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作”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本书记载了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族,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这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因此,我们需要团结。从前,人的每只手都有五个兄弟——大哥(大拇指)、二哥(食指)、三哥(中指)、四弟(无名指)和五弟(小指)。他们都有各自的分工,尽职尽责团结的生活在手上。可是时间一长,他们的思想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都认为自己的本领最大。最终矛盾激化,一场不可避免的争吵发生了。大哥说:“我天天带领着你们早出晚归,辛勤的为手服务,我的本领最大。”二哥说:“你分配不均,有失职之处,出了事都是我给你顶着,我的本领最大。”三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你们都把脏活累活压在我身上,美其名曰我的身材修长体格健美。”四哥尖着嗓子插嘴道:“那是你自找的。瞧我管理的外交处,那可是顶呱呱,我的本领最大。”五弟也争吵着说自己的本领最大。他们激烈地争吵,谁也不让谁。这时,人说话了:“要不你们比比,谁能拿起地上的球,谁的本领就最大。”于是,他们争先恐后的去拿球,可不管怎么努力就是拿不起那个球。人说:“你们一起拿试试。”他们走在一起轻轻一拿,球就很轻松的拿了起来。他们终于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并不止存在于志同道合的人群当中。想要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只需要我们都用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让这个集体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心灵的温暖。如果一个团队没有团结的精神,那么这个团队就不能称为团队,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而已。团结是成功的基石,没有团结,理所当然的,就不会有成功,这是千百年来都不会变的道理。有两头驴,被同一根绳栓住了,他们的两边各有一堆草。它们相互背对着,各去吃自己这边的草。可是绳子不够长,两头驴吃不到各自方向的那堆草。经过思考,它们共同协作,先吃一边的草再吃另一堆。它们能看到共同的利益而进行协作,如果它们互不相让,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将谁也吃不到草。由此可见,团结必不可少。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
这个暑假没有回家,待在学校看书,近日把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富盛名的一本书——《百年孤独》看完了。看书的开始就对这本书的名字产生了很浓的兴趣,百年的孤独,而人的一生不过百年。
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家族的故事——布恩地亚家族,一个小镇的故事——马贡多镇。布恩蒂亚是一个很大的家族,从第一代到第七代,而家族人之间的关系却混乱不已,看书的时候我的心不止一次的感到羞耻和冰冷,无论是父母、夫妻、兄弟还是姐妹之间都没有感情(有也只是欲望),所以人人孤独终老。
你不断地为书中的人叹息,为他们的愚昧无知,冷漠自私和那让人恐惧的欲望。其实他们之中也不乏聪明、有创造力(虽然有时很荒诞)并且无比执着的人,可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有的人是在半路上迷了路,不记得也不想回来了,有的是对自己所追求的并不信任,半路放弃。
书中有很多魔幻的情节,作者在想象力天马行空的时候还能对家庭琐事娓娓道来,把握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角色的性格,书中写了家族中的很多代人,而且后几代几乎都是以祖辈的名字命名的,但作者没能让我们在看书的时候搞混人物。在作者创造的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似乎没有“干净的爱”和“完美的人”,甚至是丑陋无比的,他就这样把人性最坏的一面赤裸裸地呈现在你面前,让我这个在二十一世纪看惯童话和美好结局的人一时有点难以接受,让我在看到最后结局的时候冒出了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噢,这就是个活生生的悲剧!”的确,这个家族(甚至于这个小镇)没有一个人的结局是好的。当然,大家都说这是拉丁美洲历史的缩影,被新世界隔离在外,最后消失在这个世界了。大的历史背景我并不看重,我更为看重的是书中人性的刻画。我想再过几年后人生阅历丰富后来看这本书应该会有更深的感触吧,希望能走好自己的路,就算迷了路也还能记得回家的路。
《百年孤独》描述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恩怨情仇。其中,我最欣赏亦是最具带入感的便是乌拉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妲。阿玛兰妲继承了外祖母内敛端庄的品质,年轻时和母亲的远房表亲丽贝卡争夺意大利钢琴技师皮埃特罗,却始终无法阻止皮埃特罗迎娶丽贝卡。终于在婚礼举办前夕,阿玛兰妲意欲毒死丽贝卡,却一经失手毒死了自己尚是少女的嫂子。婚礼被迫延缓时,丽贝卡开始爱上了阿玛兰妲的大哥,皮埃特罗也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阿玛兰妲。情况应已如阿玛兰妲之意,可阿玛兰妲却始终以“我们不再是当年那个绣花写诗的少女和抚琴奏曲的少年”为由拒绝皮埃特罗,以致皮埃特罗以自杀结束生命。阿玛兰妲痛心不已,烧伤自己的右手,缠上黑纱,任大好青春年华如烟消逝。此后,虽有马尔克斯上将的苦苦追求,却依然得不到阿玛兰妲对他的真爱。由此,阿玛兰妲带着处女之身为自己织起了寿衣,结束了自己的百年孤独。
