心的细腻与懦弱相对他老子而言有增无减。作为八十年代的诗人,理想破灭只是一瞬,自此之后就是一辈子的流放。他遇到了李秀蓉,诗人的放荡只持续了半夜,后半夜就变成拿了对方的钱坐火车离开了——诗人在那个年代就是到处白吃白喝白拿的,而且还有一堆妹子等着奉献。但现实情况是,李秀蓉的高烧退却,命运让她蜕化成了庞家玉,再次和谭端午重逢像是另外一场梦的开始。转入21世纪之后,强悍的庞家玉把谭端午死死地踩在脚下,而后者也一直是行尸走肉般地生存——当然,他遇到了绿珠,一个现代的理想主义女孩,令他的人生稍微有点生气。而庞家玉在事业上的张扬也伴随着情欲的压抑——结果也导致了一场纯情欲的出轨。事实上,这部小说并不是在描写一个人,谭端午的母亲张金芳那些令人压抑的碎碎念控制欲,绿珠真诚而又带点矫情的流放,海归自我膨胀的宋蕙莲,庞家玉那带点邪气又老成稳重的前未婚夫,和谭端午调同事情的小史,甚至连冲击合理霸占房屋事件中的几个配角——小钢炮和几个帮腔的小伙子,都描写得栩栩如生。
看到后来,整个江南三部曲的意境开始完整地浮出水面——这就是江南的百年写生,从民国到解放,从文到21世纪,江南的风水人情并不如北方的豪放,那种黄沙尘中飞扬起来的壮阔在这里是找不到的,物产丰富烟雨缭绕又人声鼎沸的江南,有的是柔情女子的肝肠寸断,有的是痴情种子的暧昧情怀,有的是饱暖淫欲的浪荡有羁……我们就是诞生在这片土壤之中,民风尔虞我诈,人们胆小怕事又利欲熏心,男女之间更多演绎的是自私与情欲的协奏曲。但这并不妨碍这片土壤上诞生了陆秀米这样的奇女子,谭功达这样的理想主义痴汉,尽管第三部已经没有谁是很正面的角色,但庞家玉最后对命运的放手,谭端午的余情未了,都算是一份不错的记忆了。在现代,我们并不需要伟大的理想去解放思想,我们逐渐可以从自己的命运里找寻自我,并解放自我——理想看起来愈发骨感,生活变得婀娜丰腴,但这不也是一种美么?
《春尽江南》是格非“江南三部曲”的最后一部,故事延续了《人面桃花》、《山河入梦》,讲述了谭功达之子谭端午的人生。故事曲折跌宕,读后令人哀婉神伤。
端午作为一名诗人,邂逅秀荣后人生的改变,是自己不愿正视却又不得不正视的。总认为“事与愿违”的端午,从不曾珍视自己的妻子,他在外面招蜂引蝶,整日无所事事,被离奇的诗人狂魔控制着,维护着这个时代诗人仅有的尊严。可端午忽略了一点,诗人也是人,在追求唯美、诗意的人生道路上,应该珍惜身边的点滴所有。正因为是诗人,才更应该把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诗意化,在原本就苦难的人生中注入蜂蜜似的甜浆。但端午的基因遗传(可以这么说),注定他不是一个“墨守陈规”的人。直至妻子隐瞒病情、两人离婚、妻子离去,端午才意识到自己对妻子的爱是那么深。
端午的妻子——李秀容(后改名为庞家玉),在献身于端午后,天真地以为生活有了寄托,可以不再孤苦无依下去了。可随之而来的却是端午的离奇失踪。发着高烧的秀容迈着沉重的步子向学校走,每走一步,都是人生满满的耻辱。正如她自己说的:“我的人生,现在看来就是这么一个薄薄的膜。其中只有耻辱。”
和端午意外重逢后,家玉毅然离开了唐燕升,开始了如同打了鸡血一样的人生。在生命的最后岁月,她一直想要冲破桎梏,挽留生命最后的尊严。可是,死的尊严留下了,却是以死亡来交换的。
书中还有嫉恶如仇的春霞、典型的中国妇女张金芳等人物,她们或多或少就生活在我们周围,并在我们生活的不经意间,抬起一只脚,狠狠地踹上一顿。而她们自己,也无可厚非地会被别人狠狠地踹上一脚。因此,在她们出脚时,往往干脆、歹毒而不留痕迹。
生活就是这样。在一件事情上吃了亏,就要在另一件事情上找补回来。如若不然,人性的弱点从何处得以生根、发芽,以至于长成参天大树?
