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九三年读后感(精选五篇)

王明刚老师

  雨果九三年读后感1

  《九三年》这部作品是雨果生前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本人对雨果的书情有独钟,特别是对他晚年的这部《九三年》,这本书让在我认识了雨果文章的基础上,更加深入的了解他文章所要表达的含义以及一七九三年背景下的法国历史,这本书能够带领我进入我所好奇的法国世界,让我能够重新认识到人性的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在残酷的战争下,感受到亲情的温暖,爱的力量,人类与生俱来得情感。这本书不是一般通俗的历史小说,而是从战争最激烈的时刻开始,让我感受良多。

  这本书是以一七九三年法国大革命处于生死存亡的一年为背景,讲述的是旺代叛军首领朗德纳克侯爵及其侄孙,特派员西穆尔丹三个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描绘了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在一七九三年进行殊死搏斗的历史场面。维克多雨果,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代表作家,法国文学史上卓越的资产阶级民主作家,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雨果一生的著作,涉及文学所有领域,他的创作思想和现代思想最为接近,他死后法国举国致哀,被安葬在聚集法国,,各名人纪念碑的“先贤祠”。雨果几乎经历了19世纪法国的所有重大事变。一生写过多部诗歌,小说,剧本,各种散文和文艺评论及政论文章,是法国有影响的人物,《九三年》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中惊心动魄的历史内容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斗争规律。封建贵族凶狠残暴,雅各宾专政时期的革命气氛,共和军英勇善战,都得到了生动的描绘。

  小说中朗德纳克,郭万。西穆尔丹围绕三人展开故事情节,三人构成两方的对立阵营。人物关系是文章的主线,构成了文章的情节发展,从而推动高潮。人物关系对文章能够起到润色的效果。首先,叛军首领朗德纳克侯爵与郭万的对立关系再到两人的亲属关系,让文章大有看头,双方处在矛盾的地步,突出了文章富有戏剧性。体现了雨果思想上的细腻,架构清晰。在亲情面前的抉择,战争与人道主义的冲突。朗德纳克,在危急时刻就出了被货困住的三个孩子,竟是你上得到了升华,良心上得到了安慰。人物关系的安排对文章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

  郭万在文中是以一个相对正面的形象存在,坚决打压叛军,始终以为革命高于一切,抱着革命至上的态度,却在最后一刻愿意用自己的头颅换取叔祖的生命,更强调了亲情这条主线对文章的结局起到了关键作用。被人道主义所唤醒,明白了再革命与人道之间,该如何选择,被人道精神所感动。人物关系的合理安排能够帮助文章更加生动,合理富有感染力。

  这部书中,一个母亲对三个孩子的爱以及最后由于这三个孩子而扭转了郭万与朗德纳克的结局的人物关系,安排的合理,文章内容安排得恰到好处,看似不起眼的情节对文章情节的推动有重要作用。人物与情节环环相扣,人物关系逐步开展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层层递进,这是此书巧妙之处。在文章高潮中,以母亲的视角描绘了三个孩子被大火包围的危急时刻,气氛紧张,最后朗德纳克的出现不仅挽救了孩子的生命,更挽救了自己,精神上得到了救赎,也使得结局趋于圆满。在法国的历史背景下这三个中心人物代表着当时法国战乱的形式,运用以小见大的形式,来表现文章中心。

  《九三年》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不同于其他的历史小说,在人物的把握上,拿捏的很到位,能够让读者对人性有多一分的思考,对人与人之间如何做到真正的尊重有了进一步的解释。从这本书中,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传达了作者自己的心声,向世人展示出一部好的作品,感受到在战争的年代的不易,与现在和平年代的幸福生活进行对比,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要学会珍惜与享受。

  雨果九三年读后感2

  《九三年》指一七九三年,这一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被代表文明的断头台给革命了。讽刺的是这位擅长开锁的国王到最后也没能解开自己脚上的镣铐。

  就像作者雨果一样,我找到这本《九三年》,也是个浪漫主义的故事。当时,我在学校图书馆找关于博尔赫斯的书,因为唐诺总是提他,感觉很牛一人(总是听到他的消息,很好奇)。于是我在地下一楼找书,找的警服都湿透了还是没能找到I783.15,这是检索出来的书号。

