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孔乙己》这篇文章,我才发现鲁迅的文章并不是我已开始看的那么平淡,没有什么内容。最初读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孔乙己很可怜,除此之外,便没有什么感受了。深入学习才发现,这篇文章蕴含的内容很多,鲁迅写的时候并没有突出表达,而是让读者慢慢领悟的。这种写作手法需要一定的文化积淀和内涵。
学习完这篇文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1、当时人们不团结一致反抗压迫他们的黑暗社会。
2、当时的科举制度促使“好吃懒做”“嘲讽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思想。
3、当时人心冷酷无情,互相嘲笑,喜欢做看客。
鲁迅的写作手法总是含含糊糊的,需要细心品味,才能看懂并体会其内在的深意。譬如:“他身材高大”可以看出孔乙己有生活能力。“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满口之乎者也”“长指甲”能看出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者,侧面反映各当时科举制度的腐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不应该只盯着读书这条道路。“又脏又破”可以体现出孔乙己懒惰和贫穷。
这篇文章人物描写也很细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参水也很难。”“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引人发笑。”
这几个选文,可以看出掌柜做生意不诚实,给的茴香豆少,苛扣份量。
从四次笑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中国人的一种看客心理,都爱看别人的笑话。冷眼旁观,不肯帮助别人,只会互相嘲讽,不知道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敌人。可笑而可悲!
但愿封建科举制度的气息,能够现代教育制度里越发越散。孔乙己的命运已经警告着后人不要再成为下一个孔乙己了!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 诗 书 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 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 诗 书 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旧时代的末路人,一个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孔乙己,上演了这么一出时代末路的,好笑,去哦有令人深思的闹剧。
孔乙己,好吃懒做,又自命清高,偷东西硬是说不算偷。依着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人民,要往富人圈儿里混,却总遭人唾弃,排斥,夹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在这么一个趋炎附势,功利的时代,最终没有孔乙己生存的缝隙,造成孔乙己被打死却无人问津的悲剧。
读完文章,不仅为孔乙己惋惜。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悲剧,社会原因占了很大一部分,但孔乙己自己好吃懒做,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我们要自立自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幸运女神会大驾光临,那只是白日梦中的一幕。
我们要从生活中自立自强。我们要自己打理自己的日常生活,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遇到挫折,自己勇敢的克服它,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不总是依赖父母的照顾,自己要孝敬父母,做到真正的生活中的自立自强。
我们要做到学习中的自立自强,自己认真冷静的思考问题,不总是问他人来解决问题;自己独立完成作业与任务,不抄袭作业;遇到考试成绩不理想时,不要气馁,自己排解困扰恢复好心情。抓住机遇,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然只能落得孔乙己的下场。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让我们自己自立自强,让祖国自立自强。奋进吧,少年!
《孔乙己》是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当时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周末和佳洲同学一起读了这篇小说,我有有了新的感受。
文中,鲁迅先生把社会浓缩到小小的咸亨酒店之中,通过孔乙己这一封建科举制度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牺牲品的悲剧形象,揭示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人们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这次读这篇小说,我的感受是《孔乙己》不仅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现在的社会也是有普遍性意义的。当今社会,资讯高度发达,许多负面信息让青少年过早地体会事态,影响他们“三观”的形成。多年以后,他们难免会分化为“长衫主顾”、“短衫主顾”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难免就会有人象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孔乙己这一悲剧形象代表了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这在任何一个社会背景下都会存在的。
所以,离开封建文化教育的框框来读《孔乙己》更能感受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也说明了当今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这有语病的句子做为文章的结尾,我想他的用意也是再于此吧。
