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读后感

刘莉莉老师

《商君书》读后感

  篇一、《商君书》读后感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的真是一点都不错。大到世间万物的发展规律,小到日常生活的困难烦恼,中国古代的先知哲人们都早已给出自己的论断注解,各类经典犹如一座座永恒的灯塔照亮着后世迷惘在人生道路上的人们。不同于西方具形具象的特定学科理论,中国经典如老子、孔孟、鬼谷等只是针对某些广大的话题给出看似泛泛的理论,并结合自然现象予以辅助论述,实则千人千用,上可治国安邦,下能齐家修身,天文、地理、政治、人事的道理尽收其中。先知们长于逻辑推断和论据间的辅佐和循环反复对比论证,并佐以自然原理(足见其质朴之心)帮助理解。所以,只要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先知们的例子并非例证,至少例子和论点之间的关系并非像西方论断中的那样紧密,而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模糊关系,例如鬼谷使用阴阳相生的宇宙概念来比拟谈话中的捭阖之道:

  以阳动者,德相生也;以阴静者,形相成也。以阳求阴,苞以德也;以阴结阳,施以力也;阴阳相求,由捭阖也。此天地阴阳之道,而说人之法也,为万事之先,是谓‘圆方之门户’”。

  论点间的关系不可谓不松散,其论述的主旨也不可谓不模糊。阴阳、德行、德力、圆方、捭阖这些相对的概念被分为两组,每组里看似不相关的概念被赋予相互模拟流通的含义而重叠使用,最后一句点出适用的情境(说人),还不忘加上天地的概念,意在为读者培养一种似是而非,似懂非懂的烟雾缭绕的语境,发挥出自己无尽的想象和理解能力,结合各自不同的生活际遇对赅简的原文加以诠释。所以每个读者心中的鬼谷都是不同的,而这也许就是中国经典的魅力吧。此种魅力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文字的复杂多样,这与中国文化的隐晦深奥是相辅相成的。西方人讲究简洁直观,文化和语言也自然如此。就当中国经典(甚至现代著作)被翻译成英文也有一种画蛇添足的遗憾,平白添加了许多译者自己的理解诠释,在读者还没来得及思考的时候就划定了方向。西方经典往往限定一个特定的课题,并针对某一特定的受众或情境加以不厌其详的论述,段落以分论点开始,后面加以大段详细特定的例证。这样虽然能帮助读者清晰明朗地领会作者的意图思想,却也扼杀了想象和诠释的萌芽,同时也为后人的驳斥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和机会。这不由地让我觉得西方的先哲更善于表达(或者销售卖弄)自己,将完整的想法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受众面前,唯恐别人误会了自己的观点;而中国的先哲们启蒙滋养的意味更浓,犹如四两拨千斤,寥寥几字传与后世学子,脸上还带着“真理不可言明,孺子自去参悟”的神秘微笑。这也恐怕是西方多有自立门户的原创型学者,而中国多产引经据典的译注大家的原因罢。至于中国后世如于丹之流将论语老子“应用于现代科技生活”的所谓学者们,实则浅薄了隐晦高深的古籍经典。其行为对普及经典的教育意义的确是有所帮助的,但万不可过分颂扬提倡,不然中国子民,特别是在这个速食品充斥市场的现代社会,将最终失去自己民族文化中最宝贵的精髓。

  和朋友谈到处死英国毒贩,又引出了死刑废立和人权等等话题。抛开死刑是否该废的问题不谈,是否应当在此英国毒贩的问题上网开一面,我是立场坚定的。如果中国人民(理论上)都是统一受制于现任刑法的,无论该刑法健全合理与否,英国人为什么就能逍遥法外?何况他是在中国的土地上犯法?政府没有和英国政府妥协的义务,英国政府也没有要求网开一面的权力。网开一面,基于什么逻辑?因为毒贩是英国人?那不是回到了南京条约后的领事裁判权了吗?因为人权问题?那么中国人的人权在哪里?就因为毒贩是英国人,他的人权就比中国人的人权珍贵吗?更不论法律处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罪犯对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付出代价,当现任刑法规定贩卖特定数量的毒品=死刑的时候,该罪犯造成了同等的危害,就理应受到同等的处罚。至于人权之论,至于“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别人生存权力”之论,是有待辩驳商榷的,也是永远没有正确答案的。于是,我带着极大的困惑拜读了商君书注译(高亨,俄亥俄州立大学图书馆)。

