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回了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整套系列小说《哈利波特》,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可怜的小哈利在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而后他神秘的出现在了德思礼夫妇家的门口。哈里在德思礼姨夫家饱受欺凌,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经常对哈里拳脚相加,十年来,哈利从未过过一个生日,就这样,他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在十一岁生日的那天遇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人邀请他到神奇的不可思议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他不仅学会了许多本领,还交到了朋友,并学会了飞行,甚至可以骑着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奇球。在这里,他意外的得到了他爸爸的隐形衣,他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魔力。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了一年后,在德思礼姨夫熬过了一个无比痛苦的暑假返回学校时,遭受了种种磨难: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的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的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种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焦头烂额,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面对种种灾难,毫不畏惧,决心解开谜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曲折,哈利终于揭开了谜底:这一切都是因为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我在寒假期间,看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一本书,她写的这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有名,是当代欧美畅销小说。
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住在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这天晚上,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4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夫姨母家饱受欺凌的生活。
姨夫和姨母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他大吼大叫,一直把他关在楼梯下的碗橱里。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脚相加。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母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基础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
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伤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形伤痕现在比起十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哈利和罗恩、赫敏偶然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奇洛的头上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还发出令人恶心的味道……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石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的父母、被人称为“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读了这本书后,勇气有很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样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是哈利波特系列作品的第八部,由JK罗琳和杰克索恩共同创作。这本书采用剧本的方式,用人物的对话形式展现了整个故事,和前七部哈利波特的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
