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拿到这本书时,吸引我的是他的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爱情?是青春期的情窦初开,还是不惑之年的感慨万分,亦或是耄耋之年的回首相望,这一切的一切,在作者马尔克斯笔下,演绎出了多种爱情存在的方式。
小说讲了一个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与美丽富有的女主人公费尔明娜之间的爱情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
阿里萨在一个偶然的场合邂逅了费尔明娜,从此对女主人公暗生情愫,为了获取费尔明娜的芳心,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日积月累,慢慢的走进了费尔明娜的内心,他为女主人公做了所有他能做的一切,然而当费尔明娜将这种内心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和向往在父亲面前试探时却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换来的确是一场远行。即使当时霍乱肆虐,费尔明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等到她再次回来的时候,走进了父亲给她安排的在别人眼里看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嫁给了一个当地受人尊敬的医生乌尔比诺,阿里萨从此也消失在她的生活里。阿里萨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俨然成了一位蹉跎的老人,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仍旧住着这样一个女人,一个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当阿里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消息时他感到难过,但正是这样也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不同于年轻时的热情洋溢和纸上谈兵,而是脚踏实地、以心交心,每日与费尔明娜交流谈心,一起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小说结尾,作者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他们扬帆远航,在一艘轮渡上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的爱情世界,一生一世。
有人说,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无从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感受不同,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如果说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是那种少女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激情四射的爱情,那么医生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则是平淡无奇、迟缓却偶有起伏。前者是感性的梦幻的,后者是理性的世俗的,作者并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和形式做了一种诠释,费尔明娜和医生在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坚定地走到了最后。在我看来,这种如沐春风、沁人心脾的爱情,也是一种永生永世。
作者在文中的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情节,这种细腻的描写,无不反映出了纯粹的细节,正是这些,彰显了爱情的伟大力量,他给予读者的,是一种最原生态的“纯粹”。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似乎不来点惊天动地,就不能称之为爱情,而马尔克斯却将这种感情渗透在主人公的日常生活和文章的字里行间,没有轰轰烈烈,而是点点滴滴的渗透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战争、瘟疫、城市的污秽恶臭以及黑暗阴森,也正是在如此的凄惨背景之下,更加衬托了阿里萨爱情的寂静无声、凄美动人。我不禁惊叹于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文笔,他用细腻的情感和心理描写塑造出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隐秘的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正如文中所说:“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把普通人眼里的生活赋予了新的生命和意义,轻轻的翻开它,细细地品味,慢慢地体会......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爱情是每个人都有所期待和向往的东西,但是对于爱情,我觉得不管是花丛老手,还是清纯少年,都只能触碰她斑斓的外表,而对于她斑驳的灵魂一无所知。借着微博打出的噱头,读了八本中的其中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之后,有些话想说一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这部小说涵盖了爱情面目的多个可能性,飞蛾扑火的,忠贞不渝的,蔑伦悖理的,隐秘羞怯的,粗暴放荡的,更有柏拉图式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却也没给人纷繁错杂的感觉,故事的脉络很清晰,我只是对于文章的开头对摄影师的描述有点摸不着头脑,只是单纯的引出乌尔比诺医生走向死亡的前奏吗,不得而知。