严重抑郁症患者绿珠、患有精神病的王元庆、被谋害至死的吉士,他们都曾经试图参破人生,可参悟人生的过程被认为是荒诞的,不得不接受世人异样的眼光。“世人皆醉唯吾独醒”,可醒来一看,世界早已不同!
翻这本书前,我只是很想知道,先锋小说是什么样,翻完,也并不很清楚这本书和之前看的严歌苓的两本有什么表现手法上的不同。有待继续研究。
它是这样一本书,翻了一百多页,似乎还没什么高潮,随时弃读也不可惜。到快二百页时,有一种诡异的气氛,你总感到有什么事将要发生,不免猜测,整本书的氛围弥漫着一种诗人和精神病的气质,人们常常在打谜语,似乎如元庆感觉,全世界唯有他这个住进精神病院的人是正常人。
很遗憾,我实在没忍住,在读到中后部分时,翻了结局,得知女主最终是死了,少了一点悬疑,就跟着探索她是怎么死的。我一直在想,最坏的结局,恐怕是她到了西藏,雪崩而死,最精彩的结局,是她的死有某种隐喻,没准死于一场精心策划、早已预知的局;不过,虽然她最终的死法并没新意,但还是挺感人的,尤其她说,把我埋在小区的树林,这样每天都能看着若若背着书包上学,眼泪就下来了。
看到家玉训斥孩子,逼迫他解题,立时想起小时候自己被爸爸逼着认钟表的恐惧,那个夜晚,妈妈去上夜班,爸爸就一边喝着酒、看着朱时茂陈佩斯的小品,一边训斥着我认时针分针。我现在明白了,孩子是被家长们的暴躁教笨的。
看到家玉教育孩子的方式,我明白了,在这样一个因你成绩的好坏而时喜时怒的妈妈的影响下,你不可能不要强,你曾经恨她,可日后你爱她,因为你身上已经深深打下了这种教育方式留下的痕迹——要强、进取,谁也说不清,这是好,还是坏。
昨晚十一点,一个两周前接受我采访的尘肺病士给我打了四个电话,手机静音,没看到,那时,我正读到家玉叫来一帮挥舞着麻袋和大棒解决了房产纠纷。今早得知,这位尘肺病士昨晚被三个提着大棒的彪形大汉破门而入,伤了腿和腰,他的维权,必然是触及了某些团体的利益,得罪了企业和政府,我的猜测尚且是,恐怕那家企业想到五月的开庭,要给他颜色看,而他则怀疑是政府。
事实上,他的手机号早在一个月前已打不进110、我是亲眼见到,权力部门对庶民的控制是多么轻而易举。采访那天,市长同志到他们村视察,他自然成为维稳办要按住的对象,他说我不闹事,我进城,不在村里待着还不行。采访约在北京服装学院旁边的一个公园,后来,我庆幸约在这么公开敞亮的地方,而不是咖啡馆之类的。刚聊几句,维稳办电话问他具体位置,他说我不说,公安局早把我手机定位了,让他们自己查去。结果没过二十分钟,我们采访的地方,就有了两个人来回走动盯梢,直到我们离开,一个是保安,另一个穿着环卫工人的衣服,显然,他们造不成任何威胁,也只是盯着他不要闹事罢了。我仅仅对“相关部门”的联动和效率表示惊叹。也许我太嫩了,少见多怪吧。
总之,生活的剧比小说精彩。
我看到家玉选择的这个死的方式,不禁想想自己,如果事先得知自己得了绝症,会选择怎样的死法?我觉得,瞒着家人对他们一反常态地好,简直是最最残忍的,因为你死后他们要长长久久地怀念和痛苦,还不如临死前对他们差一点,也了断他们一点念想。可死前这种对亲人格外的好,又是最最人之常情的。
过去看的小说,多是文革或民国时期,这么当代的比较少,上一次可能还是大四时六六的《蜗居》了。看当代小说,是和主人公一起相遇一起错过一起纠纷一起接受命运的摆布,然后一起死一回。
《春尽江南》看完时,去了一趟湖南。在喝过湘江的水,看过张家界的奇峰险山后,再回头看江南的家乡,正是白光闪闪的盛夏。春已走远,心的灼热也如盛夏骄阳般灼热。
