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
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生活其实就是场战争,与其屈辱求全,不如拼搏不息,斗争不息。
——题记
“不经历风雨,怎能遇见彩虹。”当困难摆在你面前时,你是会勇敢的抬着头,战胜它;还是懦弱的低着头,逃避它;当羞辱摆在你面前时,你是会勇敢地反抗它,还是会懦弱的屈服于它……命运掌握在你的手中,该如何把握命运的人是你。
我在放寒假时,读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它是罗琳女士代表作之一。在这本书中我荣幸的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死党们——罗恩和赫敏,以及危险的伏地魔、可爱的纳威和那些没有人情味的麻瓜亲戚弗农一家……在我们这个年代,电脑、电视、可口可乐以及各种饮料,是必不可少的;但在罗琳女士的书中,却大大相反——我们有的,他们差不多都没有;他们有的,我们差不多都没有。更重要的是——在我们的学校里学习的是知识,而在他们的学校里学习的是魔法,真是天差异别啊!
在学习的道路中,少不了的是考验;在生活的路途中,少不了的是挫折与磨难。当哈利·波特与他的死党们在保护“魔法石”的过程中,不料被邪恶的伏地魔连连攻击,但他们凭着坚强的意志和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克服了种种魔法机关。他们齐心协力下了一盘“真人巫师棋”,在棋局的最后,罗恩在棋盘上冲锋陷阵,可在最后的关头却出错了,不料罗恩被一阵强风吹到了一块危机重重的荒地,他动弹不得,只能等着哈利·波特来营救他……
一次次的难关,一次次的考验,都少不了坚强的意志以及少不了朋友之间的鼓励,但只有成功的战胜了种种机关与困难,才能变得强大。像哈利·波特以及他们的伙伴一样,从他们踏入魔法学院的第一刻起,他们会觉得很自豪,而在别人看来他们只不过是三只小小的蚂蚁,他们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可就在他们一次次的战胜了难关与考验并保护好了魔法石,又从这一刻起,他们是那么的高大。“不经历风雨,有怎能遇见彩虹”,如果他们没有战胜考验,就没有现在的荣耀;如果没有战胜困难,就没有现在的成就……总的来说,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是他们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才得到的,而不是不择手段,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这种坚强不屈、斗争不息的精神。
“不经历风雨,怎能遇见彩虹”。如果我们没有身处寒冷,我们又怎能品味万家灯火的辉煌呢?如果我们没有经历过困难与挫折,我们又怎能感悟出人生精彩?人生就是这样,没有经历不平凡的磨炼又怎能造就非凡的人生呢?
最近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所写的魔幻型长篇小说。《哈利·波特》一共分为七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哈利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他小时候,父母就被黑暗大王——伏地魔给杀害了。哈利成了孤儿,在姨父姨妈家生活。姨父姨妈待他很不好。十年后,哈利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在这里,他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一生中的宿敌马尔福、慈祥而又严厉的曼格教授……通过努力和奋斗,哈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魔法师。正如校长邓布利多所说:“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长大之后成为怎样的人!”这套书让我们见证了哈利的成长。
这套书的语言确实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再举个例子,哈利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从厄里斯魔镜里看见了自己已经死去的爸爸妈妈,他当时就像疯了一样。邓布利多校长告诉他:“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哈利经过努力,放松了自我,战胜了魔镜的魔爪。这对我的触动特别大,以前我特别喜欢看电子产品,它从虚幻的游戏中常带给我很多“乐趣”,我都快近视了。读了书中的这句话,我明白了我必须学会控制,在学习之余可以下象棋、看书等,我要抵制手机对我的诱惑。
这部书的情节也十分生动,吸引人,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我每次都读得废寝忘食,仿佛我也设身处地地与哈利·波特一起保护魔法石、与蛇怪搏斗、智斗火龙等等。
《哈利·波特》这套书带给我们很多可贵的精神。《魔法石》教我坚持,《密室》教我勇敢,《阿兹卡班囚徒》教我亲情,《火焰杯》教我智慧,《凤凰社》教我反抗,《混血王子》教我挫折,《死亡圣器》教我正义。《哈利·波特》教会了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努力向前、坚强勇敢、奋力拼搏、坚持不懈等等,这套书真好!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知道信的内容。因为,信会把内容全部读出来。怎么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一定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一定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面对。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中充满了悲观的情绪:走在桥上,我担心桥塌了怎么办?在上课时,我担心一会如果问题回答不上来被老师责罚怎么办?忽然间,我觉得自己下一秒就会倒霉,我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了了,于是每天都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的。
终于有一天,妈妈给了我一本哈利波特,说:“你真该好好读读这本书了,每天唠唠叨叨,杞人忧天,烦死了!”我瞥了一眼那本躺在我面前的书,好奇地打开了它。
看着看着,我渐渐迷上了这本书,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在他出生不久,他的父母就遭到了当时的黑魔头——伏地魔的杀害,而他躲过了这劫。但住在了不通情理的“麻瓜”——他的姨妈姨夫家,在那里饱受欺凌,但仍然活了下来。上了霍格沃茨,但他根本不懂魔法,还有一个死对头处处和他作对……他的生活充满了悲剧,但他没有放弃,而是乐观地面对这一切,结实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开始了一段又一段的奇妙旅程……
看完这本书,我发现身边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上课时,我会坦然面对,不会的题目虚心请教,直到把它弄懂,而不是仅仅担心老师的提问;走在桥上,我会相信所有的质量,而不是胡乱猜想……在这本书里,所有读者都会被哈利波特的勇气所征服,惊讶赫敏的智慧,这本书让许多人如痴如醉,牵肠挂肚。于是我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要如此悲观,为什么要垂头丧气,为什么要怨天尤人,我开始坦然地面对这一切,我开始学会了原谅……
记得之前发生过一件事,从小我的舞蹈天分就比较好,常常在家里乱蹦乱跳,于是妈妈就送我取学芭蕾,开始我沾沾自喜,可是过了几天我发现,要想练好芭蕾实在是太难了!不仅练软功很疼,练基本功更是难熬,渐渐地,我想放弃了,时不时地向妈妈表达一下,可妈妈不同意。我俩就一直僵持着。有天发生了场意外,我上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腿,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到跳舞,一两天我还乐滋滋的,心想终于有了个借口不用练功了。一个月后,我的心觉得空落落的,原来我还是热爱跳舞的,我变得更加悲观,感觉天都塌下来了,总觉得上帝对我太不公平,唯一的爱好就被这么生生剥夺了。我翻翻哈利,想想他在悲惨的环境下,仍然坚持着乐观着,他支撑了我,我不再以泪洗面,开始积极面对现实,加强营养,循序渐见地练习,慢慢地我的腿好了,我又回到了舞蹈课堂。那时候,我兴奋极了,觉得这一刻我又成了上帝的宠儿,我更加珍惜每一次的练习。
后来,我遇到困难,我不再垂头丧气,怨天尤人,不再一而再再而三的想放弃,就算再艰苦,我也努力坚持着;每天,我都像朵美丽的花儿,朝着阳光,满面笑容,就这样,快乐一直陪伴着我。
哈利·波特是一套神奇科幻的巨作,文章主要写了一个小男孩在幼儿时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而他却反射了攻击,只留下了一道闪电状的伤疤,从此,他长大后来到了霍格沃兹学院,开始了他不平凡的生涯......他不止一次的接近人人都闻名色变的伏地魔,与他那最亲爱的邓布利多校长,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惊险经历,可是当黑魔王东山再起时,他那些亲爱的朋友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遵循了邓布利多教授的遗言,最终用爱和信赖的地量打败了黑魔王...
这个令人惊心而又温暖的故事告诉了我:爱。爱有很多种,它包括:亲人的爱,这使我有信心;同伴的爱,它使我有了更强大的力量;教师的爱,它使我有了无穷的知识力量......让我们看看书中,有了邓布利多教授、赫敏与罗恩、哈利的伟大父母的爱之力,才使有邪恶、贪心、欲望的伏地魔不能接近哈利这耿直我们明白了爱的力量。
希望外国的哈利作家jk罗琳能出版更多有趣的作品!
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7本这样的好书。是语文老师给我们从图书馆借来了>之后,我才知道。既然知道了,也对这有兴趣,不如去买全集吧。就这样,在兴奋、激动和期待中,我把全集都读完了。就是这个戴着眼镜、拿着魔杖的乱头发小男孩,把我带进了一个充满乐趣的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猫头鹰当信差。一切东西都会自己开口说话。他们的交通工具是飞天扫帚。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
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虽然死了,但他们还是可以做任何事情。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这部书风靡全球呢。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伙伴: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会战胜邪恶,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永不退缩,就一定会赢!”
因为他们有了这个念头,所以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而且,他们才算是真正的、有义气的朋友。无论有多大的困难,无论自己有多么害怕,他们都会陪伴着哈利,陪他渡过难关。在这本书里,我体会到了父母的伟大、父母的无私。在强大的敌人来临之际,在离自己死亡的边缘,哈利的父亲詹姆挡着伏地魔,给妻子和儿子逃亡的时间,但这是不自量力的。在伏地魔把詹姆杀了之后,又去找哈利的妈妈莉莉,莉莉也是同样想保护哈利,在临死之前苦苦央求伏地魔别杀害哈利,可是,伏地魔也没有感情地把莉莉也给杀害了。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宁愿自己代替孩子死去,也不愿自己的孩子被杀。在最后一本里,我才知道,原来平时看起来很恨哈利,千方百计找他茬的斯内普,其实在哈利成长的过程里,一直在保护他。虽说这些是为了哈利的妈妈莉莉,但斯内普也算是个好人了,因为他为了爱去保护别人,即使那个被保护的人是他仇敌的儿子。我当时看斯内普的记忆时都震惊了,这个斯内普在对哈利的态度、事情上我一直以为是厌恶,可到头来却是一直在保护他、帮助他!原来,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保护哈利,可霍格沃茨的每一个人(除了邓布利多和他本人以外)都觉得他不是个好人。这恰恰说明了一句俗话“人不可貌相”。
总之,这部书给我了很多启发和道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唯一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空间。
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
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力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是这一学期才看《哈利波特》的,我看这个系列的书的顺序是哈3,哈6,哈5,1,2(哈2未看完,哈4还没有看)。当初看哈时的理由很简单,一是看到同班同学中有人很喜欢,于是想看看,二是看到罗琳因为《哈》而出名的,我也想看看这部畅销书,三是当时在电视上看过《哈3》的一部分,看完《哈3》,觉得她的文章写的挺有意思的,就看了《哈6》,句的写的很像真的似的。但是《哈6》中,小天狼星死了(书的开头介绍的是哈利在拿小天狼星的遗产)。而且斯内普居然杀死了邓不利多。虽然哈利说是斯内普害死小天狼星的。但是我并不相信小天狼星死了(因为邓不利多死时,哈利说小天狼星死时连尸骨都找不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找不到尸骨那就不能说小天狼星死了)第二,我不相信斯内普是坏人。(电影《哈1》中,哈利他们就错怪了斯内普,以为他是偷魔法石的人。斯内普说了一句:“在不合适宜的时间和地点,到处闲逛。很难不让人怀疑的。”后来,发现洛奇才是偷魔法石的人。之后,我就觉得斯内普不是坏人。)于是我又赶紧看了《哈5》,一看斯内普在凤凰社,就觉得没什么问题了。而射中小天狼星的是一束红光,而非绿光,也就是阿瓦达咒语。所以在《哈7》中,斯内普是一定充当好人的角色(站在哈利这边的),小天狼星一定会在出现的(因为他没死),可能还会用到移形换影(因为是才学的)。
《哈1》的特点是结构完整,有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但是内容不够充实,语言有些生涩(也许是翻译有问题吧)。前面的几段有些多余,直接从哈利倍受姨妈姨夫的欺负,结果总有奇迹发生开始是最好的了。
《哈2》未看完,就不做评论了。
《哈3》中,塑造的人物“小天狼星”就非常的成功。
《哈4》中,(我只看了几页)发现不同的人物在说不同话语。哈利想到自己伤疤痛时,罗恩和赫敏说的话(虽然更多的是一些人性的真实,包括一些小动作,我都是深有同感的。
《哈6》中,作者的语言比起《哈1》已经称得上是炉火纯青了。但是故事的誓言和邓不利多的死亡去掉,就不能是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了。充其量算是《哈7》的前传。但是我想这也预示着《哈7》会更好。而且我认为她对伏地魔的把握也如小天狼星的到位。
有一天,我一做完作业,就直接回房间看电视。
妈妈问:“前几天给你买了”哈利·波特“看过了吗?”我摇摇头。“给你买的书你为什么不看?上次你想看到的”火把“我你买你转身便随手抛开了几页的结果,实在是我浪费钱。”
妈妈就是脸色铁青,用铜铃般的眼睛才会瞪着我。我知道,如果一个眼神我们可以通过杀人这样的话,我已经被妈妈给“嘁哩喀喳”了。我赶忙战战兢兢地拿起自己妈妈他们身边找到那本《哈利·波特》,一头扎进了城市书房。呼,总算没有逃过一劫。我松了口气,打量了学生一眼《哈利·波特》,“这分明是男孩才爱看的科幻书,我可是这个女孩啊!”我一边犯嘀咕,一边漫不经老师心地工作看起来。
起初,我不明白这本书的内容,但是当我看到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叔叔和婶婶住在家里被杀,从欺凌他们的儿子达德利———痛苦的时候,我开始跟哈利同情波特,我希望有人救他。怀着希望,我读了。当哈利·波特长大到11岁,是一个多的人———邓布利多派海格收到的书面学校,遇到了一位好朋友罗恩在火车上学,在学校的好朋友赫敏见面。哈利·波特终于有了自己的好伙伴,我为他感到高兴。后来,为了保护魔法石三他们没有被伏地魔带走,勇于突破陷阱魔布各位老师的领导下,在最后一关,只留下哈利·波特知道一个人。我在这本书中输入的情况。
“都8点半了,你在干嘛?”正当我读得非常起劲时,妈妈的声音把我从情节中拽了出来。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心却依然可以沉浸在自己书中的精彩生活世界里。
二年级的时候,我在我母亲的床边,看到一本龙英台写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想看看,但是看不懂。我不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谁的,也不知道andrea是谁。但是当我四年级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到了一些。我突然意识到,同一本书在不同的时代阅读,不仅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而且可以在不同的心态下理解书中的内容,获得不同的灵感和收获。
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与世界的桥梁。无论什么类型的书,只要你想读,它们都会成为你最真诚的伴侣。当你真的爱上了书,世界就爱上了你。你的生活也会因为阅读而变得美丽而漫长。
有书真好!