小说中,三个人物贯穿始终。
费尔明娜,传统与反叛,理性和浪漫特质交织,在她身上看到了女性性格中包含的美好与缺陷,她永远保持着高傲的姿态,一生不被侵犯,高傲似渗入骨血之中,与生俱来一般。我不禁想,她一直这样端着,人前人后不曾放下,不曾觉得累,厌倦吗?后来渐渐明白,那件缀满高傲的华裳一经费尔明娜体温的熨烫,便犹如千山万水走遍终见归宿般自然与她融为一体,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让她在平凡中开出花来,又哪来“累倦”一说,着实愚钝。她身上的这种特质是现代很多女性所缺失的,也是所向往的,个人觉得女人本就该这般,不委曲求全,不将就怜悯,为自己而活,对自己负责,坚决果断,这是一种态度亦是一种选择。
对于费尔明娜,我觉得作者给予她太多偏爱,她就像被命运之神眷顾一般,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她,终身未娶,一直将她放在心里妥善保管。乌尔比诺医生给了她地位和一个家,免她惊,免她苦,除了婚姻中的一些小插曲,也算给了她一世安稳。如此一生,她应该是知足的吧。对于费尔明娜,我钦佩,当她发觉让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那么长时间,坠入失望的深渊后,坚定利落抽身而出,断绝一切关系,不留一丝退路,全身而退,简直是女性的楷模,但我也惊讶她能这般决绝洒脱的放下一个曾让她不惜违抗父命,孤身搏斗的人,理性的让人觉得薄凉,她是那么自我,她的爱太过骄傲,她的爱缺乏仁慈,缺乏怜悯。
乌尔比诺医生光鲜的外表,理性的思考都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懦弱,一个被家庭观念和社会地位禁锢了一生的可怜虫。他做什么事都必定瞻前顾后,畏手畏脚,从来不会随心所欲去做一件自己喜欢却有失身份的事,一切有损他声誉的事都束之高阁,就连婚外恋与她人做爱,都掐准和静脉注射药物一样的时间,匆匆完成,如公务一般,了无情趣。多么可怜可悲可笑。这也说明一个问题,一旦一个人得到的越多,地位越高,那么他承担的风险也愈大,顾及的也愈多,因为高处不胜寒,站的高,一旦失足,摔的就惨。恰恰那些孜然一身,不名一文的人才活的率真随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失去,所以对一切都有恃无恐。纠结分裂的现状,多少让人觉得无奈。
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把对爱的所有偏执都给了费尔明娜,这样的偏执让人觉得心力交瘁,费之于他,犹如非病毒性霍乱在他身上肆虐一般,寝食难安,神思枯竭。当他确定自己和费尔明娜真的结束了,母亲送他远走的前一晚,他在费的阳台下拉响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头也不回地在死一般寂静的街道上渐行渐远时,心里感到的并不是明天即将远行,而是仿佛多年前就已抱定永不回来的决心,离开此地,足见爱得深切。但是最后并未远行成功,而是怀着对费尔明娜的爱,等待了多半个世纪。后来他尝过女人身体带来的快感后,便一直与多个女人保持这种肉体关系,他没有对费守身如玉,却也是守心如一。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他终于有机会为自己的等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他与费尔明娜在一艘为避人耳目而升起霍乱之旗的船上过着新的却也带有欺骗性的生活,他用“一生一世”来回答船长究竟要走到什么时候的问题,不禁让人泪目。他用一生诠释一段爱,不知是可敬还是可怜呢。他如此执着也许有求而不得的原因吧,渐渐,想她变成了他的习惯,爱她变成了他的宿命,它所要的幸福就是陪着她一起见证岁月老去的模样,一起倾听时光流逝的声音。我觉得书中的佛罗伦蒂诺是一个偏理想化的人设,为爱而生,逐爱而活,为了爱散发出向死而生的魄力,他的爱是乌托邦式,像火焰,激情澎湃但也会灼伤自己,与当下的现状格格不入。注定不被接受认可。
我深知我写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含有我的感情观,有自己对爱情的想法,成熟不足,稚嫩有余,却也饱含赤诚真心。
“我有622的情人,但我就是爱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企业无法进行完全可以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学生只是三五年,有的经济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工作逐渐发展走向世界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我们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多的爱是一个悲剧。必须在死亡中解读。费尔米纳和阿里扎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一辈子的感情。没有一种幸福可以和你我一起看夕阳沉没,岁月去比拟。
公平地说,马尔克斯的工作并不是这样开始的。相反,他选择了陈词滥调的”爱情”这个自古以来就有的词,来观看日落,讲述码头工人的小调。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头发花白,弓腰驼背的男主人弗洛伦蒂诺站在风光正好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面对着眼前这位寡妇的男子,心思敏感而细腻,在五十一年前宿命般的一眼是他苦痛的开端。菲尔明娜,那个长着一双杏核眼,有着一头亚麻色长发,走路像一只小母鹿的迷人少女,就此在他心底抽出芽,生出刺,长开花,成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
