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初夏的日子,窗外蛙声四起,读着《厦门晚报》好友陈满意寄来的新作,内心难免感慨万千,与满意相识已有好多年了,那个时候他还在《石狮日报》工作,碰巧我上班的地方离报社很近,经常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上看到他的文章,那种朴质无华的文风,那行走在乡间生活的点滴记忆,都在他的字里行间呈现。可以说读满意的文章如同在读精美的诗篇,那些富有诗意的标题,哲理的文字和情真意切的描述,让我觉察到未曾谋面的皖北小村山山水水,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一个个栩栩如生立在我的眼前。
乡愁与乡恋是每一个在外漂泊游子的心声,同样在外漂泊多年的我,也走进满意笔下的故乡情结,他那种对乡土的热爱和念念不忘的故乡记忆,总是在他的笔下不断地展开。那些从“篱笆墙上溜走的岁月”就像飘荡在“田埂上的浮云”被“风筛过的五月”一样慢慢地走进“乡村夏日”和“天高云闲故里秋”的“乡村秋夜”,我想即便秋天里的“芦苇是历史的边角料”也好,毕竟从“五月.麦地.乡村”走过,向来“秋天,敬重一株庄稼的生命高度”在“大风吹雪盈空际”我好想闻闻那“跨进腊月门槛的年味儿”,更怀念“那年春节的麻雀饺子”说实在那物质贫乏的年代麻雀饺子味道真的太香,让人食之难忘。
乡村的四季在满意的眼里处处都是美景,看看“草尖上的村庄”就知道“春来草暖泥土香”,六月的夏夜里“想起乡间的吆喝声”那一树叽叽喳喳的“喜鹊是村庄的标点”在农家“一片小院锁清秋”里看着 “粘贴在季节深处的冬”无处不是乡音所在,乡愁所思,真好想“找一本书来温暖乡村的这个冬季”。其实无论是“行走在麦梢上的记忆”还是“睡在故乡的月光下”也好,故乡的水是清甜的,故乡的风是醉人的,特别是从“吹进村庄的风”里让我体验到作者装在心灵深处稻花的香味和故乡那种割不断理还乱的乡愁。
看看当今的乡土散文家,能像满意这样将散文写得如此出神入化、通俗耐读,意境深远,实为难得。翻开书页里的白纸黑字,那纸是轻轻的,被风一吹,就能自动翻页。而每一页里面的文字,却是深沉的。当回忆的乐章停留在乡间的小道时,从“苦难的历程”到“在村子上空散步的唢呐”,我仿佛看到了皖北小“巷子里的男人”在追着“穷亲戚”向“媒婆”询问,不要忘了让邻*妹子们早点下嫁到这个几乎要被世人“遗忘在乡下的渡口”,有着像“锔锅胡”“麻四”等好男人在“落寞渡槽”默默等待妹子归来,可别让他们从春天的“泥暖草生”到“一春梦雨常飘瓦”等到夏天去“捉蝉”依然不见妹子来,难怪人们常说“人是行走的庄稼”,可惜等到“霜叶柿子红”时依然只见沉重文字如同砂粒般落入眼帘后,便再也挥之不去了。真不知张艺谋的《归来》画面何时能在皖北小巷出现。
人世间最让人难以割舍的是亲情,无论你离家有多远,家永远是漂泊者的港湾,因为那里是亲情所在,系着父母的厚爱,满意的笔下母亲可以说是那个年代母亲的代表,从“母亲不认识“母亲”,以及“母亲的猪年狗事”让人明白母爱真挚无私,母爱不求回报。“母爱是看不透的温暖”,从“给母亲的过节费”到“娘穿双布鞋进城”我们看到的是人间的甘甜有十分,做母亲宁愿自己只尝了三分;生活的苦涩有三分,做母亲却吃了十分;其实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那无言的父爱在“父亲的灶台母亲的爱”和“壶里酒淡父爱浓”一一呈现,那怕是要砍下“最后一棵梧桐树“也要送孩子读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说父母的爱是人间最为永恒的话题,是一篇篇流传千古的文章,是世界上最感人的风景线。
“又到槐花飘香时”那“乡间椿发一树情”、“风吹榆钱满枝头”的日子里,回想起“半床闲书伴枕眠”时,看着挂在“墙壁上的纺车”曾经是母亲用勤劳的双手给自己摇满了幸福的童年,那停留在“乡村磨房”沾满母亲的汗水,真的好想把那“留两个柿子看树”的柿子摘下来给母亲品赏,是作者的念乡惦母所在,直到现在作者依然忘不了“寒似雪冬暖如年”里父母就是用无言的爱,为儿女们支撑起一片爱的天空。是啊!阅读人世间的父爱和母爱,读出的是深沉,读出的是宽厚,读出的是满眼泪花。
行走在“黄河故道”上,“故乡的云”和“故乡的小河”总是让人倍感亲切,在异乡谁不思乡念土,谁不怀念那逝去的童年,呆在“老屋”的屋檐下,“溜墙根嗮太阳”,凝望“匍匐在岁月脚下的老井”和“村口的石碾”,那些留在记忆深处的“乡村散记”被一根长长的玻璃线把童年一颗颗散落在田野地里的记忆串起。最难忘的是乡村里的年味,无论是“请财神”还是“记忆深处的元宵灯火”,总少不了“酱盐豆飘香”,就连那“锅饼”的香味直到现在仍在舌尖停留。