故事讲述的是伏地魔被制服已经过去了十九年了,哈利、罗恩和赫敏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也到了去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其中哈利的儿子阿不思特别引人瞩目,他被分院帽分到了以血统纯正高傲为代表的斯莱特林学院。阿不思交到了一个好朋友斯科皮,他可是马尔福的儿子啊。阿不思在霍格沃茨的生活不是太愉快,因为他是哈利波特的儿子,人们给他贴上了标签,大家都认为他就应该像他爸爸一样聪明、勇敢,可以很快的掌握魔法技能。但事实上,阿不思大部份的技能都不太灵光,人们纷纷对他的表示失望。阿不思感受到了这种期望带来的压力,他太想借助一个机会证明自己也可以像爸爸一样厉害。终于,这个机会来了,魔法部查获了一个非法的时间转换器,可以通过这个机器回到以前的任何时间。一个因为哈利而被伏地魔杀死的男孩的爸爸阿莫斯得知这一消息后恳求哈利用时间转换器把他的儿子塞德里克救回来。显然这样做是非常不理智的,时间不可逆转,历史不可改变,哈利拒绝了他的请求。当阿不思知道这件事后,他和阿莫斯的亲戚戴尔菲一起偷到了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救回了塞德里克。但是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阿不思闯下了弥天大祸……。
我一气呵成的读完了这本厚厚的书,心里有特别多的疑问。为什么哈利会拒绝了阿莫斯的请求?但阿不思却想帮助他呢?阿不思的善良值得我们称赞,但因为他太想证明自己,完全没有考虑这件事将要带来什么后果,导致最后发生了历史改变这样的事情,这也教会我们,不要盲目行事,要有准备并设想可能发生的后果再决定是否这样做,鲁莽和冲动是会付出代价的。这本书还有一个细节使我深有感触,阿不思因为是哈利的儿子被人们贴上了标签后,他感到很迷茫,到底怎么样才能证明自己,使他一度变得非常孤僻和沉郁。其实不应该在意他人的眼光,我们更应该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必向别人证明什么, 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如果一定要证明什么,也是应该努力的向自己目标进发。要相信我就是独一无二的我,我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对梦想的坚持,如果被别人的标签困住,就像关在笼子里的小鸟,永远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哈利·波特》里还有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口味,而有每个人也有自己对这本书的独特理解。这套书是值得一再阅读的好书,作者为我们打造了一个魔幻世界,用质朴的文字为我们讲述魔法世界的点点滴滴,让我们明白了是非对错,爱和希望、责任。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来阅读《哈利·波特》。
在我的眼中,书就像是一坛陈年的老酒,越酿越香,让人越读越有滋味。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很多精彩的书籍,而我最爱的那本书、最喜欢的那一坛酒就是J·K·罗琳的巨作《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哈利·波特》系列中的最后一部。作为一名资深的哈迷,我早已经把整个系列上上下下地啃了十几遍,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死亡圣器》。我深切地感受到书中那种顽强的,不屈不挠的精神。
在前面的六部书中,哈利一次一次地死里逃生,渐渐变得成熟稳重。我见证了他的成长之路,那是常人想象不到的艰辛。在他身边发生的事件,几乎件件都暗藏杀机,这一切只是因为他生来的命运。他想过逃避,想过放弃,可是命运已经开始。最终,哈利坚强地扛起命运,与伏地魔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决斗。他曾经历过最好朋友的抛弃,经历了莫名的谩骂,遭受了死亡的威胁,可他却坚持下来了!现在,他成功地活到了现在,靠的,不仅仅是幸运和机智,更多的是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和勇往直前的信念。在危急关头,他哈利为了霍格沃茨的所有人,以及所有巫师的未来,独自一人,去对抗邪恶而又强大的伏地魔。他坦然地面对死亡,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没有想过后悔。如果我是哈利,我是绝对不会在朋友与生命面前选择前者,绝对不会在最后时刻,还能毫不犹豫的选择牺牲自己,更不会为了和平,放弃已经唾手可得的永生。
这些也许就是哈利与我们之间的差距吧,他也曾被困难击倒,但他却站起来了,他带着所有人的希望和爱,站起来了!他那种完全不惧怕死亡的理智和冷静令人佩服。哈利·波特能够打败伏地魔,不只是因为他是哈利·波特,更因为有凤凰社社员,他们为了未来的光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就像卢平和唐克斯,他们的孩子才刚刚出生啊!他们的精神值得赞扬,值得延续下去。只要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不屈的精神,只要这些人存在,黑暗迟早会被消灭。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不管前面会怎样,但至少比抛在后面好。”这一句话,它和哈利一样,有强大的魔法,给了我无限温暖,无限力量。它告诉我,不管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你都要勇敢地迎上去,不管结果如何,总是比停在原地好。只要你去面对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哈利·波特》带给我许多深刻的感受,它能够带来一种奇妙的魔法,增强你的勇气,温暖你的心,让一切变得更加美好。
这,就是《哈利·波特》的魅力。《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魔法无限,想象无穷。这一坛酒让我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我读过很多的书,其中让我感到最神奇的书就数《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这本书给我展现了一个充满奇幻和新奇的魔法世界。