费尔明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孙绕膝都是跟另一个就是男人可以完成的;她的欣喜、悲切、娇嗔、恼怒都为我们另一个一个男人一样绽放,与阿里萨毫无相关干系。最令他快乐的事莫过于企业借着这个小镇通过举办一些活动发展之际,在人头攒动的时候已经远远地,默然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艳的容颜,最多使用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问候学生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标准还有一种勇气说出的话。
如果人生是一个不倦的迷宫,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
“在某一个或者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通过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苦闷去打动你,从此开始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心理不安的际遇,还在一个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女性妖娆痛楚的花朵。
当你用尽了我们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可以认为文化流逝的时间已经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能在一个杂乱的回忆里找到自己那个职业令你思念成疾的只言片语?“
不过这个瞬息,阿里萨便为费尔明娜倾心;不过一个瞬息,费尔明娜便从自己学习生活里抹去了我们那个地方名为阿里萨的幻影;不过发展瞬息,乌尔比诺先生就可以俘获了费尔明娜的芳心;不过对于瞬息,阿里萨就对费尔明娜倾诉了自己数十载的衷意。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不过市场瞬息。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最早是听我喜爱的主持人梁文道《开卷八分钟》中做过介绍,后来听说拍成了电影。
所以,先是看完电影,然后再找小说去看的。
凭借小说《百年孤独》夺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58岁那年携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再度出场、再度赢得如潮的好评。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米纳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米纳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米纳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阿里萨那肝肠寸断的痛苦是让人动容的。他在期后做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能够“重新赢得她的心”。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
在电影里面首次听到阿里萨的爱情誓言:“费尔米纳,我为这个机会等了51年9个月零4天,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感觉是不可思议的,身穿丧服的你老人的反应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但随着剧情的展开,开始明白这个为了爱情而活着的老人在过去的每一天无时无刻不在等待有机会说出这句爱的告白,甚至一度为了担心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忧心忡忡。
小说中更感人的情节是两位老人的爱情。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费尔米纳悲愤的驳斥女儿关于“老年人谈恋爱是恶心”时,她已经夺回了年轻时候失去的恋爱的主动权。
被这个爱情的“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在紧张的考试周氛围下,我还是坚持把这本28万字的小说读完了。
有两点值得庆幸:
首先是,我选择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而不是由于时间问题,把阅读时光分割开来——最后就会成为读者的潦草收尾。
其次是,我选择阅读纸质版。(前几天由于对自己内心世界的歉疚,我选择用阅读和自己和解。)这本从室友那里借来的小说,就这样让我坐下来或侧躺着,陪内心的自己,安安静静地度过着寒潮到来又褪去。
不得不说,当我们选择读纸质书籍的时候,手捧书那种感觉,本身就是一种治愈——不信你试试看。
书看似很厚,其实故事很简单。我认为我啃读到的,更多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对人物心理、周遭变迁的细细描绘。就像是一张素描,看似没有章法、不厌其烦的窸窣笔触,摊开来看,实则呈现的是一个轮廓分明、明暗有致的整体。
经受生命浅层的侍弄,半世纪后,两个褪色的灵魂仍能在死神窥视下,大胆地重拾深处的懵懂和初心——现实又伟大。
实际上,压在箱底的坚守,早已跨越任何俗物,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你永远也想象不到,能与时间抗衡的事物,竟能这么简单而顽强。
很遗憾,每次发现图书馆的好,想拼尽全力去读那里藏着的每一本好书时,都是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比如期末考试。
让书做治愈者,让书带我们更多感官和心灵上的新体验吧!
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