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哈利波特的,而他最经典的形象就是非常的瘦弱,而且还带着一个大大的眼镜,手里面拿着一个破旧的魔法棒。
相信很多人都觉得哈利波特能个打败敌人就是拥有魔法,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我觉得他如果没有魔法的话也是能够打败敌人的,他对朋友的真情,对老师的尊敬,对恶邪恶势力的勇敢,这些都能够成为他打败敌人的一种力量。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想拥有哈利波特的那种魔法,但是知道这种魔法并不是我们人类能够实现的,起码目前并不是,也许将来经过科学的变化,人类会通过一些机器来实现。
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们能够拥有哈利波特身上的那种精神,那么我们在任何困难的时候也是会打败的。比如说在困难的面前不害怕,不放弃,勇敢的战胜它。比如说在对待自己朋友的时候,用自己的真心等等。
在文章中哈利波特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付出所有,付出一切代价。这种友谊真的太让我们感动了,但是这种友谊也是很多人缺乏的。所以朋友并不是说在我们高兴的时候可以陪伴我们的人,而是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帮助我们一起共度难忘的人。朋友应该是共患难,共甘苦,这样的人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朋友。
《哈利·波特》,短短的书名就这样刻在我记忆里。我一度沉浸在里面了。事实上,一直都是。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个男孩,在某一天突然得知自己拥有魔力,在霍格沃茨渐渐成长,渐渐成熟,从懵懂无知到战胜伏地魔,从最初的鲁莽到勇敢且不畏惧死亡。他从楼梯下的碗橱走来。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个女孩,从麻瓜界撩开魔法世界的面纱,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冷静不停解决着两个莽撞男孩闯下的祸。
从对魔法界的好奇无知,到立足于此并拥有自己的家庭;从一个自尊心强的女孩,到一位充满智慧的女性。她从麻瓜牙医家走来。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位女性,她一直都只是一个反派配角,但在最后关头为了确认儿子的安全,用生命下赌注,义无反顾地背叛了黑魔王,让哈利拥有打败他的机会。她从永远纯粹的布莱克家走来。我想着是否有一个古老的城堡,里面有着四个不同的学院。如狮鹫般勇猛而不顾一切,那是如火的格兰芬多;如狗獾般忠诚而不畏艰辛,那是如土的赫奇帕奇;如青鹰般公正而睿智博学,那是如风的拉文克劳;如银蛇般聪明而拥有野心,那是如水的斯莱特林。
……
我可以说上一整天。也许有人说我太过狂热了。是,也不是。我渴望于原版原著、各种周边,也曾相信,或者说是安慰自己,11岁那年找我的猫头鹰一定是迷了路。但很快,我学会冷静,学会去寻找书中更深层的含义。有很多人说我幼稚,依旧抱着一本童话书不放。可你知道什么是童话么?那都是显而易见的东西:艰辛的过程,美好的结局。也许第一部是,但越到后面,便只能称之为科幻与魔幻结合的小说。实际上,它无法拥有准确的分类。《哈利·波特》不仅充斥着人性的交杂,还渗入了哲学的东西。随着哈利的成长,一部比一部现实,让我们在迷雾里看清了很多东西。这不是我们心底能有的童话,这是另一个世界。我承认,罗琳所给予的结局太过童话。铁三角笼罩在主角光环之下,几乎每个结局都是他们的胜利。略微牵强的同枚芯魔杖,让哈利用“除你武器”就能对抗“阿瓦达索命”咒。他从战争中走来,最终所获得的胜利,是以许许多多人的牺牲为代价。
但我一直以为,让他和伏地魔同归于尽是最好的结局。我也认为,罗琳所给予的描写太过偏心。格兰芬多是所谓的正义的代表,而斯莱特林就代表邪恶。我想既然这样,斯莱特林这个学院就不会存在千年了。斯莱特林不等于食死徒,他们有他们存在的理由,有得以存在的实力。也许由于一群活力无限的莽撞学生,格兰芬多并没有显出比其他学院强的迹象。这不是洗白,也不是抹黑。他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和骄傲。不过,也许这是罗琳的经历所致吧。但这种种,都不能成为我不热爱的理由——这太渺小了。它带给我更多的是她有意无意间透露出来的东西。学校教给我们的是课本上的知识,推荐的是文学的经典;而哈利·波特给我的,是成长。是她真正以文字的形式告诉我什么是爱、亲情、友情,什么是朋友、信任、信念,什么是战争,什么是人所恐惧的死亡。是她带领我从虚幻中读出现实的味道,她告诉我不仅有黑色与白色,还有更多的是世间纷纷扰扰的灰色。
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说过:“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着,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父亲很英俊,母亲楚楚动人。仿佛上一秒他们还在这里。从哈利记事起,“父母”这个词便从未显出它应有的分量。母亲悲愤的呐喊与啜泣声结成闪电状的疤痕烙在哈利额前。人总是有一种惯性,即把自己最初的想法当作指令来执行,这是我们的本能。当死亡扼住哈利时,他的母亲只是单纯地希望哈利能够活下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也许就是这种原始的本能。它没有修饰的陈词,只因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你,流淌着信仰,流淌着最真挚的情感。遗落之爱,不会被时间风化成为干枯的标本,而是会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被找回,还原成它最初的样子,然后以一种更长久的方式存在,终其一生。
这让我想起了《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自己却丧生在猎豹的利爪下。母羚羊完全可以放弃与那只小羚羊的一切自行离开,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挡在了小羚羊的面前,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但也从此空缺了小羚羊的成长,值得吗?值得。爱的印迹从不会被磨灭,感情,是超越物质的,它是文明的最高产物,是光明,是命运。
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父母脑海中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就是恋人之间的爱——爱情……
青春期的我们很叛逆,把这些爱视为理所当然,让那些温存,在自己的日子里默默过期。在某一时刻,我们总是将自己与这种爱隔离开来,倔强地树立起自我的屏障,天真地以为长大了,自以为执拗得很文艺,但爱总是在原地守候,就像满身铁锈的单车,赤裸地站在风中。我们可能会在回眸之瞬读懂,也可能要用上一辈子。
这个夏天,我沉迷于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 这真的是一套我停不下来的书。 主人公哈利在小的时候被伏地魔杀死了。 他被姑姑收养,非常不幸,然后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朋友罗恩、赫敏在凤凰社、DA和邓布利多校长的帮助下,克服了许多困难,坚持不懈地一次又一次地击退伏地魔的攻击。
在读完《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他与巨魔战斗并且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了他的朋友赫敏·格兰杰他来到密室去探索学生变成石头的秘密与蛇怪战斗几乎中毒并且用勇气和毅力赢得了胜利他独自面对可怕的摄魂怪他的生命悬于一线但是他没有放弃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独自面对大魔鬼的魔法世界置自己于危险之中而这个邪恶的人进行了一场残酷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你有这样的勇气,写他如何将再度面临强大的敌人的未知世界?如果你有胆量,他怎么会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生命和伏地魔战斗,因此在结束了吗?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是相似的,但它是很难做到像哈利在现实中勇敢面对困难,挫折往往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想法,晚上漂流......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主要还是一个没有进行任何研究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企业相比来说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发展似乎更加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学习思考这个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时间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一些难题。此时,我真正实践体会影响到了可以克服这些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发现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通过内心,只要人们相信作为自己,敢于直面生活困难,就一定能不断取得巨大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有施了魔法,和外面天空一模一样的天花板,还有不停变换的楼梯等等。不过,那里有你现实生活中熟悉的同学、老师。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的好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酷似你们班刻板的大队长同志的珀西,严厉又慈善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校长,你最讨厌的马尔福,总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当然也有你生活中的伏地魔。现在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和我得到的启示分享。
一、厄里斯魔镜的秘密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书中这样描写。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己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玩天龙八部,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爪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二、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虽然我是可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讲述着魔法师(巫师)的故事。看了这套书后,我着迷于哈利,着迷于魔法,但也忘不了这套书给我的教育。
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这套书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的故事。我更加服哈利了。
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
我道了,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阿瓦达索命”“倒挂金钟”或是“呼神护卫”这些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心中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像罗琳(J.K.),《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她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有一段时间,不论干什么,我张口闭口都是哈利波特。甚至有几天,我竟拿一根黑色的筷子当做魔杖,嘴里还振振有词。现在,我明白了,也清醒了。我只知道,哈利——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哈利波特这本书写得是在一个虚幻的魔法世界里发生的一个亲情和友情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在魔法界,发生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男孩和他的朋友身上的故事,哈利再不满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只好住在姨妈家里,等到他上了魔法学校时,才得知有一个强大无比的人正在追杀他,对普通人来说,这个消息就如同九雷轰顶,但是哈利没有向命运屈服。他在朋友的关心和帮助下,在老师和地下党的暗中保护下,艰难的一次次同比他强大得多的黑巫师做致命斗争。最终取得了永久胜利。
一个12岁的孩子能够做出如此大事,确实令人惊讶,如果哈里当时屈服于命运,与伏地魔合作,那世界将会毫无生气,就此改变,死气沉沉,永远不平等,而哈里也会成为一个恶人,被世人鄙视。但是他没有,而是拯救了世界,走上了一条和伏地魔截然不同的道路。从一个备受表哥欺负的男孩,成为魔法界为了平等关爱权利而战的领袖,哈里走过了16年的艰难岁月。然而因为这16年的艰辛,他变得越来越坚强。
看罢此书,我深刻认识到,你当我们面对困难时,不要屈服于命运,要想哈利一样,坚持自我,逆流而上。
尽管《哈利·波特》已经向我们挥手告别,但它在我们心中留下的痕迹将是永远。
——题记
一年前,《哈利·波特》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我从未接触过它,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直到我捧起《魔法石》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注定要在我的生命中留下痕迹,注定会为我的生命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一步一步地向霍格沃茨靠近,一步一步地走进了魔法世界,走进了他们的生命,并跟随他们走过一段又一段精彩纷呈的旅程。
在这段时光中,我伴随着哈利一天天地长大,看着他长成一个勇敢、坚强、敢于担当的男子汉,直到最后的最后。每当我闭上眼睛时,我都会想,哈利他们一路走来,他们的生命愈加完整、有意义,但最后一些人纷纷地死去,又剩下了什么?
我们不曾像哈利一样拥有悲惨的身世,不曾像哈利一样是一个巫师并需要接受魔法教育,不曾像哈利一样经历那么多生离死别……太多的不曾,也许就注定了我们和哈利会有天壤之别,但毕竟,我们和他们一起走过。
在罗琳女士的笔下,每一个人都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了最后,所有的人都变了——长大,老去,诞生,甚至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就如我最喜欢的角色斯内普,尽管他从一开始就欺负哈利,但到最后才发现他对哈利的感情复杂而真切,那一幕幕的感人场面触动了我的心灵,泪水无声地滑落了。说真的,倘若不是他的暗助,最后的赢家恐怕会是伏地魔,而哈利他们,就不会再有明天。对西弗勒斯·斯内普来说,也许这就是宿命吧,注定要面对死亡。
事实上,我从未想过自己会为一个欺负哈利的人流泪,更未想过跟他们永久告别之后会是如此的令人神伤、欲罢不能,内心涌动着无数的悲哀,比中了钻心咒还难受。跟哈利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从寻找魔法石到密室探险到最后驱散黑暗迎来光明,我们伴随着他长大,一起学会了接受离别与背叛,一起品尝了成长的阵痛。而如今,我们却不得不向他告别,可我们,该怎么说出这句“来日方长”?也许,我们还没有像哈利一样真正长大,还不能更坦然地接受现实,面对离别。过去的不会再回来,我们能做的,就是把这美好的回忆珍藏在心里,永远。
《哈利·波特》在给予了我们一个美丽的梦的同时,也磨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与它融为一体,它已经存在于我们的生命中,永远也抹不掉。它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段段奇妙的历险,还是一种精神,一种团结友爱、勇于对抗黑暗的精神,也让我们相信,友情和亲情,永远是值得我们坚守和珍惜的。
在这个漫长而充满欢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
他是一个棕色头发,带着一副圆框眼镜的男孩。他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拥有一把神奇的飞天扫帚。他便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
我非常佩服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坚信只要齐心协力,便可以战胜邪恶、战胜一切。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他们坚信邪不胜正。我也为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的友谊而感动,当他的两个朋友听说哈利要外出逃亡,并按照教授的要求寻找魂器时,虽然吉凶未卜,但他们仍决定和哈利.波特一起去寻找魂器,为了朋友,他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我被他们深深地感动了。
读《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让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我领悟到了友情的真谛、亲情的可贵,我学会了勇敢与坚强。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这套书是一个名为JK罗琳的英国女作家写的,全书共七本,分别为《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套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生来就与众不同的男孩,哈利,自生下来起父母就都双双去世,从此被姨父母收养,过上了悲惨的生活。当他认为自己的一生已经没有乐趣时,“天使”降临了——海格,霍格沃茨的门卫,他告诉哈利说他自己是一名巫师,哈利万分惊喜。从此,哈利便开始了七年的魔法学习,因为他面对着一个可怕的大魔头——伏地魔!
看完这本书,我领悟到了很多东西。
第一:迎难而上、永不放弃。我之所以很喜欢看这套书,是因为主人公哈利有着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刚练习骑飞天扫帚时经常摔跤,但是却坚持下来了;练习“呼神护卫”咒语时尝试了很多遍都无法成功,经过上百次的练习终于学会了;被伏地魔纠缠了7年却仍不放弃,不向坏人低头。哈利的这些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拥有这种品质,坚持不懈。
第二:善待朋友就是善待自己。看过这套书的同学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黄金三角”。没错,这就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为什么叫他们“黄金三角”呢?是因为这三个人的友谊比天还高、比海还深。他们三人是打倒伏地魔的主要功臣,没有他们,就没有魔法世界的“国泰民安”。哈利曾多次帮助过它的朋友——帮纳威找到丢失的青蛙;帮金妮脱险等。反之,被哈利帮助过的人也在最后的大决战中赐予了哈利“力量”。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应如此,多交朋友、多帮助朋友,这样你的人脉就会变得很大,也会有很多乐于帮助你的人。
尽管这套书是个科幻小说,不可信;但是里面的角色的种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读完此书应该去认真反省一下自己——找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改正;找到自己的优点,扬长避短。总之,《哈利波特》让我受益匪浅。
读完故事,回到现实生活中。其实,我们也时常被这样的爱呵护着、包围着,尤其是我们的父母和老师,他们更希望我们在学习上多花点时间和精力,获得更多的知识,将来可以变得更强,走得更好更远。
在假期,我一字不落地读完了《哈利·波特》全集,真叫一个酣畅淋漓。我对这套小说着迷到了极点,可以算得上一个标准的“哈迷”。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哈利波特的精彩故事。
故事的前奏讲的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巫师,父母被伏地魔所杀,还是小婴儿的哈利阻击了伏地魔对他的伤害并有幸存活下来,额头上留了一个“闪电”伤疤。这件事情以后,哈利在魔法界便成了众所周知的人物。
后面的七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院期间与伏地魔之间的斗争而展开的。七个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段伟大的冒险和探秘之旅。每一段冒险,哈利都有罗恩和赫敏这样的知心好友陪伴和帮助,无论任何时候他们三个互相关爱、取长补短,他们共同经历的每一件事情刚开始都充满凶险和未知,最后却能得到圆满的结局,真是令人兴奋。我感动于他们之间的真挚友谊。
作者JK·罗琳在小说中塑造了各种各样的人物,勇敢、有爱心、勇于挑战的哈利;聪明、讲义气、勇敢的赫敏;可爱,有时有点胆小,为朋友却能两肋插刀的罗恩;公平公正、对学生十分慈爱的魔法界泰斗邓布利多教授;一味追求权势而不惜伤害众多生命的超级邪恶、听了名字就让人毛骨悚然的伏地魔……
今天我还想给大家分享的是西弗勒斯·斯内普,斯莱特林学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院长、魔药学大师、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大脑封闭术大师。这么厉害的一个人物,但除了邓布利多和斯莱特林学院的学生之外,其他人都很厌恶他,以为他是伏地魔的人。他从来不苟言笑,平时对学生更是严厉,特别是对哈利甚至严厉到刻薄,上课的时候经常会用疑难问题刁难,作业也是给很低的评分,有时还会嘲笑讽刺哈利魔法用得不好……一直以来哈利都觉得斯内普就是一个恶棍,其实读到这些情节的时候,我也跟哈利一样讨厌斯内普。直到最后斯内普在伏地魔面前宣告自己是邓不利多的人,伏地魔便给他施了一个恶咒,在他生命垂危的时刻哈利赶了过来,斯内普一见到哈利就含满了泪水,他让哈利把他的一滴眼泪放进冥想盆。这时,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哈利,充满依恋地说:“哈利,你的眼睛和你妈妈的眼睛真像啊!”便安心地闭上了双眼。哈利在冥想盆中看到了斯内普教授的往事,斯内普教授默默地爱着哈利的母亲丽丽,也一直在默默地关爱和保护着哈利,只是这种爱的方式没有用言语表达,而是通过学业上的更高要求、平时让哈利接受比别人更多的疑难问题来锻炼他的自我保护能力,让他变得更强大。这时,哈利才终于明白了斯内普教授对自己的爱,终于明白斯内普教授一直独自承受着诸多的误解而勇敢地保护着自己和霍格沃茨的所有学生,明白了这种爱的深沉和伟大。
读完故事,回到现实生活中,其实,我们也时常被这样的爱呵护着、包围着,尤其是我们的父母和老师,他们更希望我们在学习上多花点时间和精力,获得更多的知识,将来可以变得更强,走得更好更远。父母的唠叨、老师的教导就如斯内普对哈利的爱一样,然而,我们只看到他们“责之切”的严厉外表,没有体会他们“爱之深”的温柔内心。他们却不顾我们的误解和对抗,依然毫无保留地默默付出,深爱着我们。这份深沉又伟大的爱,希望我们能早点理解。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
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
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著名小说——《哈利波特》,我读完它后发现对我有很大的启发,现在就让我来和你们一起分享我的启发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的父母都是强大的魔法师,但是在哈里波特小时候却都被一个邪恶的魔法师伏地魔给杀害了,于是哈利波特立下决心要亲手杀害伏地魔。从小哈利波特就住在姑父那,可姑父姑妈和他们的儿子都常常欺负弱小的哈利波特,但他的意志力却还是非常坚强。哈利波特虽然生活的很苦,不能读书,也不能同伙伴们一起玩,只能在姑父家当一个仆人,但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完成了愿望杀掉了伏地魔。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学生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5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轻轻合上这一本《哈利·波特》我思绪万千,心早已飘到充满魔法的霍格沃茨的学院中。这本书使我变得勇敢起来,也教会我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了从小失去父母的哈利。波特生活在姨妈家,可他们对哈利波特一点也不好,最终有一天,哈利。波特得知自己父母是被伏地魔杀害的,就随着海格去往魔法学院为自己的父母报仇。最终,经过重重考验和磨难后,完成了心愿,拯救了世界的故事。
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我要学习他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本《哈利。波特》让我读得惊心动魄,十分有趣,主人公个个智勇双全,值得每个人学习和赞扬,我们对待事情要一丝不苟。书中的精神食粮,让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相比起哈利。波特,现实生活中的我却并非如此地勇敢。比如说以前,我学习骑自行车的时候,我在一旁久久不敢上车,好不容易把脚放上还没坐稳就摔倒了,腿上摔出了伤痕,正想放弃时。突然,想到了哈利。波特,对比起来我这点小伤算什么?我鼓起勇气,又一次尝试,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虽然腿受了伤,但一想,学会了自行车,付出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勇气是一种斗争精神,它使我们产生力量使我们产生信心,使我们坚毅不屈。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成为了我的座右铭。我爱书,特别是好书。每一部出自不同作者的书,用它独特的风格,让我体会杂陈,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
就比如《哈利波特》这本书,一岁的哈利被魔法史上最黑暗、强大的黑魔头--伏地魔残忍肆虐对待后竟然大难不死:伏地魔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残忍地用钻心咒瞬间杀死哈利的父母,转身就用更高一级的索命咒打向哈利,“咔嚓……”只见一道绿光射向正在熟睡中的哈利,直直的击在他的额头上,可奇怪的是,强大的索命咒似乎失了效,在小哈利的额头除了留下一个闪电形的伤疤外,剩下的能量全部反弹回来,直射到伏地魔的身上,黑魔头仓皇而逃,暂时长眠于土地。
读到这里,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这样一幕:风高月黑的夜晚,披着黑色长袍的大魔头,正伸着邪恶的手指,地板上躺着两个人,那是哈利的父母,已经没了生气。小小的哈利躺在襁褓中,睁着大大的眼睛,紧盯着伏地魔,周围布满了绿色的闪电……
是书给了我丰富的想象,给了我愉悦的阅读时光。一本本书,让我认识这个世界,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教给了我无数的知识。书,是我的至爱。
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道闪电行的伤疤。那是一道不可饶恕咒的余痕......