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这便是鲁迅先生描绘的孔乙己。
孔乙己随身着长衫但却没有着长衫人的地位,而和短衣帮相近。但在文中短衣帮的笑声却显得尤其的大,似乎要震破我们的耳朵。有些人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但我认为笑声的内涵不仅仅在于此,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这样的笑声让我们战栗,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先生通过这笑声想要将人们唤醒,唤醒他们的觉悟,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在文章结尾处,孔乙己的死也只是由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这样的冷漠麻木是比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所做的恶行更为触目惊心的,这也展现了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到了地步。孔乙己是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因此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这赤裸裸表现了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残害,让人终其一生都逃脱不出它的枷锁。
现如今,21世纪已经来临,我们已经处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了,可是小悦悦事件依旧发生,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消除自身的冷漠与自私,和谐的共处呢?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悲愤的作者——嘲笑中犀利地抨击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的心灵扭曲变态,经济上的剥削与精神上的毒害,让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了。人与人的关系冷漠、感情麻木,甚至丧失了人最基本的同情心。这就更深层次地揭露出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戕害之深,也反映了鲁迅对这种社会风气的深恶痛疾。
作为冲决封建罗网的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里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末期的整个病态社会,咸亨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正是鲁迅针砭的病态社会的毒瘤,作者对病态社会的浓毒,毫不留情地解剖,对笔下的孔乙己既同情又嘲笑,对自食其力,受统治阶级层层盘剥的短衣帮,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对他们毫无同情心,愚昧麻木的心情而感到悲愤,作者在嘲笑中把批判的锋芒无情地指向整个人吃人的社会制度。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的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今日(1月21日),我们学校组织去了北京鲁迅博物馆参观。在去之前,我以为鲁迅是个衣食无忧(毕竟有个《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证),只可是文字太激烈,是当局不喜之人罢了。参观后才明白,鲁迅生平竟是一波三折,从绍兴到南京到……一路有哭有笑,有爱有恨。
我重新拿起《呐喊》,打开《孔乙己》……
“我”在鲁镇咸亨酒店专管温酒,注意到唯一一个站着喝酒又穿长衫的人便是孔乙己。他以前帮人抄抄书,可过会儿,那“文房四宝”全没了。之后,他偷书被人发现,打断了腿,却说自我跌倒。再之后,也不知怎样死了,可店家只记得他欠十九文钱。
孔乙己就是封建时期的一个穷读书人的形象。自我没身份,秀才都不是,又很自负。本身没钱,又不会经商,只好偷些书看,或偷一些东西去卖。
如果他安分守己倒还好,可偏偏十分要面子,老上酒店。不仅仅如此,还老“之乎者也”地想把很多东西糊弄过去。
从这篇文章中能够看出当时不少不得志的书生,为了看书被打死了。他的目的怎样看都没有问题,但他的方法是个问题或应当说是唯一的办法。这也就是使社会退步的原因。
在孔乙己腿被打残后,也没有一个人可怜或者说关注一下他,人们只是一如既往地拿他找乐子,就像对待阿猫阿狗一样。当孔乙己死后,唯一记得他的人也许仅有掌柜了,毕竟他还欠着十九文钱。
各位,醒一醒!还是让孔乙己为我们敲响布满灰尘的警钟,不要再将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文中曾提到过。那让我们分析一下。首先,他站着喝酒说明了孔乙己没钱没势,不能进去坐着;可他又穿长衫,至少能说明是个读书人。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孔乙己又穷又苦又低微,像短衣帮那些人一样,那他为什么还要穿长衫呢?
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孔乙己读过书,认为读过书就高别人一等,便为上人,没读过书便为粗。其实这个想法并不完全错误。可读过书,但自我都只能勉强混饭吃又有什么用?可是就是一个虚伪的称号罢了。
二、孔乙己自尊心强。他其实是明白自我处境的,可他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正视问题,想显得自我高人一等。从偷书一事中也能够看出来,被问急了,口不择言,竟说出了“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当大家在说孔乙己时,其实忘记了一群人,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在孔乙己买酒时,在孔乙己腿断时,在小孩抢茴香豆时。他们就看着,笑着,玩着;时不时说上几句话,插上几句嘴,冷笑几声……他们可能身体是强壮的,眼神是锐利的,但心灵却是一片麻木。没有人同情孔乙己,更没有人为孔乙己打抱不平,所有人都明白他是个软柿子。
如今,是新社会,那封闭的铁屋子被打开了,大家惊醒过来!可当今仍有许多华而不实的虚伪的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手段;为了那一点自尊,杀死了求知欲和上进心!
