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
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
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读盖茨比是因为喜爱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第三章,渡边讲到了自己的阅读经历。他说,十八岁以后,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对他来说始终都是绝好的作品。
初读盖茨比的感觉是没觉得有那么出众啊,怎么村上对它的评价会如此这般。我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然后很庆幸没有把这本书搁置一边,而是在之后的年月里,无聊时,休息时,都会拿起细细研读一番。这本书真如村上所说的: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
书是在讲述一个追逐梦想的故事。盖茨比与黛西曾经是一对恋人,但盖茨比不得不因为战事而远走他乡。黛西就成了他的梦想,一盏支撑他走过泥沼的明灯(书中的绿灯)。我们看到了梦想的伟大力量,它使一个纨绔青年变成东海岸大富豪。多年后,穷小子盖茨比功成名就,在戴西家别墅的对岸买了一栋巨大的豪宅。他仍然保持着少年的羞涩,想见她却不愿意直接拜访。只是每天举办来者不拒的豪华派对,希望有一天能吸引黛西的注意,可是黛西总没有来。临近午夜,盖茨比从热闹的派对里走出来,望着黛西的家——“他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胳膊伸了出去,那样子真古怪,尽管我离他很远,我可以发誓他正在发抖。我也情不自禁地朝海上望去——什么都看不出来,除了一盏绿灯,又小又远,也许是一座码头的尽头。”
我们最终看到了梦想的回应——每读到这里,我的心都会不由的紧缩。这也是电影版中我最爱的一个镜头——“他心领神会地一笑——还不止心领神会。这极为罕见的笑容,其中含有永久的善意的表情,这你一辈子也不过能遇见二三次。它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一刹那,然后就凝注在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不可抗拒的偏爱。”
其实经过岁月的流逝,盖茨比似乎也意识到。现在的这个物质女孩以不是当初那个纯洁美好的黛西,但盖茨比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直到死于非命。
读到这里,不禁唏嘘。盖茨比追求的一直是心中的梦,是在他心中不断添砖加瓦、添枝加叶、添油加醋变成女神的黛西。
梦想有的时候也很苍白,梦碎的时候是如此地摧撼人心。
萧伯纳曾经说过“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这也许说出了梦想的驳论。
每次我听到那句充满调侃和自嘲的“认真你就输了”心里总会有些许惆怅。读完全书,我这么告诉和宽慰自己。即使拥有了,你又如何判断那是否真的就是梦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一样,与他的父母也不一样,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一样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感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杯具。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齐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务必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主角。她但是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一样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坚持的名言警句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爱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感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感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但是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刻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完美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联。
人生漫漫,复归于无。
有一些作家在用笔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喉咙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炽热的心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生命用有限的生命写作。
如果菲茨杰拉德不属于第四种,至少属于第三种。在那个物欲横流的风气初步席卷苹果城的时候,在那个世界逐渐变得无法被人理解的时候。
幻灭是永恒:尼克第一次接到请帖前往盖茨比家做客的时候,充满幻想,直到人去楼空之后,他依然充满幻想——多年后,幻想上浮融入空气,岁月依旧如刻刀,无解,无痕,鲜血淋淋。
这是90年前的纽约,这是几个世纪的绝响。凯鲁亚克的狂乱,金斯堡的嚎叫:他们的重金属都敲向了同一个起点:菲茨杰拉德。
在后四篇小说中,菲茨杰拉德很细致地刻画了中年危机的情态:《五一节》中穷途末路的戈登是一条线索,在这条线索的两侧,是战争留下的无尽伤痕,思考,废墟。。。。。。人到中年,理想的幻灭和彷徨,生活的艰辛与苦痛,尽在纸上。
《刻花玻璃酒缸》,刻画无限彷徨,几点酸楚:女性对于容颜逝去的无奈,对于社会中某些潜规则的服从,即使在99%的置信区间上有效,依然会留下1%的空隙,致命。伊芙琳儿子的去世更深入了表现了菲茨杰拉德对战争的拷问,咆哮。而在小说里,他并没有证明描摹战争的情状: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与其说伊芙琳死于中年危机,不如说他死于无解的压制,体制,限制,钳制,抑制......