其实,这真是个拙劣的理由呢!——阿玛兰妲岂会不再绣花写诗,岂会不爱那个为自己夜夜抚琴弹奏的少年?只是,我懂阿玛兰妲,她需要真正纯洁的爱——能让自己切身感受到自己在爱着别人且自己在被别人爱着的爱。只是,她内心充满对无意谋杀嫂子的愧疚,她告诉自己:对不起,你对皮埃特罗的爱和皮埃特罗对你的爱都已不再纯洁,太多太多的愧疚,太多太多的悔恨交织在一起,我已经失去爱别人的能力了!你认命吧!亦如阿玛兰妲始终不对马尔克斯上将开金口一般,因为大家都明白上将的爱慕之情实则是他对阿玛兰妲的哥哥奥雷里亚诺上校友谊的升华,于是阿玛兰妲心怀芥蒂——“上将,您是爱屋及乌吧!”任由马尔克斯上将如何努力地追求阿玛兰妲,她本身却始终置若罔闻。难道她真的一点都没爱过马尔克斯上将吗?那又是谁在上将差点被枪决的前一天晚上不顾危险为上将送去自己做的蛋糕,陪他聊天且在阴影中嘀咕着你若得救,我便嫁给你——对,还是阿玛兰妲。只是,上将已得救,阿玛兰妲却食言,选择抵制一份不纯洁的爱情。我突然想到自己幼时去七宝乐购,吵着要买玩具,被母亲训斥以后便大哭大闹,家里人最终还是答应给我买,可我却强忍着眼泪,说不要了——我心里只是恨不过,为什么你们一开始不帮我买,却在我的大哭大闹下,才答应帮我买,你们到底想不想帮我买!难道我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变的不爱玩玩具了吗,不是的,我只是讨厌那种他人“不纯”的欲望:买玩具不是为了我快乐,而是请我闭嘴。阿玛兰妲就是和我一样敏感、执拗,我当时厌恶的是父母“不纯的欲望”,而她放不下,解不开的便是对嫂子深深的悔恨和对哥哥人格魅力的妒忌。我讨厌父母“不纯的欲望”,只是少买一个玩具,阿玛兰妲却由此付出了她的一生。
其实,前面就已交代过,马尔克斯笔下《百年孤独》中的人物,拜作家夸张与象征手法所赐,大都性格与行为偏激,很难想象现实生活中真会有人如阿玛兰妲那般心存芥蒂而情愿自我封闭一生,尽管她为了爱情,真的错手杀了自己的嫂子。
“过去”真的那么重要吗?自己有时候也嘲笑自己,什么时候可以真正变得豁达起来,明白“过去”只代表着深刻的怀念,而并非是沉重的羁绊。确实杀了人呢,真的犯过了弥天大错,但是,我们真的值得为此背负一辈子,敏感一辈子,芥蒂一辈子吗?敏感如我,如阿玛兰妲的`,是否也会夜夜于睡前小小的忏悔一下呢?——算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吧!
家族的长子是何塞·阿尔卡蒂奥,这个固执任性的孩子独自一人离乡多年,后返家乡,却又执意迎娶妹妹丽贝卡。最后离家而居,终未团聚。
奥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和他的兄弟毫无相通之处,就像是两个染色体不同的物种。他继承了家族的传统,专注,坚持,有着狂热的追求精神与坚不可摧的意志。他参加过内战,有卓越的功勋。但结局,却是紧锁门窗,与世隔绝,不停的将被自己融化的小金鱼炼成另一条小金鱼。
阿玛兰妲是第一代兄弟的妹妹,另一位是丽贝卡。阿玛兰妲爱上了不爱自己的男人,害死了自己不恨的姐妹,逼死了深爱自己的爱人。她悔恨终身,烧伤胳膊,企图在紧紧残绕的黑纱布里挣扎着活下去,再未嫁人。后来,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丽贝卡是误打误撞进入这个家庭的,她面容阳光,内心却似布满苔藓般潮湿。她爱上了姐姐中意的音乐家,音乐家也为她沉迷。那阵子她似雪花飘舞,喜不自禁。被姐姐从中阻挠万般不得,心灰意冷,雪花挥发,寒气逼人。后嫁给何塞·阿尔卡蒂奥,再未出门,直至尸骨腐烂,仍孑然一身。
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而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的只剩下一小块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
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题记
我始终都记得这样一段短小却深刻的句子,在小说的开篇带着我们走入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军总司令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继承人被蚂蚁吃掉时,他的父亲终于破译出了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词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像七代人循环往复使用同一个名字一样,循环出现的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多被严密的包裹成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这个家族实际上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反复做手工活,沉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这个家只是一个家,一个房子,一个载体,而不是一个给人以心灵安慰和温暖的港湾。除了贯穿全文的灵魂人物乌尔苏拉,所有的人都不懂得爱与被爱,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满自己的空虚和私欲,以致终身活在执拗与孤独中。
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就是一部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那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这之中始终浸淫着的孤独感,是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又是拉美大陆独特的生命力和生存状态的认知和渴望走出孤独的倔强。这不仅仅是叙述一个家族,更是对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家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如同我们现在,在高楼林立,速度多元的时代,我们失去了方向,陷入了百年孤独。越发感觉到一种冷漠在蔓延,侵蚀着我们脆弱而敏感的心,爱与美好,成了奢侈的字眼。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去认知社会,去拥抱他人,向阳而生吧!