鲁迅先生曾高瞻远瞩地说,中国人患的是心病,虽然今日也没有治好,但把中国人从亡国灭种的边缘给拉了回来!
到今日傍晚,也不明白明天的太阳什么样,但我们能让今日的太阳又大又亮;我们不能阻止夕阳西下,但我们能让晚霞洒满天边;我们不能拒绝夜晚的到来,但我们能让黑暗中充满温暖;我们不能乞求时间停下,但我们能让时间的流失变得更加有意义;我们不能留住今日,但我们能留住一颗真心去创造更加完美的明天!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今年寒假,我读了中国现代文学家鲁迅写的《孔乙己》。
这本书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它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把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我要向孔乙己学习,学习他这种不拖欠、心地善良的品行。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从这句话中的“又”字,看出孔乙己是经常偷东西而受到别人打的,这句话的议论,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个“排”字也是十分能说明他对别人言行的厌烦和不安,他是在通过自己的镇定和从容来掩盖住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排出九文钱,或许是在做给别人看,给在座的所有人看,证明自己一文都不少,也带有一些在装阔气!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是本文的结束语,读到这儿我有了些疑惑,为什么作者要连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本应该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啊!到底要说什么呢?我静静的端详着,不禁想到了作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确凿”这两词和本句中的一样,好像有些矛盾!但细来想想,却有很多相似,其实作者就是想要表达肯定的意思,也许还有对孔乙己的死和园中只有草的浓浓惋惜之情。细细品来,这两句又并没什么不对,反而会别有一番味道:“大约”是小伙计的猜测,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罢了。而“的确”,或许是伙计认为前些时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结局了吧!
读过这篇文章,真是感叹,也很是喜欢!感叹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颗好书的心总也掩盖不了,愿意为了读书而去偷。他的那种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厌恶。但是那颗心是最真诚的,最美好的,这不也让人感叹!同时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喜欢鲁迅先生的笔调,他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绘了人物的特点。作者抓住了最为细微的脸色进行了3次细致的描写,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竭力争辩让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内心的羞愧。我也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他喜欢喝酒,有时没钱但会很快的还上,不怎么赊账,这样的诚信不也很难得?让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的一生:美好因为有酒和知识,无悔因为有书,有心;悲惨因为迫不得已而被打;无可奈何因为无路可走……但是他留给我们的仅仅不只是这些……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可是的事情了。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我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一样,以此来伪装自我,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一样的“姿态”。但仅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我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我有钱有势的人在一齐,所以仅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经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述。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经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我“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明白,你其实是在欺骗自我,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我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明白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一样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能够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可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应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期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我。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我烦腻他这他这追着哀呼。
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不知道为什么,拿起这篇文章,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或许它是一篇小说,里头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以及丰满的人物,再或许它是一篇出自鲁迅笔下的名篇。看完一遍,只是感叹孔乙己悲剧的人生。再细读一遍,发现这个人折射出了一个大的社会。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冷漠,这个社会的残酷。
或许在更多人眼里,孔乙己是那个社会的“多余人”,也是那个社会的被毒害者。在别人的贬斥下,我欣赏起他的执着,虽然,我们会怒其不争,可是,换个角度去看他,他一个人的反抗也是无济于事的。他热衷于功名利禄,其实,这个那个社会司空见惯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去指责或者去批评,要怪我们只能责怪那个社会,诅咒那该死的科举制度。其实,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不只是存在于封建社会,当今社会,有何尝少呢?在这个竞争社会激烈的时代,在这个所谓“人才济济”的21世纪,很多“孔乙己”奔波于公务员的考试当中呀。一个职位居然有那么人来竞争,他们为的什么?我想不言而喻吧。
以前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如今呢?
到后来,孔乙己总算是脱掉长衫了。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平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近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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