再次“触手苍凉的故乡”,“奎湖春水”还在,却不见当年“一条干凅的河”。“又闻乡间布谷啼”的时候,恰逢“梧桐花”开,紫色的花朵如同满树的“桑葚红艳艳”的,那紫红的桑葚成了乡下童年最美的天然食品。特别怀念在乡野里和小伙伴们一起斗“蟋蟀”,过去在草丛间“把鹌鸪”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昔日的“土地.土人.土坷垃”早已没了往日的繁华,随着村民大量外出,田野早已荒凉,唯有父亲的“凤凰”传奇和“寸草铡三刀”的故事总是在记忆深处不断延伸。通读《喜鹊是村庄的标点》,读出的不仅仅是充满诗意笔调,读出更是亲情、乡情和对农村生活的不了情。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中的灯塔。”惠普尔曾说过。假期里,百般无聊的我,想利用书这个时间“加速器”令我的小脑袋更加充实。
在书柜上,摆放着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新书,我急切的挑选,啊!就是它了——《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以新奇的书名把我的目光聚集在这个题目上。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是一本精彩的励志小说,它告诉我们人生总是在转角处遇到美丽的风景。
书中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生活在城市中的唐睿很孤单,因为父母工作繁忙,无暇照顾他。又因现在孩子竞争力太强,可怜的睿瑜得参加各种才艺班。突然有一天,他父母要到大陆发展生意,就把睿瑜送到乡下爷爷奶奶家。睿瑜的爷爷可是个吹牛大王,奶奶呢?拥有勤俭节约又乐观的品质,他俩都十分疼爱睿瑜,舍得为他花钱。虽然在爷爷奶奶无微不至的照料,他渐渐适应了没有电子产品的农村生活。可是,与新同学相处,成了他目前最大的困扰。他在学校挨了饿,遭冷落,都不敢跟奶奶讲,怕她担心。他开始有点不愿让同学生认识他的爷爷奶奶,怕被同学看不起,编造各种谎言不让他们参加家长会。当谎言快要被识破时,奶奶并没有戳穿它,奶奶保护自己的行为让他很感动,最后,他承认了自己的虚荣心,恳请爷爷奶奶原谅。慢慢地,同学们渐渐接受了大方的睿瑜,他也和“一分头”那个曾经数落他的人成了铁哥们。他在一分头的推荐下,加入了棒球队,发现了运动比打游戏有趣多了。他参加了比赛,梦想成为第二个王建民,用自己平时的努力,换取了成功,虽说追梦过程艰难,但他坚持了,最后就胜利了!当然,这也少不了爷爷奶奶的功劳。他和大家度过了快乐难忘的一年,也发现了小村庄的天空和城里的天空不一样,比城里温馨许多……
《小村庄的天空》是这么感人有趣的书!书真是汪洋大海中为船指路的明灯!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了一个道理:有梦就有希望,有努力就会有收获,有目标就要有追求!梦不是白做的!是靠无限的付出与努力,不断追求!超越自我!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学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这篇课文,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幡然醒悟,我们人类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自私,把自己送进了绝境当中。
这个村里的人们,拿着一把斧头,到山上去,把那些粗壮、结实的大树一棵一棵地砍下来。盖房子、造犁,还有的随着屋顶的柴烟消失在了天空。人们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却没看到未来的损失麻烦。看似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破坏了家园,使大自然失去了生态平衡,带来了致命的灾难。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儿,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终于在第六天黎明停了,可小村庄却不知被洪水卷到了哪里。
人们往往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我希望人们一定要吸取这个小村庄的这样的教训,做事不能损人利己,只想眼前。我们要爱护一花一草,一山一水,一树一木……大家一起维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翻了一半,在熊培云先生的笔下的村庄,与我出生的村庄类似。也许是我们这代人共同的记忆吧。