格非是位大气深沉的作家,《春尽江南》是其耗10年心血的长篇小说系列的收官之作,也是我读他的第一本小说。与其说他的小说在讲故事,不如说是他对社会巨变带来精神上巨变的思考更为合适。
就像用镜头记录了我或者你、他、她身边几十年的变化,一切都那么熟悉,又有无言的悲凉。我已经找不回曾经如根一样深深扎在记忆中的故乡了。房子造起又拆了,路刚填上又挖了,象古董一样的老树不知怎么就找不到了。每一年都有很多全新的名词挤进耳朵来,又有很多象一阵风一样离开。不是只有我,生活在这个年代,很多人都有这种找不回根的哀伤。
格非正是通过小说中的男主人公谭端午的眼睛来记录这一切变化的。
说得不过是谭端午和庞家玉这一对夫妇寻常的生活,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从认识到结婚以及婚后枯燥平淡的生活,一切显得琐碎、焦躁而又神经质。买房子、丢房子、找回房子;读书、工作、赋闲;学生、知识分子、头子、底层警察、暴发户、游离在社会边缘的无业者,以民间众生相来解读一个时代。
个人认为格非写这篇小说有非常巧妙的编排。就像夏天的竹林,本是清幽雅致的`地方,因为一声声蝉鸣的干扰,竹林也世俗起来。世俗无人可逃。小说的前半部分看得人眼花缭乱,充斥了太多的事件。妻子庞家玉在时代的大浪中随风逐浪,不停步的追逐使她拥有了世俗的成功。因为“她已经摸到了时代跳动的神秘脉搏,认定和那些早已被宣布出局的酸腐文人搞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丈夫谭端午在这个躁动的时代前,是位受人仰慕的诗人。虽然他知道莫奈,听德彪西的《贝加莫斯卡》,真心爱着池塘的莲花,又能写出莲花一样的诗,但在时代的声声噪鸣下,消沉得只是每日叠高了枕头赖在床上看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如果不是因为能干的妻子改善的生存环境,作为传统文化人的谭端午世俗生活的将会落魄而无尊严。
看看因为时代与生存产生的各种化学反应吧!谭端午的同学徐吉士在名利的路上越走越宽,在恪守内心价值的路上却越走越窄;谭的上司冯延鹤以庄子似的哲学保持内心的高洁,却在现实中无比艰辛地抚育着孙子,给了儿媳与孙子生存的环境,还要在世俗面前饱受流言蜚语的攻击,尊严贬低;谭的哥哥曾有聪慧的头脑,却抵不住权势的胁迫,最终以在壮年的精神失常来了却一生;谭的妻子庞家玉,人生的信条是“一步都不能落下”,轰轰烈烈地将自己席卷在红尘滚滚的人潮中,却在内心难掩无比的孤独与寂寞。曾经是乌托邦似美好存在的理想沦为了不合时宜的酸腐,曾经寄托了情感的纯净的诗之泪变异成了盛夏里多余排泄的臭汗,曾经是情操高尚的隐士居住的小岛,当下则变成“销魂蚀骨”的淫窝,就是时代转变最好的讽刺。
小说最后以庞家玉癌症离世收尾,在时代的洪流前,生命终归渺小而无力,有用或者无用,都难掩人生的荒凉。
格非的对时代的思索寄存在小说的末尾,比如庞家玉最后再入西藏,有种宗教似的皈依,这也是种精神上的回归;比如谭端午对时代“重归淳朴”的寄望,比如那个在优渥富足的生活中无所事事的绿珠最后决定在幼儿园当一名老师,因为“在当今时代,只有简单、朴素的心灵才是符合道德的”。谭端午和庞家玉最后也领悟到内心保留着彼此的爱,在家玉死后,谭端午戒了烟,并完成了最初的那首诗。如同在嘈杂的世间,有人最终还是找到了打动内心的音色。形似枯槁,心却未死,诗意江南等待时代的又一轮春色。作文