  商君的形象无疑是铁血务实的,也就是所谓的pragmatist,简化排除一切不必要的修饰干扰,定下富国强兵的发展目标,两点一线。任何反对怀疑,或者试图干扰的人都毫不留情地予以消灭。这样的人物是很难用酷吏还是良臣的标签来言明的。中国人,尤其是底层的老百姓太热衷于非黑即白的评论,仿佛一个人善良就要众生皆爱,邪恶就该一无是处,好让自己爱就爱个明明白白,恨就恨个咬牙切齿。

  史记说商鞅“天资刻薄”,这也就是司马迁的一家之言,后人且听而不可全信。何谓刻薄?刻薄就一定不好吗?人的性格或者素质本身就是双刃剑,刻薄用好了就叫无私,宽容用坏了就叫放纵。商鞅和其他无疑是酷吏的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他绝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滥杀无辜,就像来俊臣和周兴为了讨好武则天那样严刑逼供。至于他是否滥杀无辜,无辜本来就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由法律或者民心,根据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价值观来判定。要说连坐受株的邻居是否无辜,现在的人看来也许无辜,可是依据当时的法律就是有辜。至于法律,也不是单纯的对错价值观或者严密的逻辑,而是一个对时事价值观、民心、大众利益、逻辑、个人权利等相悖因素的综合考量平衡下得出的一个体系。因为这些因素是相悖的,你的利益也许就是别人的损失,法律就永远不可能面面俱到,或者百分之百地照顾了某方的利益,自然也就不能避免漏洞。所谓漏洞,也就是利益的某一方对自己失去的那部分利益感到不满,而试图修改法律系统的动机。多方,为了共存(及某种程度上能实现一些的“共荣”),必须相互牵制妥协,让出自己的一部分利益,共同遵守法律—一定程度上基于逻辑道德的,而更大程度上基于经验妥协的,被人们神化而寄予过多厚望的,其实也有隐衷的,法律。争先恐后都想把法律朝自己的方向拉近的多方,那些有时联盟经常冲突的多方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人权主义者们发言了,要废除死刑,要还人自由。国家主义者们也发言了,要统一团结,要扩大版图,要个人服从集体。孰优孰劣?无法判定。无非都是拿个放大镜照着自己,将自己的利益渴求无限放大,总是将“我要”挂在嘴边。可是人终究是无法中立的,总是不可避免地选择一个立足点,既然这个立足点存在,就一定会落在一方的范围内,除非生命和思想消失。就像世界上没有不带口音的人,不带口音本身也是一种口音,同样能折射出此人的经历背景。一个人的立足点,相对其对立面,就成了偏见。所以,有偏见不为过,关键是要意识到自己的立场在别人眼里也许是偏见,而自己眼里的偏见是别人的立场的道理,愿意和别人交流沟通,了解别人的意图并尽己所能地帮助他们。还有一条极重要的,就是不要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谈话未必就要以一致意见,或者最佳方案结尾,也往往不能如此,谈话双方的不同立场早已注定了这一点。所以,谁也不能真正地说服谁,谁也没有权力指责谁太顽固,人能做到的,也就是理解和尊重对方。对于一味只想说服你的人呢,也不必争辩较真,沉默不代表投降,一笑了之而已。

  又扯远了。还是谈谈我看商君书的感受。

  商君的意图很明确:富国强兵,重农尚武。孔孟之道,诗书礼乐被批得一无是处(辩慧,乱之赞也。立约,淫佚之徵也)。文艺、贸易(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教育、游学等现代人视之理所当然的东西都被看作影响农耕以致削弱国力的洪水猛兽。在商君的眼里,学术研究无异于坐而论道,空谈误国,且徒然让本可以安心务农的人民滋生了虚学求荣的许多念想(事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危也);认为只有愚得人民(农民)心无旁骛地闲时农耕(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战时操戈才是称王称霸,统一天下之道。在商君眼里,遵循古礼是不思进取的表现(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因而他直接针对甘龙杜挚等保守派而在秦王面前大肆鼓吹应时利导的果断改革之法,并将人民(农民)看作没有判断能力的乌合之众,主张无视人民的反对而坚决执行自己认为正确的政策(成大事者不谋与众),讲究特立独行(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将来与人民一同分享成果(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以与乐成)。