这本书的主角是戴着圆圆的眼镜,一头黑发瘦瘦的哈利波特,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姨妈家里,从小被当成佣人使唤还经常受胖表哥欺负。但在魔法世界中哈利波特却是个鼎鼎大名的传奇人物,因为他父母都是闻名遐迩的大魔法师,更令人震惊的是传说哈利波特在一岁的时候竟然消灭了大魔头伏地魔。
终于在哈利波特十一岁生日的时候,一切发生了变化,猫头鹰漫天飞舞,巨人海格出现将哈利波特带到了神秘的魔法世界,并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这真是个神奇的世界啊!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而老师也都那么的神奇,拥有一顶会说话的分院帽的邓布利多校长,能变成猫在教室巡视的麦格教授,怪异的能配置各种神奇药水的斯内普教授,总戴着大头巾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而最让哈利高兴的是他得到了两个好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他们一起学习,互相帮助,从此小哈利告别了孤独和痛苦,开始了丰富多彩充满友谊和热情的生活。在这个神奇的学校,哈利学到了各种魔法,学会了骑着扫把漫天飞,还得到了一件神奇的隐形衣,哈利和朋友一起经历了一次次的冒险,赢得了魁地奇球比赛,并且最后揭露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的真面目又一次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
这本书真是太神奇了,仿佛给了我一双想象的翅膀,幻想自己像女巫一样骑上扫把在夜空飞翔,用猫头鹰给好友传递会自己讲话的信件,去见识各种神奇的魔法。这本书里更让我喜欢的是很多有意义的话语,校长邓布利多说过“勇气有很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样也需要很大的勇气”;“对事物永远都使用正确的称呼,对一个名称的恐惧,会强化对这个事物本身的恐惧”。这些话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气,能够坚持自己的立场,即使是面对朋友也不因为怕伤害友谊而放弃自己的立场才是真正的勇气;敢于面对恐惧,不逃避才能客服恐惧战胜恐惧,才能做到真正的勇敢。赫敏说过“我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儿小聪明,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友谊和勇气”,就像我们的生活,学习固然是重要,但生活中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就像友谊和勇气,能够得到这些往往比能够学好一两本书更重要,这本书里也一直告诉我们友谊的重要,如果没有朋友和友爱,一个人再强大也是悲哀的。
我喜欢这本书,不光是他神奇的魔法世界,更因为他教给我很多的道理。
当同学在QQ群里欣喜若狂的谈论着《哈利波特》,而我却对此一无所知的时候,我清楚地认识到,我落伍了,无奈,只得狠狠的追赶潮流——去网上下载了4部《哈利波特》(本人觉得《哈利波特》的书太密密麻麻了,还是电影好!)。
一口气,连看4部,连吃饭也在电脑面前,我也不想这么疯狂啊!可我实在是停不下来了,我只能给你一个理由,太精彩了。
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黑色的巫师长袍,浓密的棕黄头发遮掩了他额头那道雷电形的伤疤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杖,他就是哈利波特,一个充满正义感,有勇有谋的小巫师,小勇士!
我觉得作者J·K·罗琳的写作水平并不比另外的作家高明多少,她凭借《哈利波特》一举成名的秘密是她开辟了一条新的写作思路——让我们在电影那个混乱的年代中,看到了道德的力量,故事在个人对待责任方面表现出的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格进行了探索挖掘,并不失时宜地赞扬了这些优秀品质,一种正义终会战胜邪恶的思路始终贯穿着整部电影。这对于我们这个时代来说,是一种映射,更是一种警戒!
电影中的小哈利曾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并重伤了伏地魔,是他失去了所有法力,因此被人们当作神话人物看待。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哈利那种勇敢、坚强,不畏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许许多多的同学都和我一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会畏难却步,遇挫则衰,总习惯父母为自己解决一切烦恼,想方设法逃避一切难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在姨父家,他受尽德思礼夫妇的打骂与冷嘲热讽,被比他强壮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高傲的马尔福嘲笑,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之折服。
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正义在闪光……
《哈利波特》虽然是一部极尽魔幻的科幻电影,但又如此的贴近生活,与和谐社会相得相容。
我想,哈利波特将会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的不足之处,让我做到更好!
我更希望,《哈利波特》也能成为每个人的一面镜子,每个人都能拥有一颗善良,正义之心,那建设和谐社会也就不是纸上谈兵了!