《冬天的梦》,就像胡伦—格雷罗:19岁入选西班牙国家队,意气风发,20出头就带上毕尔巴鄂队长袖标,20岁就参加世界杯,成为了克莱门特那支西班牙国家队中少有的技术型球员。1998年9月5日,与首度为国出战的埃兹奎罗甚至首度被召入国家队的普拉茨一同离去的,是而立之年就冠盖满京华的克莱门特。然后,卡马乔在两年之后终止了毕尔巴鄂8号的国家队之路,那一年,毕尔巴鄂永远的王子不过26岁。克莱门特手下的许多人有这样的悲惨命运:费利佩—米纳姆布雷斯,费雷尔甚至基科。人生,一辆碰碰车,几度正确撞击,几度无解自废,最终化为虚无。多少年后,重新回忆起那段往昔岁月时,德克斯特说,“哎呀,老兄,她(裘迪—琼士)今年才二十七哪。”是啊,胡伦—格雷罗,今年才37呢。
《重访巴比伦》。通天塔,遥不可及:菲茨杰拉德用标题暗示了结局。一连串的误会导致终生误,连锁反应威力不下于氢弹爆炸。虚无,人生本来属于虚无。
与小说中的某些主人公类似,菲茨杰拉德也死于非命。人生得意须尽欢,幻灭才是心属地。和加缪一样,菲茨杰拉德的早逝是损失,是遗憾,于文学,于生命。大概,缺憾也就是一种美吧。
不知有多少人是因为村上春树才读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只是其中的一个。但是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电影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喜欢的美国演员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担任男主角,村上多次在他的作品里提到过菲茨杰拉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如果没记错的话,第一次知道菲茨杰拉德是因为读《挪威的森林》,后来好奇,就决定看一遍《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用了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事方式,通过尼克的回忆来讲故事,他既是当局者,又是旁观者。作为当局者,他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们通过尼克进入故事,以他的角度来观察、分析和思考,通常运用第一人称内聚焦这种叙事手法都会令人读得如临其境,真实感极强。
真实到连故事里每个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似乎都是应该被理解的真实,包括盖茨比。虽然盖茨比追求的是一个看似虚无的梦想,但他需要的同样也是一种真实,一个黛西,一段他自以为暂停的爱情。可是实与虚又好像是一体的,黛西是真实的,而盖茨比苦苦追求的爱情梦想却如他豪宅对岸的小绿灯一般虚无缥缈,黛西无情的离开,盖茨比的被害,葬礼的冷清盖茨比的苦心经营最终换来的是一场空,他追求的梦只是一个短暂而美丽的气泡。
通过尼克之口来讲盖茨比的故事是最合适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尼克和盖茨比是同一种人。因为盖茨比死后,尼克还一直以为黛西会回来,至少会打个电话,还以为昔日参加盖茨比派对的“朋友”会来参加葬礼,直到最后没接到黛西
一个电话,直到在五号路遇见汤姆以后,尼克才渐渐领悟到些什么。在尼克心中,盖茨比始终都了不起,他既是当初搞奢华派对的富豪盖茨比,也是最后活在他心中的追梦赤子盖茨比。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无所顾忌地爱着黛西多年,他的心是纯粹的。虽然盖茨比经过多年的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的圈子,他从来不为金钱、权力与荣誉所动,事业上的建构是为了与黛西更接近。不幸的是,他的一生以悲剧结束,包括他梦寐以求的爱情。
不知有多少人是因为村上春树才读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只是其中的一个。但是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电影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喜欢的美国演员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担任男主角,村上多次在他的作品里提到过菲茨杰拉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如果没记错的话,第一次知道菲茨杰拉德是因为读《挪威的森林》,后来好奇,就决定看一遍《了不起的盖茨比》!