这就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它被翻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三亿五千万多册。《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其中前六本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野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哈利波特》系列风靡全球,被评为最畅销的四部儿童小说之一,成为继米老鼠、史努比、加菲猫等卡通形象以来最成功的儿童偶像。
读完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就像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战胜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以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在读完整套《哈利·波特》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
《哈里·波特》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他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奇死亡,而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闪电形伤疤。接着,哈利莫名其妙的到了她姨妈家,长年受表哥欺凌,在哈利十一岁时,他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名巫师,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在这儿他有了朋友,有了快乐,有了勇气,也知道闪电形伤疤的含义,哈里经过了各种磨练,最终他亲手杀了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受尽欺侮,在姨妈口中听见自己的父母被车撞死时,他非常伤心,偷偷哭了很多次,哈利当时十分怯懦,当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时,他结识了许多朋友,拥有了快乐,渐渐他又变得勇敢,可是他要知道了自己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的,当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强大的伏地魔,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时,哈利十分害怕。但是,他将压力化为了动力,更加努力的学习魔法。可是命运弄人,他的教父又被伏地魔残忍地杀害了,哈利伤心欲绝,但是,哈利却没有灰心,反而变得更加勇敢。又是一次,当霍格沃茨被魔法部侵占时,哈利挺身而出,带领同学阻止魔法部这样昏庸的表现……
我想对那些因为生活上的一点困难,一个坎就放弃的人说,你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他知道自己就像一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他知道当上帝特别喜欢哪个人时,会咬得特别深,他也知道一个人不会十全十美的,哈利从小父母双亡,他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他并没有去埋怨命运的不公平,反倒是更加勇敢地去战胜困难。
也许你就是那个上帝咬过的苹果,但是,每个人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题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让我走进了奇妙而又惊险的魔法世界,让我感受到了魔法力量。这书里的一个个故事都充满了奇妙的魔法,然而这书讲的又不仅仅是魔法,更是友谊的力量支撑他们勇敢地与黑魔法决战到底,就像书里赫敏所说“更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和勇气”。
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个孤儿,因为“伏地魔”杀死了他的父母。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没有父母,他只好住进了姨妈家里,而姨妈一家人都不喜欢他。他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还成了家里的“仆人”。不过,有一天猫头鹰信使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里附着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从此他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哈利在魔法学校认识了两位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俩帮助哈利完成了抵抗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三人同舟共济,抵抗重重难关,打败了伏地魔,这里就有友谊的力量。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哈利波特”,他并没有为自己在婴儿时就能反抗伏地魔而骄傲自满,而是友好地对待同学与老师,同时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格兰芬多学院。第一节飞行课上纳威。隆巴顿在飞天扫帚上掉下来,记忆球也滚落下来。当老师说谁都不许骑飞天扫帚,并陪纳威去了医务室。可这时,德拉科。马尔福(斯莱特林学院的一名学生,斯莱特林是伏地魔当时的学院)把纳威。隆巴顿的记忆球捡来,并骑上飞天扫帚把记忆球紧紧地握在手中。看到这一幕,哈利不顾老师的告诫,骑上他的飞天扫帚,虽然他从没骑过飞天扫帚,但他骑得非常好。当马尔福把记忆球扔下来时,哈利巧妙地接住了,并安然回到地面。这一幕正好被麦格教授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副校长,担任格兰芬多学院的导师),于是把哈利叫到她的办公室。马尔福很开心,以为哈利要受到惩罚。然而哈利因祸得福,成为了魁地奇球赛的找球手,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年龄最小的找球手,还得到他在对角巷看到的最新款飞天扫帚光轮2000。在后来的故事中,哈利为格兰芬多队赢得了比赛。
在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惊奇和羡慕的奇幻魔法故事。在困难面前,哈利总能巧妙应对。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的珍贵,让我明白了勇气背后最大的力量就是友谊。
看完了《哈利波特》电影全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那个魔法世界中,不能忘怀。11岁那年,哈利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哈利结识了赫敏、罗恩等朋友。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
伏地魔是个想统治世界的黑魔头,他经常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直呼他的名字,只敢叫他“神秘人”。他视哈利为仇敌,因为伏地魔在杀害哈利父母的时候,妈妈为了保护哈利,给了他一种特别的力量,伏地魔惧怕这种力量。
哈利一直在与伏地魔做斗争,他聪明、善良、勇敢。为了营救被伏地魔吸取了灵魂的金妮和被蛇怪石化的人,哈利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寻找密室。但是很快,赫敏在图书馆被石化,校长邓布利多决定让学生们先回家,直到把伏地魔铲除才能开学。哈利和罗恩悄悄地来到密室,哈利把罗恩留在外面,自己一个人与伏地魔和蛇怪拼死一搏。哈利的忠诚和勇敢感动了校长的凤凰,凤凰带着“魔法帽”来了。伏地魔驱使蛇怪扭动着巨大的身躯,张着血盆大口向哈利扑去,哈利抽出“魔法帽”给他的剑和蛇怪搏斗起来。千钧一发之际,凤凰用金喙啄瞎了蛇怪的眼睛,蛇怪被消灭了,伏地魔也消失了,那些被石化了的人也得救了……
我喜欢《哈利·波特》电影,推荐你也去看一看。
最近在看小说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快要看完了,越到最后越感触颇深,尤其是关于勇气,反抗,斗争精神,做心中的自己。这再也不是儿童读物了,而是涉及成年人的世界。
这些天没有写小说《长女三十》,也没有写《饮食男女》,而是看书以后发现自己在浩瀚书海里九牛一毛,自己特别渺小特别渺小,连里面的一滴水一粒沙都不够,所以恨不得赶紧看完那些书,优秀的书籍,但是读书又不能囫囵吞枣,看完一定要理解,想象出字里行间的画面,意境,中心思想,表达主旨,包括优美的句子,需要各种渗透,消化,吸收,化为自己的精神食粮,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
所以,时间越久越知道自己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很多,需要掌握的也是数不胜数。这时才深刻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本来我也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需要勤奋,继续勤奋,才有机会做成,而且到最后也不知道会不会达到自己期望的自己。
也许,我太热爱写作了吧,才会这样选择。朋友多次问我对未来的打算规划,我回答她说我实在离不开写作读书这两样,离开一样,我都浑身不得劲,特别特别难受。我不知道吸毒是什么感受,但我想应该就是我这样吧,离开就觉得生无可恋。我一点也不夸张,目前就是这样的感受。这两样让我觉得活着有意思。否则,活着太没劲儿了,生不生,死不死的,半死不活。我讨厌自己这样活着,所以我想创造一个不一样的我,我想孕育出不一样的我,这可能是这辈子我最想完成并实现的愿望。
最后,加上一句,加油,一如既往的加油,做好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内外兼修,也许某天有幸自己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
是啊,人应该爱自己,好好爱自己,自己成全自己,但不是要自私自利,也不是一味成全别人牺牲自己,该成全自己时还是要成全自己,要不然,像我这样的人,注重生活自我感受的人,一定会后悔,遗憾,心想为什么年轻时不做真正的自己。
如果没这种想法最好,就怕在某一个瞬间清醒觉悟,就怕自己忽然意识到自己活成自己不喜欢的自己。
时光不能倒流,人也不能再青春。
第一次知道《哈利波特》系列,还是高中老师在课堂上给我们推荐的。
当时正在晚自习,语文老师突然走进了教室。将当时才出到四卷的《哈利波特》往讲台上一放,然后开始介绍了这本书怎么怎么好。具体说了啥不记得了,不过隐约记得她说到:“国内的儿童文学家在见识到了这套书后,都应该为自己想象力的匮乏而感到羞愧。”有几位读过《哈》的同学都非常兴奋,纷纷应和。
不过我在中学时候,多少有点逆反心的,凡是老师推荐的东西,第一反应总是要反对几下。“有这么神?能比郑渊洁写的好?”
于是带着不屑的表情,翻了翻同学的书。没仔细看,就记得有什么巫师,魔法棒,巨怪,三头犬之类的。然后就更加不屑了,这也就一般么,不就魔戒和希腊神话的东西么,这就为想象力羞愧啦?果然老师游戏玩的太少了。
然后,书一直没读。居然熬到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电影上映了,轰动一时,我也看了,买的碟。觉得也还行,虽然比《魔戒》要“幼稚”。但仍然装出了一副忠粉的样子,主要是跟班上女生能有更多共同话题,又能顺便学习英语。
毕竟高中,学习压力大。而且一年一部,都不记得追。《哈》的234都没看,真正圈粉是第六部《半血王子》,当时看的觉都没心思睡了。好希望自己也能拿到一本大神注释过的魔药教材,(最后知道半血王子是斯内普的时候好失望)。于是一连前追后追的,把电影看完了。
七年过去了,在图书馆偶然看到这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感觉不读是不是错过了些什么啊?于是就借了回来。
才读完第一本,我就发现,高中老师诚不我欺。是我自己在爱做梦的年纪错过了一场梦。
说“童心来复梦中身”是矫情了点,不过回头补补,还是很有意思的。
剧情和人物
虽然不是没有硬伤,但是整本书的剧情严谨,小阴谋隐藏者大阴谋,小麻烦引出大故事。人物,道具和情节层层推进一环扣一环,写的非常的引人入胜。
故事核心很简单,一伙好奇的孩子,为了调查某些阴谋,不停的违反校规在学校里冒险,最后各显神通通过重重困难,并在我方boss的帮助下挫败了小boss复活大boss的计划。但由于氛围渲染的好,大小悬念不断,让故事非常具有可读性。即使看过了电影,仍然想不停的往后翻。
第一册定位清晰,是“少年文学”。在这个的框架下讨论,人物可以说塑造的非常成功。
首先是敌我分明,好人特别可爱,坏人特别讨厌。矛盾冲突明确,大的对立有:正邪对立:邓布利多和哈利对伏地魔;中等的对立:格兰芬多对莱斯特林;小的对立:哈利对马芬。当然,还有白给的:哈利对达力。
除主角外,好人有4个,金牌小弟罗恩,女神学霸郝敏,主角成长的终极目标邓布利多,扮演猪八戒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海格。
不过书里最关键的人物,还是坏人,也有4个,分别各自坏出了自己的风格,坏出了自己的水平。分别是:
大魔头伏地魔,这个没办法,这书里就是要他最坏,他就坏的最彻底。不需要什么立体感。
然后,无数学生心中都有的这么一个讨厌的老师,斯内普,那就不喜欢你,就是要找你茬。也是坏的毫不掩饰,至少第一部看下来,不论是书还是电影,没人会喜欢他。起码要到第六部才有可能有改观把。
在之后是马芬,大概本来想欺负罗恩和哈利,发现他两不好对付,(其实主要是郝敏不好对付)就开始欺负那威。不过效果是一样的,就是负责欺负读者,然后再被哈利他们教训,让读者出气的存在。
最后一个,还是白给的,达力。
另外,奇洛戏份太少,就算了,算在伏地魔里把。不算达力,这三个对头,各自打自己的算盘,罗琳利用他们,织出大中小三张网,构成了严密而丰满的故事。
缺陷和吐槽
这本书,最大的逻辑缺陷,大概就是霍格沃兹那个无比诡异的学院计分规则了吧,简直就是草菅人命。说是规则,其实根本就没规则,每个教授随缘打分。爱打多少就打多少,爱扣多少就扣多少。更可怕的是,每个教授本身还是学院的成员,是要为自己争荣誉的,既是裁判又是教练。不要脸的话,随便扣你分,这还比个鬼啊,就看那个教授脸皮厚呗?
麦格作为我方人员,当然公正无私,一视同仁,抓到了该怎么扣怎么扣,搞得像个中立裁判一样。而遇到斯内普这种公报私仇的,见哈利一次就扣一次,见一次扣一次的,怎么玩?谁能赢得了蛇院?
不过最无耻的还是邓布利多,人家蛇院都开始庆祝胜利了。你张口就来,一人给五十分。虽说是大功一件,但也太随意了。假如这时候斯内普跳出来说,“不行,虽然立了功,但是还是在晚上跑出去玩,一人还得扣50”你怎么办?校长说了算呗?
所以这个规则,本质上就是邓布利多说谁赢,谁就赢。邓布利多不说话,就是斯内普说谁赢,谁就赢。
不吐槽了,不过说实话,这个规则,虽然逻辑上不合理,不过对作者编故事来说,真是太方便了。想怎么压抑就怎么压抑,想怎么转折就怎么转折。你要改了它,很多地方还真的全改了。
另外,还要吐槽一点,读的是人民文学2008年的版本,到第十六章,他们要过斯内普的谜题,那个找解药的逻辑推理题。怎么也做不出来,始终在想,这题不对啊,是不是少了什么条件?只能往后读,然后想,郝敏果然聪明,这都能解得出来。难道罗琳为了凸显郝敏和斯内普的聪明,故意隐藏条件的?
后来查了一下才发现,这应该算是编辑的问题。这题要配合插图的,这个版本就没插图,相当于少个条件,当然解不出来啦。剧情里,哈利和郝敏也是看的到瓶子大小的。图和题一结合,很快就很推到出来结果,还有啥难的?看来这题的目的,果然是为了说明那句:“许多最伟大的巫师都没有丝毫逻辑推理的本领”。算是完善世界观的把,巫师也不是什么都比麻瓜强么。
在我的书架上,有我的许多藏书,四大名著、在人间、特种兵学校、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在我读过的书中,哈利·波特令我久久忘不掉。
《哈利·波特》分为七本——《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
该小说深受读者的喜爱,屡创销量纪录,其今为止哈利波特系列销量为500000000册。被翻译成80种语言,并被改编成八部好莱坞大片J.k.罗琳还为慈善组织撰写了部《哈利·波特》系列衍生作品,分别是《神奇的魁地奇球》、《神奇动物在哪里》以及《诗翁彼得故事集》j·k.罗琳曾获多种奖项和荣誉,如表彰她为儿童文学做出巨大贡献的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奖以及安徒生文学奖。
哈利波特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花了七年时间,经过多次搏斗打败了伏地魔,哈利不能让朋友老师受伤,同时也很激动,冲动是哈利最大的弱点,如果没有罗恩和赫敏的劝告,哈利不知死了几回了,可见哈利伙伴的重要性,书中马尔福一家也很重要。
不然会显得哈利平淡无奇,德拉科·马尔福其实本质不坏,不然为何杀不了邓布利多,最让人心痛的是斯内普,不被人理解,做碟中谍,最后惨死于伏地魔手下。
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使我难忘——“沉湎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阿不思·邓布利多。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著作。书中讲述了以哈利波特为首的学生组织与伏地魔抗衡,最终拯救了巫师界的故事。
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读完这套书,回味书中的一个个故事,我不禁对“背负”二字有了理解和思考。背负,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是别人给予你的信任和希望。波特不凡的身世就注定了他会成为那个背负着希望的人,有无数人在拯救他、指引他,也有无数人为了他而死去。而波特也义无反顾地负起了这沉甸甸的使命,带着他人寄予的希望孤身去面对强大的敌人。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波特。
我们每个人自降生起,就负起了不同的责任。母亲十月怀胎生下我们,家人费尽心血抚养我们,我们只有好好活着,才能不负他们的养育;老师呕心沥血教育我们,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才能不负老师的教导;祖国为了给我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不断地建设发展,我们只有勤学苦练、奋勇向前,才能不负祖国寄予的厚望……2020年疫情横扫全球时,医护人员挺身而出,与病毒展开殊死搏斗,有的得以幸存,有的丧生前线。在抗疫战线上,他们在为了全人类而奋斗,在斗争中英勇地负起了人类的生命。家人们、老师们,他们在我们身上寄托了希望;那些为我们而丧生的人们,给我们寄托了他们的生命。我们背负着他们所给予的希望与生命,披荆斩棘,一往无前。
因为波特明白伙伴们给他的希望,他才能拼命地逃脱宿敌的追杀,咬着牙忍着痛,去探求打败伏地魔的秘密;我们在遇到困难与挫折时,也要咬紧牙关,想想自己所背负的,继续拼命地前行。
我们正背负着生命与希望,在通往未来的路上前行。面对路上的风雨,我们只有不畏艰难、勇往直前,方能筑起自己的丰碑。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一对父母被伏地魔击中殒命,在母亲临死前的庇护下,小婴儿只在额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型的伤疤。那是1981年10月31日,那个婴儿就是——哈利·波特!
幸存的哈利,历经千难万险破坏了伏地魔的数次阴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他与伏地魔最终那场史诗级的大战:那是一场殊死决斗,一边是仅仅十七岁的孩子,另一边是曾杀遍巫师界的伏地魔。哈利明知道自己无法和他抗衡,但是为了他的好朋友,为了还在和伏地魔手下战斗的同学,为了整个魔法世界的生存,他勇敢地走进禁林,没有丝毫犹豫!就在哈利见到伏地魔的瞬间,一条蛇紧紧缠绕住他的身体,随即,一道绿光闪过(死咒)……
在场所有人都以为哈利死了,他们心碎地放下武器,看着那道逐渐消失的绿光。我想:他们一定忆起了哈利的善良、宽容、勇敢;他们一定是在深深悔恨自己当初对哈利的嘲笑和排挤,否则,为何他们的眼角会滑下一滴滴泪珠?而哈利也以为自己死了,灵魂出窍来到国王十字列车站,但他却意外得知伏地魔销毁的,只是当初残留在自己身体内的灵魂,而他真正的灵魂仍旧完好无损。“重生”的哈利没有选择逃跑和装死,他依然回到禁林,静静等待时机。
终于,哈利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他趁伏地魔沉浸在成功的喜悦,偷偷爬起来,披上隐形衣接近伏地魔,与伏地魔对峙。在伏地魔念出:“阿瓦达索命(死咒的咒语)!”时,哈利快速的念了声:“除你武器!”顿时,伏地魔被自己的咒语反弹到了。由于没有魂器,伏地魔死了,再也无法复活了!一阵风吹过,面前的躯壳缓缓倒地,天空掠过父母的身影,哈利会心地笑了。
窗外,阳光正好。我从书中抬头,思绪万千:虽然我的生活不似哈利坎坷、精彩,我也成不了拯救地球的英雄,可是在友情与亲情的怀抱中,在爱与书香的滋养中成长的我,拥抱勇敢,不畏艰难,生命之花必定会愈开愈绚烂!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
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
”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
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如果世界上有魔法,会怎么样?动动嘴巴,东西就会自己飞来;动动嘴巴,物品就可以变形;动动嘴巴,人就可以飘起来……
《哈利·波特》这套书讲述了主人公哈利十一岁到十七岁发生的事情,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光彩照人。在这么多人物当中,我最喜欢哈利,他让我感受到了勇敢带给人的力量。只有勇敢,才能战胜敌人;只有勇敢,才能克服困难。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第一次跟伏地魔交战时,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与敌人对抗,最后奇洛死掉,而伏地魔则灰溜溜地逃跑了。如果我是哈利的话,我可能会把魔法石交给他,自己赶紧跑掉。这里我非常佩服哈利的胆识与气魄。
在第七部中,当哈利得知自己终究要死的时候,他并没有惧怕死亡,而是勇敢地面对死亡,跑去让伏地魔杀死他。哦,这是多么超越寻常的一个决定啊!可以想象,一般人肯定故意拖延,不愿去死的。看到此处,我的心中对哈利肃然起敬。
看到这儿,我回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小事。周末的晚上,我经常去同学家玩,总是一玩就玩到七八点。因为之前看过恐怖片,所以我特别怕黑。得知自己要走路回家的时候,我害怕极了,不愿自己走,甚至想在朋友家过夜。可是当我想到哈利不惧怕死亡的场景,眼前的这点又有什么值得害怕呢?于是我咽了咽口水,自己一个人瑟瑟发抖地走回了家。
生活中,勇敢,是战胜困难最好的办法。
《Harry Potter》是英国大作家JKRouling笔下的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了74种语言。
书中的大反派伏地魔,魂器全部被破坏,葬身霍格沃兹。电影看到最后,我很高兴,因为我认为这是他应有的惩罚。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是一个邪恶的人,一点善心都没有,甚至杀死自己的部下“食死徒”们;他一点都不相信别人,不相信任何人,就算是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齐——他最忠实、忠诚的食死徒;他总把聪明用错地方,虽然伏地魔成绩优异,但是他努力钻研并精通了黑魔法。我甚至可以用两个字来评价他的死亡——活该。是啊,谁叫他整天捣鼓黑魔法的,谁叫他想要杀死Harry的,谁叫他把灵魂“切”成那么多份让自己变成一个丑八怪的……没错,就是活该!
但是,在某些人看来,我也许具有这样的“品质”:每天不专心学习跑到学校的“禁地”去玩耍,结果成绩一落千丈;谁叫我托管时候溜走,作业效率极低?对我来说这些事都是有趣的事,但是,对别人来说,这大概也是两个字——活该。也许,对伏地魔来说,这样“牺牲”,也是值得的事。
“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好主次分明,不要把聪明用错地方,误了大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围绕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在他的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来展开叙述。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就是因为书中活灵活现的人物,以及他们生动的人物性格以及形象,有时从他们的身上能够汲取到有用的东西,并被其中变幻无穷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主要来讲讲我在书中印象最深的几句话。
第一句话:“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成为什么样的人。”
这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所说的,在这本书中,所有的人能够分为两类,一类是巫师,另一类便是不会魔法的麻瓜。而在巫师中又分为纯血统、混血统以及麻瓜出身的巫师。
在书中,马尔福以及他的家族将纯血统视为自己的尊贵,并且总是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而也正是这样的认识,使得马尔福他们一家成为食死徒,信奉伏地魔所提倡的:这个世界属于纯血统巫师。马尔福也深受他们家族的影响,在学校里,总是称赫敏为“泥巴种”。
然而,赫敏虽是麻瓜出身,但她努力学习,深受他人喜爱,长大后也成为了魔法部部长。可见,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切,自己的一切都是由自己决定的,是由自己的行动决定的。
第二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意义的,千万记住。”
这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话,在哈利一次误入一间屋子时,他看见了厄里斯魔镜。这个镜子不是一般的镜子,它所映出的镜像是你自己心中最想使自己的现实成为的模样,但境内的一切也只是个假像。
就是这样,哈利在镜中看到了自己已故的父母在他身旁对他微笑。于是哈利的心中便很快的燃起了对亲情的渴望,他便几乎每天夜里都披上他的隐形衣来这里照镜子,看看自己的父母,他对镜子的渴望远超出了对现实的期待。幸好一天夜里,邓布利多发现了此事,便制止了哈利再做这种事。镜中的镜像使得哈利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但这终归是虚幻的,并不能成为现实,着迷于此只会使自己颓废,而不为自己的现实考虑,我们也是同样,要在生活中付出实际行动,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更加接近于自己想成为的模样,而不是每日的空想。
第三句话:“你所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这是莱姆斯·卢平所说的话。在大部分巫师眼里,伏地魔是一个非常邪恶的人,并因他的存在而感到恐惧,甚至不敢叫他伏地魔,只是称他为“那个名字也不敢提的人”或者“神秘人”。而哈利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伏地魔也同身边的人一样,都是巫师,并不能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与传言而为此感到害怕,要是连他的名字都觉得慎人、不敢说出口的话,那么还怎么面对他呢。
正是这样,才使哈利在与伏地魔对抗的过程中做到英勇无畏,才能使他最后战胜伏地魔。我们在生活之中也难免遇到自己所恐惧的事,但如果不能战胜自己的心理,不能让自己敢于面对困难,终究会让你变得越来越被你心中恐惧的恐惧本身所压在下面喘不过气来。
读完《哈利·波特》我懂得了努力,懂得付出实际,懂得坚强面对困难。读《哈利·波特》,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充满了激情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关于魔法的书。这里面讲述了主人公哈利和他的两个小伙伴,罗恩与赫敏一起探险的故事。而正是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情的意义!