  法治是商君思想的核心(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他提倡一视同仁地执行法律,破除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古法,并且按照军功明确定量地论功行赏,赏罚分明,功可抵过。罚亦分明从重(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使罪犯众叛亲离(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以将罪恶消灭在初级阶段为目标,从而遏制重罪。轻罪轻罚在商君看来就是姑息养奸,给予滋生重罪的温床。在奖惩制度上应当刑九赏一,这样才能使人民无欲无求,而且忠于国家(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罚五;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最终达到上下一心,富国强兵的宏图。

  爱下结论的人又要跃跃欲试了,不是像译注者高亨那样赞的商鞅多么顺应历史潮流,贬的.孔丘多么冥顽不化,就是像人权分子那般批判商鞅残忍恐怖滥杀无辜。的确,商君如此大才,又开创先河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始如此轰轰烈烈的一场改革,是注定要承受后人的大褒大贬的。

  我对商君,尊崇有之,敬服有之,批判有之,更多的,是理解。我理解他治国强兵的梦想,理解他强国等于利民的逻辑,理解他剑走偏锋的想法与胆识,更理解他作为改革先锋的孤独与压力。他不是残忍也不是嗜血,只是为了效率和成功运用了极端的手段试图纠正他认为的社会弊端,只为了心中那个兼济天下,造福苍生的梦想。在他心中,开始的牺牲(况且牺牲的是法律定义有罪之人)是为了最终造福天下千千万万的无辜(法律定义)子民。当然,这对那些没有犯罪被连坐的人们(道德定义为无辜,法律定义为有罪)也许是不公平的,如果我身为其一自然也会怨愤不已,但我还是要说,评价这件事情的功过得失不能只用放大镜对准了国家和个人之中的某一方。事实是秦国风气清明,继而扫灭六国统一了天下,消弭了六国相争的战祸,的确是给烽火中受苦的人带去了福祉的。至于秦后来施行的所谓暴政和秦二世的昏昧荒淫导致的秦末农民大起义则另当别论,因为那是其他因素导致的灾难而并非商君所愿。

  商君值得批判的地方自然也是少不了的,从社会文化发展的角度来说,百家争鸣,贸易互市,兴办科教都是有利社稷的活动,为了人民专心务农而全部取缔自然也是不合适的。物极必反,任何一方面过分发达自然都会限制其它方面的发展,从而带来某种灾难。宋朝重文抑武,文化发展璀璨而独树一帜,却在金人的铁蹄之下只能龟缩在江南一隅,使得北方百姓饱尝战乱之苦,其功过也是两说的。

  人类文明只能在不断的尝试和修正中前进发展,当然所谓的前进发展也未必是合理的方向,而是多方势力的较量中不断有占领上风者,控制了政治法律使之更为自己服务罢了。而前进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则源于前人的经验教训,这也是研究历史的价值所在。后人没有权力在知道事态结果,或是只看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去指责前人的不是,尤其是商君这种没有多少历史可以参询的前人;商君的后人又有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完美得不被自己的后人所指责呢?

  附上非常喜欢的大秦帝国歌词一首:

  泾水清渭水黄是谁泛舟五湖上挽起女儿一抹霞挽不住西山坠斜阳天苍苍地茫茫是谁暗夜唱秦腔花旦跟着老生走一半妩媚一半悲凉狼烟边关起上马披战衣今生无缘今生别来生老槐树下还等你大风起兮云飞扬四海纵横本无疆悬崖勒马的是将悬崖不勒马的是王

  篇二、《商君书》读后感

  为什么封建专制一口气儿在中国大行其道2000多年?那是因为儒家"三纲五常"流毒让中国人中毒太深;为什么儒家能够深入中国人的骨髓和灵魂?仅仅是因为儒家文化获得历代封建君主大力推广?难道中国老百姓都是喂什么吃什么的病人?现在有答案了,还有法家的幕后黑手在助推!改革开放的一大成就,大概就是过去只有帝王才能看的书,咱们也能够看到了!最近就有这样一本禁止现世,暴露了中国2000年封建专制的不传之秘。这本书就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商君书》。最初公开讲解这本书的人,我们也应当记住,他就是上海电视大学中文系主任鲍鹏山。《商君书》就是有名的天下第一禁止出现的书,过去一直是太傅教太子的教材,只有历代君王和准君王才能读到。读了这本书,你就会明白,当年那个北方落后的蛮夷之国秦国,为什么能在短短的14年迅速崛起,最终摧枯拉朽般地统一六国?也会明白,历代君王为什么会把老百姓修理得服服帖帖,一个王朝稀松平常也是三百年!