在这个漫长而充满欢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
他是一个棕色头发,带着一副圆框眼镜的男孩。他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拥有一把神奇的飞天扫帚。他便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
我非常佩服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坚信只要齐心协力,便可以战胜邪恶、战胜一切。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他们坚信邪不胜正。我也为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的友谊而感动,当他的两个朋友听说哈利要外出逃亡,并按照教授的要求寻找魂器时,虽然吉凶未卜,但他们仍决定和哈利.波特一起去寻找魂器,为了朋友,他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我被他们深深地感动了。
读《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让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我领悟到了友情的真谛、亲情的可贵,我学会了勇敢与坚强。
我是个哈密(迷),在看过哈利波特6之后有很多想法,不知能否与各位切磋切磋。
在看到邓不利多校长被斯内普教授杀死之后,心凉到底。不知以渐渐长大的哈利能否应付得了;不知他是否能解救大众与火热之中,帮助大家杀死伏地魔头。大家可能都知道,在第五部中小天狼星的死给了哈利很大伤害,毕竟他是他的最后一个牵挂。而邓不利多的死让哈利失去了最后一个保护伞。说到这,我们可能都把错误寄托与那个让邓不利多十分相信却又不值得相信的斯内普教授身上,对啊,我开始也这么认为,但后来我的想法变了。
我们何不想一下,为什么邓不利多致死都那么相信斯内普教授,为什么他一直都是那么,那么把事情老往好的一方面想?让我们站在校长的角度想一想,说不定斯内普教授是好的呢。他只是听从了邓不利多的命令把自己的位置稍稍往黑魔头的立场挪了挪,偏向了黑魔头。是校长打在黑魔头眼前的一面幌子,是一个卧底,他,可能纯纯粹粹是邓不利多的人。这时你们可能会问,那他为什么会杀死校长呢,在他即将被斯内普教授杀死时为什么是哀求的呻吟,这两点我也弄不清,希望有谁看到此文给我说说。
两天的精心阅读让我感慨万千,回味无穷。我认为与我一样同是哈密(迷)的文友肯定有同样的感觉,不知大家认同否。在网上看到哈利系列共有七部,真觉得可惜,要是再多几部不是更好吗?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等到罗琳女士来时,我们齐发要求,要求她别把哈利那么早写完!!
再说说电影吧,我们都知道已经到第四部了,我们不可否认它的精彩,但也不能说它是完美的,在原创的基础上我觉得他删改的太多,省略的太多,大大缩小了我们的胃口,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希望不认同的文友见量!
哈利波特的世界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存在幻想,幻想可以把不可能的世界拉到我们眼前。我们都把自己比作那个神奇的小男孩---哈利波特,让自己遨游在他的世界也可以说是你的世界中,骑着扫帚,飞天入云,多神气啊!这不能说是幼稚小儿科,就算是一个成年人,在他情入深处时,也一定会禁不住声音的诱惑道:要是我是哈利波特,我先
他的两个朋友可谓是侠肝义胆,两肋插刀。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对朋友忠心耿耿。跟他们相比,那个泄露朋友地址让朋友丧失生命的虫尾巴可谓是相形见绌了,他把哈利父亲出卖后还冤枉好人,更是罪加一等。
在第六部中,斯内普教授对哈利的所作所为,马尔福为黑魔头卖命,邓不利多教授哈利课程,邓不利多的死亡,共同组成了第六部的生命。我认为第六部是个悲剧,就像凤凰的挽歌。
我不想再看一遍,虽然我对它的猜测听起来是好的,为邓不利多先生作了一个公证,证明他没有做错,但是这只是一个想法,还是现实点好。同学这样对我说。对啊,可是幻想是不能现实的啊!!