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愛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舌瓜身也是一种爱情病“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磴过三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制成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爰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爰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f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峽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一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全书以爱情之名,却描写了大量的现实问题,亲情与友情,爱情与面包,死亡与生存,战争与和平……更倾注了作者对世界独特的见解。
关于爱情,书中已经写尽了所有爱的方式,有医生和费尔明娜那种厮守一生平淡度日的婚姻之爱;有费尔明娜与阿里萨那种初见即心动的灵魂之爱;有阿里萨与情妇们那种放纵性欲的肉体之爱;有医生与情人那种寻求精神刺激的出轨之爱;更有阿里萨与14岁懵懂女孩的所谓不伦之爱……
很难说哪一种爱情更为高尚,只能说这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见的情感问题,故事的结局取决于当下的选择而已。如果医生压抑了自己出轨的冲动,如果阿里萨决心斩断过去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费尔明娜一开始便选择了精神之爱,一切也未必会变得更「美好」。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任何选择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难题,无人幸免。
有人问书里谁最幸福?我认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可以说是求仁得仁吧。
我为阿里萨坚持了半个世纪的爱情而动容,同时觉得医生与妻子间的「稳定」婚姻很幸福。费尔明娜也是如此,她应该也认为两种爱情都是同等分量的存在,所以在丈夫死后不无感慨地说即使重新来过,她依旧选择与医生结婚,但她恐怕也依旧无法逃脱阿里萨的爱情魔咒。
作者以一种平稳的语气向我们讲述了横跨50余年的与爱情有关的故事,其中也大量描写了人性的善恶,但并没有流露出对某个人,某件事抑或是某种爱情的褒贬。生而为人,我们身上都背负着善良与邪恶,没有理由要求所有人都是闪闪发光的天使,邪恶的念头也无非是人性和欲望使然,有些人可以控制,但大多数人毕竟还是做不到吧。
马尔克斯当然能够读懂每一种行为,光荣或者可耻,都是鲜活的人间。这便是作家的伟大之处:阅遍人间百态之后,对人类表示谅解和关怀。
有人说这本书就是为了给渣男洗白,当然不是,作者不评价只是为了展现人物饱满的形象,医术高明的医生也会出轨,扛着爱情大旗的阿里萨情妇无数,信奉宗教的修女见风使舵……任何过多的褒贬都影响我们对人物的判断。究竟什么才是对错,不用问作者,问自己就够了。
人生就是这样啊,没有什么对错,也充满了不确定,正是因为如此,生活才变得有趣。所以呢,没必要老是纠结该如何选择,也不用为某种放弃而后悔,毕竟无论你选择哪条路,日子都不会更好过一点。
而无论你选择哪条路,都希望你忠于自己的内心,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强大,哪怕是充满荆棘,也永远不能如藤条一般攀附树木,否则你可能会向上,但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书还是上次推荐《三体》的那位孩子推荐的,是txt文本,躺在电脑里好长时间,只因为开头实在不太讨喜,感觉是要写一篇战争时期的爱国主义的小说。所以就搁置了。近期时常夜班,白天被对面人家的装修吵得睡不着,索性起来看书,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越看越喜欢。果然好书就像一坛酒,越是细细品味,越能感受浓香满怀。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其实浪漫只是这部作品的一个线索,以之为中心展开的,是种种肮脏破碎的现实,作者用了一根金色的长线,绣起了爱情的华服,然而拼凑起这华服的材料,却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凌乱的,甚至有些肮脏,自私和残忍的“爱情”片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是有野心的,他试图通过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一生,来道尽这世间的万般情愫.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阿里萨内也许真的视费米尔为世上唯一的真爱吧,但他后来做出的事情真的很让人匪夷所思。最初得知费米尔结婚后,他很伤心,但不久后,他竟流连各中色情交易的场所,虽然只是去看书,也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更过分的是,不久后,他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丧失了自己对爱情的坚守(我不知道作者这样的情节设定是要告诉我们什么道理,还是就像我之前所说,越是过分强调自己底线的人,一旦底线丧失,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然后便开始了他放荡的爱情生活。我后来看过别人的书评里说阿里萨一生总共交往过一百多位女性,这个细节我倒是没有注意,不过当时就对他频繁的爱情捕猎表示极度的反感,我不明白一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此生只为一个女孩忠贞不渝的人,为何屡次向自己的欲望妥协?也许是心理上要摆脱孤单的欲望占更主要的因素吧——但退一万步讲,一个人如果不能学会和自己独处,不能通过更加健康的方式排解孤独,和自己的灵魂共处,那他还能是一个完整的,优秀的人吗?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我一生有622个情人,但我只爱过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完全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只是三五年,有的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逐渐走向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宮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谈不上轻松,中间断断续续读了很久,我一度以为这本书写的不是爱情,而是婚姻,稳定的跨越两个世纪的幸福婚姻,和另一个被爱情伤害的人为了内心发泄情感而在不同女人身上寻求安慰的故事。