  商鞅真的太有才了,一本薄薄的《商君书》书,不到三万个汉字,居然把封建君主治国手段的细枝末节,阐述得头头是道,深刻到无以复加。《商君书》既讲道理又讲办法,真的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哪怕你目不识丁,只要听一遍,你就可以当皇帝了!更令人震惊的是,《商君书》阐述的依法治国,集法家的丑陋和阴损之大成。《商君书》本身,就这么成了空前绝后的"严刑峻法",读了让人不寒而栗!

  从零星的史料中,我们偶尔可以看到秦国士兵的恐怖形象——一个个腰里拴着人头。开始我总是不大敢相信,难道秦兵个个都是杀人狂?读了《商君书》才知道,这绝对是可能的。

  《商君书》的《境内第十九》实际上是个士兵奖励细则。这个细则,就是以人头数量来作为奖赏标准的。

  《境内第十九》说,"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这句话意思是说,"百将,屯长在作战时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三十三颗首级以上,就算满达到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这句话意思是说,"軍队围攻敌国的城邑,能够斩敌人首级八千颗以上的,或在野战中能够斩敌人首级两千颗以上的,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所有各级将吏都可得到赏赐,都可以升爵一级。軍官旧爵是公士的就升为上造;"(译文)

  这种赤裸裸的"人头奖励政策",彻底把秦军打造成毫无人性的野蛮之师!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代价,是22场大战,斩首181万。这个数字,还仅仅是有据可查的。秦军为何狂杀俘虏?明白了吧?

  世界上多次出现过文明民族被野蛮民族征服的历史倒退,从东方的秦灭六国,蒙元和满清征服中原,到西方的古罗马毁灭古希腊文明,日耳曼人灭掉古罗马文明,都是惊人的雷同!靠的都是血腥的杀戮政策,把士兵变成战争的机器!文明之师,岂能是野蛮之师的对手?

  《商君书》祸害最深的,还得说是治国之术,而其治国之术的核心一是毁商,二是弱民。《商君书》主张禁止粮食贸易,商人和农民都不得卖粮,甚至连为商业贸易和人口流动服务的旅馆业也予以铲除。人民都被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只能成为农民。人民不能离开半步,无法获得知识更新(也不需要),只能成为君主的生产工具。

  毁商之后,再就是弱民之道了。《商君书》认为,"有道之国,在于弱民"。通过以弱去强,以奸驭良,实行刘氓政治;实行一教,统一思想,进行思想控制;通过剥夺个人资产,让民众依附国家;通过辱民,贫民,弱民,使人民贫穷,软弱,实现民弱国强。如果还有强民依然没杀光,还有杀手锏——发动战争,通过对外战争,外杀强敌,内杀强民。这几点,就是中国历朝历代君主治国驭民心照不宣的诡秘暗器,是他们不惜以民生的代价来化解内忧外患矛盾,获得长治久安的看家本领!

  读到这里,所有的中国式的困惑,也就迎刃而解了!为什么中国历朝历代君主都重农轻商?为什么中国的土地一直是国家所有?为什么中国长期皇帝一人威严可以压过全国的百姓?为什么中国一直有法不依,人治大行其道,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为什么中国民众没有话语权,文字狱在中国越演越烈?为什么中国官员一直身兼一方官吏和教父的双重责任?为什么中国总会"恰到好处"地发动对内和对外的战争?为什么中国人和太平盛世,都和老百姓的生活改善无关?为什么中国人的身体素质一直比西方人差得多得多?为什么历朝历代中国不允许老百姓拥有兵器?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没有财产给后人继承?为什么中国历朝历代禁止民间习武?为什么中国功夫师徒传承要有严格的师徒关系(背叛师傅要清理门户)?为什么秦朝之后(除了汉唐和东晋),中国人彻底失去了张扬的个性?为什么人类现代科技文化不可能率先在中国出现?同样的问题可以继续罗列,但答案只有一个,这就是君主专制!这就是严刑峻法!