  好吧!无意间看到了这本《九三年》,结果当然就拿出来看了,因为很喜欢林达的《带一本书去巴黎》。而他们就是带着这本《九三年》去的巴黎,一个浪漫的城市。同时鉴于之前还读过托克威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知道巴士底狱里面只有七个犯人,马拉之死的前因后果,还有雅各宾俱乐部,就这么多了,所以我也算对法国和法国大革命有一点了解,《九三年》和我的相遇也应该算是命中注定了。这本书很耐读,很有意思,也很快就读完了。反正我觉得挺浪漫主义的。

  雨果是典型的浪漫主义色彩作家,但这本《九三年》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显然兼具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传达出丰富的思想内容(这是前言中说的)。我想看看我能解毒出个哪些思想内容。

  由于阿尔马罗的哥哥的一个小小的失误,没有把螺帽拧紧,导致了一场全军覆没的灾难。那个炮手最终在朗特纳克的帮助下,控制住了送了缰绳的野马般的大炮,赢得了全船人民的雷鸣般的掌声,朗特纳克给了他十字勋章,接着枪毙了他,冷静从容冷血。

  他和阿尔马罗乘了艘小船逃走,阿尔马罗之所以主动站出来保护亲王(朗特纳克)离开,是因为他想复仇,死去的是他的哥哥。而我们保王党的亲王做了什么,对他进行了一番强硬的思想教育,就像毛概,马原老师那样,但没有透露自己的名字,而阿尔马罗从此死心踏地的追随着亲王,差一点改变了结局,他最终证明了他说的拉·图尔格的确有条通往森林的暗道,也把朗特纳克从死神手里拉了过来。已经可以看出朗特纳克是个真正的领袖,具备领袖的一些气质与能力,当然包括冷血,残忍,偏执。

  然而就是这么一位以19人对抗4500人,并在阿尔马罗的帮助下成功存活下来的,如此牛逼的人,完全可以在旺代再次发动起义,再一次为自己的革命利益,为白军而战斗的老人,在听到三个孩子母亲的鬼哭狼嚎后,内心深处善良的小矮人坚定的站了出来,他摸了摸口袋,走向牢不可破的铁门,冲进大火弥漫的图书馆,搬出梯子,把孩子一个个的送了出来,接着牛叉的说了句:"我允许你逮捕我。"这就像国产剧中的男主角,或者说超级英雄,在最危急的时刻选择放弃自己的一切去救三个加起来不足十岁的小孩,然后淡然的点根烟装个逼。然而放在这位亲王身上实在是太讽刺了,他竟然如此的无私,善良,一切赞扬的词语都表达不出他的博爱。那么如果是你,你是共和党,你会迫不及待的把他送上断头台,还是内心会有一次犹豫与挣扎然后把他给革命了?

  这困扰着读者,也是作者内心深处的矛盾,更是小说另一个主人公(郭文,共和党的代表,和朗特纳克属于同一个家族,算是他的侄子)面临着的心灵的审判。

  云层的后面有星星,云层带给我们的是暗影,而星星投射给我们的是亮光。

  我们不能忽视亮光,正如我们不能忽视暗影一样。

  郭文没有忽视亮光,所以他很烦恼,烦恼都是自己给自己找的,因为复杂的问题都是自己搞出来的,而复杂的问题不可能被简单化,所以烦恼。书里面有非常精彩的郭文的内心世界的描写,自己和自己打架,自己审判自己,自己选择自己。他最终选择了人道主义,放了朗特纳克。这就是最狗血的地方,我个人认为是的,这就是雨果的浪漫主义色彩。

  小说还有一个主人公,西穆尔登,一个狂热盲目的革命者,最后也选择了把枪头指向自己的脑袋,其中原因也是挺浪漫主义的。当然小说里每一个人物都是十分具有现实感的,有血有肉,情感真挚。同时也有许多现实的触目惊心的战争场面,战争是残酷的,战争就意味着流血牺牲,断头台就是一个缩影。一言不和就上断头台,场下一群群吃瓜群众还喜闻乐见围着闹革命(有点文革一言不和就批评的感觉,是不是革命都是这样的啊?)。法国大革命到底有什么意义,是进步还是退步,是时势造英雄还是造狗熊?这些都是问题,但不管怎样,这一切都是残忍的,不合理的,有悖人道主义的,这可能也是作者想要传达的革命利益与人道主义的冲突,作者无法接受战争的残酷与革命的血腥,我们都无法接受,但又不得不接受。

  最后想说的是,我被作者的文笔所折服,作者用了许多的比喻,对比,对话,心理描写。比如孔雀街一家酒馆里罗伯斯比尔,丹东和马拉三个人的唇枪舌剑;比如不忍直视,不堪入目的巴黎街景的描写;比如最后整整一章的郭文的内心世界的解毒。

