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后感700字(通用五篇)

马振华老师

  乌合之众读后感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2

  《乌合之众···群体时代的大众心理》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95年。本书描写了群体心理、群体的观念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性,其中有意思的是分析了社会教育问题和群体领袖及其演讲。

  一群具有什么样特性的人才能定义为群体,是首先要讨论的问题。他们也许是有着相同的宗教信仰,或者属于某个阶层,亦或是有着共同的政治立场,什么样的一群人不是群体呢,一个广场上的人,一个国家的人,因为你没法用一个共同的心理特性去描述他们。

  群体的特性是冲动的,可善良的也可以是邪恶的,他们对复杂的事情无法处理,哪怕他们是一群大学生,平时理性和富有知识,成为一个群体后,对复杂问题也是无法处理的,对群体的任务是越简单越好。

  本书讨论的'教育问题,放到现在同样是问题,一百多年了仍未解决。社会生产发展提高了基础教育,但基础教育的目的和社会就业的不稳定,让年轻人群体的就业目标变成了公务岗位,又由于岗位的稀缺性,造成了大量的年轻人无法成为公务员,他们接受了公务员式的教育,却无法获得相应岗位。巨大的失落感,让年轻群体无所适从。前段时间看到消息,教育拨款倾向中职教育,好的中专学校录取分数接近本科,希望以后的孩子,能够从工科学校学到更专业技能,走出美好的未来。

  本书讲解了如何成为一个领袖,群体领袖具有什么样的特质。群体领袖一定要有威望,他在群体的中演讲,凭借自己的威望就可以让群体安静,演讲稿也不需要有什么具体的数据和理论支撑,他的演讲只需要断言,并把断言不停的重复,将自己的情绪传染给群体。这样的观点就会深入人心,哪怕你回家后发现他讲的就是一坨狗屎,但是身在群体之中你一定会对此深信不疑。

  这本书我刚读完了第一遍,全凭印象写的读后感,其中偏见和误读望指正。

  乌合之众读后感3

  经典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的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这是我翻开这本书看到的一段话,一连串的发问,让人不觉深思,不由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它是不了解的,光看字面,它指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只是介绍一开始就定性为道德败坏,无底线的一群人。实际上它是指聚合在一起丧失自我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研究在一个大时代下整个社会群体。

  书中介绍写到“群体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这种“无意识”是指群体的冲动和急躁、缺乏理性、低劣的推理能力、少有深思熟虑而混沌懵懂。在群众聚集、情感亢奋的特定事件中,个人的思想感情一定会弱化甚至泯灭,会不自觉地加入到集体意识中去。即使平时独处冷静清醒的佼佼者,一旦汇入群体,个人都会被感性所支配,被群体所裹挟,意识趋于群众的平均水平。所以群体具有冲动、盲目、易变、急躁、容易受鼓动、以及凌驾一切的道德观等特性。

  网上经常发生的道德绑架事件,一旦发生什么事,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集体性毫无理性的批判别人。例如给老人让座,老人认为:“我是老人,你就必须给我让座。”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理性的做法,但是在群体意识中,他们天然的认为,你有坐就应该让。

  事实上,我们一直在一个群体中生活,必定受群体集体意识的支配。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尤其强调团队合作,再也没有了以前孤胆英雄式的个人主义。让我们感受到群体的力量越来越大。而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了解群体,了解群体心理状态。让我们在盲目的之中带点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怀疑。

  乌合之众读后感4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5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