在我的心中,主人公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为什么我说他勇敢呢?是因为他能在自己受到危险时奋不顾身的保护自己的朋友!这一点让我印象深刻。因为我知道,他去救下自己的朋友是因为他不忍心看着自己的朋友受苦!所以他才会去救下自己的朋友!
而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更深刻的明白了这个含义!那一次,哈利和罗恩被关在了马尔福的地下室,而赫各敏则被带上去审问,罗恩和哈利为了救出赫敏,利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他们连同赫敏一起逃出马尔福家。但当我看完这一段的时候,我竟能完全想象出他们营救赫敏的场景。与此同时,我想想起了关于我朋友的事。
前几天,我刚写完作业。而我的朋友却不小心将水洒在我写了一个小时的作业上!而我呢,则直接破口大骂,结果,我把她骂哭了。在这几天,她一直找我道歉!而我呢?一直没给过她好脸色看!直到现在我都想找她道歉呢!
我看完《哈利波特》看我的朋友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是最珍贵的东西,一定不能不重视它,因为它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了!”
他,乌黑的头发,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宽边眼镜。他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杖和一把飞天扫帚。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从小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苦无依、受人欺凌的生活。在哈利·波特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有一个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他,他其实是一个巫师,并将他带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从那一天起,哈利·波特就开启了一段全新的生活,他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斗争中牺牲了。哈利·波特还在学校里结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学习、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历经重重磨难,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读完这本书,我被哈利·波特的勇敢和坚强所感动,他每次遇到挫折都坚强面对,受到嘲笑和误解也不灰心丧气,哪怕遇到生命危险也依然勇敢向前。我被赫敏的聪明和勤奋所折服,她好学上进、博览群书,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刻想出奇妙的方法,帮大家解除危难。我被罗恩的幽默和率真所吸引,他对朋友真诚仗义,他的很多言行常让我忍俊不禁。
我真希望我也能拥有他们身上这么多美好的品质!看完他们的故事,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以后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都不应该轻易退缩,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本领!同时,也要真诚友善地对待朋友,和他们互帮互助,一起进步!
12岁的我在爸爸的书架上翻到了《哈利波特》,书已经有点陈旧,书页也有点泛黄。爸爸推荐让我有时间可以看看,随便翻了翻,我就放不下它了,越看越是着迷。
哈利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和母亲都被杀害了,他只能被送到姨妈家寄养,姨妈一家人经常虐待哈利,童年的哈利生活凄惨。直到哈利11岁生日的夜晚,巨人(海格)带走了他,从此开启了一段奇妙的魔法之旅。
哈利在魔法学院认识了赫敏、罗恩,并且成为好朋友,他们三个除恶扬善,齐心协力,找到并且打败了杀害父母的大魔头—伏地魔,在霍格沃茨认识了第一个死对头—卢修斯马尔福,在找到伏地魔的时候加入了食死徒的队伍,一场场激烈的战斗开始了。
这套书中,有很多让我感动的人: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当哈利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个冲出来,帮助哈利,最终为了哈利牺牲自己的小天狼星—哈利的教父。深爱着莉莉的斯内普,表面上呆板、严厉,暗地里却一直在帮助哈利。这些人最终都被阿瓦达索命咒杀害。
哈利和赫敏、罗恩同心打败伏地魔并一起完成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哈利勇敢、赫敏聪明、罗恩正直。三个好朋友一起被分到格兰芬多学院,哈利和罗恩进入了魁地奇球队,为格兰芬多学院拿到了冠军。
虽然哈利有很多高级的魔法运用的不是很好,学的也不精,但是哈利的勇敢才是他完成一个个不可能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勇敢,哈利怎么会只身来到霍格沃茨?如果不勇敢,哈利怎么会去探险?如果不勇敢,哈利怎么去面对接踵而来的陌生人,凭自己的感知去判断好人坏人?如果不勇敢,哈利怎么敢和最厉害的黑魔法师斗争?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我也会遇到很多挫折和困难,看到与我年龄相仿的哈利,历经各种磨难时候的表现,有太多的惭愧。哈利和好伙伴勇敢、正直、善良的精神,也让我感到深深的佩服。
历经重重困难,哈利用正义打败了伏地魔,霍格沃茨学院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霍格沃茨特快车重新步入正轨,哈利从此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放假,黄老师就给我们精心推荐了二十多本好书,我浏览了一下书目,《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引起了我的兴趣。之前在我们班的读书交流会上,有同学就谈到过这本书,哈利波特就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下我可要好好读一读了。我节约了打篮球、踢足球、画画的时间,甚至放弃了我钟爱的机器人的研究,我一下子钻进了《哈利·波特》丛书。
本套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在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意外被接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茨上学,在魔法学校里他遇见了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以及和他作对的德拉科·马尔福,还有哈利在学校的离奇、有趣、又险象环生的生活经历。
而让我感到兴奋的是:故事虽然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但是书里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过似的。比如:魁地奇运动,类似于我们的足球、篮球、棒球和橄榄球的结合体。把鬼飞球投进篮筐加分;用球棒击中游走球打到对方可以干扰别人而不犯规;找球手找到并抓住金色飞贼可加大量分值,这时比赛才可以结束。总之,规则特别多而细致,特别有意思!
这套书还有一个看点:魔咒。作者罗琳的想象力可真丰富,竟然凭空想出一百一十多个咒语,并且每一种咒语都有自己的功能,无一重复。比如:恢复如初咒,可以把弄坏的东西修复为原来模样的咒语。塔郎泰拉舞咒,中了这个咒以后,双脚开始任意的跳起舞来,有时甚至摔倒,想想都觉得搞笑。我认为她的想象力比杨鹏更胜一筹,让我也脑洞大开,真想和她一起施展魔法、驰骋校园!
在整个故事情节中,我非常赞赏第七册后半部分中的哈利,他假装被伏地魔的索命咒击中,倒在地上装死,轻敌的伏地魔以为他死了就不再理他了。哈利的机智让他捡回了一条命。我喜欢哈利遇到事情冷静思考、机智勇敢,不盲目行动的性格特点。我为这个正义、机智、冷静、勇敢的男孩点赞。
在阅读丛书期间,我也仿佛收到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和哈利一起学习、历险、打击马尔福、战胜伏地魔!浑身充满了正义感,使命感!哈哈,希望我也有作者罗琳的想象力,让哈利这样富有正能量的小主人公出现在我的笔下,走进读者的视野中。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
这本书最令我兴奋的是哈利波特跟伏地魔战斗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利与朋友之间的友谊,深深的打动了我,令我想到我身边的人。我和伙伴们之间的感情就像哈利和他的朋友一样。哈利那种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救伙伴的精神,实为感动。说真的,要是我们这个世界也有魔法那该多好啊!有时我还在想,我要是这部作品的主角那该有多好啊!
书中的魔法世界令我向往,我觉得生活中的小魔法无处不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魔法,那就是我们面对事物的自信心。自信心越大,你的魔法能量越大,但最重要的是过程,如果你不努力,不论信心有多大,都不会成功的。所以,魔法只是推动人们去实践的一种方法。不要老是想着,借助魔法来达成某种目的,更何况现实社会中根本没有魔法,他只是人们所想象的,只是人们心理上的安慰,并不是真实的。
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
因此我希望,人类少一些像伏地魔一样的人,多一些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人,那么我们人类社会将会不断进步,迈向更美好的明天。
不管是在遥远的古代,还是在科技发达的现代,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神奇的魔法。《哈利波特》系列的一套书就带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快乐。
本书一共有七本,每一本书都讲了一个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主要讲的就是男孩哈利波特小时候父母都被巫师界一听就让人毛骨悚然的伏地魔给杀害了。而哈利波特却大难不死,在自己的姨妈姨父家度过了11年痛苦的生活,在她12岁生日时,终于被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教授邀请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上课。
在学校里,哈利波特有朋友陪伴,有老师呵护,过着梦一般的生活。但他也经历了种种磨难,正是这些磨难,揭开了一个个新的神秘故事的面纱。
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中。他明明有机会可以杀死伏地魔的手下——小矮星彼得。小矮星杀死了哈利波特的父母,还害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在阿兹卡班(巫师监狱)被关了十几年。但是哈利最后并没有杀死他,反而饶恕了他。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像哈利一样大公无私,可以宽恕别人的错误,正如“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从哈利波特身上,我明白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勇敢。人生路上,我们总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不逃避、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我们一定能像哈利一样,战胜生活的所有挫折。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在哈利小的时分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幸运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痕,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爸爸妈妈被杀了,不幸的哈利没有一个完好的家。他住在他仅有的亲人阿姨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凄惨的幼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普通的终身开端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知道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爸爸妈妈、哈利最怨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溢爱又充溢恶的国际里哈利度过了终身。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爸爸妈妈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赞赏:哈利是一个多么英勇﹑决断的人,自己和两个同伴抵挡一个法力高明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号),伏地魔有许多食死徒为他效能,有些现已年岁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仍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分却勇于与他战役,六年级的时分与伏地魔面临面地战役,那时尽管他现已长大了,但是论法力仍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分,他和他的两个同伴一同在外面没有上学,寻觅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分由于寻觅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诉苦,就会越觉得苦楚,不如英勇地去面临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垂直的路,但是,有曲折,才有雄壮,正如溪水有阻止,有不平,才有歌声!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
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
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面对困难,永不退缩
是谁,骑着飞天扫帚映入我的眼帘?是谁,挥舞魔杖消灭了魔法界最可怕的敌人?又是谁,运用勇敢和智慧突破重重难关?是他!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一直是我最爱看的一套书。我常常看得如醉如痴,把自己也当成了哈利。这个暑假,我又重温了一遍《哈利波特》,再一次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系列讲述了哈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他的父母被魔法界的黑魔头——伏地魔所杀害。后来,哈利波特费尽千辛万苦,杀死了伏地魔,保卫了魔法界。
这是个多么勇敢的故事呀!哈利波特为了报仇,不怕任何困难,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勇往直前,铲除黑势力。我看着看着就流下了眼泪。是呀,在当今社会中,真正知难而进的人又有多少呢?
我的年龄和哈/利波特二年级时的年龄相仿。他上二年级时,身背骂名,孤身一人救出罗恩的妹妹,跟伏地魔的灵魂和蛇搏斗,并消灭了伏地魔七分之一的灵魂。再看看我,几天前,我走路回家。一楼一户人家的狗正“狗视眈眈”地看着我,我吓得魂飞魄散,心想:我得赶快上楼,不然,狗可能会咬我的呀!我快步上楼,谁知,狗居然“恋恋不舍”,也跟在我的后面。这下我可慌得手忙脚乱了,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楼。但狗也加快了脚步。我回头一看,狗正冲我龇牙咧嘴,我更害怕了,刚想喊救命,狗就被他的主人叫走了。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惊魂未定。把我和哈利波特比,只是增添笑料吧!
同学们,哈利波特是多么勇敢无畏呀!那是因为他面对困难,永远不退缩。让我们把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运用到学习生活中吧,他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哈利波特,这个人人皆知的人物,是J.K.罗琳笔下的神奇男孩,他带领这千万读者,走进了一个充满魔法和魔幻色彩的世界。现在有谁没听过哈利波特的大名?为什么这位额头带这伤疤的小男孩如此受欢迎?难不成他给我们每个人都施了一个魔法?
哈利波特的故事里,充满的幻想。那些妖精、那些巨怪、那些水马,都是活生生的动物,它们充满了魔法,一个个都那么奇特。我想,大家喜欢看《哈利波特》,这是个很重要的原因。故事里还有捣蛋的皮皮鬼、狡猾的妖精和苯挫而危险的巨怪,它们把故事渲染得既神奇又惊险。孩子们对这些幻想的东西特别感兴趣,他们也希望生活中能有自己的猫头鹰传递员,有自己的飞天扫帚,有自己的水晶球,还有想赫敏和罗恩那样的朋友。因为他们向往,所以喜欢。他们在《哈利波特》中找到了这些生活中所没有的东西。他们或许对J.K.罗琳怎么编织故事情节不在意,他们或许对人物的名字不在意,他们喜欢《哈利波特》,仅仅是在其中找到了他们向往的生活,找到了他们向往拥有的那些魔力。
刚开始认识《哈利波特》的时候,我就迷上了他。一开始看的都是问同学借的,后来干脆自己全部买了下来。我12天就把所有的书看完了,那时候真是体会到“如饥似渴‘‘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哈利波特》我每本看了4遍,我知道,许多人也许看的次数更多。其实,我个人认为,《哈利波特》神奇,它的作者J.K.罗琳更神奇。
J.K.罗琳,这位被称为魔法妈妈的人,在她的人生中也充满了"魔法"。她从一个靠政府救济来生活的单亲母亲,变成了英国最富有的女人之一。"其实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也是最有成就的人。"这句话不假,J.K.罗琳靠这她的实力,从一个穷人变成了一个富人。
J.K.罗琳的成功,绝不仅仅是幸运。在《哈利波特》第一部中,有一面镜子叫厄里斯魔镜。这面镜子让每个人看见了内心最渴望得到的东西。在故事里,哈利波特听了邓布利多所说的话,没有继续沉迷于魔镜的魔法之中。这个小插曲很简单,但是邓布利多,我却深深地记住了邓布利多所说的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了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意义的。”的确,J.K.罗琳就是靠这不懈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她和其他人一样对未来充满憧憬,但并不是沉迷在幻想中,而是靠实力去奋斗,去拼搏。
这几个月以来我都疯狂的在看《哈利·波特》,虽然只有《哈利·波特之密室》。
这本书中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第二个学年所发生的事情。这是个神奇而又惊险的故事,虽然书中并没有一幅插图,可是那每一幅画面总能清楚的出现我的脑海中,加上封面上触目惊心的图画,让你越是害怕越想看。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中的二年级学生,却已经有12岁了。而我们现实生活中,12岁已经上小学六年级了。也许,这就是霍格沃茨与现实的最大的差别。这整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那张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地图。那上面把学校中的一切都展现出来了。
其实哈利·波特系列有二种封面。比如我的这本,就还有另外一种样式,但是内容是一样的,而且另外一种书里不会有地图。不过妈妈也没搞清到底哪个更好。
哈利·波特是个足智多谋、意志坚强,并且会蛇佬腔,还有对法律条规的某种藐视,而赫敏·格兰杰则是个麻瓜出身的人,却是学习顶呱呱的年级第一,罗恩就是个有些呆头呆脑的家伙。
这就是我眼中喜欢的《哈利·波特之密室》,你喜欢吗?
放暑假的时候,表姐给我买了《哈利·波特》的全套,第三本的名字很特别:阿兹卡班囚徒,于是先读了那一本,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1965年7月31日出生于英国格格温特郡,毕业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是英国作家。在1999年创作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截至2008年,《哈利·波特》系列7本小说被翻译成67种文字在全球发行4亿册。
这本书主要写了:哈利在德思礼一家生活,玛姬姨妈来做客的那时变得尤为恐怖,尽管哈利知道未成年巫师不能在学校之外使用魔法,可受不了她对哈利父母的污蔑,把马姬姨妈变成了一个膨大的气球。害怕受到惩罚的哈利逃进夜幕,于是开始了新的冒险。慌乱中,哈利看到一条黑色的大狗,而在魔法界这是死亡的象征,此时哈利也知道了他父母的死因,一切都归罪于小天狼星布莱克,决定报仇。小天狼星讲述了事情的真相,眼看小天狼星就要复恢复清白,斯内普破坏了这一切。小天狼星被捕了,哈利不忍自己的教父受摄魂怪的折磨,在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指导下帮助小天狼星逃脱。
哈利波特勇敢智慧,爱冒险,坚持不懈,乐于助人,但又冲动执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影响颇深。
这本书我实力推荐。
前不久,妈妈终于为我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英国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哈利·波特》系列。看着封面上一身黑衣,披着斗篷的哈利波特,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吸吸墨香,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走进了哈利波特的生活。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等七本。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强大的伏地魔夺去了哈利父母的生命,小哈利虽然逃过了一劫,但也因此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小哈利被邓布利多教授送到了姨妈家,但姨妈和姨夫不喜欢他,表哥达力也经常欺负他。在哈利13岁时一个名叫梅格的巫师来到哈利居住的地方说出了姨妈和姨夫一直隐瞒的真相——哈利是个巫师。自此后,哈利就来到了四分之三车站,在那里认识了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人一起来到学校,一边学习一边和伏地魔做斗争。最终,哈利纯洁的灵魂打败了伏地魔残缺不全的灵魂,魔法世界重归和平。
当看到哈利终于使魔法世界归于和平时,我那一颗始终被哈利紧紧拴着的心,才舒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利的勇气与智慧太令我敬佩了!在很多成年人都害怕伏地魔,甚至听到伏地魔的名字都发抖的时候,小小的哈利却不仅敢于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还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伏地魔作斗争,一次次的较量,一次次地周旋,都让我对小小的哈利油然而生敬意!想想我们身边,当看到小偷将手伸进别人口袋的时候,有多少人能站出来抓住小偷;当看到身边有人犯错误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敢于指出;又有多少人还能坚持正义,做正义的使者呢?有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视而不见,明哲保身;又有几个人能像哈利一样,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前进不息?