菲茨杰拉德用了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事方式,通过尼克的回忆来讲故事,他既是当局者,又是旁观者。作为当局者,他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 …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
我们通过尼克进入故事,以他的角度来观察、分析和思考,通常运用第一人称内聚焦这种叙事手法都会令人读得如临其境,真实感极强。
真实到连故事里每个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似乎都是应该被理解的真实,包括盖茨比。虽然盖茨比追求的是一个看似虚无的梦想,但他需要的同样也是一种真实,一个黛西,一段他自以为暂停的爱情。可是实与虚又好像是一体的,黛西是真实的,而盖茨比苦苦追求的爱情梦想却如他豪宅对岸的小绿灯一般虚无缥缈,黛西无情的离开,盖茨比的被害,葬礼的冷清… …盖茨比的苦心经营最终换来的是一场空,他追求的梦只是一个短暂而美丽的气泡。
通过尼克之口来讲盖茨比的故事是最合适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尼克和盖茨比是同一种人。因为盖茨比死后,尼克还一直以为黛西会回来,至少会打个电话,还以为昔日参加盖茨比派对的“朋友”会来参加葬礼,直到最后没接到黛西一个电话,直到在五号路遇见汤姆以后,尼克才渐渐领悟到些什么。在尼克心中,盖茨比始终都了不起,他既是当初搞奢华派对的富豪盖茨比,也是最后活在他心中的追梦赤子盖茨比。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无所顾忌地爱着黛西多年,他的心是纯粹的。虽然盖茨比经过多年的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的圈子,他从来不为金钱、权力与荣誉所动,事业上的建构是为了与黛西更接近。不幸的`是,他的一生以悲剧结束,包括他梦寐以求的爱情。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我与众不一样,与他的父母也不一样,甚至不认为自我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一样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感情观。他把自我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我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我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先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可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杯具。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明白她已经把他的梦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齐了。他明白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梦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我的梦想。
可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主角。她可是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我的梦想去牺牲自我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我当然不可能实现自我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一样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终,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我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我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感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感情和利益联系起来。可是他确实被自我的梦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完美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明白了菲茨杰拉德,明白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贴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那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那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贴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梦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本事。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礼貌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一样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本事。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样能够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能够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我看到了,有的人一向都看得到,一向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合上这本书,我试着去将书的情节重新回现在脑海,可这是徒劳的。