最近,我迷上了哈利·波特,读了关于他的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大难不死的孩子——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夫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人为哈利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一个神奇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赢得了魁地奇球的比赛,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利用这件隐形衣,探索到了许多秘密。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只要得到这块魔法石,就可以长生不老,想得到它的人数不胜数。为了不让魔法石落入伏地魔(杀死哈利父母的人)手里,哈利历尽了千辛万苦拿到了魔法石,但在最后,差点落入虎口。阿不思·邓布利多——魔法学院的校长在伏地魔的阴谋就要得逞时救回了哈利,摧毁了魔法石。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而且,这本书在向人们展示写作方法的同时还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什么事情,只靠一个人的力量不够的,它需要几个人甚至是很多人共同来完成。比如,哈利那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不是由他和他的伙伴们一起努力的结果吗?没有伙伴们,哈利孤身一人,绝对不会成功。
记得有一次,一位同学不小心把我帽子上的纽扣给拉掉下来了,我惊慌失措,拼命地寻找那丢失的纽扣。可是,偌大的操场,寻找那既渺小,又透明的纽扣,简直是不肯能的事情。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我有一双能在夜里发光的猫眼,一眼就能把五颗纽扣全部找到。这时候,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不是说团结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吗?那如果我找同学来帮我,会不会,快点找到纽扣呢?说干就干,我找了一大帮同学,动员他们一起帮我找纽扣。不一会儿,纽扣就全找到了。这时候,我才更加深深地体会到团结力量大的道理。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故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无论在什么时候,谁要是脱离了集体,谁也就走向了失败。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并不是在书上,而是在电视上。当时看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初中生。当我看到那些神奇的魔法时,我也开始渐渐喜欢上《哈利波特》这部电影了。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些魔法的神奇,也因为哈利在戏中遭遇的种种不幸。所以,当我再一次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特别是不是在电视上,而是在书上时),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感触良多!同时也为哈利高兴,因为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了。
当小哈利在他姨妈家住时,他活得根本不像一个正常人,因为他只能在碗柜里睡,甚至有时连饭都不能吃。他当时的生活就像奴隶一样,每天担惊受怕。虽然佩妮和她丈夫弗农认为他们收养小哈利已经很仁慈了,但是他们却从不把小哈利当是侄子,而是一个与他们毫无相关的人。他们甚至害怕别人知道小哈利的身世。看到这时,我忽然想起了现实中,其实也有这种事存在,有许多人也是这样的。他们并不是因为自己有爱心,而是因为逼于无奈,他们不得不接受被迫要做这件事的事实。
这令我想到了这世间的人情冷暖,以小悦悦为例,当她第一次被车碾过的时候,路人完全可以把她带回路边,可是因为他们怕惹祸上身,他们选择了视而不见。就这样,小悦悦连续被车碾了两次。为什么人们选择视而不见,这是因为人们已经对这个社会感到失望了。因为许多人明明是在好事,却往往被说成坏人,而且还要被告上法庭,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这一切都使人们形成了一种意识,那就是好人不一定好报,做好人或许会受到惩罚,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在旁观看,什么也不要管,这样的话,就不会惹祸上身了,更不会受到惩罚。最终的结果是社会道德沦陷,人们的心也在慢慢地麻木,以至于小悦悦这类的事件层出不穷。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前面部分让我明白到在面对一些我们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也要欣然接收。即使我们再怎么不喜欢,我们也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因为这就是道德。