再次看着封面上哈利一往直前的形象,我不禁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像哈利一样勇敢,不惧任何困难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说起儿童文学,人们多半想起的是《格林童话》,《小蝌蚪找妈妈》之类的。但是又有哪一部小说不仅让儿童痴迷,甚至席卷全世界,让众多的成年人也神魂颠倒呢?我想,也只有哈利波特了。
一年前,我偶尔从书店取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此便陷入了他的世界中。而今年的九月,我终于盼来了梦寐以求的《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于是,我的头脑再一次充斥了魔法……哈利在学校的生活是快乐的,但是伏地魔从来没有放弃东山再起的机会。哈利头上羽B条闪电形伤疤成了他永久的印记。学校的第一年里,哈利就和被伏地魔附身的教授进行了战斗,保护了魔法石,让伏地魔的美梦破裂。第二年,哈利潜入了密室,在凤凰的帮助下战胜了蛇怪,拯救出好朋友罗恩的妹妹。第三年,传说中伏地魔的助手小天狼星布莱克越狱逃跑。哈利整个一年生活在恐惧中。在学校禁林的尖叫棚屋中,真相终于大白。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而小矮星彼德才是伏地魔真正的帮凶。第四年,哈利莫名其妙的被选中参加巫师魔法三强争霸赛。但是这整个比赛都是伏地魔的圈套,哈利险些丧命魔手,九死一生。但是伏地魔还是复活了。第五年,哈利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谁也不相信伏地魔已经东山再起。媒体诬陷他,政府抨击他,但是他却无能为力。只有秘密组织“凤凰社"在与日益强大的黑势力抗衡着。
魔法部控制了学校,校长邓不利多被迫逃亡,学生们被剥夺权利。哈利唯一的乐土也变的痛苦黑暗。伏地魔的精神在侵蚀他,夜晚的怪梦一次次折磨着哈利。是那道伤疤联系着伏地魔与哈利,哈利看的见伏地魔的视线。一个夜晚,哈利看见自己的教父被折磨,于是奋不顾身去营救他。但那又是伏地魔精心策划的陷阱,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所中,他与几十个食死徒搏斗,但是寡不敌众。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邓不利多和凤凰社成员赶到了。大站过后,布莱克英勇战死,伏地魔被击退。真相大白,整个巫师界又一次震动,第二次大战已经开始……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他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
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
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留给《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是JK罗琳完成的。是英国的女作家。她自小就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她在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睛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7年后,罗琳把这名叫哈利拨特的男孩的故事推向了世界,哈利波特成为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
哈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爱!是被一个黑巫师--伏地魔,摧毁了原本属于他的幸福和蔼的家庭!伏地魔要去杀死哈利的时后,哈利的妈妈用一种无限而伟大的爱救了哈利!那阿瓦达索命咒反弹到了伏地魔的身上!从此哈利的脑袋上就有了那永恒的伤疤。但他失去了双亲。
他借住与他的妈妈的姨妈家,他姨妈的儿子达力,从小就欺负他!他穿的都是达力不要的。在童年中就是被欺压的感觉,使人愤愤不平。他全都忍受了,终于有一天海格来接他去霍格沃茨去上学!在那里他认识了两位好友,罗恩、赫敏。在漫长的路上,有着他们的陪伴。这使他变的更坚强了!他们永远都是合作得那么好。
哈利,从小就受尽了很大的磨难。比常人还要痛苦,他想念他爸爸妈妈的时候。泪水花花不住地流下,不停的翻动着照片。这让我们,想到了自己是怎样对待爸爸妈妈,让我们反省自己的行为。
哈利,从不惧怕黑暗的势力,永远站在光明的一边。哈利也很佩服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伏地魔,唯一怕的人就是--邓布利多。有了邓布利多的保护下,哈利快乐的成长!
穿越黑暗,直到光明。经历磨难与挫折,才能让自己变的强大。
哈利、罗恩与赫敏三位好朋友在霍德沃兹魔法学校是一个学院的,他们都有着好奇心,他们都互相进取,成绩优异,我常常想:要是现实生活中有着魔法学校,我立即去上!有魔法的生活是美好的,也是有竞争的,强与弱将在这里产生!这就是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是在他1岁多的时候被送到他的姨夫姨母家的,他的父母都是十分优秀的巫师,他们被可怕的伏地魔杀了,伏地魔一生杀死过无数的人,只有哈利·波特活了下来,只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疤痕……
有时,我觉得哈利·波特挺可怜的,小小年纪,就缺少了父母的爱;有时,幼稚的我又觉得哈利·波特能上魔法学校,使他一生中最大的荣幸;有时,我又觉得他是个聪明的魁地奇找球手,总之,我心目中的哈利·波特是万能的,勇敢的,令人羡慕的!
从第一集开始,我就对魔法充满了好奇,翻开书时,我就感觉到自己进入了魔法世界,身边的桌椅板凳都与魔法世界的一模一样,厨房里的扫帚成了光轮2000,变得充满魔力!身上也不再穿这衣服,而是穿着长袍,与哈利他们坐在变形课的教室里跟着麦格教授学习一些简单的魔法……
这本书虽不像其他书那样写满了哲理、道理,她写的十分有趣,小孩子都喜欢魔幻类的小说,她的道理是要让孩子们在引人入胜的环境中,去领悟哈利·波特的正义、赫敏·格兰杰的聪明好学、罗恩·韦斯莱的勇气,去厌恶伏地魔的邪恶、斯内普的不受欢迎、马尔福父子的趾高气扬、高尔与一大群人不正确的追捧……
魔法不是万能的,有时,智慧与正义才是真正的法宝,就像哈利·波特与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去寻找魔法石的时候,那时也就不存在什么害怕,什么胆小了,就连平时干什么都不敢单独行动的罗恩·韦斯莱也那份勇敢去面对要打死他的巫师西洋棋的白皇后,他的勇气是惊人的,如果让一个胆子小小的人去干,他能有这份勇气吗?他会如此果断吗?怕死的人就不敢,吝啬与自己的人也是不敢的,只有他,一个有着顽强毅力与坚强抗争精神的人才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不顾死活,不顾生命的去努力让别人成功!
无论是哈利·波特还是罗恩·韦斯莱与赫敏·格兰杰,他们都有一个为别人的心,帮助的心。是啊,《哈利·波特》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
这个暑假,我再次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其中《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让我印象特别深刻。里面讲了哈利.波特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魔法,他在学校里认识了罗恩和赫敏两个朋友,平时他们一起冒险,一起学习,一起成长。十一岁的他破例地加入了魁地奇球队,这可是一百年前都没有的事情。他还为了阻止伏地魔拿到魔法石,想方设法地钻过路威并通过好几位教授设计的关卡,走到了魔法石所在的地方,成功地拿到了魔法石。最后,他们的学院还拿到了学院杯。
我最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善良、担当和团结友爱。他长了一对绿眼睛,额头上还有一个闪电形状的伤疤。他还会蛇佬腔,这是很多巫师都不会的语言。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碰到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居然没有死,因此他的名气特别大。他还是他们学院魁地奇队的找球手,几乎只要有哈利.波特的魁地奇比赛,他的队伍都能获取胜利。
我们应该像哈利.波特一样善良、勇敢、有担当和团结友爱,如果也有一场跟哈利波特一样的冒险就更好了。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兴奋地拿起一本读了起来,一下子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书中讲述了哈利波特的一生。哈利波特,戴着又大又圆的眼镜,手中拿着一根神奇的魔法棒,骑着飞天扫把光轮2000,显得又文弱又聪明又酷炫。
可是,他的童年是不幸的,一直在姨妈家里生活,受到了各种各样的虐待,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11岁时,他无意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原来是魔法师的孩子。以后他就来到了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他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罗恩,一个是赫敏。他们三个在学校里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鼓励,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后来,他们遇到了伏地魔,跟哈利波特有杀害父母之仇。哈利波特从此更加努力学习魔法,准备杀死这个世界大魔王。
从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对不幸的命运,越抱怨就会觉得越痛苦,不如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而且,哈利波特在受到各种虐待之下,居然还生活的那么快乐,这种乐观的精神值得学习。还有,当哈利波特的朋友赫敏生病时,他细心的照顾,始终陪伴在她的身边,同学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我以后也要去关心和珍惜身边的同学,这样才会有真正的好朋友。我感到,哈利波特身上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品格,就是永不放弃,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他永远不会放过杀害父母的人,不管他是谁!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的最后一部,在这里,所有的谜团全都会揭晓。
听这书名,就知道肯定会有一场惨烈的战斗,但这一切,全都由死亡圣器引起的。
哈利身上有道闪电状的疤痕,这是因为哈利中了杀戮咒,但他十分幸运,没有死亡,活了下来。但那伤疤却时时疼,并且也正是他的幸运给他带来的不幸。
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郝敏找到一个死亡圣器,想毁了它,可是要用格兰芬多宝剑才能毁了魂器,听了妖精的对话他们才知道真的宝剑不知到了何处,可有个巫师伪造了一个赝品,放在古灵阁。
这提醒了哈利他们,幸好偷听到了,否则要冒生命危险去伏地魔那儿偷来假剑。要知道伏地魔十分可怕,他是一切阴谋、谜团的幕后黑手。哈利中的杀戮咒正是他施的,他本想杀光哈利一家,可哈利却幸存,所以,他现在在对哈利斩尽杀绝,并得到魂器。
哈利如此危险,但是他身边有郝敏和罗恩,他们都随哈利逃亡在外,给了哈利很大的帮助。郝敏保护他们安全,必要时,一点魔法也能救命。而此刻外面危机重重,处处是伏地魔的人。在卢娜的父亲谢诺菲留斯家,因为卢娜被伏地魔绑架了,他为救自己女儿,只好出卖他女儿的同学,让伏地魔的人躲在家里,把哈利他们引上钩,不过幸好哈利心细,发现卢娜房间好久没人住且她父亲向一个方向望去,知道是计,便与郝敏他们准备逃走。不料,一条巨蛇冲出来,把哈利咬伤,魂器险些被夺走。
哈利与郝敏逃到二楼,一个食死徒让谢诺菲留斯把哈利抓下楼,当他快接近哈利时,郝敏使魔法逃走了,哈利顺利脱险。
最后,一场魔法大战后,伏地魔被打败,而哈利的伤疤和一切太平,过了十九年,都安然无恙。
本书十分精彩,不在于故事引人入胜,而在于处处都流露真情,也符合现实。比如朋友间的矛盾,哈利和罗恩就有过,还有哈利回去给父母磕头时,让人不禁潸然泪下,当郝敏在处处尽自己所能保护同伴不受危险时,这才是真朋友,不像有些假友情,平时很好,危难之际只有自己,不顾朋友,见死不救。
书中的感情十分丰富,刻画人物十分细腻,比如被朋友背叛是什么滋味,哈利尝过,险些丧命。但也就是在这危机四伏的身边,哈利最后胜利了,凭着自信勇敢,朋友间的友情,渴望和平的心理,他成功了。
《哈利波特》这本书和书中的哈利三人,已经不再是书和人物了,他们已成为一种情怀,一种鼓励,一种榜样。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
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
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闪电伤疤,一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是勇敢的象征,是魔法的英雄。是这个男孩带给我无数的幻想。让我想象一下,在我11岁之前的无数次,在我11岁生日之前,我可能也会收到猫头鹰的录取通知书。
《哈利波特》是作者罗琳在地铁上的灵感,幸存的男孩也是如此。但正是这本书,这个神奇的世界,让我无数次幻想在霍格沃茨学到了什么。也许正如斯内普教授在书中所说,“这个男孩没有突出的特征。他和他父亲一样“平庸”。只有他才华横溢、聪明伶俐的朋友才会夸耀他,“虽然哈利脾气大,但他很不耐烦,喜欢当英雄。他的大脑阻断技术很差。他被伏地魔用来祭祀他的教父小天狼星。他也有遗憾,因为小天狼星的死和邓布利多大吵了一架,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打败伏地魔。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没有太多像其他书。
中的人物那样的主人公,如果你想戴皇冠,你必须承受它的重量。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是他的王冠。当哈利小时候逃脱伏地魔的诅咒时,他有了这顶王冠。哈利一次又一次地以强大的魔法战胜伏地魔,一次又一次地从死亡的魔咒中逃脱,创造了奇迹。在最后一刻,他以伏地魔之死的心态。
打败了他。那个留着闪电伤疤的男孩,那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将会长大并最终赢得哈利用我心中的爱和勇气挑战不可能。经历过无数磨难的哈利是我崇拜的第一个人。
有人说,文字是人类由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不算名著的一部经典小说。
故事情节就不加论述了吧,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
当初的J.K.罗琳或许根本没有想到她为了维持生计而写下的故事能够风靡全世界,她也根本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被称为“魔法妈妈”。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说实话,罗琳的作品确实越来越不如前,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看完再回头去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就明显感觉到了这一点。但唯一可以理解的就是罗琳在一些细节上的疏忽,几乎所有的长篇作品都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差错,何况是连载了近十年的小说。
这次,主要就来说一说看了那么久以后累计的一些比较大的疑点,虽然这些在网络上都被解释过,但不得不承认有一些牵强。
第一,关于捣蛋的皮皮鬼。照他刚出场时珀西的说法,他只是一个爱捣蛋的鬼魂,可是一个幽灵怎么可以去把厨房搞得乱七八糟?怎么可以拧吊灯?怎么可以碰到东西呢?要知道幽灵是不可以触摸到人间的东西的!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根本不是一个鬼魂,而是一个精灵。
第二,关于柜子里的博格特。博格特会变成他遇见的人最害怕的东西,但是他独处的时候就没有人知道他的样子。可是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里,疯眼汉穆迪就从厨房透过地板看到了二楼的柜子里面有一个博格特,那么,这个时候博格特是什么样子的呢?目前没有可以理解的解释。
第三,关于霍格沃茨的论文。不知道是不是英国和中国不一样,他们的作业里面一直有某某课的论文,才十二三岁的小孩子怎么会写论文呢?何况还是魔法学校,应该也没有专门这样的课程啊!而且搞不清楚他们的论文长短是如何计算的,怎么是用几英尺的呢?难道外国就是这么奇怪?
第四,关于邓不利多的死。尤其是邓不利多,他怎么可能就这样被马尔福夺走了魔杖,而且还被斯内普给杀了呢?阿瓦达索命咒需要强大的魔法功底作为基础。而且觉得邓不利多的死也不利于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哈利是很容易冲动的人,按照里面的说法就是“爱逞英雄”,如果没有人在旁边提醒他,要怎么继续?邓不利多早就说过魔法不可以使人复生,所以也就排除了他复活的可能。
在整个小说里面,也有许多我们难以理解的道理,这或许也是它成功的原因之一。
“永远不要相信任何能够独立思考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头脑藏在在什么地方。”
“表现我们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具有的能力更重要。”
“死亡实际上就像是经过漫长的一天之后,终于上床休息了。而且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
“对事物永远使用正确的称呼。对一个名称的恐惧,会强化对这个事物本身的恐惧。”
……
或许还有许多许多,都是罗琳的经历让她了解的。她一直用她的幻想来证实着一切。
看到有一些报道说,《哈利?波特》是给人灌输古怪的“精灵思想”,让我看了郁闷非常。实在不能够理解,难道这个社会就不能容忍一点幻想的存在?任何东西的存在总是有它的合理性的啊。延伸出去,包括有很多人职责日本动漫是抄袭中国的古典小说童话。
其实,我认为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中国有了包括四大名著在内那么好的基础,却还是输给了那些国外的“抄袭”的作品。包括有一些人说日漫抄袭的事件在内,还是很让人痛心的。为什么《哈利?波特》可以成为世界畅销的小说呢?它也有教育意义,但为什么其他许多作品就不能够呢?日本的动漫也是很出众的,如果要说它抄袭,那么就必须拿出更好的同类作品来证明啊!如果他抄了还比原版本来得成功,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反思为什么自己没有能做到这么好而他们抄了却反而做到了,而不是一味职责某某抄袭了我们的什么啊之类。而对《哈利?波特》这类作品也是一样,抵制是没有真正的作用的,对于好的作品就应该给予赞扬,如果不服,就要在赞扬之后继续努力,争取超越。
《哈利?波特》是用了西方深厚的神话的底蕴来做铺垫,如果一样努力过,相信有一天,我们一样也能够创造一个世界儿童文学界的神话。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应该就是让自己能够吸取这些文学作品的精华,更加努力。
我们都还在期待着这个漫长故事的结局,想知道邓不利多到底有没有再留下什么想知道哈利究竟怎么对付伏地魔。罗琳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悬念。她用她想要写的故事给我们遐想。即使有一天,她离开了,小说结束了,我们这所有的“哈迷”们,都会将故事无限延长下去,永远,永远。
一定有很多人知道这个小巫师吧!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眼镜,喜欢骑在飞天扫帚上到处飞来飞去,在那又乱又蓬松的黑色头发下藏着一道神秘的闪电伤疤,他就是故事界很有名的角色之一——哈利波特。
哈利在刚出生时就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父、姨母和他们那令人讨厌的儿子达利的欺负下长大,但比起哈利将来所承受的一切,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他将来会面对杀害自己父母的仇人,也是整个魔法世界最凶最坏的恶魔——伏地魔!
不知不觉间,哈利已经11岁了,但这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11岁,那一天,他收到了猫头鹰信使送来的霍格沃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一幕改变了哈利的一生。在他满怀期待地进入学校后,也结交了一生中最要好的两个朋友“罗思”和“赫敏”,但最后哈利进入学校后会成就什么,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书,我既对哈利心生敬佩,又十分羡慕他。我为什么会敬佩他呢?因为他是一个随时在和死神对抗的孩子,他并不是一个普通人,更不是一个普通的魔法师,而是一个背负重大责任、承担伟大使命的小魔法师,他吃过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多的苦、受过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多的挫折、顶着一个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大的压力……但他为了自己的使命已然负重前行!