我有点气愤,为这本书所描述的人情冷漠感到气愤,为那愚蠢的威尔逊夫妇气愤;我有点恶心,为黛熙和汤姆的可耻行为感到恶心;我还有点悲哀,为盖茨比的心中梦的破碎而感到悲哀......
盖茨比心中的那种绿灯,在灯红酒绿之后、在喧嚣吵闹之后,他隔海眺望。由于那里有他一直奋斗的理由,有他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有他对过去的怀念?谁能想象出,他挥霍千金地大办宴会,邀请各方名流,也不拒绝慕名而来的自来人士,而这不是为自身事业的更进一步,也不为所谓的社交的高朋满座,而仅仅是为了有一天,那个曾经相恋的爱人黛熙可以出现在自身面前。比较令我深刻的莫过于盖茨比请求尼克帮忙的那种忐忑和小心。对啊,伸手可触碰梦想之时,谁又能保持平常心呢?
盖茨比对黛熙的爱是那么地热烈啊!从比较初的“假戏”到之后的深深爱上,分离之后的不舍,即使黛熙结婚也始终不能相忘。他奋斗成为一个富人之后,仍然期待能和黛熙见一面,当获悉她仍然爱他,他想要的就更多了……但我很难理解或者说接受他们的某一些行为。
我有点替黛熙感到悲哀。黛熙是爱着盖茨比的,但这种爱是会脆弱的,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就像当初相恋时轰烈,分离时她做出了离家的准备,虽然没能成功,但我认为这已经是很令人欣慰了。谁又能要求一个衣食无忧的少女跟家人闹翻呢?之后,她发觉她无法等盖茨比了,由于她认为要为自身打算,于是她跟汤姆结婚。对啊,谁又能去指责她呢?可是,即使不爱也不离婚,即使已为人妇却还要给盖茨比期待,之后还要狠狠地破碎盖茨比的梦,只因汤姆的话让她产生了动摇,害怕盖茨比现拥有的都是假的。撞死梅朵后她的无表现或者才是真正令盖茨比感到绝望的事吧。这是一个多么可悲可恨可怜的女人啊。
我无法理解盖茨比为什么要这样深爱着这个女人,明明自身很清楚当初黛熙是由于他的贫穷才选择汤姆的。他不是应该放下吗,即使放不下,也不该那样向黛熙表露情感吧。由于人家已经有了自身的家庭,这就相当于是破坏人家的家庭了吧?可能是我不懂这种情感吧。
就我自身而言,我认为在爱情面前,我会是脆弱的,就像盖茨比那样,可能每个人都会那样。爱会让人小心翼翼?不了解。我只了解爱会让人患得患失。喜欢一个人,我想,一定很在乎对方所想,这就导致了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但我肯定的是见到心仪的人时肯定会很愉快,就像盖茨比托尼克约人时那样。同样也很容易使人受到伤害,就像盖茨比那破碎的梦。
我期待自身也能有一盏绿灯,时刻为之奋斗,并希冀她能感受到自身的情感,且回应自身所希望的美好。
我既是旁观者清亦是当局者迷。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们不知从然何去,也不知道追逐是为何人。“梦想”,似乎在近两年的中国被炒得格外火热,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国家在经历经济腾飞之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纠结。这种梦的美好,时不时的绚烂在隔岸的灯火中,人皆心驰神往,却又都迷失在这花花绿绿和车水马龙。每个人都时常做着大城市的大梦想,出门打拼,“北漂”、“南下”,割舍自己的过去,自己的冗长,亲人,甚至爱情。当牺牲一切心中的惦念,幻化作火光里的一闪。亡了这些有的没的羁绊,然后转而化为一种信念。Fitzgerald几次谈及自己的经历,轻描淡写艰难却不忘提及那记忆里最为美好的那段青葱,那个袅袅如卷中仙子的黛西。即便世间一切事物更迭,那一份最初的爱恋就这样不曾废离改变,
我常说,书本里的人物可以在任意时段重新赋予背景人生再次活起来。一本书的现实意义就是在以人为镜的字句间感受,体味一段别人的经历。可能喜欢一本书才会饶有兴致地读下去,才会有和作者一样的共鸣。
我的一个表哥在几年北漂打拼之后选择回到家乡,过着相对不符合其年纪的退休生活。哥说,钱赚的永远没有花来得舒坦。我想吃一碗夜宵要开出几环路,吃完回家半路又会饿,那些大城市的美好无非是用着无数的人的梦想,堆砌出那种霓虹灯的绚丽,灯支酒盏,慨叹着多少人的叹息无奈。
有时会靠在车窗前,看着高架桥下的灯盏闪动,光影在城市的街道上跳跃。嗅着一股淡淡真皮车座的味道,有一种城市繁华皮囊下的一种苦涩。我们的生活,一点一点吮吸着梦想的血液。似乎这样说还有些太过沉闷,负能量满满,但是对未来仍旧要充满希望,前途还是相信有着阳光。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任凭岁月荏苒,记在脑海深处的那个姑娘似乎永远保持着年轻貌美。爱情在欲望的都市和钱欲的时代里,看起来是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脆弱。他为她不顾一切生存打拼,不惜千金在她窗前歌舞升平,只为她回眸一眼看见那段曾经的时光。然而生活的残酷早已蒙蔽了她的双眼,视野只能局限在金钱和权力。像是被镁光灯吸引的飞蛾,盘盘旋飞在这华亮的聚焦前。那些你侬我侬都被当作幼稚的往事一并交给了冷酷无情的时间。大家说这篇是写梦想的啊,怎么感觉这么现实冰冷。“美国梦”诞生初期,其实人都是这样不知所措,迷茫之中的。那么多人争着抢着来到Fitzgerald的宅邸纵情一晚,喧嚣华丽,然而空洞败絮其中。Fitzgerald的梦想就是爱情啊,可惜自己心中深爱的那个人是那个旧时光中的黛西啊,那时车马很慢,人与人之间没有顾忌没有虚伪。她还能笑得很甜,没有忧虑,没有杂念,纯净的像是水晶。所以F的梦想是单一空洞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经典的美国长篇小说,它的作者F.S.菲茨杰拉德是一位二十世纪美国杰出的小说家,小说主要写了穷职员卡拉韦偶然的进入了富豪盖茨比的神秘生活当中,他发现盖茨比一直深爱着住在对面岛上的黛西。可是事事并不是都尽如人意,黛西其实只不过是一个追求物质生活的现实女子,当盖茨比在五年之后富裕起来时,黛西却没有等他,和一个名叫汤姆的男子结婚了。后来因为黛西的丈夫汤姆出轨,和情妇威尔逊夫人的事情弄得人人皆知时,黛西又重新回到了盖茨比的怀抱,可此时的黛西再也不是以前的黛西了。后来当汤姆得知时,三个人展开了激烈的争吵。而此时黛西因为愤怒撞死了威尔逊太太,而把责任担到了盖茨比身上,结果就是威尔逊先生闯进盖茨比的宫殿并杀死了盖茨比。最后的结局无疑是悲惨的,在盖茨比的葬礼上连一个为他而哭泣的人都没有,而汤姆和黛西却愉快地去欧洲旅游了。
故事的主人公盖茨比无疑是这个故事中最聪明而又最愚笨的人。最聪明是因为他仅仅在五年之内赚到了成千上万的金钱,最愚笨是因为他竟然痴迷地爱着黛西这种经典的现实主义女性,但也正是因为黛西的这种唯利是图,也让盖茨比有了前进的动力吧!