女主角费尔明娜是阿里萨的初恋,有钱的小姐和会拉小提琴,为爱而奋不顾身的少年,在一段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建立在幻想的基础上的关系中,我觉得费尔明娜获得的是一种理智的解放和对父亲的反抗的快感,而阿里萨则是全心全意爱着这个人。当费尔明娜第一次真实接触阿里萨时,她就明白了自己不爱这个人。在父亲的有意撮合下,她和乌尔比诺医生开始熟悉,在医生彬彬有礼的爱慕和追求下,她选择了妥协,嫁给了医生,然后开始了长达跨越两个世纪的稳定的婚姻关系,在外人看来是如此的的幸福,包括阿里萨,但是夫妻之间的摩擦和矛盾是琐碎而致命的,费尔明娜怨恨着这一切,夫妻二人其实很多时候都在忍受对方。
而阿里萨这边,则戏剧化的多。他和无数女人,尤其是寡妇发生了关系,每一段关系里面,我都能看到爱的字眼,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是不是爱,但是在他已经到了当爷爷的年龄的时候,依旧在和自己孙子辈的妙龄少女发生肉体关系,这其中也有爱的成分,只是不知到底有多少。每一次阿里萨几乎迷失的时候,就会在公众场合不经意间碰见费尔明娜和医生夫妇。这是他心底的爱又会激发起来。他的一生,就像是在费尔明娜这条主线上生出了许多旁支,来帮他转移痛苦,解决内心诉求,更多的时候则像是一种习惯,以证明自己还没有老,能一直等到医生去世,等到费尔明娜成为寡妇,能等到自己再次追求上她。多么疯狂而大胆的想法。
最终,费尔明娜和阿里萨一起躺在了挂着黄色旗帜象征霍乱的船上,重新开始了他们等待一生的爱情。
其实这篇文章花了很大篇幅在写费尔明娜和医生的生活,而且他们的婚姻生活是幸福而长久稳定的,被绝大多数人称赞和羡慕。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否也是爱情的一种。阿里萨荒诞的生活和克制过时的外表完全是两个极端。他们的爱情,是在一种压抑绝望的社会背景下,在暮年腐朽的阴影中开出的白色玫瑰,就像文中所说:“想不到爱你竟成了我唯一的宿命。”不是年轻时候的轰轰烈烈,也不是壮年时的安稳踏实,是穷其一生,为爱而活。
读完之后,更多的不是感动,是感慨。或许年轻时会遇见很多风景,但在老了之后去回顾,更多的是今不复昔的无奈,相伴一身的丈夫,走的时候让自己既痛苦又怨恨,回想这一生,受到了世俗的一切束缚,到头来也不知道何为爱,何为存在。生命的尽头,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爱情,但终究短暂。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惧怕婚姻,因为日积月累留给双方的,多是生活的教训。其实仔细想想,和身边的人一起走过几十年的岁月,忍受着对方的各种毛病,拴在身上的,更像是一种责任,而不是最初以为的爱。似乎只能把轰轰烈烈的爱情留给年轻的岁月,等到一定年纪,就急着找一个人,无论爱与否,匆匆忙忙的过下去。我见过许多老年夫妻,并不是书上看到的和谐共处,将爱延续这一生。他们之间因为小事争吵,无法忍耐对方的任何一点毛病,却只能拴在一起了却残生,有温馨的生活,更多的是生活的残酷。
但是呢,我依旧希望每一位尚且年轻的朋友,选择自己真正爱的人,能走多远是缘分,但是能一起走就已经是生命中难得的美好了。给大家放个视频吧,《剩者为王》里面的,希望你们能看完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是我在五月的最后一天看完的,本来想趁热打铁,在刚看完心里废话最多的那会写读后感,但又再次因为懒惰我迟迟未写。恰巧昨儿玩了一会的真心话大冒险,免不得回答了一些关于爱情的问题,思考问题时突然感到我的脑瓜壳被敲了一下,好像是有那么个读后感还未完成,并且觉得心里确实有些想法,就算再懒也得把它们一吐为快为好。
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在网上一搜就是一箩筐,我既不懂马尔克斯,又不懂文学鉴赏,也就不班门弄斧写那种文绉绉的、拿腔拿调的书评,只是就衔取一小部分的内容、再结合自身经历稍稍写写杂乱的感想——而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花冠女神”费尔明娜对茄子态度的变化。
费尔明娜从对茄子的“深恶痛绝”,再到后期恨不得天天吃“茄子大餐”,这是费尔明娜对乌尔比诺医生的让步,是在他们长期相处下所做的妥协,是为他们的爱情所做的改变,而闷在我肚子里就快发霉了的,就是一个人是否要因为爱而做出改变这个问题。
好巧不巧,本人最近刚刚开始接触《中庸》。虽然我自身的思想没什么深度,根本读不懂《中庸》,但是《中庸》中的某些思想却深深在我愚蠢的脑袋里留下烙印:中庸,是坚定、是勇毅,是多元协调、独立不倚。昨儿个有位朋友抽到的真心话问题是:你会为喜欢的人做出什么样的改变?那位朋友的回答是:在不触碰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出改变。
虽然这不是对我的提问,但是我也不由自主并且自以为是地自己在心里回答了一遍这个问题:首先,我为我这位朋友敢于为爱献身的精神感到感动,并且我大体上同意并且支持他的想法,毕竟相爱的双发相互磨合相互鼓励相互促进,没人会说这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并不对其百分百地赞同,因为我并不想对所爱之人做出太大的改变,并且我也不希望对方因为我而做出太大的牺牲。虽然不知道“中庸”放在“爱情”这种语境下合不合适,但我还是希望相爱的双方在互爱中能做到“坚定勇毅”,不论对方在心里的分量有多重,依然能够坚持自我的独立。