  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悲哀,是历史选择了儒家而不是法家。真正的悲哀是,秦朝之后法家并没有消失,而是通过商鞅的《商君书》的传承在封建专制君主的脑袋里。得势的法家根本不是真正的法家,而是法家的变种——为了一己私利挥刀自宫的奴才法家。帝王们一直在用法家的"阴和损",在幕后操纵着中国的兴与衰;中国的法家,就是变法儿整人的;中国的儒家,就是用臆造的"天理"愚人的。法家把中国人整傻了,儒家把中国人整愚了!两者没一个好东西!

  中国的儒家能在汉朝以后深入中国人的灵魂,也就不仅仅是皇帝和董仲舒的功劳了。在"严刑峻法"的修理之下,中国人也就只能从《三纲五常》的熏陶中,找到一点可怜的心灵安慰。这一点,中国和欧洲的中世纪异曲同工。在可怕的瘟疫以及阿拉伯人和野蛮民族的入侵等天灾,人祸面前,欧洲人也只能从宗教中获得了心灵的救赎。如果西方人没有ji督教的慰藉,东方没有儒家的安慰,那欧洲人和中国人就只有自我了解了!

  《商君书》这种的皇帝枕边书,西方人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杜撰出来。这就是意大利人马基雅维利臭名昭著的《君主论》(1513)。不过,马基雅维利的"智慧"显然比不上商鞅。马氏不过强调君主应该抛弃道德上的考量,用冷酷和阴谋治国。无论是歹毒程度和阴损力度,《君主论》都远远不及《商君书》——这,你就不得不佩服咱中国人的"智慧"了!

  不幸的是,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出现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他的倒行逆施谬论一出笼,就受到广泛的谴责。马基雅维利本人,也被指为魔鬼的化身。他的名字甚至成了欺骗和阴谋的同义词。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除了拥有拿破仑,希特勒和斯大林等几个粉丝,在欧洲根本没有市场。

  商鞅所在的春秋战国,也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春秋战国到底应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现在也难有定论。长期以来,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历史必然趋势的论调,占了主导地位。这种观点,实际上和秦始皇留在石碑上的自我赞美之词是一致的。商鞅的中国第一位改革设计师的地位,也因此无可撼动了。董仲舒不被皇帝待见,商鞅落得个"五马分尸"。但他们都获得后世连绵不绝的赞誉,你不觉得奇怪吗?赞美商鞅,是替皇帝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

  《商君书》是中国人最“伟大”的发明。遗憾的是,这话是对中国帝王们说的;对民众来说,《商君书》是中国人噩梦的开始。秦朝以后,中国人最终变成了肢体羸弱,只知道盲从和服从的另类民族和大国愚民。等到中国人真正放眼看世界的时候,一切已经恍如隔世——我们已经看不懂了!发动的26次运动全是此书的影子。

  篇三、《商君书》读后感

  传说老毛读过这本书,没有作任何评论。在读这本书时,最开始其实有点枯燥,除第一篇时的《商君书—更法》中特别让人振奋。其它篇几乎都是再讲其治国之策,通篇都有讲“壹”,讲“重刑轻赏”,讲“法”。这些无疑是商君最重要的思想了。

  革新思想

  商君书中最能体现的他的革新思想的莫过于第一篇《商君书—更法》。商君在自己的思考中提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其指出“前世不同教,帝王不相复”“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并进一步指出“圣人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信而为更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而不成;治不宜时而行之则不干”。并立论“立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讥讽道“知者作法,而愚者制”“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现在读来令人唏嘘不已,千年过去,还有这么多守旧之人,实在令今人汗颜。

  制度、律令思想

  在《商君书—壹言》《商君书—赏刑》中有专门的论述。商君的“壹”思想,用他的话说叫“壹赏、壹刑、壹教”。大体讲是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高度统一。此很让人联想到我们现如今的所讲的共产主义或*,当然了只有些许类似,不是相同。从思想上来讲,于战国时百家争鸣,商君没有对各家各派的思想进行一个点评,但是其在书中指出的六种“虱害”“国有十者”“十二者”“八者”(例如“八者”指的是“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等,可看出商君对于各种人情世故的不信任,而只信任的是法制,律令。我想从秦孝公时秦为战国一雄到秦始皇一统华夏,商君的这个制度、律令思想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大秦帝国》影视剧中有一个有意思的情节,就是秦孝公去逝后,秦代的后继之君问于商君秦国变大那些押罪犯的时间太短了,是否要修改,而商君说修改秦法要等国家稳定,秦法推广有一定的时间才能改。而后来的陈胜、吴广之辈却正是因这事而起义,实在是孙先生在写作进的一个巧妙之处,但也透露出在秦的后来国君者中只有对于国内人民的赏刑,在对外征战的胜利与喜悦而忘了商君的重要思想“立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这个重要思想。唉,实在是悲哀。