我为什么羡慕他呢?因为我也想成为一名魔法师,我曾想,如果我也是一名魔法师,我就可以亲手拆开霍格沃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也可以感受拥有魔法的快乐,从小就痴迷魔法的我,读完这本书,愈发相信魔法师是存在的。我心里的魔法梦永远都不会破灭。
记得邓布利多校长说:“不管在哪里,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也许就是爱,坏人是永远也感受不到的。”这就是伏地魔为什么不是好人的原因了,因为他缺爱,没有爱的照顾,让他成为欲望的傀儡。
哈利——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你教会了我很多,也让我在书中圆了我的魔法梦。哈利波特一位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恶魔、战胜困难,获得成功的英雄!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听朋友说《哈利波特》这本书不错,便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套,当时并没有考这本书好看不好看,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再说。买来一看,不知是什么魔力,把我给紧紧的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每天都看,每天都沉浸在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世界里。
哈利小的时候,父母为了保护哈利,伏地魔的人给杀死了,正当他把杀戮咒发出去时,奇迹发生了:伏地魔发出去的咒语,反弹到了他的身上,同时,他也成为了伏地魔的第7个魂器,哈利一夜成名。当他11岁时,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并开始了他的巫师生涯。在霍格沃茨,他结识了他的两个朋友:赫敏和罗恩。这两个朋友曾经在哈利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他,陪着他;在哈利遭到魔法部追捕的时候他们一直在他身边鼓励他,开导他。当哈利知道自己是第七个魂器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死,必须斩断这种关系,因为“两个人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以为,哈利会退缩,没想到,他竟然选择了面对现实。哈利在禁林里遇见了伏地魔,哈利倒在了最后一件,也是他们要找的最后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并没有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很佩服J。K。罗琳,她能把她的写作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让读者感到一种空前绝后的感觉,使他们忍不住一住读下去。读完哈利波特以后,我对正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正义是什么?正义是与邪恶对峙的一股力量,是为受冤屈的人洗清罪名的一股力量,是维护公平的一股力量。
我认为《哈利波特》这本书很不错,有机会你也看看吧!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的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非魔法人士)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他是一个棕色头发,带着一副圆框眼镜的男孩。他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拥有一把神奇的飞天扫帚。他便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
这个寒假,我成为了一名超级的“哈迷”,每天沉浸在《哈利·波特》的神奇世界里。《哈利·波特》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奇幻文学小说。这套书共七本,描写了哈利。波特在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这套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那个神秘的国度,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里面的信可以自己朗读;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可以像鸟儿一样在空中飞翔;画像和照片中的人都可以动,会微笑,会眨眼,还会说话。
我非常佩服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他们坚信只要齐心协力,便可以战胜邪恶、战胜一切。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我也为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的友谊而感动,当他的两个朋友听说哈利要外出逃亡,并按照教授的要求寻找魂器时,虽然吉凶未卜,但他们仍然决定陪哈利一起去寻找,为了朋友,他们可以不惜一切。
读《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让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我领悟到了友情的真谛、亲情的可贵,我学会了勇敢与坚强。因为阅读《哈利·波特》,这个寒假变得充实而精彩。
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一挥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哈里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面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己辩护,还自己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美好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接受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个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残虐。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在魔法世界中对所有人来说,都觉得他是一个特别的人,大家都觉得哈利波特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他真的是大家所想的那样的不平凡吗?我从来都没有那样觉得,我反而觉得他是一个勇敢、坚强、有气量、对待任何人都平等和温柔的人,像我们小时候一样调皮,不听老师和大人的话。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他没有改变世界的想法,他只是在尽力的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能够和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但是,从某些角度来说,哈利波特确实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的“不平凡”表现在:在自己出世不久,失去了自己的父母(每个孩子最初的精神寄托),可能还没有熟悉他们的音容,可能还没有感受到温暖的母爱,还没有来得及叫他们一声“爸爸、妈妈”,更不知道自己如今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中,没有任何罪孽感的孩子为什么要面对这种命运(当然,婴儿期的他不会知道这些的)!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伏地魔”一个令所有魔法界的人都恐惧的“神秘人”,除了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伏地魔”杀害了很多厉害的魔法师,然而魔法师们都手足无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场发生在魔法世界的灾难一次又一次的重现。然而,当波特夫妇正沉浸在一个新生小生命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欢乐之中,残忍的“上帝”让这个杀人魔来破坏他们的幸福。虽然波特夫妇的魔法在魔法界算是厉害的了,但是他们怎么能够抵挡得了“黑魔法”的攻击呢?波特夫妇临死前微笑的看着他们的爱的结晶。不用我说,“伏地魔”杀了波特夫妇后,你认为他会走吗?答案是否定的,杀人成性的他会放过哈利波特这个刚出生不就得小婴儿吗?不会。Miraclehappened,一个魔法高深莫测到魔法界无人能敌的“伏地魔”,却杀不了一个没有任何魔法,手无缚鸡之力的baby,why?当听到这个消息是,震惊了所有魔法界,人们都感到好奇,why?但是又有几个人知道,Turelove是无敌的(言外之意就是,就算“伏地魔”有在高强的魔法,无论多少次他都是一个失败者,后续章节中也有体现)!波特夫妇用自己对儿子真挚的爱的力量化成了保护儿子的盾牌,这种爱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自己的儿子——哈利波特,这种爱代替者他们保护着哈利,在他们缺席的位置中。
故事就这样揭开了帷幕,于是哈利开始了自己的成长和冒险旅行在“麻瓜的世界”和“魔法的世界”中。
对婴儿来说,魔法世界太危险了,所以邓布利多决定吧小哈利留在哈利的佩妮姨妈家。随着时间的流逝,转眼之间,已经过了十年了!哈利以及在弗农姨夫的家里已经度过了十年了!儿童时期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快乐和最幸福的时光,但是对哈利来说,他的童年是他的整个人生中最难熬和不幸的时光。为什么呢?因为他这这个家里是一个透明的人,是一个被人忽略的人。弗农姨夫他们一家人都讨厌哈利,因为他们觉得会魔法的波特夫妇生出的孩子是一个怪胎。对佩妮姨妈和弗农姨夫来说,哈利只不过是他们养的一条没有父母、可怜的小狗,对达利来说,哈利永远是他的玩具(但是达利却常常被哈利捉弄)!在这样的家庭里,哈利能感觉到家庭的温暖吗?在这样的家庭里,哈利从来没有吃饱过,从来没有睡过舒服的床而是每天睡在黑洞洞的碗柜里。在这十年里,他从来没有收到一份生日礼物,他从来没有像同时期其他孩子一样给他们的父母撒娇要自己想要的东西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还是个婴儿时,他的父母死于车祸。他记得,从那时起到现在,他已经在弗农姨父家生活了近十年了,那是十年苦难的生活。他已经不记得父母身亡时,他自己也在车上。有时躺在碗柜里长时间拼命回忆,会出现一种奇妙的幻象:一道耀眼的闪电般的绿光,前额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他猜想,这就是那场车祸,但他不知道那道绿光是从哪里来的。他一点也不记得他的父母了。
他没有其他伟大的梦想,他只是希望梦见某一位亲戚突然来把他接走,可是他的梦从来没有实现。德思礼一家是他惟一的亲戚。可有时候他觉得(也许是盼望)街上的陌生人似乎认识他。
在学校里,哈利没有一个朋友。大家都知道,达力一伙最恨的就是穿松松垮垮的旧衣服、戴一副破碎眼镜的怪人哈利波特。谁也不愿意去跟达力一伙作对。哈利十年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单调和一成不变。Althought,他却想不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波涛汹涌的未来和不可思议的世界!
七月的一天,他收到了第一封写给他的信,来自霍格沃茨,他有点兴奋。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知道它是一个学校。这时,他的心开始怂恿他快点逃离弗农姨夫的家,快点开始自己的人生和冒险。哈利在海格的帮助下顺利的进入了霍格沃茨学校——一个魔法学校。
一个真正的开始自己的旅行和冒险。
在霍格沃茨,哈利结实了自己一生的挚友和生死与共的好兄弟。他们是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三个人一起开始踏上了征途,在征途中他们互相帮助和安慰,从重重困难中走出来。三个人一起了魔法校园的生活,三个人一起赢得比赛,三个人一起捉弄和报复了马尔福,德拉科马尔福,一起保护了校园,一起为海格洗清了罪名,一起识破和打退了伏地魔。这一切都体现了三个人的勇敢、智慧、勤奋和真挚的友谊。
首先,我们来纪念一下莉莉和檐姆,为了保护哈利,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被伏地魔杀死,我们为他们的正义精神与勇敢致意,哈利长得和檐姆一模一样,只是眼睛,那是莉莉那碧绿的眼睛,他们给了哈利生命——同时为了哈利失去了生命
然后,需要纪念的是塞德里克,这个帅气的男孩,也许在书中没有这么重要的地位,但是,他还是哈利的朋友,并且在勇敢的三强争霸赛上失去了生命,敬佩他
后来,就是小天狼星了,哈利的教父,受了冤枉而在阿兹卡班关了整整13年,逃出来后才得以与哈利相认,他是个好人,他爱哈利,他不像他母亲以及他的家族一样,他出自于勇敢的格兰芬多,而不是那狡猾的斯莱特林,他敢于反对伏地魔,对哈利表现出了像父亲一样的爱,最后因为哈利错误的思想,在魔法部被杀死,我相信,他是勇敢的,是一个合格的教父!我羡慕哈利,有一个这样的教父——
接下来我们要纪念的就是邓布利多了——他的死是由原因的,是他计划的,他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是一个伟大的巫师——是伏地魔最害怕的人,他也一样为了哈利,做出了他所能做出的一切,他一样爱哈利,信任他——同时他也一样是勇敢的,是强大的,他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长,最受欢迎的校长,他认为教书也许是他最喜欢的职业,他无疑是一个好老师,使自己喝下那难以下咽而且痛苦的魔药,只是为了拿一个早已知道的假的魂器——我相信他是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真正伟大的人——!
后来就是哈7中死去的人们了(包括动物)
最先说的是海德微,她跟着哈利过完了不平凡的一生,哈利对他也不不是太好,但是哈利对他的情感是绝对任何人无法相比的,他是哈利在女侦路唯一的朋友,是哈利与霍格沃茨朋友们联系的唯一线路,纪念她
同时死去的还有穆迪——这个疯眼汉——这个硬朗而勇敢的巫师,为了哈利,可以说是付出了一切,从哈4出现,并且一直让一个食死徒用复方汤剂假扮着,这个勇敢的傲罗!这个坚强的穆迪,只是很可惜,他在营救哈利的途中,不幸被魔咒击中,相信他是无悔的,因为他们成功的转移了哈利
然后我们来回忆一下多比,这个自由的小精灵,有自我思想的小精灵,不受思想封建的小精灵,他支持哈利波特,有勇气去反对自己原来的主人,为了救哈利和其他的人,不幸被贝拉特里克斯用短刀杀死,真得很感动,“哈利……波特…”这是他死时说的最后一句话,再也看不到他那欢快的眼神,那像玻璃球一般的大眼睛,那对忽闪忽闪的耳朵……“这里住着多比,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弗雷德,这个永远的搞笑者,哪怕到死时脸上还挂着满足的微笑,就像他平常那样,和双胞胎乔治,永远在搞恶作剧,在搞恶,曾经是多么希望他能安静一会,但是现在,他永远安静下来了,安静得让人心酸,他的一生很快乐,他喜欢刺激。为了霍格沃茨而战,这绝对是他的骄傲(同时纪念乔治的耳朵)
唐克斯和卢平,他们的孩子才刚刚出世阿!他们这一对夫妻走得多么不容易,多么坎坷阿——他们能死在一起也许是幸福的,是满足的,只是为了他们的孩子而惋惜,他会像哈利一样,从出生就无父无母,因为他的父母为了反抗伏地魔而逝去,以后他也会像哈利一样为他的父母感到骄傲的——!卢平,是哈利有史以来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他是一个好老师,是一个好巫师——一个好父亲,一个好丈夫——唐克斯,那个易容马各斯,能随意改变自己的外貌——是个可爱的女人,同时,和她丈夫一样,是个勇敢而坚强的女人——敬佩他们——致敬
最后,我们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斯内普了,他的牺牲让我泪如雨下,一直以为他是坏人,杀死了邓布利多,是伏地魔的人,是叛徒,是内奸——可是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他要顶着这么大的压力来生活,来工作,相信邓布利多和伏地魔让他十分痛苦,他暗恋了莉莉一辈子,可终归莉莉被檐姆强走了,他的守护神永远和莉莉是一样的,在危急时刻不止一次的保护了哈利,忍受着巨大的痛苦杀死了邓布利多,众人还不能够理解,最后被毒蛇的尖牙刺入而死去,最后一刻把自己的所有记忆给了哈利,让哈利明白了他,彻底了解了他,最后让哈利看着他,相信他那时的眼神有痛苦,也有放松,终于一切都结束了!
纪念完了逝去的人,我还要再说说或者的人,比如说哈利
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只因为一次偶然,或者说预言球里的决定,让他失去了了父母,头上留下了闪电型的伤疤,他是何在斯莱特林,但是因为先前听了忠告,决定来到格兰分多,这决定了他的命运,他真的适合格兰分多,他勇敢,有主见,敢于与伏地魔抗争,最后杀死了伏地魔!真得很伟大!不枉前面这么多人为他献出了生命,相信他们会对哈利感到骄傲!邪恶压不过正义!这是大家一致相信的,哈利!你真得很棒!赫敏和罗恩,哈利如果没有他们,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没有他们的帮助,他不可能这么快地找到魂器的死亡圣器,他们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朋友,真正的朋友,出生入死的朋友!
其实我很遗憾这就这么停住了——但是我支持罗琳的决定,既让哈利波特到此为止吧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不仅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还拥有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英国作家J.K.罗琳笔下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一个充满神奇、善良、富有正义感的男孩子。
哈利·波特,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就会想尽办法解决,和小伙伴们一起探讨、尝试;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哈利·波特》这套书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我多么希望有一件这样的宝贝。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里的内容。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这套书告诉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要学会多思考,和伙伴们一起解决问题;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一定能成功。
一个黑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魔法棒,随时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就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我为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深感自豪,《哈利·波特》主要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罗恩,郝敏与伏地魔的斗争,三人各尽所能,最终,战胜了伏地魔,保护了整个魔法世界。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走进了书中,和哈利一起感受着魔法世界的奇妙和惊险,与他的同伴一同为正义与伏地魔做斗争……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甚至觉得他带给我们的不是魔幻,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在这里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感受到勇敢真情和爱。我希望我也是一名魔法师,像哈利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根本没有魔法学校也没有什么魔法,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和坚持。像罗琳《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她的作品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我爱他的正义勇敢,爱他的从不抱怨,爱他的坚定的信念,这本书带给我无限的遐想和快乐,哈利波特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有幸读了著名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是英国的J.K.罗琳所写的。主要讲了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在姨父家饱受欺凌,但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他接到了一封信,并成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名一年级学员。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等等。最后,他发现了与他命运息息相关的魔法石。
我被《哈利.波特》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所深深吸引,就像自己也到了那个充满魔法的地方去探险。更对哈利所骑坐的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而向往,刺激的魁地奇球,神奇的隐形衣,一切的一切,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认为魁地奇比赛十分精彩,哈利。波特在赛场上窜来窜去,最终,他以他我完美的飞行特长抓住了金色飞贼,结束了比赛,也赢得了比赛,他的遇事沉着,是我无法达到的。
我很佩服哈利。波特的勇气,罗恩的乐观,赫敏的智慧。他们三个,即是同学,也是伙伴,他们共同学习魔法,共同去找魔法石,这种历险,是我渴望的
尽管我不能去魔法学校,但我认为,只要有良好的心态,我们的学习生活也会同哈利的一样精彩。
在你的梦境中,有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形象:一个魔法师挥舞着手中的魔法棒,在你的世界里呼风唤雨。有时,他是别人,有时,它是你自己——曾经的我就是这样的,手持一根孤独的魔法棒,在平淡的现实生活中渴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处,可换来的却只是屡屡落空的希望——直到我遇见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全书共七册,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著名作家,也是最受读者喜爱的作家之一,她用超人的想象力为我们构造了一个超越世俗的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大概讲述了:从出生起就有奇异魔法天赋的男主哈利波特,在十岁时来到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魔法学院——霍格沃兹,在这里,他不仅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二人,还一起消灭了魔法世界的公敌伏地魔……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而是他的同伴赫敏格兰杰。
赫敏出生在一个麻瓜家庭(即父母亲戚均不为巫师)但即使这样,她在魔法学习上依然名列前茅。在赫敏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当代女性所不具备的魅力。她自信而不自大,总是乐于去帮助他的伙伴;她勇敢而不怯懦,勇于去面对甚至挑战,在当时人们连直呼其名都不改的伏地魔;她遵守规则却也敢违反规则,敢于为了正义而去违反校规……她有自我的原则,理想信念,总是专注于自己所坚持的,把自己的未来看得如此决绝,每一步都似乎在向着自己未来的蓝图坚定的走去。
哈利波特这套书不仅让我超越现实,看到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还让我看到了一个*的独立女性形象,更让我明白了友谊和勇气的力量,只有拥有这些,波特和他的同伴们才能战胜恶魔。这也正如赫敏所说“我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小儿小聪明,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友谊和勇气”
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假如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
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现在,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
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
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难频频发生。那些灾难,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
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漂亮,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
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
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已是家喻户晓的名字了。看过书或电影的朋友可能会补充一句:哈利还有小伙伴朗瑞和赫米奥妮呢!
谈友谊,哈利与郎瑞和赫米奥妮的友谊是深厚的,也是真诚的。在魔法象棋前郎瑞为了哈利能拿到魔法石,能救学校,他做出了牺牲的准备。郎瑞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令人多么感动啊!友谊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情,而郎瑞与哈利之间的不单单是一种普通的交情,而是一种力量,一种能使郎瑞为友谊作出牺牲的力量。当然,不可忽视那位赫米奥妮与哈利,郎瑞之间的友谊。赫米奥妮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小姐,她几乎毫无保留的把自己所知道的知识,以及历史通过各种途径告诉了哈利,例如:在魁地奇比赛中,她让哈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以及自己父亲也是一位找球手。使他增加了勇气,赢了魁地奇。
说到友谊,中国朋友可能还会想到古时候的管仲与鲍叔牙,也是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谈到这里,我要告诉大家:生我们的是父母,那么了解我们的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朋友,友谊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纽带,是交流的基础。让我们共创一座友谊之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所有人都知道这句出自高尔基之嘴的名言。
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而我在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哈利波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其实大有玄机的瘦弱的男孩身上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认知。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将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往往去忽略那些事物。而对于那些异于常理的事总是抱着一定是不好的东西的思想。很少有人能放下平常的认知,去接受新的事物或东西。
新的事物并没有错,错的是看待它的人。若将书中那些拥有巫力的人运用于生活之中,那么,生活中的许多事都会变得轻而易举。但是,由于那时人们对巫师的偏见,所以才导致人们无法获得巫师的帮助,做事充满困难。
学过历史或看过与历史有关的资料的人一定知道发生在清朝的“闭关锁国”。正是因为那时人们的盲目自大和不愿接触新事物而导致的。所以对于新事物,人们应该报以待定的态度,取他们好的一面,帮助他们改掉不好的毛病。
“罪孽不在于步枪,而在于扣动扳机的人。”这句话出自AK—47之父卡拉什尼科夫之口。他是正确的。枪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使用枪的人。因为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原本用来保家卫国的武器用到了不恰当的地方。这恐怕也是创造者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所以一件新事物的好坏起源于人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像书中所写的,人们对于巫师十分憎恶、害怕,认为他们是厄运的化身,是灾难的化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巫师要不让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了!
新事物的诞生,是好、还是……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他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
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读书笔记大全《《哈利·波特》读书笔记800字》。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是个自强的小男孩,一岁的他失去父母后神秘的出现在姨夫姨妈的门前,哈利波特在姨夫家饱受欺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利——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储物间。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专门为他过生日,收到像样的礼物。
但是在她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密信,使哈利无意间知道了他是一位巫师,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都会觉得永远难忘、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开始了魔法学习。
在魔法学院,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飞行,骑着一把名叫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它与哈利的生活息息相关着……
这是一个关于幻想和魔法的故事,每读一章,我仿佛都身临其境:海格的宽大,93/4站,神奇的分院帽和墨镜,魁地奇比赛的壮观……一一呈现在我眼前。渐渐的,我读这本书读得出神,开始想象哈利的样子:矮小的身材,破破的眼镜,旧旧的衣服……也许这就是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吧。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智慧和勇气是多么的重要,有勇气才能达到目标。当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可以和朋友团结互助,勇于面对困难,战胜一切。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希望我们的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一道红光与一道绿光交错到一起,交接的地方形成了一个由气压组成的一个盾牌,四周飞溅却无数红的、绿的,的大光。哈利的脸上还留着鲜血,但他依旧不放弃,手持着魔杖坚持着这场恶战。不远处,伏地魔的大蛇被纳威一剑斩死,伏地魔的身体变成了上万千碎片飞向天空……
这个故事是由十七岁的哈利而引起。哈利为了完成邓不利多死前给他留下的任务——消来伏地魔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赫敏,罗恩与伏地魔和食死徒展开了一场真正的博杀。哈利最终战胜了伏地魔,魔法世界得以安宁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伟大的,这个故事是精彩的,这个故事是……
哈利为了救整个魔法世界,将自己送去禁林送死。他是伟大的,哈利为了还魔法界的一个安宁,他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一博的战争。哈利为了同伴的生死,不顾自己,与强大的伏地魔开始了较量……
这是一个生与死的较量,
这是一个善与恶的战争。
这是一个战争与和平的斗争,
这还是一个永远流传的金典故事。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生与死,让我认识了善与恶,也让我认识了善良的强大与邪恶的腐败。
如果有这样一面镜子,你就不能帮忙找一下吗?但麻瓜也有自己的魔镜。那些爱钱的人喜欢玩大富翁,那些想成为英雄的人是诸神的大英雄,而那些想主宰宇宙的人只是在网上冲浪和玩星际争霸,有些人甚至只想玩家庭游戏……只要你想要,你就能得到它。这是麻瓜发明的。它没有输给厄里斯魔镜的效果,所以他们喜欢它。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句话:“如果你有一天碰巧看到它,你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沉溺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生活是没有用的。请记住。在第二部分,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本魔法日记。50年前,它属于一个名叫汤姆·里德尔的老大哥。他不仅有力量,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像世界上所有的小女孩一样信任他。但我从没想过日记里的汤姆·里德尔是伏地魔!于是金妮成了伏地魔的囚徒,不自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么成为伏地魔的囚徒的呢?“他的日记!我已经写了一年了,他一直给我回信。“上帝,听着,多么可怕的事情。聊天会带来灾难!