  真是牛逼。

  雨果九三年读后感3

  看《九三年》,久违的感动涌现。

  在《九三年》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人性的美丽,读到一些哲学的话语让我反思生活反思生命。

  《九三年》是雨果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写作艺术达到炉火纯青底部的产物。在这部小说里,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两种艺术方法的完美结合。在一部三十万言的小说中生动的再现了一七九三年纷繁复杂的阶级斗争,描绘了宏大的充满革命激情的历史宏图。米舍勒佛莱莎为了找寻自己的孩子,不顾战火的纷乱,路途遥远,几乎陷入一种痴迷状态。她的傻傻举动,时常让我怀疑她是不是智力上有什么问题,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文中,她很好了阐释了自己存在的意义,作为一个母亲,出于母性的悸动,她疯狂了,迷茫了,又清醒了。

  古治—勒—布里昂,也就是伊曼纽斯,为了保护爵爷和其他战友顺利通过石道,脱离危险。自己留下来对抗几千敌人,仅为争取一点点可怜的时间,为其他人的逃离创造条件。他英勇的对抗着敌人,然后去了。这一系列的情节,勾起一丝回忆。在很小的时候,看到电影《英雄儿女》的一个情节,满脸是灰的王成,站在高地,紧锁眉头,对着阵地上的战友高呼“向我开炮”。不同的是,伊曼纽斯像英雄般战斗过,而当死神降临时,他成了个“杀人犯的临死的人”,崇高在一霎那变得渺小了;而我们的王成,在临死前肯定会大放光彩,从人世间一粒浮沉,变为宇宙间超级无敌大勇士。不一样的艺术创作方式,带给人不一样的感受,真实与虚假。

  感动于朗德纳克公爵为了救三个贫民的孩子,重新回到被敌人包围的堡垒,看自己落入牢狱。

  西穆尔登最后跟着郭文去了,因为他放不下那个让他不放心的孩子,因为他想要陪在孩子的身边,依然教他认字,教他做人;因为他想要继续把自己的'爱像位父亲一样付出。他也许想要跟郭文一起去构造、去想象郭文走之前一直在思考的未来问题。

  雨果九三年读后感4

  雨果是我非常崇敬的作家,他在《悲惨世界》中所表达的对人性、对梦想、对社会的所有态度对我的影响很大,而且其中人物错综复杂的命运和曲折回转的故事情节更让人领略到了他高超的创作技巧。

  《九三年》是雨果创作生涯中的最后一部小说,也是他整个人道主义思想精华的提炼,虽然故事不长,其情节性远不如《悲》,浪漫性也不如《巴》,但是却让人心神沉浸,并深深为之感动。故事基本只有三位主角,朗德纳克、郭文和西穆尔登。他们三个的冲突不是来源于钱权抑或爱情,他们只是单纯地由于政见和意识形态的不同而产生分歧。朗德纳克是坚定的保王党,他可能冷血,可能暴戾,但那只是对待敌人、对待这个即将天翻地覆的社会。他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无情的人,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个至情的人,因为无论是救船员还是救孩子,他都是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虽然他最终处死了他所拯救的船员,虽然孩子们悲惨的命运可以说是他一手造成,但那都是他的政见、他所笃信的法则所造成的。他爱慕骑士精神,爱慕自己体内流淌着的属于贵族的血,爱慕军队曾经毫无人道可言的严明军纪,他是一个非常好的将领之才,他善于领兵,明与赏罚,终于皇权,如果不是革命,如果时光往前推个百年,他应该会以忠勇之名留名史册。

  然而,革命说来就来。革命的到来也许是注定的,革命也许是会推动整个人类向前发展的,可这并不代表每个人都要去弘扬他,去迎合他。像朗德纳克这种人,他在皇权和贵族的理论体系下生活了一辈子,他习惯于这种政体,爱这种政体,所以他选择保持忠诚,这本就无可非议。就像清末诸多大臣,李鸿章也好,曾国藩也好,都是在四书五经,孔孟程朱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人,他们不仅占领着权利的制高点,更深深倾倒于皇权和儒学的一切,他们不懂什么是封建,什么是民主,从他们的角度来看,维持皇权,铲除逆党,才是为人臣子应该做的事,才是真正打大忠之事。他们的长袍马褂所暴露出来的并非什么封建腐朽思想,而是千百年来中国文臣士人的‘忠’。但所有长期饱受压迫的底层人民,所有从未体验过贵族或士人生活的劳动人民,所有在新的氛围中成长起来的热血青年们,他们易于反抗,易于接受和发掘新的社会模式,他们试图改变现有的一切,争取自己的权利。所以矛盾产生了,革命爆发了。所以向郭文这样虽然骨子里留着贵族的血,但却是坚定的革命者的人诞生了;所以像西穆尔丹这种一直憎恨专制的人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但是这样革新出来的社会真的变了吗?所以关于革命,真的有很多值得探讨的东西,雨果在书中的一句话,真的可谓是对革命的最透彻认识“在革命的绝对真理之上,还有人道主义的绝对真理。”我想,仅凭这句话,《九三年》一书,便注定在世界范围内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