我在这又想提到舒婷的《致橡树》。在我心里,完满的爱情就是“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是“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是“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是性情相投三观一致;是独立却深情。这样的爱情对我来说才是最轻松自在的——首先,再这样的爱情本身就是以平等作为前提的,而平等这一前提的存在可以避免日后某一方被另一方PUA;其次,因为人的特殊性,两个人在一起肯定会产生矛盾,而在矛盾之后,有的人会选择让步,甚至选择为爱改变人格;有的人会选择大干一架用拳脚解决问题——后者的解决措施绝绝对不可取,前者选择让步确实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但我绝不支持为爱甚至牺牲到改变自我——毕竟二者是平等的,个体的独特性是生而为人最令我骄傲的的部分,我没必要为了你而去牺牲自我的独立。
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哥伦比亚,疯狂的爱情如霍乱一般横行。意外死亡的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他的妻子无比悲伤,却迎来了一位出乎意料的客人:她曾经的恋人弗洛伦蒂诺出现并告诉她,半个多世纪后,他还在等她。一切都始于多年前偶然的一瞥,年轻的接线员弗洛伦蒂诺对费尔米娜一见钟情,二人私定终身,却遭到费尔米娜父亲的反对,感受到恋情虚无的费尔米娜离开了他。五十多年后,他终于有机会再次宣布他不变的爱情……
许多人都是通过《百年孤独》认识马尔克斯这位大文豪的,而我第一次读他的作品,还是通过儿子非常喜欢马尔克斯的作品的,在高三这么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儿子还是抽时间读了他的一些作品,可见大师的魅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最负盛名而动人心扉的爱情小说。弗洛伦蒂诺对费尔明娜的爱,美得像是一场世间不存在的幻想,许多人为爱情发烧,只是一阵子,而弗洛伦蒂诺却发烧了一辈子,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等待了半个世纪,永远保留着精神的纯洁,独身直到古稀之年。直到费尔明娜真正爱上他。登上那艘开往一生一世的船,不顾一切的两人,虽然都已届古稀,但爱情的姿态,却永远年轻。马尔克斯笔下所展现出来的世间爱情百态,最圣洁不过如此,即使阅尽红尘,历经风月之后仍然情比金坚,挚爱无双。
书中的一对夫妻,丈夫临死前说“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但明明之前他们还在为生活琐事争吵。这是多少情侣间的真实写照?“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的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这又是多少人婚后的心理?如他自己所说,写尽了世间的爱情。
读这本书是因为参加了一个打卡阅读的任务,有看到其他的小伙伴在读这本书。因为书名里有“爱情”两个字,所以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样的爱情。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下,才知道作者马尔克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写过《百年孤独》。虽然我也没有读过百年孤独,但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好友在她公司的图书馆里帮忙借了这本书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我想,费尔明娜是爱她丈夫的。佛洛伦蒂诺也是一直爱费尔明娜的,但他在等待的过程里,也与无数的女人发生过关系,只是在心里给费尔明娜留了特殊的位置。从未放弃过期待。这种爱,算忠贞吗?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这本书是一个同学借给我看的,在去清河湾中学实习学校的四个小时地铁上陆续看了一些,没有让我觉得这来回的四个小时是一天中浪费的时间,很充实…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一生爱的等待让我对爱情多了一份敬畏感,原来爱一个人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不会因为不期而遇的恋情而忘记,不会因为得到的喜悦而迷失…阿里萨一生有过很多女人但却为达萨终生未娶,因为一个女人而有很多女人,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是爱但只是那一时那一刻的需求,而达萨才是他心中永远忘不掉的爱恋…遇见时的小鹿乱撞年老时的初恋般的感觉,岁月带不走年老磨不灭那刻骨铭心的爱…
书信维系的爱情字里行间都倾注着写信人的爱意,不像现在隔着屏随意打字表现出来的调侃…那是花心思花时间动情琢磨出来的,而不是不经大脑不问心的随意…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阿里萨和达萨终于走到了一起,历经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巅峰时刻,彼此以不一样的身份,带着岁月的沉淀,怀着最初的那一份心动笨拙的摸着彼此的手…
在开始的时候,很害怕阿里萨因达萨的离去而放弃自己,有一段时间是这样的,得了霍乱一样症状的相思病,但作者最后还是把阿里萨塑造成了一个继承叔叔公司的董事长,有了不一样的身份与职责,多了一份稳定与沉淀…思想上的升华,物质上的满足,精神上的抖擞最终赢得了达萨的另眼相看…
爱情是美好的…不管之前有什么不如意,依旧要相信爱情~~