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作为一个典型的“哈”迷,七部都早已被我读得烂熟。这个暑假,我把七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本翻了出来,又回味了一遍。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两个朋友被迫逃亡在外,受已故的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嘱托寻找并销毁一个个魂器,最终回到学校与黑魔势力展开较量,并杀死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在阅读过程中,尽管已读了很多遍,我仍然被书中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始终悬着一颗心。当哈利他们找到魂器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当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个朋友罗恩因与哈利发生争执而离开时,我为他们感到难过;当最后哈利击杀了伏地魔时,我也跟着他们欣喜若狂。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老师之一。一开始我也因为他那油腻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尖酸刻薄的话语而厌恶他,由于他在学生时代与哈利的父亲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学校百般刁难哈利。甚至他还杀死了邓布利多,为伏地魔工作……然而在我看过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真相不是这样。他其实是邓布利多安置在黑魔势力中的间谍,他之所以杀死邓布利多是因为那是他们两个早就策划好的,为了不让老魔杖(邓布利多拥有的强大的武器)落入黑魔头手中;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他曾被哈利的父亲和一帮朋友们无情地戏弄,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人和自己的仇人走到一起;他由于在年轻时犯了错导致哈利的父母死亡而悔恨终生,为了弥补他一直暗中帮助、保护着哈利……他总是把那些回忆埋在心底,从不以真目示人。他是不可一世的魔药天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于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威风的新名字——“混血王子”。我想斯内普是希望自己能够从黑魔法中得到解脱,所以才会在早年沉沦在邪恶中。事实上,他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他心底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他最后的死法也令我扼腕叹息。
19年后,当哈利也有了孩子,他给他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阿不思要到魔法学校上学时,哈利对他说:“你的名字中含有霍格沃茨(校名)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斯内普上学的学院)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的确,斯内普顶着压力在伏地魔身边做间谍,还能做到镇定自若,得到黑魔头的信任,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他那始终十分冷静的神情和不慌不忙的动作令我敬佩。
斯内普几乎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他那种至死不渝、忠贞无比的爱,我想,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
读完了这本书,斯内普的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勇敢和智慧,忠诚和那伟大无私的爱,使他成为一个无比高尚的人。如果他没有被杀死,如果他也看到了反抗伏地魔斗争的胜利,我想他会敞开心扉,他的内心会重新充满光明。
“两人不能都活着,仅有“一”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将要永远离开…”随着魂器的附着和预言,他们成为了命运注定的敌人,哈利·波特的故事,也就此展开。
在《哈利·波特》第七部中,伏地魔已经完全占领了魔法部,哈利、罗恩和赫敏三个人为了打败伏地魔,为了赢得这场战争的最终胜利,毅然踏上了寻找魂器、销毁魂器的亡命历程。
寻找之初,伏地魔的手下食死徒肆意烧杀、无数凤凰社的战士们牺牲,整个巫师界陷入了最危急的时刻,哈利三人竭尽全力也找不到其他的魂器,仅有的一个魂器,尝试了所有办法也无法销毁,但是他们却从未放弃。在这个过程中,弗雷德,乔治,卢平,金斯莱等人不畏艰险,建立了波特瞭望站,不断向霍格沃茨的其他学生们,真实报道那些没有人敢播报的信息,同时也在鼓励着每个坚持反抗的人。