  雨果九三年读后感5

  提起雨果,人们一般会想到的是《悲惨世界》和《巴黎圣母院》。可他的作品中对我触动最深的是《九三年》。《九三年》是雨果晚年的重要作品,是他的最后一部小说。在动笔写这部被他称为沉重大山的作品之前,他已酝酿了十年之久。这部作品是雨果人道主义思想的结晶。

  《九三年》是一七九三年的简称。这一年在法国是革命的狂风暴雨时期,是社会矛盾最为尖锐的一年,也是社会最为动荡混乱的一年。诞生不久的共和国尚未满周岁,帝制的阴魂还在法国徘徊。非常时期必须有非常人物来做统帅:保皇党军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前贵族朗特纳克侯爵,他是一个有才干、有魄力的人,铁了心的保皇派,对屠杀革命军毫不手软,他的口号是:“绝不饶恕!”;共和国军方面有两个领袖:一个是从前的巴利尼地方神父西穆尔丹,现在是公安委员会特派的政治委员;另一个领袖是负责围剿旺代叛军的远征司令戈万。他是一个富有军事天才的前贵族,西穆尔丹的弟子,朗特纳克的侄孙,他真诚地拥护革命,痛恨旺代的叛变。这是一场残酷的战争。最后,只剩下十几个人的保皇党军,被革命军层层围困在城堡中。但城堡里有一条暗道,一直通到大森林,侯爵可以从这条暗道逃跑。但为了救出三个被困火中的幼小儿童,即将躲进森林的侯爵毅然从暗道返回城堡。他的英雄行为在共和国士兵中引起了一片欢呼。西穆尔丹逮捕了朗特纳克,把他关押起来,准备将他送上断头台。戈万不愿意处死一个为援救三个不相干的儿童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和事业的老人,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终于释放了朗特纳克,自己代替他留在狱中。第二天,西穆尔丹将戈万送上断头台以后,自己举枪自杀,完成了自己灵魂的升华。

  有人说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说有一千个人也就有一千个九三年。大多数人把九三年看作一部描写革命运动的小说,而我却认为这本书表现的是作者对最高人道主义和完美人格的不懈追求。战争中的双方很难被划分为绝对的善与恶,他们都会为胜利而不择手段。正如书中所说的:“一方是残忍,一方是野蛮。”在这种动荡变幻的时局中,唯有人本心中的良知才是值得守护的最高准则。

  本书中的三个主人公分属于两个对立的阵营,但他们最终的行为在人生的最高准则前得到了统一。侯爵本可以无视三个小孩的呼救选择离开,可他的良知在思想的斗争中占了上风:无辜的孩子不应为战争丧命。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属于某个人,某个家族,或是某个阶层;而仅是因为他们是无辜的,是孩子,是天真的初入世者,是正义,是真理,是纯洁。在这一瞬,他的高尚举动使对方的整个军队都显得渺小,使对手的士兵都为他欢呼。他们并不是欢呼战争的胜利,而是欢呼在战争中湮灭的人性良知的复苏。同样,戈万放走侯爵并非因为信仰或是血缘,而是因为一个基本的人生准则:一个人不该为他的善行受到惩罚,不管他以前是怎样的人。放走侯爵后,戈万自己留在在牢中等待审判,因为他还是一个军人,一个放走敌人的军人需要接受惩罚。西穆尔丹,戈万的老师,一个视戈万如同自己儿子的人,决定处死戈万,以完成作为革命军领袖的责任,但他却用自己的生命表示了对戈万的选择的赞同。在三个人的完美行为前,党派间的残酷斗争完全成了铺垫,一切只是为了展示人性对人的胜利。

  很难要求一个人的每个行为都是美好的,但一个不喜爱美好行为的人一定是一个心灵扭曲了的人,如果他还能被称为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