  书中对于组织的构架中有《商君书—境内》《商君书—修权》篇等等。里面对于法,商君有言“农战”有功皆有赏,而对于传统的世代贵族,或者新贵族是采取同等对待,商君有言“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书中对于权利的分配中,商君提出国家治理有要重视三个方面“法”“信”“权”。其解释为“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似乎想达到新的政治上的动态平衡。其中对于臣下的制约是够的,而对于君主的制约,则是不够,商君只能说是作为君主不能“释法任私”,如果抛弃法则于国家来讲会有危机。于古代君主思想来讲的确是一种进步。但也为君权独揽撒下了种子。不能苛求古人,对于秦的几千年再无商君和秦孝公这种超级搭挡实在是一种遗憾啊。

  在对于法的执行上,商君提出“连座”、“无宿治”(今天的政事,今天处理,不放在明天。即时办理)等思想,像“无宿治”思想还是值得现在学习的。其还有关于法律的执行的还有在各级行政部门都回有负责法律的专门人员,这些对于法律的执行来讲,此种政治的执行力肯定是空前,秦国不强都难。

  商君对于人民的体察

  对于这个方面来讲,商君虽然有一些早期早期封建思想,但是对于处于战乱时的人民来讲也实在是一种进步吧。从现代人的一般的思维来讲,实行“重罚轻赏”对于人民来讲就是“苛政”。可从商君行法效果来看,“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从《史记》等书可看出商君行支虽严,但是公平。赏虽轻,但是有希望。就战国时最大的灾祸来讲,莫过于战争了。而商君思想来还有有一部分与道家有关,比如其有言“明赏之犹,至于无赏;明刑之犹,至于无刑;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在这里,商君对于战的思想是战争之犹,至于无战吧。就像“武”字本身,即有“止戈”之意一样。只有通过战争达到统一,才能达战事的少,乃至于无。秦用百年时间完成了统一,虽商君之法或者各种原因致苛政战乱,此非商君所能预计,不能太苛求古人。商君对于民众的重视非有以人为本,而是人民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一点来讲,其所讲的“法者,所以爱民也”,就是“圣人为国也,观俗立法而治,察事本则宜”。

  商君之法使人民与国家的联系更加紧密。于个人来讲必有家庭、家族。而于个人、家族、家族来讲最重要的莫过于荣誉。而商君之法提出“重刑”或者赏赐,对于一个普通人民来讲都是梦寐以求的,而商君提出了能给他们实现的一条路就是“农战”皆有功。且“赏随功,罚随刑”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所以秦人皆言商君之法。这样商君就将人民团结起来了。加之人民对于自己国家的热爱,使国家的凝聚力增强不少,对于国家的实力的增强会有重要的意义。

  商君的思想

  最后我们将儒家与法家进行对比一下,特别是与商君之法进行对比。儒家言“人之初性本善”故儒家提出“修身”“慎独”,提倡用仁义来治国。而商君指出的“八者”即八种灾害“辩、慧、礼、乐、慈、仁、任、誉”,再来看看商君口中的六种灾害:“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这些是儒家等奉为至宝的,在商君看来是于国无用的。商君看到人性的弱点,即人类追求名利、淫佚,而作为儒家之学只是“看上去看美”没有很大的可操作性,全靠个人的自觉与修养,儒家所谓智善仁义并不能彻底的根除,于是商群采取了一个策略,即“重罚轻赏”。其还指出“凡赏者,文也;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商君想重新建立一种人际关系或者新型社会关系即“赏厚而信,刑重而威,不失疏远,不失亲近”。

  同是对国家的治理,儒法两家所采取的方式却不相同,儒家希望的是能过修养和君主施行仁义,而商君则认为靠严密的法治律令来让人民规范思想行为,两者的所选方式因此而不同。儒家讲仁义,求仁而未得仁,而法家讲法,行重刑而得长治。两者都选择了一个极端的方式来实践,可两者都失败了。如何治理国家,怎么治,如何把握这个度仍是我武至今要面临的问题,值得深思!

  读完此书,深深折服于商君,想起几千年的历史,不禁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