整本书最扣人心弦的,是那次巫师大战。伏地魔带着“死去”的哈利和食死徒大军来到霍格沃茨。等到最后,是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战。从始至终,哈利只用一个咒语,就打败了他——除你武器。一个最没有杀伤力的咒语,可是就连索命咒也抵挡不了。
哈利,他有着与他一起反抗的,千千万万的人都有着的,那份善良和信仰,以及在心底,永不会消逝的爱。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伏地魔将永远不可能战胜他吧。
看完《哈利·波特》给我最大的情感冲击就是意难平。所谓意难平,指不能释怀、放不下,不甘心的感觉。每个人眼里都有自己的意难平,而我,最意难平的,莫过于斯内普教授吧。
西弗勒斯·斯内普和莉莉从小就认识,算是一对青梅竹马吧,别人说莉莉是异类的时候,是斯内普站出来安慰她,他们一起入学,虽然分到了不同的学院,但是他依旧经常帮助她,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莉莉遇到并爱上了经常嘲笑斯内普的詹姆……
我记得,在伏地魔报复巫师界的时候,斯内普教授抱着莉莉痛哭的场景。每个人看哈利,都先看他的伤疤,只有斯内普教授,先看他那双和莉莉长得一模一样的眼睛。我一定记得,斯内普教授在将死的时候说的那番话:“Lookatme”“Hehashereyes”一定记得他那句“Always。”我知道,斯内普教授那是长情的爱。我知道,他一定上天堂找莉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结束了,但是他们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只是我们只能陪他们到这儿了。很多人说他现在还没有收到猫头鹰带来的信,请不要着急,可能只是你的`猫头鹰迷了路吧。
我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个麻瓜,也不愿意相信,霍格沃茨不存在,他永远存在于我们心中。
霍格沃茨,是信仰。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高度近视眼镜,长长的漆黑的长袍,一头乱乱糟糟的头发,最具有辨识度的就是它那酷似闪电的伤疤。在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前,我一直单方面的认为哈利·波特是一个调皮,勇敢,执着,智慧的人。他虽然一出生就与伏地魔有联系,但在J·K罗琳的主角光环下,他真的是“大难不死的男孩”。
但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深深地体会到在这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着多少痛苦和心酸,特别是当知道自己出生就被标上“死”标签自己的存在便是一个错误的时候,也许他心中的最后一道精神防线也被摧毁了吧。
望着哈利波特从在麻瓜家庭中生活了11年的孩子,到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院学习的学生,再到坚定自己的信念打败伏地魔的勇士,最后再到与金妮幸福生活的男人,他的一生十分传奇。
这令我动容的是他在伏地魔复活的那一刻,没有退缩的勇气,勇敢接受自己的命运。即使再讨厌阿不思。也没有意气用事,在与复活石中的阿布思对话后,对死亡不再偏激,毅然去死,但作者怎么会让他轻易去死?果然,原本死去的只是他的灵魂碎片,如果哈利不选择牺牲的话,也许霍格沃兹的命运也会被改写。
在作品中J·K罗琳并没有完全的去写一个人的好坏,即使是十恶不赦的伏地魔,也有不可言说的可怜,而斯内普,读到他与莉莉纯真的爱情,我不由得流下了眼泪。哈利·波特一开始也有许多的缺点——胆小,懦弱,调皮。但在他经过岁月的洗礼后,也一一改正,并有了罗恩和赫敏两个至交。
在魔法世界中也有许多现实社会的折射。
伏地魔推崇纯血种,不正是现实社会极端追求民族血统的人吗?在他们心中,麻瓜侵犯了他们的权利,是可恶的,但这样的想法,不是将他们再不曲路上越推越远吗?
食死徒推崇暴力,对伏地魔为马是瞻基,即使伏地魔冷酷逼迫,也不敢说一点“不”,这不是现实中对统治者的暴政,一言不吭,自欺欺人的庸民吗?有人说:有压迫才有反抗。正是陈胜吴广这样追求自由的勇者,实现了第一次的反抗精神,才使中华人民的精神中有了抗争这一可贵精神!
在面对伏地魔暴政时,总有人不甘奴隶,勇敢站出,他们不正是现实中的爱国英雄吗?他们视死如归,不惧死亡,誓要为自由献身,就是这样的精神。所以在当时中国早已病入膏肓之际,早已无力回天之际。再一次站在世界的东方。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之所以深受读者喜爱,销量总创奇迹,也就是因为它贴近现实生活,给人以想象的空间吧。
《哈利波特与密室》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二部。在第一部中,哈利在与伏地魔的初次交锋里凭着顽强的精神与勇气赢得胜利。现在,哈利已经不是魔法学校的新生了。这一次,他又会在学校中经历那些奇遇呢?接下来,就让我们“进入”魔法世界,一睹为快吧。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第一个暑假就要结束了,他正准备打点行装去学校时,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家养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如果哈利重返霍格沃茨,灾难将会临头。但哈利一心想回到霍格沃茨,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回到了学校。
