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上下

王明刚老师

  在新华书店看见这本书,看封面以为是讲一匹狼的故事,翻开书却发现写的是一条狗。但不出意料的,书中充满血性暴力,兽类间顶撞撕咬的死斗,人类间无情残忍的虐杀,人兽间单方面的奴役,皮开肉绽、撕开嚼碎、洞穿经脉、杀戮嗜血等令人毛骨悚然的露骨描写持续刺激着我的感官,让本是平静的阅读变得燥热,想在空调房里躺着看完这本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即使看完了也不能得到最佳观感,于是我特意转移到了太阳底下。

  故事发生在寒冬,狗与人冒着风雪旅行淘金的过程惨绝人寰、艰苦卓绝,绝望与痛苦交织。主角巴克从养尊处优、遵守秩序、吃饭都慢条斯理到狡黠残忍、麻木冷血、行走在血泊中也心无波澜。残酷的铁棒法则和饥饿寒冷的窘境激发了在巴克骨子里的野性,但与主人约翰桑顿的温情却一直成为他的束缚。巴克不断在离开和留下中反复选择,犹豫不决,作为读者,胃口被吊到天上。

  在看到结局前,我便设想了许许多多不同的结尾,巴克会留下,并且在淘金热后和约翰桑顿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或是巴克会选择不辞而别,成为一匹怀念曾经主人的野狼;又或许他会在一次危险中为主人献身而死。但说实话,这些结局都不合我意,结局一温馨圆满到不符合野性的标题,结局二暧昧不清令人浑身难受,结局三或许是个不错的老套套路,但距离印象深刻还有很大距离。最后的我怎么也没想到,一行人和狗在巴克不在时被当地的印第安恶人残忍杀害了,死相极为难看,完全不给主角面子。巴克最后反而也道无牵无挂,杀光了恶人,教训了狼群后成为了丛林之王。刚看完这本书我真的久久不能释怀。我十分生气,不是因为这个结尾真的很烂,而是我觉得它不够好,却又想不出更好的结尾的无力感令我空虚。而神奇之处就在此,之后的几天里我是不是就会想起这个故事,渐渐地,自己开始接受这个结尾,最后发现,好像只有这个才是最好的.结局吧。够野性、够回味,这才是一本让老男人读了都忍不住抽几根烟沉思的书。这是悲剧吗?还是喜剧?他令人激情澎湃,又令人怆然失意,最后在结局使人到达情绪饱和。短时间内承受过多的情绪,人就会在一段时间内感受不到明显的情绪波动,看完这本书便是这个感觉,之后的几天吃肉都没啥感觉了。

  巴克身上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他隐忍的能力,强大的适应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都是无可挑剔的。但当我一想到善良的格里仅仅因打招呼而被残忍咬死,安分守己的戴夫和梭诺斯无欲无求却也碌碌无为一生,狡黠麻木的巴克却生存到了最后并且成功称霸,我开始迷惑,这本书想表达的到底是什么?它值得被现代社会所提倡吗?可能只有经历了极端的历练后我才能真正理解吧。不过这本书的的确确激发了我冒险的欲望,想让暴风雨来的再猛烈些的快感。我的确憧憬温室般的生活,但同时内心又有一种声音告诉我,我需要厮杀争夺,我不想要平凡的一生,我想要证明自己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