我出生的那一年,正是村里分田到户政策实施的那一年,我还记得我村庄的西北角有一块三四分地,我们称之为自留地。村里唯一的拖拉机,是橘黄色的,他最后分在了我家,小时候我还驾驶过它耕过地。
我家最初也有一头驴,在家境困难的时候,父亲想卖了它。我陪着父亲一起去了乡村集市,集市里还有牙祭这个角色,他们帮别人为牲畜估价。
驴被卖掉,从此我再也没有骑过驴,旅游的时候,到了风景区也不愿意去骑马,心里有一种情结吧。
我家里,也有一颗枣树。
奶奶去世的时候,院子里没有足够大的地方作为灵堂,枣树就被砍掉了。小时候奶奶总是抱着我和弟弟妹妹们,坐在枣树下,喊着妈妈的名字,哄着我们入睡。奶奶走后,我家搬到了新宅,老宅子荒了。去年回去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有一些枣树苗从地下生长起来。
奶奶是一个地主家的女儿,上过黑学,信过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宗教。在她的踏板床一旁墙壁上贴着一副画:是一个老虎下山的画。她整日烧香、上供。
后来奶奶皈依了基督教,成了基督教徒。我时常拉着板车去教堂,那时候她眼睛已经失明,更多的时候我捧着圣经念给她听。
教堂里,多数信徒是奶奶一样年纪大的人,他们的信仰随着农活忙而中断,清闲的时候又回到了教堂,但这一切并不妨碍他们的信仰。
奶奶一生教我从善,她相信有天堂,她梦想着化为一只小羊回到主的身旁。
奶奶去世后,她成了最后一个能够入祖坟的人,土地承包之后,各家人去世之后,都安葬在自己的坟地里。
祖坟上,有一块碑,碑的主人是清朝光绪年间的一个大学士,大学士相当于今天的中央部级官员。碑曾在文革期间被人推倒在地,没人将它扶起来。
我家是祖坟的主脉,一直沿向东南方向,是爷爷和奶奶的合葬墓。
安葬奶奶时,众乡邻齐心合力将碑树立起来。
也许很巧合,自从那一年过后,村里大学生多了起来。
乡邻都认为是族上灵了光,而不是觉得大学扩招的原因。
近来看了一本书,叫《丫丫的村庄》,看完后我觉得受益良多。
书中讲了一个农村小姑娘丫丫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又温情的故事,在丫丫稚嫩的童年中,在她还不懂得沧桑时,就不得不经历着、忍受着生活中一些无可避免的事情。
书里的第一章尽管是在讲两个村子的人在争吵打架,但是是到了后来,就慢慢地体现出了人性的美,例如奶奶的关爱他人、丫丫的善良等等。赞扬了村民们那种高尚的品质和美好的心灵,让每一位读者去领悟、去学习。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一句话,今天我终于真正知道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地为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与帮助。但是是我发现,以前的我和好多人一样,愚蠢地认为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都只会去接受而不会去给予。
这种心态的结果,我曾经有过十分深刻的感悟:在二年级的时候,经常仗着自己的身高比别人的高,又是体育组长,还是班长的好朋友,而常常跟同学为了一点小事就开始争吵、打架,还警告他不可以告诉老师。渐渐地,同学们开始疏远我,起初我也不怎么在意,但是是,过了不久,连好朋友也开始孤立我了,我也尝到了不高兴的滋味。到了后来,我看了一本跟《丫丫的村庄》内容差不多的书,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言行,去尝试学会关心别人、宽容别人。
我的尝试获得了成功,同学们也不再孤立我了,我也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加快乐了。在一本书中有这样一句哲理:狂妄的人有救,自卑的人没有救,只能靠自己,认识你自己,降伏自己,改变自己,才能改变别人对你的态度和看法。不对他人无礼,别人自会对你友好,给予他人,也能让自己更加快乐,这就是“乐他人之乐”!
《丫丫的村庄》这本书不仅让我看到了独特、迷人的一个小村庄,还让我真正懂得为他人着想、给予他人的快乐,让我得到许多不能用金钱衡量的精神食粮,学会去爱别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着,人恒敬之。说的不正是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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