爱情是什么?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初次透过窗户看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那种无可救药的沦陷?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彼此依靠的同时默默忍受对方身上不可思议的一切?是阿里萨苦思冥想之后,终于见到阔别已久的爱人之后那种春天的感觉?还是费尔明娜在长久分别后的再次相遇时那义正言辞的拒绝?到底是什么?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的名字似乎隐约的给出了答案。书中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在忍受分别之后满怀期待的见到费尔明娜时,在他以为所有的一切都将会像他们长久的通信中建立起来的温存那样上演时,他的花冠女神却仅仅用阔别之后在街头相遇时的几句话,顷刻间让他的信念碎的体无完肤。此时的他就像是得了可怕的霍乱,在备受内心折磨和煎熬的同时,从一个个生命中的过客身上寻找她或与她相似的味道。其实,说那些“她们”是生命中的过客是不太准确的,因为就连阿里萨自己都隐约觉得他和她们之间有一些爱情,不管是彻夜寻欢的寡妇,还是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并帮助他稳固商业地位的莱昂纳·卡西尼亚,还是正值花季的阿美利加·维库尼亚,亦或者是那些给他片刻欢愉却叫不上名字的“她们”。但是,有一个身影始终萦绕在他的脑海中片刻不曾离去,那就是透过窗户看到的费尔明娜。以至于在他流连于那些固定情人的床第间时,连他自己都一度认为他可以从容地将费尔明娜放下时,却在偶然透过镜子看到她后,不惜代价将那面镜子放到了母亲的卧室,在倍感孤寂的时候,在母亲曾经的卧室里看着那面曾片刻留有她绰约身姿的镜子前睡去。费尔明娜,一个起初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撞乱了心绪的少女,在阿里萨写给她的一封封信件中逐步憧憬着自己的爱情,并为此深深感到幸福。可是父亲的干涉,却使得她不得不暂别这座爱情最初发生的城镇,可是她觉得就像度假一般,她总要回到那个阿里萨为她演绎爱的旋律的窗前。尽管后来暂别的日子里他们仍就鸿雁往来,尽管爱情好像从来未曾一改初衷。可是在阿里萨肝肠寸断的等待之后,她所能给予他的仅仅是几句轻描淡写的拒绝。其实这是一段除了父亲之外,身边为数不多的可以倾诉衷肠的亲人予以祝福的爱情,姑妈埃斯科拉斯蒂卡在她犹豫不决时给了她答应阿里萨准备求婚的勇气,伊尔德布兰达表姐在经历了表妹的爱情之后也觉得与阿里萨完婚是最好的结果,可是一切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她揉碎了阿里萨的求爱之心。此后任凭华尔兹想起,任凭他飞黄腾达,她都视而不见,甚至冷漠异常。
不能武断地认为乌尔比诺医生在爱情的世界里是个悲剧,因为就在他从梯子上跌落后奄奄一息的时刻,他嘴里还是念叨着对费尔明娜的爱意。只是这段婚姻开始的时候,婚姻的双方都明确地知道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可是,随着琐碎日子的流逝,他们在经历短暂蜜月期的甜蜜以及日后的争吵,分分合合之后,到了皮肤皱皱巴巴、步伐颤颤巍巍的年纪,却发现连同结婚初期对方身上不可忍受的毛病都成了深深地依赖和习惯时,他们都确信他们之间有爱情。以至于察觉到丈夫身上不忠的味道时,费尔明娜觉得生活瞬间塌陷,包括远走之后突然泛起的回家的那种强烈的感觉都是爱情发生过的佐证。乌尔比诺在和林奇的邂逅中寻得了久违的心潮澎湃的感觉,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更深的虚无和缥缈,他费尽心机不让妻子发现自己的不忠,却又在妻子仅仅是毫无证据的揣测之时毫无保留的和盘托出,难道说这不是爱情?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就像他出诊时的那辆马车一般,总是稳稳地停在人们轻而易举就能认出的地方,即使是几次不同寻常的路径之后,却也毫无悬念的回到原处。在经历了所有平淡的日子,以及平淡日子里为数不多的刺之后,随着乌尔比诺医生的意外逝去,费尔明娜陷入了深深地孤独和失落,为了躲避对丈夫无尽的思念,她放火烧毁了所有能令她回忆起丈夫的东西,如同卖掉父亲的房子以逃避她对阿里萨的回忆一般,只不过这些举动都是徒劳,因为有关爱情的回忆早已经刻骨铭心,永不磨灭。
在丈夫的葬礼上,费尔明娜遭遇了阿里萨不合时宜的表白,她将它视作对丈夫和她的侮辱,并写了一封充斥着刻薄和侮辱的回信,可随后却又追悔莫及。而阿里萨却在收到这封回信时,看到了希望,她的回应就是爱的可能。随后的情节,颠覆了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却默默契合了他们初次四目相对时早已写下的结局。爱情还是发生了,或者是一直都在发生的爱情终于在他们有生之年再一次温暖他们。当他们暮色垂垂的坐在一起出行的船上时,当他们再一次用习惯和陪伴诠释爱情的时候,在看似意外却又是顺其自然的原因使旅途往复循环的时候,跃然纸上的是一生一世的长情,却不似承诺那般突兀。
陪伴不一定是最长情的告白,爱情也并不是一颗心揉碎另一颗心的过程,所有的仇恨与偏见放到时间的长河中都是微不足道的,所有曾经执着过的美好与艰辛,在黄昏时分,在皱巴巴的心里都再平淡不过,过尽千帆后,在互相依偎的夜色里,他们还有我们都会发现,我们爱的其实是爱情本身。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这个春节吓到了。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年。
小年夜图书馆借一些书,心理想它们也许能陪伴我,度过一个惶恐时期。然而发现,在家读不进去。是我心态焦灼吗?还是我借的书,本身有点问题呢?
借了一本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书名早已如雷贯耳,据说作者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许诺要写一个圆满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反对爱情的悲剧传统,他用温暖的故事情节为底料,奉献出一部与众不同的,反映老年人爱情的小说。
然而,在阅读这部名著时,我经常中断。是因为故事不吸引人,还是因为叙述语气,或是因为我读书缺乏耐心?