《春尽江南》是江南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写的是当代的事,不自觉的就觉得亲近很多,读当代的小说,就感觉是和小说里的人不期而遇,一起经历命运的摆布,一起死一回。
八十年代末我高中毕业,也喜欢读诗,不过那时我喜欢舒婷、北岛,海子的诗就只读过那首春暖花开,这么多年,我觉得我自己就像家玉说端午的那句话:在办公室里一点一点的腐去。也曾经有过激情,通过了CPA资格考试,几次想去北上广,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却不舍得离开舒适的工作环境,始终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到头来,每天也是忙里忙外却稀里糊涂一事无成。
家玉,原来叫秀容,认识端午时是一名纯洁的、喜欢诗歌的大学生,第一次和端午相遇就献出了自己,还天真的以为端午也是同样欣赏他,而端午半夜拿着她的钱偷偷跑了。这诗人是怎么搞的!怎么好意思把一个弱弱的女生丢在荒山野岭。秀容为了忘却这段耻辱,改名家玉,但后来和端午偶尔的一次邂逅,竟使家玉离开马上要和她结婚的燕升,和端午结了婚。真不知道家玉怎么想的,也许诗人本身魅力无穷。和端午不同,家玉后来非常成功,在她身上你根本找不到曾经的秀容的一点影子,她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放弃了原来分配的铁饭碗,学了法律,成了一个出名的律师。
书的前半部分比较平淡,但是看着看着就觉得哪里不对,开始暗暗担心家玉的命运,总是觉得她可能会遭到暗害,然而,她是得了癌症。当她得知病情,她选择了离开,离开前她变了一个人,变得温柔善良,对每个人都那么的体贴。如果是我也许会变得坏一点,不给他们留想头?然而人到这种时候,估计也不可能狠心对家人不好。
尽管隐隐约约的觉得家玉情况不妙,但是这样的结果还是令我难过,可是每个人都是这世上的过客,谁会逃脱呢?
家玉在事业上一直很努力,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然而,她在死前却反省自己是具行尸走肉,也许是相对端午而说,端午的精神世界更加丰富,活得更真实一些。可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谁又不是呢?
端午,一个落寞的诗人,工作无趣,与世无争,每天回家会听德彪西、鲍罗丁等等,每天看欧阳修的《五代史》,他的世界与家玉完全不同,他也想改变自己,试图写小说,可是他又不能避免被这个喧嚣的世界扰乱,直到最后家玉的死触动了他,他的那首悼念家玉的诗《睡莲》深深打动了我。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人比较喜欢,就是唐燕生。那天晚上端午拿走秀容所有的钱,秀容只好徒步下上回城,而当时她还发烧,恰巧遇到唐,唐送她去医院,后来俩人在一起就要谈婚论嫁了,却突然遇到了端午,于是秀容离开了唐,可是我怎么都觉得唐更好一些,大概秀容心里有诗人情结吧。多年以后,家玉去找唐,此时唐已成家,唐对待家玉像真正的兄长一样,他对家玉说的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世上路有千千万万条,可是没有一条是回头路!找这样的老公温暖安全!