一个人继续写,另一个人继续写。想象一下伏地魔的日记有多熟悉。有很多像金妮一样善良的女孩,她们总是很敏感,喜欢和她们认为值得信任的人交谈。他们用自己的理想和想象把自己的真情献给他们所建设的人。每一天,当他们不跟那个人说话,他们感到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是想把书中韦斯莱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永远不要相信对你毫无益处的事情,除非你看到了它隐藏的内心!”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跟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者才能打开它,释放里面的恐怖,让它净化学校,消灭所有不值得学习魔法的人——麻瓜的孩子和那些继承者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想想一些关于碾压恶魔和希特勒的观点。也许有一天下午他们会一起聊天喝茶。他们都以自己一半的血统为荣,以另一半的血统为耻。他们都认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肖之人,尤其是那些血管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了一种创造世界的方法——“净化”。当然,他们都是一样的肮脏和无耻。他们都是杀人凶手。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的血是高贵的,也没有人的血是卑微的。有时你不得不佩服罗恩的“经典名言”:“这太疯狂了。现在大多数巫师是混血儿。如果我们不与麻瓜通婚,我们就会灭绝。“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老色狼。”想出这个纯血统的废话。即使没有报酬,我也不会去上他的大学。说实话,如果我是被树枝帽子塞进斯莱特林的,我就会一声不吭地坐火车回家。”
然而,仍然有一些斯莱特林学生,他们坚持自己的疯狂言论,在世界各地掀起波澜。你总会听到他们令人作呕的声音,看到他们无耻的外表。
我只是想说,没有人有权利因为血而享有特权,没有人有权利因为血而伤害他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跟我说话!和狼人握手
从一开始,卢平教授就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独特的印象:穿着一件非常破旧的巫师袍,修补了几个地方。他又累又病。他看起来很年轻,但他浅棕色的头发夹杂着白色的头发。就是这样一个可怜的病人,念着咒语,赶走了浑身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一位很有能力的好老师。他教哈利如何召唤守护神。每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都会让你感动:快乐、快乐、温和、平静、放松和随意……但是卢平教授是狼人!他在满月时变成了狼。由于这个原因,他几乎不能上学。当他成年后,他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他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诚实的人不会因为不幸而被社会所信任甚至接受。
我们是不是太残忍了?当我们用警惕的目光和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会考虑他们的感受吗?那些已经非常不幸的人的不幸不能成为被鄙视和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像哈利那样去信任,然后像詹姆斯·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那样去理解和帮助。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本书,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大喜,因为我对这本书早已梦寐以求。这本书有丰富的科幻感,写得都是魔法,我最喜欢写神奇的魔法的书了。我只要有时间就看,没想到不到十天就看完了。
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巫师的故事,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孩子,他的爸爸、妈妈都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巫师给杀害了,只有哈利幸免于难,因为伏地魔的魔法不但杀不死他,反而反弹回他的身上,受到伤害之后就独自一人跑了。校长来到时,只有哈利没有死,大家都很惊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强,一条咒语就可以杀害好几条人命,为什么打不过一个小孩子呢?哈利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从此,他在魔法界一夜成名。校长他们商议把哈利交给谁好呢?争论了许久,决定把他交给他的姨妈德斯里夫妇,让海格送过去。海格想:为什么要把著名的哈利交给一个麻瓜(就是不懂魔法的人),但他还是把哈利送给了他的姨妈。在姨妈家,哈利经常受苦,干这干那,穿的衣服也是表哥穿小的衣服,饭也是自己做的,可他却吃得是剩饭,住得是最小的房间,在学校里也受表哥的欺负。最后,他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巫师,就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结交了赫敏和罗恩这两个好朋友,得到了猫头鹰海德薇,当然,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马尔福,还有伏地魔的忠实信徒斯内普教授。虽然身在魔法学院的城堡内,既有朋友的赤诚帮助,也有老师的悉心呵护,但是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在魔法学校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获得了一把很好的飞天扫帚光轮。
看完这本书,我决定要当像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后,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如果放弃就会失去很多,就像一个名言说得一样,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有一套书,在全世界都家喻户晓,那就是:《哈利·波特》。我早就听说过它的名气,可从未见识过它一眼。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个周末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书一到,我就兴致勃勃地开始捧着看,现在差不多看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在24岁那年在一次延误的旅行中,萌生了这个写作的念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的内容是哈利。波特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故事。哈利。波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被送到了对哈利一点不友好的德思礼夫妇家,还有令人讨厌的达力。有一天,猫头鹰送来一张卡片,这竟是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录取书。于是,哈利于九月一日乘特快列车来到学校,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一起学了魔法知识。最后,他从奇洛手中夺回了魔法石,交给了校长阿思。邓不利多。但是,对于自己的身世和父母的去世他仍不了解,也没人告诉他。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阿思。邓不利多的一句话,给了我很多启发。"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他说得真好,如果一个人整天都想一些荣华宝贵、金银珠宝,一些虚化的梦想,忘却自己真正要干的事情,整天无所事事,那有什么用呢?如果这样,他是一个对社会无用,对祖国没有奉献的人。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有许多好词好句,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以后不仅要积累和记住,更要运用到生活中。
我生日的时候,阿姨送我一套《哈利·波特》,一共七本,还是精装版的呢,硬纸板的封面,考究的装订,让我爱不释手。今年暑假,我把全套书都看完了。书中的故事情节惊险、刺激,充满了奇幻的色彩,使我恍如身临其境,踏上了神奇的魔法之旅……
我敬佩作者乔安娜·凯瑟琳·罗琳丰富的想象力。读着文字,我好像插上了一对想象的翅膀,飞向理想的圣殿。故事中的人物都拥有非凡的魔法,可厉害了!他们会飞,会变成各种各样的动物,会把液体变成固体……这些魔法都是在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的。魔法学校的课程可有趣了,如:魔药课、变形课、药草课……和我们在学校里学的完全不一样哦。学校里的学生更是千奇百怪:独角兽、三头狗、小妖精……大家各有各的特长呢。
作者以"魔法"作为这套书的主色调,就连学员们吃的食物、玩的游戏都是带有魔法的,更让作品焕发着奇丽的光芒。比如:火车上,阿姨卖的糖果、零食都有魔法,"多味豆"红的是红烧肉、甚至是血、墨水……黄的是咖喱、牛肉、鸡肉……各种口味,各种食材,这可是我们生活中买都买不到的呢。还有他们的游戏也需要用到魔法,比如:激烈的魁地奇比赛,这是一种在空中举行的球赛,一共有三种球,三种不同的球手,选手们骑在扫把上在空中飞舞。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主角——哈利·波特,他勇敢、机智、正义,是魔法王国的核心的力量。看!他面对巨怪时,没有一丝恐惧,勇敢地冲上去,爬到巨怪的肩膀上,将木棒塞入巨怪的鼻子里,使巨怪难以呼吸;他被魔鬼网缠住时,想到了用火去驱逐这种植物,因为魔鬼网喜欢阴暗、潮湿,害怕阳光与光明;他不畏艰险,与邪恶力量伏地魔斗争到底,最后终于消灭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这套书的主题是善恶斗争,字里行间还充满了浓浓的情意——友情、亲情、爱情,每看一本,都让我回味无穷。我喜欢哈利?波特,他是一个魔法师,一个正义使者,一个英雄!
《哈利?波特》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了魔法学校,成长的故事。哈利在朋友的支持和老师的帮助下战胜恶魔的故事。
如果问《哈利?波特》为什么这受人喜欢,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喜欢里面魔法带来的视觉大餐;喜欢里面神奇想象;喜欢里面可爱的人儿……”现在的影视和书籍大多都讲的是成人间的恩怨,根本不符合我们小学生的胃口。而且很多动画片都很幼稚,看了前面就能猜到后面,异常老套,毫无趣味兴致可言。
我很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因为我觉得里面的情节一波三折,看着看着我常常会身临其境。当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的心便会砰砰直跳,直到主人公化险为夷时我的心才能平静,好像真的经历了一次冒险似的。看着这本书,总会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让这个魔法世界更加扑朔迷离。《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语句十分优美,特别是描写黑夜时,作者总是写得淋漓尽致,为《哈利?波特》这本书争光添彩。而主人公哈利?波特在姨父家备受欺辱,却仍然自强不息,这无疑给了我们一个莫大的启示:在生活中无论遇到多大挫折,我们都要都要勇往直前;在学习中更应该克服重重困难,攀登知识的高峰。
正因为这样,我才更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不信,你也去瞧瞧!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J.K.罗琳写的小说《哈利·波特和魔法石》。一开始我无精打采地翻了几页看,觉得内容十分枯燥,但后来我读着读着就觉得自己已经扑入故事情节中了。
这本书讲了哈利·波特一出生,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杀害了,只有哈利·波特幸存活了下来,但是哈利·波特头上却留下了伏地魔作战时的一道闪电型的伤疤,魔法学校的教授------邓布利多将他送到了他的姨夫姨母家,哈利波特在姨母家饱受了百般虐待,但在哈利波特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话,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不仅结识了许多伙伴,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这个故事虽然是发生在一个虚幻世界,但是,故事里的含义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没有母亲伟大无私的母爱,哈利怎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海格的保护,哈利怎能摆脱德思礼一家的阻挡,顺利地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没有斯内普在魁地奇比赛时念一个反咒想保住哈利的生命,他岂不是早就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赫敏的机智与罗恩的敢于牺牲,哈利怎能通过一道又一道难关,打败伏地魔,拿到魔法石?……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教育我们:生活中我们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他人对我们的关怀与爱护才使我们成功。哈利波特要是只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支持,他能独自打败伏地魔吗?
我记得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我们应该要学习哈利·波特那样是非分明,见义勇为,勇敢地去面对坏人。
当我走进卧室,瘫倒在床上,眼神漫无目的的在房间里的“一草一木”之间来回晃荡,不经意间扫到了书架上那一本布满灰尘的书,坐起身,走过去拿起它,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哈利波特》,翻开它,我再次走进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曾经风靡全球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少年——哈利波特在幼年时期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杀光了他的家人,就在哈利也快要被杀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伏地魔非但没有杀掉他,反而自己的法力尽失,而哈利只是在额头处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而已,不过这也就成为了哈利的标志。
而之后哈利被魔法四学院之一的院长——格兰芬多送到了一户人家家里,那户人家对哈利很坏,幸好在哈利12岁的时候,海格大叔将他接到了魔法学院,哈利的魔法生活就此开始。
而之后哈利的精彩而又危险的生活就开始了,被巨型蜘蛛包围,跟强壮的哥布林战斗,探寻三头狗背后的秘密,被伏地魔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惊险战斗,让我不由得浮想联翩,幻想着自己变成哈利,跟邪恶斗智斗勇,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这也让我对罗琳阿姨的丰富想象力敬佩不已。
其实这并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是主人公的精神品质,例如他知恩图报的精神,对老师尊敬的精神,对朋友不离不弃的精神以及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实在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但是现在这种精神品质还有多少人能够拥有呢?现在这个社会,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邪恶的内心,他们就像一个个伏地魔,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如果继续这样的话那早晚有一天会变成那样的,现在的人,自私自利,一心想着赚钱,感觉钱就是万能的,但你们想过后果吗?钱原本是交易用的东西,但现在却仿佛成为了一个个小恶魔,怂恿着你们,看看为了钱犯罪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想说一声:“要做钱的主人,而不是钱做你的主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展现给大家,而把自己邪恶的一面藏在心里,并慢慢的削弱它,那么我相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我想许多博友和我一样都是“哈迷”,屋里贴着哈利的海报,影碟机里放着哈利的光碟,读完J.K.罗琳的七本《哈利·波特》早已不在话下。在阅读《哈利·波特》的日子里我陶醉、向往在那奇妙的魔法故事之中,被那些层出不穷的神奇魔法深深吸引。随着观看的深入,我从刚开始热衷于观看正邪之间的魔法互斗,慢慢的看到这故事里面还蕴含着不少的道理和深层含义呢。
哈利·波特从有机会上魔法学校起一直到最后,他一直刻苦、努力的学习魔法知识,克服了伏地魔给他造成的种种困难,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敌人,越过了重重障碍,坚持不懈地刻苦学习。正是这种不断的积累,不断的丰富魔法知识,才使得他学会了越来越多的魔咒,掌握了越来越多的本领,最终彻底战胜了黑魔头伏地魔。哈利也从一个不太懂事的小男孩儿成长为一名男子汉,成长为一名主张正义的魔法师。
从哈利学魔法的历程就能看出,无论你将来做什么,最重要的是现在要打好基础。你的目标越远大,现在的基础就要打得越深、打得越牢。只有这样你的目标才可能会实现。试想,如果哈利没有去上霍格沃茨,没有掌握大量的魔法,那么伏地魔卷土重来时,甚至要斩草除根时,他就无法应对,只能像死在伏地魔手中的麻瓜一样死于“阿瓦达索命”咒了。
由哈利·波特联想到我国神话里的传奇魔法人物——孙悟空。大家都知道,如果孙猴没刻苦地跟菩提祖师学本领,没有学成72般变化,不会筋斗云,没有一身过硬的武艺。怎么可能在取经路上保护唐僧一路平安呢?怎能在唐僧遇到重重灾难时将他成功解救呢?怎能屡次战胜那么多的魑魅魍魉呢?就更谈不上最后修练成“斗战胜佛”了。
再从魔法和神话中走进中国历史,从古代匡衡的“凿壁偷光”,孙敬、苏秦的“悬梁刺股”…… 到现代的大画家徐悲鸿、科学家钱学森……刻苦学习的人物不胜枚举。在我们学过的课本里这样的故事也很多,近代的杰出爱国工程师——詹天佑自小学习努力刻苦,11岁时就赴美留学了。在留学期间更是废寝忘食、发奋学习。在那批120名留学生中,只有两名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詹天佑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把自己的所学献给了当时贫穷落后的祖国,天才的设计出“人”字形线路,建成由中国人设计施工的第一条铁路。如果詹天佑没有丰富的科学知识和刻苦努力的精神,即使他再有伟大的理想和抱负,又怎能为自己的祖国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呢?又怎能让那些瞧不起中国人的“蓝眼睛”、“大鼻子”不由不竖起大拇指呢?
在众多的光辉人物中,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学习中能吃苦。 我们要有远大的理想,我们更要有努力刻苦的学习精神,把基础打得牢牢的,把根扎得深深的。我们可能吃不到长辈们生活中的苦,但那不代表我们不需要这种精神。学习的路很漫长,只有不怕苦,能吃苦的人才会走得更远,才会达到胜利的巅峰。让我们学习这种精神,努力学习,刻苦学习,成长为可用之材吧!