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好书?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回答。我的回答是:好书就是读的时候能给人感想,读后还能让人念念不忘,忘不了。无疑,在我有限的阅读书目中《百年孤独》就是好书之一,可以说这本书在我心目中的排名稳坐第一把交椅的位置。
高中时,怀着好奇与崇敬的心情买了这本鼎鼎大名的书,迫不及待地翻开阅读。读着这本书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神奇的世界,里面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我惊愕,惊愕也不足以表明读时的感觉。但是很遗憾,读到一半我没有读下去。究其原因,里面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翻来覆去地用几个人名,完全把人给给弄蒙了,头大了,看着压根就不知道所出现的人物是哪一代的哪一个人,还不知道与其他人物什么关系。再加上里面的神奇之处太多,魔幻与现实之间你根本就分不清那是真的那是假的,还有叙事也不是常规叙事,常常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这样让人如坠五里雾中,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一个茫然了得。所以读到一半,我遗憾放下。就这么放下了。
再想想,这本书那么厉害,几乎到了人人尽谈,不谈此书就算谈尽千百书也枉然的地步,很多名家、大家都坦言受此影响,我在想,别人能读的进去为什么我不能?况且书都买回来了,不读不就白买了吗?于是重拾起,读,硬着头皮读,我就不信我读不下去,就是一块硬骨头也要把它搓碎,就是带着一股不服的劲儿读的。当然,根据上次读书失败的教训,这次再读就拿出笔和纸,随时记录,出现一个人记下一个人,然后建设人物关系网,一代一代往下推,书就这样看完了,七代人也被推了出来。第一代,开创马孔多的祖先被绑在了树下,最后死在了树下。天哪,原来以为很混乱的七代人现在看来是如此之清晰,一点都不乱,不得不赞叹马尔克斯的天才,天才般的创作。
读过《百年孤独》已经四年之久了,书中的情节现在还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逢到别人问我这本书讲到是什么内容,我都会嘚瑟地讲述一些书中的神奇情节,作为例子,然后说,还是看书去吧,我讲不好的。我奇怪于,这四年读了无数的书,很多书读过已经忘记什么时间读的了,甚至把情节都忘的一干二净了,为何《百年孤独》依然顽强地躲在记忆的深处,忘也忘不掉?我只能说,这是一本神奇的书,神奇到我想忘掉我的脑子不干的地步。
那么,问题是这本书有何神奇之处呢?我以为,首先,应该是它巧妙地融合了魔幻与现实,制造出亦真亦幻的奇景。我想,读过的人都会记得人会长出猪尾巴、人可以与灵魂对话、人可以坐着毯子被风刮的不知所踪、雨可以连着下四年多下的空中可以游鱼…诸如此类的情节,这样的情节大量出现,不胜枚举。真的是太神奇了,现实中有这样的事情吗,没有,是马尔克斯为我们创造出来的。还有,不得不说,尽管里面大量这种神奇的故事,但读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他们是人不是神或妖魔,他们就活在马孔多小镇上,他们也要为生存而劳作,他们也要吃喝拉撒,也有烦恼忧愁,你会感觉他们也很弱小,他们也难逃一死。这样开来,马尔克斯很好地处理了魔幻与现实的问题,创造的世界如此之神奇。
第二,就在于前面已经说过的,好像是阅读中的一个障碍——一个家族七代人反复地使用几个名字。马尔克斯不会给他小说的人物取别的名字吗,为什么反反复复只用这几个名字?我觉得这正是我们所有深思的。表面看是增加了阅读的障碍,但却收获了更大的效果,作家的用意是很深的。反复用几个人名,让人觉得,时间似乎是静止的,没有流动的,人还是原来的人,给人一种难以消除的滞重感。我觉得,深层次说明了,拉美地区百年来的缓慢发展,还有封闭守旧,几百年了,依然原地踏步,这是很沉重的。还有,反复用几个人名,增加了阅读障碍,换言之也是增加了阅读的挑战,它似乎挑衅地对读者说,我是非常难读的哟,你可能不能把我读完的。我第二次阅读就有点受此影响,想证明自己能读完,结果也真读完了。
第三,小说的叙事结构很独特。前面已经说过,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到现在我还能背得出它的开头: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像一个还未开发的世界…之所以能背得出,是因为这个开头太经典了、太厉害了。“许多年后”,这是站在那个时间点上说的?奥雷良诺上校为什么面对行刑队?他父亲带他见识冰块的下午是什么时间,有多遥远?然后接下来的叙事又回到了马孔多初建时候。这个开头把过去现在和将来巧妙地连在了一起,时间自由穿梭游动,惹人遐想。所以有人就说,此开头一出,后世作家竭力模仿,再也没走出它的窠臼,实在太厉害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看的时候是被深深吸引了。一个开头就这么厉害,可以想知它的内容了。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使内容看上去杂乱无序、天马行空,仔细想想一点都不杂乱,甚至是清晰的很。这种叙事风格无疑给此书增加了不小的魅力。
当然,《百年孤独》的神奇之处是不胜枚举的,这里只是浅浅地说一下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三点。还有,建议大家都读一下此书,感受一下此书的神奇。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百年孤独》的名著。