花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格非的这部小说。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贴近现实的作品了,近一时期以来,有评论家发现,许多善写现实题材的作家改写历史题材了,有些让人忧心,确实也有点儿,特别是都市题材的,更是难有佳作。这个混乱纷繁的当下,让人有点无法下笔的感觉,格非似乎并不以为意,故意贴得紧紧的,时不时地就把时下的热点事件、社会新闻穿插进去,几乎涵盖了这个社会的各个层面,教育腐败、医疗特权、食品安全、房地产黑幕、强拆,还有律师事务所里那些形形色色的案件,矛盾无时无刻不在酝酿、产生、发展、恶化着,不过作者又偏偏不去用力,也不去追究其始终,这样的手法,值得借鉴一下——我只陈述事实,不表达意见,你能奈我何?敢于写,且能写到要害上,是要一定功夫的,也是要一定社会担当的。许多作家觉得不好写,干脆避而不写,知难而退了,多少有些怯懦吧?毕竟每个时代都需要有它的书写者。
通篇故事并不曲折离奇,所以,能牵着人读完的,并不是浅层次上的故事,而是别的深一些的东西。一是作者的语言功力,许多闪着睿智光芒的语句被作者点缀在合适的地方,令人把玩再三,心下默然;二是作者对当下现实的反思与追问,文中的人们无不拼命在寻找世外桃源,甚至在苦心营建自己心目中的世外桃源,但是他找到或建起的是真正的世外桃源吗?三是对人的本性的思考,作者借他人之口,将这个时代里的人进行了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分类,也颇值得玩味。
下面来说说文中的人物。首要人物就是男主人公谭端午,全文的视角大多是以他的日常生活展开的。他是名校的中文专业硕士研究生,而且差一点就读了博士。还是早年叱咤文坛的知名诗人,到了当下却成了时代的边缘人,他妻子评价他是个正在“烂掉”的人,他成天钻在家里玩音响,读《五代史》,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或者说是他在故意回避,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始终缠绕着他。家里的大小事情都由妻子做主,教育孩子他不得插嘴,买房装修他帮不上忙,而且还帮倒忙,车不会开,钱也挣不来。多亏有两个铁哥们,才让他不至于混得太不像样。这样的男人真应了那句话,百无一用是书生。他由早年的放浪形骸、热血不羁,急速转变到后来事业上的苟且偷安,婚姻上的俯首听命,让人深感造化弄人,或许作者还想表达一种个体在时代巨变面前的无力感,所以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个让人爱不起来又恨不下去的角色。
围绕在男主角身边的女性主要有三个人:他的妻子、知己以及母亲。
庞家玉(李秀蓉),谭端午的妻子,这是个顺应时代的女强人,她受高人点化通过一些手段取得了律师资格证,并开始了社会主流人士的主流人生。她家里家外一把手,与精明的婆婆周旋,为儿子的学业操劳,她有温情的一面,多次在处理案件时面对卷宗流下悲悯同情的眼泪。不过她也有缺点,有令人可恨的一面,她对儿子学业的严苛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她对丈夫不忠,有偶尔的出轨行为。但所有一切都在一纸诊断书面前化为了乌有。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在她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她彻底忏悔了,并且最终对丈夫说出了“我爱你”三个字。
这是个多么矛盾的女性啊,特别是在管教孩子方面,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是转眼过后她又会在儿子的睡床前后悔自己的狂暴。社会残酷的竞争通过这种近乎变态的高压的家教方式传递给了下一代,给孩子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作者对其有着显而易见的批判。单凭这一点,也值得许多为人父母的来读读这本书。