提到《哈利波特》,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它是英国作家J.K.罗琳所著的魔幻文学小说,共有七部。前六部主要描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度过的六年时光,包括了他的学习生活和冒险经历。第七部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世界大赛中寻找魂器并成功消灭了伏地魔的。
记得第一次看到《哈利波特》是在一个书店里,当时的我不了解这本书,只是随手翻了一下,书中的哈利波特没有给我太深的印象。
直到后来,听同学讲起它,我才再次想起那次与《哈利波特》的邂逅,我开始在书店里寻找,却始终并没有找到,于是我缠着妈妈从网上购买。虽然刚开始妈妈不同意,觉得《哈利波特》只是一本小说,并没有太大的阅读价值,而且书的价钱也不便宜,但是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最终答应给我买整套的《哈利波特》。我当时激动得直转圈。
收到这套书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整个暑假,我都读这套《哈利波特》。对于我而言《哈利波特》不仅仅只是描述了一个奇妙的魔法世界,更让我学习到了爱、决心和勇气。因为心中有了爱,哈利波特最终才能战胜了伏地魔。因为有了坚定的决心,哈利波特才能坚定不移、勇往直前。因为有了足够的勇气,才能最终在面对死亡时毫无畏惧。正因如此《哈利波特》一书受到了人们的欢迎,成为最畅销小说之一,这也是我热爱它的理由。
后来,我上了中学,因课程紧张,也不常看它了。但每每熟睡之时,我仍然会在梦中遇到哈利波特,和他一起进入那个神奇的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在整套书里面给予人的感受是尊重老师,爱护同学,向正义不断前进的一个勇敢的男孩,同时,他也不畏惧任何不合理的权力。
因为这是一套外国的经典著作,而我又没有怎么读过外国的经典,所以刚刚接触的时候有一点陌生,有点不懂,不知道在说什么,但硬生生的看了几章之后,就大致可以顺着它的节奏读了,而且这样看着进度也非常快,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接下来读着觉得非常带劲,那样就懂得如何欣赏了。
《哈利·波特》这套书,我觉得它的逻辑概念非常强,在阅读其内容的时候,最好不要顺着学生们的思路去推断,因为一般顺着学生们的思路推断是错的。而且这套书的伏笔很长,所以,读这套书的时候,不要漏下任何一个值得重视的地方,因为某个值得重视的地方,很可能是以后的看点,高潮。有时候,看上去有的地方和重点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反映了人物的形象,这部小说中,描述和对话各占一半,因此显得非常有趣,也能吸引人继续读下去。
哈利·波特的一个朋友,罗恩·韦斯莱,他比较珍惜友情,也有点爱出风头,所以和哈利这样名头大出的人在一起难免会有一点嫉妒他,但是绝大多数时候,对待别人都挺好的。另一个朋友,赫敏·格兰杰,她是一位学霸,在各个学科都有很好的排名,也比较机智,逻辑很强,在第一本书中,哈利可以不让魔法使落入伏地魔的手中,其中有一关就是逻辑推理,所以当时就救了哈利一命。不过,在这学习阶段,他们有时也会起点冲突,但最终会和好,因为他们的目标一致,只是有时方式不同而已。
这套书虽然对现实世界而言不太合理,有如此多的魔咒,又有如此多的魔法,但是也反映了人们不畏恶权的精神,以及那时的局势动荡。最主要的还是突出了在那局势动荡的时代,仍然有人会坚持正确的选择,继续战斗下去,同样体现了其友谊的珍贵。
这套书里面的一些较和平的内容,与我们“麻瓜”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和态度是一样的,所以,这些和平的内容,就像是在描述我们一样,只是我们在学习阶段过得并不像哈利·波特他们学校那么惊险,但也挺好。
说实在的,这套书真的值得青少年读一读,学习哈利·波特不畏权势的精神,学习阿不思·邓布利多的自我牺牲精神,学习赫敏·格兰杰临危不惧的精神……学习他们的精神,学习他们的优点,让自己变得更好。而按照一般死套路的说法写对我有什么影响,就是让我懂得了友谊和亲情的珍贵,让我知道了现在我的生活的美好,而不用过多的担心太多的危险。
当最后一页纸从我手中翻过,我轻轻地松了一口气,一切都落下了帷幕,一个完美的结局,尽管过程并不完美。
七年的魔法历程,随着一个谜团的解开,那个有着一头凌乱的黑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额上有一道神秘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哈利波特,从一个懵懂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懂得承担责任,勇气与智慧并存的男子汉。在软弱与坚强中,他选择了坚强地拿起魔杖去与那个很多人连名字都不敢说的人(伏地魔)抗衡;在认输与坚持中,他选择肩负困难而伟大的使命去与伏地魔较量;在被爱中懂得了如何去爱。
在书中,伟大的巫师邓布利多一直坚信征服死亡,战胜一切的法宝就是——爱。十六年前,因为爱,哈利奇迹般地逃脱了伏地魔的魔抓,成为了人人皆知的男孩儿,可惜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双双去世,他的母亲用单薄的身躯守护着他。十六年来,哈利在亲人,朋友,老师的爱的天空下成长,勇敢与伏地魔战斗,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一夜之间成了整个魔法界的英雄。或许,爱一直是JK罗琳所强调的,甚至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必不可少的元素。
书中有春天般温暖的爱。我喜欢把邓布利多叫做“慈祥的老爷爷”,他对哈利犹如对孙子一样爱护。是他,教会了哈利如何正确的面对仇恨。他的逝去是一个很大的遗憾,让我不止一次催然泪下,他的爱至始至终,一刻也没停止过。他对哈利的鼓励与殷切希望,一直陪伴着哈利。
书中有夏天般炽热的爱。机灵的赫敏,勇敢的罗恩,坚定的金妮,憨厚的纳威他们都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挚友。在哈利最困难得时候,他们一直守候在哈利身旁与他并肩作战。他们虽然不像哈利那么耀眼,但他们都是拥有最纯洁灵魂的天使。
书中有如秋天般纯净的爱。可爱的家养小精灵多比有着铜铃般的大眼睛,它抓着大耳朵叫着:“坏多比”的样子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会为它的释放而开心,会为它骄傲地说“多比要工钱了”而自豪,会为它倒在哈利怀中而心痛。多比,以一个家养小精灵的方式,支持着哈利,把他当成信仰并付出了生命。但在我心中多比并不是一个信徒,而是一个愿为哈利献出生命的朋友。
书中也有冬天般隐藏的爱。就像西弗勒斯·斯内普。开始他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人,在他“虐待”哈利时,杀死邓布利多的那一刻,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杀了他。但在最后的最后,一切都释然了,原来他的爱才是最辛苦的。他的爱从在灌木丛后看见莉莉就开始,一直延续到哈利身上。他艰难的保护着哈利,在人们面前伪装,在伏地魔面前演戏,他忍受着人们的误解而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也许他是里面最可怜的人,但他是一位真正的勇士。
还有和哈利在一起的善良的人们:默默守护着哈利的卢平,哈利永远的港湾维斯莱家庭,勇敢的疯眼汉穆迪,率性的小天狼星布莱克,还有霍格沃茨的教授和同学,他们一直在哈利身边。因为相信而相信,因为爱而爱。
最终,邪恶倒下了,战斗结束了,流血负伤也结束了。而没有结束的,是爱,是信念,是勇气,一直陪伴着哈利,一直伴随着我。
原来爱,一直都在。
去年冬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当时我兴奋得过头,一下子把七本书全读完了。
前六本书里,分别讲了哈利的惊险童年,并在第七本书中打败伏地魔。而在每一本书中,哈利都有过一次危险斗争,并每一次都获得胜利,让我十分敬佩他的勇敢。就比如第一本书中,哈利为了争夺魔法石和奇洛、伏地魔战斗,哈利当看到自己口袋里有魔法石时,我和他一样感到惊奇。而在奇洛和哈利欧打时,我也在心里直为他加油!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七本书中的战斗。那时哈利为了让伏地魔死去,要毁掉他的七个魂器,可这时伏地魔也已恢复。战争开始,我为哈利紧张起来。在战场上,我似乎能听见无数的咒语,而我听到“阿瓦达索命”时,就很害怕,这意味着伏地魔的出现。他们两个缠绕在一起打架,让我直跺脚,后背一阵阵发冷。还好,哈利聪明,在伏地魔念咒语时,趁机装死,让伏地魔以为哈利死在他的手上。当我看到这时,心总算平静了下来。就这样,哈利边装死,边用隐形衣盖住自己,直到罗恩妈妈要死时,才显露自己,打败了伏地魔。我心里高兴极了。
读了这套《哈利·波特》,我获得了大量勇气。一旦遇到某些困难,我就想到哈利·波特,并对自己说:“我就是死,也要面对困难前进!”而拔牙那一次,这位哈利的话就在我心里想起。果真,我冲过了拔牙这个坎。
哈利·波特是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勇敢、善良、聪明的男孩。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朋友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友情,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迷茫。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在我刚上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哈利。波特》这套书,这个套系是我想要很久的书,记得刚收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来了。
“啊!终于全部看完了,我可是短时间内看了好几百万字呢!”看着眼前这8本厚厚的书心里顿时感概万千。
这套书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在他乱蓬蓬的头发下面有着一道神秘的闪电图形。在他1岁的时候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妈姨夫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11岁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是个巫师,知道了自己头上的疤痕是被一个叫伏地魔的恐怖黑巫师用咒语伤的,父母的死也和他有关。于是哈利去了一所叫霍格沃兹的魔法学校求学,并且在那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
他和好朋友们在魔法学校里并肩作战,一起面对很多困难,直到杀死伏地魔成功的保卫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很难想象一个11岁的孩子随时要面临死亡,为了这场战争他吃了多少苦,承受了多少的压力。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胜利的曙光还是属于正义的一方。
为什么呢?因为有爱。
虽然父母不在了但是父母的爱一直围绕着哈利,成为了他的永久护身符,正是因为这道护身符所以伏地魔杀不死他。
或许这套书就是想要告诉我们爱是最高的魔法,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即使在一个人最绝望的时候只要心中充满爱和希望就可以战胜一切。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家人的陪伴,老师的培养和朋友的支持,在各种爱的滋养下我们才能健康长大,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那天,是个晴朗的大好周末,我去姐姐家做客。
在姐姐的卧室里,我发现了一本《哈利波特与密室》静静地躺在书桌上,便好奇地问:“姐姐,《哈利波特》好看吗?听说好多人都爱看呢!”
“当然啦,《哈利波特》可好看了!”姐姐解说员一般热情地回答我,“这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描写生动优美,事件合情合理、激动人心……”
“姐姐,能不能借我看一个月啊?”听姐姐说《哈利波特》这好那好,我心中种下了一棵草,打断了姐姐的“解说”。
姐姐摇摇头,说:“不行,我还没看完呢!”我心里好失望呀,但也不坚持了,心里想:我一定要想办法读到这套书。
那天我一回到家就打开淘宝网,准备买《哈利波特全集》。结果我点开链接一看:以售罄!虽然大失所望,但我是“不到黄河不死心”,更加渴望读这套书了。
第二天,我来到凤凰书城,在电子屏上搜索《哈利波特》,可还是缺货!我失落无比,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
光阴似箭,很快,两周过去了。南京的天气是说热就热,我拿出50元零花钱,准备买一袋冰淇淋在家慢慢享用。路上,我发现了一家新华书店,便想起了《哈利波特》,就怀着最后一丝希望进了书店,在一个标有“新货降价”二字的柜台上发现了《哈利波特全集》!我冰淇淋也不吃了,激动地买下了这套书!出了店门,我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兴奋地想:世界上肯定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了!今天不仅阅读梦想成真,还碰上了大减价!
一回到家,我激动地来不及脱鞋子就打开书阅读起来了。真的像姐姐说的那样,《哈利波特》的故事真是引人入胜。情节跌宕起伏,语言优美现象,文章行云流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哈利波特》值得我们寻找!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文中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哈利是一个巫师,真正的巫师!他的父母同样也是巫师,曾经是霍格沃茨(一个魔法学院)最优秀的巫师学生,可是他们死于一次与敌人的战争中,因为要保护哈利,牺牲了自己。但是,却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状的伤疤,那里包含着哈利母亲对哈利爱的力量,也是因为这条伤疤,使哈利成为魔法界里大名鼎鼎的人物,但因为没有父母的照护,哈利从小就生活在自己的姨父姨妈的房子里,在那里哈利没有任何尊严,他受尽了姨父姨妈和他们的儿子的嘲笑,但是他选择了忍受。
当他终于达到可以当上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时,他来到霍格沃茨,在那里所有人都认识他。更出名的是他额头上的那条伤疤,在那个学校里,他感觉到了温暖,他认识了真心待他的朋友。但是,在一年级至七年级的学习魔法的过程中,当年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也就是人人都害怕的神秘人,没有人敢轻易提出他的名字,除了哈利与校长邓布利多以外,伏地魔仍然没有放弃杀死哈利的念想,一次次地想要杀死哈利,但哈利依靠母亲给自己留下爱的力量,朋友的帮助和哈利的魔法天赋,以及他的聪明智慧与勇敢,一次又一次的打败了伏地魔。
最终,他成为了父母的骄傲,更成为了霍格沃茨的骄傲,哈利的聪明、智慧与勇敢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母亲的爱是无私伟大的。更让我明白了,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一定要冷静、要勇敢、要坚强、要敢于面对,不能逃避。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那就去读一读这本课外书吧!
一双大大的眼睛熠熠生辉,如同天上最亮的星星;可惜他乖巧的鼻梁上却架着一副与他实际年龄不符的眼镜。他的嘴巴大大的,总是向上扬着,带给大家无限的活力,让许多人走出阴霾,走向乐观。哦,别看他总是很乖巧,可他还会魔法呢!因为某些原因,他的额头上有一道闪电形的伤疤,这同时也为他的故事增添了几多神秘……
他是谁?他就是英国著名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
翻开以暖色系为主色调的封面,你可以看到一些寄语和这本书的人物介绍。我不免感到有些哀伤。毕竟哈利·波特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从很小的时候我久盼望着会有一只猫头鹰来给我送信,可到了现在我已经十三岁了,却始终没有。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我是个普通人呀。许多人都会有些惋惜,因为,这是整个小说的终结篇,交代了所有重要人物的命运。
那么,哈利在霍格沃茨的故事便要结束了。
在哈利生日过后,凤凰社的成员精心策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于是哈利的朋友罗恩赫敏陪伴着他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完成邓布利多的遗命。暗中寻找能致伏地魔于死地的三件圣器,而伏地魔也开始行动。更巧的是,两人在林子里相遇,最终哈利赢得胜利。
然后我知道了其实我们都是在被爱中成长的。罗恩认为世界不爱他,哈利也为之感到迷惘。实则不然。哈利很难相信死者是爱他的,因为他们不能再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也再不能表达他们的爱。所以哈利在有一段时间里也曾对故去的老院长产生质疑,在记者的流言蜚语和人们的口舌当中险些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必须知道我们都是在被爱中成长的。主宰死亡,唯一的办法就是永远敬爱、信任那些死去的人。而哈利真确做到了。在爱的海洋中,我不禁合上书卷,为哈利喝彩!
提起哈利·波特,相信你一定不陌生,这个席卷全球的魔法师诞生后,瞬间收获了无数的粉丝。今天,我就想和你聊聊与他有关的故事——《哈利·波特与密室》。故事得从哈利·波特继续在霍格沃兹魔法学院学习说起。
相传,学校创办人之一萨拉查·斯莱特林曾经在学校里面建造了一个隐藏的密室,只有他或者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知道如何并可以进入,这个密室是为了清除学校中血统不纯的学生而建造的。但是,当密室打开之后,学校里面变得一团糟,袭击事件接连发生,有些学生竟被变成了石头,凶手是谁一直无法查出。一时间,人们纷纷认为哈利波特是斯莱特林继承人,是凶手,尤其是知道哈利是一个蛇佬腔之后,大家更是这么认为。袭击事件持续发生,就连哈利的好朋友赫敏也被石化,送往医院。在好友罗恩的帮助下,哈利终于发现了密室的入口,并且成功进入了密室,他们勇敢地穿过重重关卡,找到并最终杀死了幕后主使者。
在密室中,哈利为了救出自己的朋友与蛇怪大战,当蛇怪朝哈利扑来时,他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手臂上,用短剑使劲朝蛇怪戳去,即使被它的毒牙咬到了手臂,也不放手,他如此无所畏惧,奋勇抗争,只为了救出自己的朋友,救出那些被石化的同学们,哪怕他曾经在他们那里遭受非议。我的眼眶湿润了……
我不禁想到了曾经看到的一段视频:一个小区的一栋楼的一户人家着火了,对面楼的人发现之后,声嘶力竭地对着对面楼大喊:“快下楼!着火了!快下楼!”即使对方与自己素不相识,只要发生了危险,人们都会主动帮忙,更何况是朋友之间?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的话,就去翻翻这本书吧。
罗琳超凡的想象力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读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我感受颇深。
这是哈利在霍格沃茨的第二个学年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密室再次被打开,洛丽丝夫人,科林,尼克,赫敏接二连三地被石化,学校危机重重。还出现一本可以和人对话的神秘日记……哈利通过好友们的帮助,逐步发现了密室的秘密,并凭借过人的勇气与智慧最终消灭了日记中的“汤姆?里德尔”,救出了金妮。
“只有真正的格兰芬多人,才能把它从帽子里抽出来,哈利”,是啊,“真正的格兰芬多人”,他们有埋藏在心底的勇气和过人的胆识、气魄与侠义。
本书中的故事发生时,哈利只是一个霍格沃茨二年级的学生,因为他的身世,因为他会蛇佬腔,许多人议论他、躲避他,以为他是所谓的“斯莱特林继承人”——打开密室,引发事故的罪魁祸首。甚至他好朋友赫敏,也没能在这场灾祸中幸免,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惨遭石化。
哈利面对同学们的质疑,斯莱特林们的嘲笑,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仍然鼓起勇气,继续和罗恩、赫敏一同探究“密室”的秘密,并尽快弄清楚密室中的那个怪物究竟是什么。当他迈进密室的那一刻,当他与里德尔针锋较量时,当他负伤、用全部意志与蛇怪殊死搏斗时,他成为了真正的格兰芬多人!
经历无数次的打击,哈利没有退缩,没有惧怕,他心中的那份爱与勇气支持他前行,永不磨灭。
生活中,也许我们也会遇到不顺心的事,也会经历挫折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坚定心中的信念,就一定会苦尽甘来。
只要爱与勇气在我们心中,我们就不会输。
这本书主要写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年级学生哈利波特短暂告别魔法学校,迎来入学以后第一个暑假,可是在暑假期间,他过的并不好。姨夫,姨妈殴打他,表哥欺负他。更奇怪的是有一个小精灵多比警告哈利波特不要回学校,否则会有危险,可哈利不以为然,在罗恩家住了一个月后,重返霍格沃茨。可奇怪的事连连不断,他们没有赶上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列车,魁地奇的游走球像失控一样撞向哈利,学生们接二连三地变成石头。正在哈利和罗恩正在调查时,他们的好朋友赫敏也变成石头,但是,哈利从赫敏手中的书中找到了线索,并找到五十年前从密室逃走的“蛇怪”,在凤凰的帮助下哈利除掉了在学院徘徊五十年的“蛇怪”,学生们也苏醒过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做事,不仅要勇敢坚强,还要有一颗自信的心和智慧,不要为一时的失败而颓废,要坚强起来克服它。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章。合上书,眼前就出现了书中的一个个故事情节,在魔幻、神奇的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身上发生了许多事情……
在哈利波特出生时,父亲就被魔法界的恶魔“伏地魔”给杀害了,幸存的哈利波特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魔法界人人皆知的闪电型伤疤。
魔法学校的老师把他托付给了他的姨夫姨妈。在姨妈家,哈利波特受尽了百般虐待。后来海格带着11岁的哈利波特来到了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结交了两个知心朋友,一起学习魔法。这三个小冒险家对所有的一切都十分好奇,在一次无意的探险中,他们发现了“伏地魔”隐蔽的藏身之所。
最终,爱的力量使哈利波特克服重重困难,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名十分有名的魔法师。
当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才恍然大悟:它的幽默、它的轻松,它赞颂的珍贵的友谊,留给人一种永生难忘的记忆。
最后几页把整本书所要表达的内容表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哈利波特坚持正义,不畏恶势力,敢于承担责任的那种使命感。
回想起我平时生活学习的点点滴滴,再看看同龄人哈利波特,真使有点自愧不如。哈利波特的有点,不正是整本书所要呼唤的那种精神吗?
2021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小说,爱,恨,情,仇,在书中被描述的淋漓尽致,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细腻的感情,才创造出了那些生动鲜活的各色人物。而在多如繁星的人物中,最让我感到震撼的莫过于那个阴险的魔药课教师——西弗勒斯·斯内普。
斯内普“鹰钩鼻,灰黄脸,有着油腻腻的乌黑的头发”,在课堂上,“他找任何借口刁难格兰芬多的学生,不止一次的欺负纳威。”面对哈利,他“那双乌黑的小眼睛里充斥着仇恨。”而对付童年时代的同学,“他眼睛里有一种近乎疯狂的光芒。对他来说,复仇的滋味是甜蜜的。”从任何角度来看,斯内普“仿佛一只不怀好意的大蝙蝠,在夜空中邪恶的到处乱飞……”
然而,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斯内普从小出身卑微,生活艰辛,但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的出现打破了他一平如水的生活。莉莉给了斯内普一个新的开始。从那时开始,斯内普的生命中,不仅仅只有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遥不可及的霍格沃茨,还有了一个他可以倾心交流的朋友。也许,从那时开始,他对生活有了希望,对莉莉有了爱,他不知道,他以后会为这份迟来的爱付出艰辛的代价。
是的,斯内普为一份并不属于他的爱努力的拼搏,他对莉莉·伊万斯一见钟情,并不止一次的为这份爱做出了牺牲。我认为,虽然他被分到了野心勃勃的斯莱特林,但斯内普骨子里的坚毅、刚强、勇敢,以及对莉莉的忠贞,俨然说明他也是一个合格的、属于格兰芬多的勇士。
斯内普为了这份爱,一诺千金,他信守了诺言,答应邓布利多“永远保护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男孩。”保护一个他最爱的人和他最恨的人的孩子,他忍气吞声,忍着痛,接受了一切。他从此在默默无闻中为哈利付出,时时刻刻冒着生命危险,在伏地魔和食死徒之间周旋,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理由——莉莉·伊万斯。
斯内普是脆弱的,他的内心是脆弱的,因此,他只好疯狂的用冷酷、阴郁、严厉、苛刻、凶狠来保护自己,保护他千疮百孔但依然守护着那份沉重的爱的心。在所有人心目中,斯内普都被误解,他只好默默的守护着以前的记忆,默默守护着自己,一个失去了爱和朋友、只能在无边的黑夜中活着的西弗勒斯·斯内普。
他默默的耕耘,换来的却是人们因为不解所产生的怨恨和强烈的敌意,而这一切,对于斯内普,值得吗?
答案是肯定的,在他心里,一直有一份没有来得及完成的爱要在哈利身上继续的完成下去。他这样对哈利,完全是因为自己要给莉莉一个交代。他仇恨哈利,对他百般刁难讽刺,在他身上发泄对詹姆·波特的恨。但他依然深爱的哈利,因为他是莉莉的孩子。正如奇洛所说:“他当然恨你,因为恨你的父亲,但他从来不希望你死。”也如邓布利多所说:“这一切,都是因为你的母亲。”他倾心付出了所有,但却什么也没有得到……不,他得到了,他得到了哈利最终的理解和在天国的莉莉对他的迟来的那一份爱。
每当我想到西弗勒斯·斯内普时,我总会热泪盈眶,这个男人,这个付出了一世的爱的男人,为一个人而无怨无悔的做着任何事情的男人。他辛苦的一生,却在纳吉尼的毒牙下死去,他将自己的记忆全部给了哈利,为了莉莉,什么都值得。他不去想哈利能不能接受记忆中如此陌生的斯内普,他要死了,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看着哈利那双跟莉莉一模一样的绿眼睛满足的死去……
恍惚间,他的一生十分可怜,但转念一想,他因为有了一份深沉温暖的爱来滋润他的心灵,从此有了爱人,有了信仰,他的一生也可谓是光明、幸福。
谢谢你,西弗勒斯·斯内普,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我的最爱,我会把他埋藏在心底,不会停止付出,也不会吧止不住的伤痛,我会像你一样,无怨无悔的的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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