等待他的似乎是五彩缤纷的校园生活:学校的幽灵们要举行忌辰晚会,哈利和朋友们参加了这别具一格的聚会;魁地奇比赛依旧让他魂牵梦萦;魔药课上的复方汤剂更是让他激动不已,因为喝了它会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可是,与这一切相伴的是接踵而至的烦恼:小男生科林“追星”式的跟踪常使他落荒而逃;游荡在女生盥洗室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新来的教师吉德罗洛哈特装腔作势,令他反感;死对头马尔福也一如既往地给他以及他的两位朋友制造麻烦。然而这一切只不过是他在霍格沃茨所遭受的灾难中的插曲:学校的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了石头,好朋友赫敏和罗恩的妹妹金妮也惨遭厄运。
哈利脑子里不时响起一个冰冷、恶毒的声音;他还在盥洗室利发现了一本神秘日记,日记的主人名叫汤姆里德尔,他把哈利带到了五十年前,向哈利解释了是谁打开了密室,放出了密室里的怪兽,造成了桃金娘的离奇死亡。可是密室早已封闭,那五十年后这一串的离奇事件究竟又是谁制造的?是马尔福的杰作?还是忠厚善良的海格无心酿成的大错?哈利决定找到密室。
在看望赫敏时,哈利发现被石化的她手中握着一张纸条,向他揭示了密室中的怪物是蛇怪,哈利也发现了自己拥有与蛇对话的能力。于是他来到盥洗室,打开了密室。因为洞穴塌陷,哈利与罗恩被隔开了。为了救出金妮,哈利肚子进入密室深处,发现金妮已经奄奄一息。日记本又神秘地出现在了密室中,原来,里德尔就是伏地魔的少年时代,也是他在五十年前打开了密室,却把责任嫁祸给了海格。里德尔又放出蛇怪,想要杀死哈利。危急之际,校长邓布利多的凤凰福克斯带着分院帽飞来。哈利从分院帽中抽出利剑,刺死了蛇怪。就在里德尔气急败坏想要杀死哈利时,哈利急中生智,拿起蛇牙,刺穿了日记本,日记中里德尔的记忆也付之一炬……小精灵多比的预言变成现实,但结局却是柳暗花明。
一个惊险的冒险故事结束了。故事中的哈利再次战胜了邪恶,经历了严峻的他考验拥有了更加坚强的品质。但危机只是暂时得到了缓解,他和他最大的敌人伏地魔之间的战争仍旧暗流涌动。合上书本,我仿佛可以感受到更大的挑战还在召唤着哈利……
在这个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看到期待已久的书,我一蹦三尺高,立刻抱着书看了起来,顿时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全面展示、生动再现了JK罗琳建构的魔法世界,书中对所有词条均有全面、生动、详细的解读。对于巫师的出身、经历、性格、姓名的由来以及该人物与希腊神话、罗马神话、圣经故事的隐密关联等等,都有详细的解释;而且对于怪异难懂的魔法、咒语、绰号、俗语等,都从拉丁语、英语、法语、德语等语源的角度做出了合理的阐释。
这本书是作者在24岁那年,在从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这样温馨可爱的画面。
书中的哈利·波特是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他出生时头上就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被姨妈收养着,姨妈一家人对他很不友善,表哥达利经常欺负他。姨妈给哈利住的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里面不但又脏又乱,而且还住着许多蜘蛛。哈利就这样在姨妈家过着委屈的童年。在他11岁生日时,一个表面恐怖却性格很温柔的看守员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哈利终于知道了自己的一切,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他在魔法学校认识了很多朋友,最要好的有两个,傻里傻气的罗恩和品学兼优的赫敏。哈利和好友从海格嘴里知道了魔法石,也知道了伏地魔想夺得它以帮助自己长生不老,“哈利三人组”拼命的保护魔法石,并且一起努力营救它,他们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把魔法石交给了邓布利多院长,获得了大家的极大的尊敬。
这本书给我最深刻印象的人除了勇敢的哈利,还有就是聪明机灵的赫敏·格兰杰,她出自于麻瓜家庭,却有着平常人没有的特殊的智慧。赫敏是一个喜好钻研学术的女孩,她的知识在他们许多的冒险旅程中发挥极大的作用。我喜欢赫敏的聪明好学,还乐于助人,她到霍格沃茨不久就成为全年级最聪明的学生,并且在第一次期末考试就考了全年级第一。她不仅知道每个问题的答案,还记得读过的每本书的内容,并乐于将自己的知识告诉别人。在“哈利三人组”里,赫敏应该是一位无所不知的军师。
书中的故事引人入胜,充满悬念,当我一口气读完的时候,感觉意犹未尽,直到第二天再读一遍的时候,仍然让我回味无究,真是让我爱不释手。这些故事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忠诚、勇敢、责任,让我们知道了人们对正义的追求。
这本书造就了我们所有人对神奇世界的幻想,为我们破解哈利·波特魔法世界,是“哈迷”们真正的超级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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