不过,文中儿子若若的成绩忽高忽低的变化又太过于戏剧性了一些,小学时以年级倒数第二的成绩转入重点小学,初中又是走后门进的重点中学,居然还在期中考时考到全年级第八十三名,尽管后来跌到三百名,仍然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绿珠简直就是为中年谭端午量身订做的。那是个能将艾略特的《荒原》的几个不同版本都一字不落背下来的文艺女青年,略带忧郁,略带天真,有时喜怒无常。有时善解人意,带着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对人无害,又轻易地能被人骗,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值得怀疑,我们身边不缺女文青,缺的是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因为女文青们也大都是很实际的,她们大多待价而沽,期待某日钓到个把高富帅,真正能把谭端午这样的落拓文人看在眼里的实在是稀有动物了吧。
谭端午母亲张金芳是个颇不简单的老太太,她能将律师女强人的儿媳妇治得服服帖帖,她足不出户,但能通过一台25吋的彩电获取大量的外界信息,儿子儿媳请她去唐宁湾刚装修一新的房子里居住,她劈口就说不去,因为她知道装修有害物质的“半衰期”会长达七年。“半衰期”这词儿也太专业了些吧。不过有这样一个极品老妈,谭端午的个性或许反倒又有了些理论上的依据。
陈守仁与凌吉士是直接影响着谭端午生活的两个人,前者死得很是惨烈,之所以安排给他这样宿命般的结局,可能包含着作者的一种批判意识,走在时代前端的这类人们,可能是走得太快了些,所以注定会摔跤,甚至是吃大亏。凌吉士始终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他串起了许多人和事,缺了他还真是不行。
文中穿插了许多次要人物,但是也很出彩,甚至让人怀疑这些人都是有原型。扒灰的老冯,玩世不恭的小史,黑白两道都混得来的国舅,欺软怕硬的小钢炮,开破奥拓到处混饭吃的文联老田及几个画家们,海外归来大发牢骚的宋蕙莲,光头饭店的老板,诗歌研讨会上的那些人,无一不生动传神,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对小顾的描写笔墨不少,但人物形象有些扁平,不真实感强烈,保姆小魏也有点类似的感觉,她们没有强烈的爱恨,像任人摆布的玩偶。
文中最另类的人物应该是谭端午的同母异父哥哥王元庆了,那个不知是真疯还是假疯的人。诗人和疯子最让人搞不懂,而他偏是二者兼占。经历很传奇,但是又太传奇,你无法想像一个书呆子型裁缝会去倒卖钢材并发家,不过后来去搞乌托邦实验倒是还有可能,可惜壮志未酬身先伤。他一手建成的那座现代化的精神病院有些隐喻的味道,同时这医院也充当了一回新闻背景——上访人员被关精神病院似乎成了一时的风气,作者对这一桥断的轻描淡写更强化了这一论断。
最后来谈谈不足。
作者像个医生,只诊病,并不负责开药方。文中的环境描写,少有风清气爽的时候,要么是雾霾烟尘,要么是阴风呼啸,要么是各种臭味混杂,要么就是大雨也洗不清的污浊河流。一边是林立的高楼,一边是残破的村落。几代人精神的后花园“花家舍”到了当下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被一个四川来的精明人打造成了“销金窟”……这类似于大夫把脉后陈述病症,但只一味摇头,并不下笔开药,似乎病人无药可医?不得而知。男主人公的无力感太强,胆小怯懦,连在心里或口头上要点强都难。这种病态的知识分子形象,让人很失望,真担心现实中的知识分子们也如此。
要说,掩卷之后什么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还是当属教育问题,谭良若的命运一直把我的心揪得紧紧的,几次都担心这孩子会撑不住的,特别是鹦鹉丢失之后,已经到了丧魂落魄的地步了,没被逼上绝路真是奇迹。不过,作者给这可怜孩子安个改过自新,奋发图强的结尾还是让我感到有些突兀。这孩子怎么一夜之间就“开窍”了?
总之,作为一部反映当下时代病症的小说,尽管并无药方,仍可作为一个病理标本留与后人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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