恐怕三个原因都有。
小说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场,我就有抛弃阅读的念头。每个阅读者,都怀揣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去阅读,就算是没有目的,纯解闷翻翻,也算是一种目的。
记得若干年前,网上曾排名最难阅读的几本书。《红楼梦》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赫然在列。为什么会被认为难读?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来分析一下:
大多数读者,不喜欢那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语言,不管文言文有多么典雅,多么节奏感和铿锵有力,年轻一代会敬而远之这种大部头。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那种语言,又是另一种折腾。随便翻动几页,发现他几乎每个句子里面都要加定语,大量的定语。
书中随便抓两句: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之路不善的肠绞痛之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
她不寒而栗,就像年少时曾看见弗洛沦蒂诺﹒阿里萨站在她的床脚一样,只不过后者的出现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出于爱。
马尔克斯式的语言风格,也是形容词不可或缺式风格。这会让句子变长,也会弱化读者对主语的注意力,渐渐地,一点点地,终于不知作者所云是何物……
意识流小说,都有这个特点,大段的内心独白,大篇幅的人物动态缓慢描写,几乎没有人物语言和对话。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小说阅读者,是以解闷为目的,这种小说非但不会起到解闷作用,还会让人更闷。
我觉得,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应该是职业作家。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作家,写故事已经山穷水尽,写不出更精彩的情节时,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技巧可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把本该注重情节的小说,转向侧重写作技术技巧。
不记得是哪位大家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好故事早已被前辈们写尽。
小说落入技术层面是必然?只能说,把握话语权的评论家真把小说往这条路上领,小说会越来越小众,离百姓原来越远,一如曾经的宋词元曲一样。如果大部分人一读书一拿起书,就觉得头疼,这是文本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即将消亡的一个表征。当真实生活远比小说精彩,你说我为何还要去阅读你那无聊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觉得阅读乏力,恐怕还与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有关。这本书中的故事,有他亲生父母的爱情影子,但他自己对骇人听闻的瘟疫有多少体会,我很质疑。也许是大师够理性,在人类焦虑面前,仍然可以用私有的浪漫的爱欲去抵挡。毫无疑问,它不是我心里的好小说。我心中的好小说,就得有吸引人的情节,富有智趣的语言,如果能捧腹大笑,令我手不释卷,我必然会高赞。最起码我内心优秀的小说,一定要有一口气让人读完的欲望。
情节拖沓缓慢,如果著名作家的著名作品出现这样的示范效应,那么小说真可能会走进死胡同。
雨果曾说,一般化是作者缺乏天才的表征,这对艺术来说,糟糕而致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不是没有一处闪光点,马尔克斯有那种大师情怀,不少直抵人灵魂的金句,散布在小说中,比如,描写乌尔比诺医生衰老无助,又不得不维持孱弱的生命“他还在尽可能地维持它们,那全是出于在死亡黑暗中找不到上帝的恐惧”。反过来说,小说有一些细节,会令格外挑剔的我不舒服,甚至质疑这位魔幻大师领悟力。普通读者也许不会如此。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拉丁文学中,长长的人物名字,很考验阅读记忆力,不过对于喜爱多层次语言的阅读者,一定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我认为一部伟大的,不可逾越的作品,是不易被模仿。小说的语言可以模仿,但多写几段就会露陷,因为作者的灵魂独一无二。如果一个写作者的风格,一下子就被模仿,并被后来者赶上,那他(她)还不能算大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公式简单到不可思议,这是用简洁之美表达深奥理念的一个典范。
这个春节并没有停止阅读,只是人各有所需,心灵归属也不一样啊……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用了3天时间加快的读完了,确实小说好长啊,花的时间也不少。先谈谈我的感想吧,1.霍乱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霍乱,所以,男主人公阿里萨一生得了这种病:爱情霍乱,阿里萨对达萨的爱情贯穿一生。首先,年轻时的爱情可以在一个男人的内心里安放一生,而且从来没有变过。这个爱情只是属于阿里萨一个人的,这种宿命让人觉得很苦很压抑,没有一天让人觉得幸福和快乐。2.这部小说让我对男人,不,应该是某一部分男人对于爱和性的思考,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和女人有性,但不一定会有爱。在男人的世界里,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阿里萨把自己的爱情留给了达萨。
年少时的一见钟情,通信往来,可他们没有真真实实的面对面交往过、了解过,女主人公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人生,而男主人公一直幻想着可以娶到女主人公,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是这样想的。
男主人公好执着,这样的执着,怎么说,一个字苦,两个字是太苦,人生意义和快乐就在等着那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浑然不知。男主人公有没有想过他所有的坚持和等待也许会是一场空呢?我想他不会这样想。男主公自己也说:爱情就是他的宿命。只是,换做谁,没人想用一厢情愿的方式去消耗自己的一生,没有回应的爱情,总归是在绝望里过着每一天。
我承认,第一遍没有读懂,曾经以为的爱情是忠诚,而忠诚的标签当然是肉体的纯洁,人心太复杂,瞬息千里,尤其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必须使尽浑身解数与全世界搏斗,把全天下的男人都当作敌人,只需要斗赢一个就知足了。女人总是像缉毒犬一样的警觉,把一生的精力都耗在那个男人身上,最后发现他的身心全都在游走,忠诚便是那包裹着帆布的钢锥,扎在心里慢慢地疼。
再看一遍时,我又年长了快十岁,终于理解了阿里萨的爱情,他在灵魂深处为费尔明娜忠贞一生,一颗爱她的心从来就没有变过。哪怕她老了干瘪了,他依然那样炽热,他和很多女人有过关系,却从未背叛过他的爱情。
从此我懂得,真爱无关乎肉体,就像口渴了要喝水一样是人的生理需求,那个忍你,让你,迁就你,时时刻刻想着你,为你买东西只求最贵不求最好的人,那个把自己吃过的美食要带你吃一遍,那个对你毫无保留的把人生交给你的男人,就是今生唯一的遇见,他没有能力读懂你,却愿意花一生时间来陪你。
这一切都只关乎心。
它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到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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