这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魔幻主义的手法,模写了布斯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
并从中艺术地再现了作家童年时代眼中的世界。
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超越于整部拉美文学史之上,其中充满了理想的光辉。
对光荣与梦想的憧憬,对爱与自由的崇拜,创造后的不屈和灵魂的不朽已超越于虚幻的手法之上,再此篇小说中,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归宿。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这本书以很大篇幅描述了这房间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这种古都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
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时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五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绝陌生的感受,从而及其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绮丽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穿始终的。
后来我还看到了有关介绍说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八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切的批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但恕我愚钝,这本书读起来真不咋滴。
就像一些艺术作品,你欣赏不了,不能说它不好,只能说自己还没有那个境界去领悟。我可能就还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吧。
于是我就找了几篇豆瓣书评,很想理解下这本书到底要表达什么,因为看了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没有什么感悟。
但看了几篇我也还是没有真正领悟,有人说讲的是孤独,有人说是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但还没有看到一篇让我幡然醒悟的那种。
那我干脆就先把自己的感悟先写下来,再慢慢去研究它的深刻吧。
这本书我看了一个星期左右就看完了,可以说是快的了。因为我看到有人在豆瓣书评里说他看了两三个月,还有些人说,第一次看了几页之后就放下看不下去了,然后再次拿起的时候已经过了好些年了,才再次把它读完。
还好我没先看这个书评,不然我可能会被这些评论引导,会被这种先入为主的概念误导我看不下去。
这本书出现了很多的人物,关键是很多人物的名字的都是重复的,或者在相同的名字下,再加上一个名字,所以看起来会吃力一些。
虽然我有时候也会搞不清谁是谁,很想停下来,回忆下这个人物是最开始提到的哪个人物。但我没有停下来,记不起来我就直接略过,然后随着剧情一直看下去,这个人物就自然而然的记起来了。
而且我觉得人物的名字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情节。
但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的故事真的没有太大的触动我,不能说不好看,看的时候也还是有滋有味的,但就是无法共鸣。无法共鸣的东西,看过后就看过了,可能会很快的就忘掉。
用简单的一点的话,这本书就是讲了一个家族从兴起到衰落的过程。我说的坏一点,就是一对老祖宗生了一堆儿女,然后作者用一些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在每个人物背后为他们添上了一些故事。
但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呢?我看了之后完全没有什么可以供我借鉴学习的地方,要是讲历史变迁,但它又是魔幻现实主义,也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历史意义。
要是讲孤独,那他又没有把那种孤独感传达给我。
以至于让我想:哦,这个写法有点想巴金的《家》,除了把相同的故事情节重复堆砌在不同的人物上,这本《百年孤独》就是不同的人物堆砌起来的一本小说,嘿,以至于让我想,原来小说的字数是可以这样凑齐的。
我知道这样想不好,毕竟这两本书好歹也是个伟大的作品,但这是属于我的读书感悟,既然我看了,他能让我有这种感觉,说明也是这本书的问题。
当然,我还是觉得是自己愚钝,无法去理解书里要表达的宏伟意义,不说了,我要继续去研究它的深刻了。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唯一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唯一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唯一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最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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