而故事中还出现了一个典型的人物——汤姆,这种典型的无能和花心的男人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见。而我认为正是他给故事的结局点燃了导火索。在他的影响下,种种极端的事情才会产生。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受到的感触很深,从即使是想像盖茨比这样聪明能干的商人,也会傻到为了一个根本只是在利用自己的女人去冒很大的风险。这说明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冷静的状态,不管是遇到什么人什么事,我们都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之下去完成。而小说实则是反应了社会中形形色色不同的人,告诉我们不要去轻易相信别人,否则将会受到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卡拉韦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卡拉韦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描绘出强烈讽刺意味,同时带有些许惆怅。小说构思的精巧也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面刻画着上流社会的富豪名媛们挥金如土,在酒池肉林里通宵达旦地玩乐,另一面也刻画了在一片灰烬一样的贫民聚居区里挣扎求存的边缘阶层。两个世界平行共存,互不相干。富人们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和蛮横无理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比较讽刺的是,有些在底层挣扎的穷人,当际遇使然让他们稍微触及上层社会的台阶,随即便感染了那傲慢与偏见的面孔,与当初的自己判若两人。如果这就是矢志进取的“美国梦”,确实显得荒诞可笑了。比如汤姆的地下情人,在私会的公寓里,在那个唯我独尊的小天地,在换上了一身名贵的漂亮衣服后,气质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活力四射变成了傲慢无礼。“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都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故事的最后,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并畏罪逃逸,汤姆大概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故意把嫌疑引向了盖茨比。死者的丈夫复仇心切,潜入盖茨比的宅邸枪杀了他。
盖茨比挚爱的黛西,不仅不可能承认真相并为他鸣冤,反而听从了丈夫的安排立即搬家逃离。那些风花雪月,在冷酷的现实抉择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荒唐幼稚。可怜盖茨比至死都不曾醒悟。或者说,盖茨比最终是死在了现实的黛西与幻想的黛西之间的鸿沟里。
昔日整城的上流人物每周都流连于盖茨比家的宴会,到他的葬礼时竟然鲜有人至。在蒙蒙细雨中,盖茨比寂寥地下葬。物欲支撑起来的交际圈,毕竟人情冷漠。
大概,如同他的幻想的爱情一样,他为了梦想而执着奋斗的一生,在浮华热闹的表象掩饰之下的,仍然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何处了不起呢?或许,就是在于他靠一己之力,抓住机遇并执着奋斗,全力让自己构筑的幻想趋近于现实的这份力量吧,即使幻想终究不是现实,在临门一脚之际,泡沫破裂了。
这是一个在守望中执着于幻想,却终究破灭的悲剧故事。或许绝大多数让我们醉心不已的爱情,都是可望而不及的。最完美的爱人永远只存在于梦幻之中,如果回归于现实,那么若不是在油盐酱醋、鸡毛碎皮中消磨泯灭,就是在悲剧中草草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故事其实是以作者菲茨杰拉德自身经历为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把那段刻骨铭心但可望而不可得的爱恋理想化了,或许就跟盖茨比把黛西理想化如出一辙。幻想里的爱人才能铭记一生,而现实里的妻子却与他彼此毁灭,也确实让人唏嘘不已。
去年的暑假,趁着闲暇之余我捧起了这本在影响美国人一生的文学名著中排名第二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一种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本小说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 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TR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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