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入行的第二篇白话小说。
《孔乙己》创作背景是在19世纪末,清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然在盛行,少数知识分子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的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最后连什么时候死的都没有人不知道。
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他一方面善良朴实,另一面迂腐不堪。有几回,邻居的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孔乙己会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一直到几乎都没有了才为止。在那个酒都需要羼水的年代,孔乙己是个大方的人,对孩子们很好。孔乙己在酒家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就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在外面喝酒的人。一般长衫主顾都是在里面包厢喝酒的,孔乙己贫困不堪,却是要穿着长衬衫。孔乙己总是窃偷别人的书,但他认为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偷呢?读书人的事不算偷,这是很可笑的歪理。我认为他非常的可怜,为了维护封建伦理,端着读书人的架子,过着最贫穷的生活。在给小孩子分茴香豆时,有一句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可以看出他的迂腐性格在日常的交流中也要用到古文。
孔乙己和范进一样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同样受到了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认为读书和科举比什么都重要。别人取笑他时,孔乙己还要用“四书五经”为自己辩解。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示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着那些话,都是一些之乎者之类的话,一些不懂了。孔乙己还固守“君子固穷”
的道理。孔乙己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旧中国下层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中国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影响的一群人,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残酷,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孔乙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新青年要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做“四有”公民。
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确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个较为民主的时代下成长,那么他还是那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吗?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大家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吧。鲁迅以这位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的人物反应了他对封建*的厌恶与深深的控诉。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写了一手好字,但是好吃懒做,也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最后只好去人家家里偷书,有时还会被抓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由此反映出封建教育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孔乙己去鲁迅工作的酒馆里吃饭时,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又站着吃饭的人,人家问他关于他偷书看的事时,他满口都是类似“君子固穷”的半懂不懂的话,他想让人通过这些特殊的语言,知道自己读书之多。这种满口的之乎者也正显示了他死读书、要面子、迂腐的性格,这种自以为清高的人,可怜、可鄙、可笑、可悲。
但是孔乙已也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有慈祥的一面——分给孩子吃茴香豆。从这点可以看出虽然孔乙己的思想迂腐,可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觉得成人社会冷酷无情,转而向儿童世界寻求安慰。
说了孔乙已,再说说嘲笑他的人们。这些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受到封建社会的剥削和毒害,反而去嘲笑孔乙己身上散发出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地麻木、愚昧无知。
鲁迅用这生动的文笔以一个性格、思想迂腐的孔乙己来隐喻可恶的封建思想。他希望这削去人们正确思想的封建教育能够消失,不再毒害人类。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
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平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若我们人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挺身而出的勇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幸福成长吧!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
虽没有进学,但孔乙己也是天天“之乎者也”着,炫耀着他似有非有的文化。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看了看豆,慢吞吞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所剩无几时,孩子还想要,他便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后来,他在丁举人家偷了东西,被打断了腿,拖着残疾的身躯,一顿一顿地用手爬来,青得发黑的脸,破破烂烂的长衫,他向掌柜买了酒,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轻轻接下,一饮而尽。就是这样的一个酸腐文人,最后也只是落得了“大约的确是死了”的名。
仿佛又是孔乙己,带着充满着旧社会迂腐气息的他,活活被剧毒封建的科举制度吞噬。可是,孔乙己“大约的确是死了”,封建社会的毒害没有死,一个孔乙己被吃掉,还有千千万万“孔乙己”会被吃掉。
但是,孔乙己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教小孩认字,他分了茴香豆给小孩吃。相比那些坐在店中的人,谁不比孔乙己阔绰?谁有分给了小孩茴香豆?
还是那个孔乙己,难以读懂的孔乙己,也只能用“仿佛”的语言态度来看他了。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告诉我,现在村里也有一个农家书屋。我半信半疑,顺着妈妈的指点来到了农家书屋。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不大的房子,有些老旧,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妈妈来:这么又小又旧的书屋里怎么可能有好书?在书屋里坐着的一位老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眯眯地说:“孩子,进来吧。你别看房子不怎么好,里边可有好货哩!”听到这,我不由得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让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摆满了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籍:有旧的,也有崭新的,各类繁多:有文学类,有家庭教育类,有休闲娱乐类……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来。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孔乙己”三个字,这名字是我从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也是从姐姐半开着玩笑的话中领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着鲁迅先生《呐喊》。”
找到了!我急忙从琳琅满目的书中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本。书的封面是是一个有五旬开外的老爷爷给众多孩子分东西,这是谁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经翻起了书。找到《孔乙己》便读起来。第一遍读得囫囵吞枣,了解了孔乙己这人。第三遍读得让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开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给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们常人没有的读书的上进心态。场景一:孔乙己被人揭发偷书时,争辩道:“窃书不算偷。”此时的你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场景二:有人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这是,你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场景三:孔乙己还是偷书,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当掌柜取笑他时,他并没有争辩,而是露出恳求的眼色。场景四:当你心血来潮,来考“我”茴字时,“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烦,而你还是热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远离你,你才罢休,便唉了口气。
从争辩“窃书”到恳求别提这事。从一个秀才都捞不上的人到热心教“我”字。孔乙己,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呀。维护自己是“读书人”的面子而到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靠的心境。却依然掩埋不了一个读书人对读书的热爱,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给毒害与摧残,而显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罢了。
孔乙己,一个没有鲁迅伟大,更没有毛主席知名的普通人,却有了别样的热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觉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甜甜地对老爷爷说:“爷爷,再见!我明天还来。”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农家书屋。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是中学语文教材的传统篇目。对于该文的教学,历来的语文教育者都把其主题——批判封建社会,批判封建科举制度——作为教学的重中之重,大加渲染,竭力挖掘;而对主人公孔乙己的人文价值,教育价值视而不见。直道今天,大多数的语文教师,甚至包括一些语文教育名家仍是难改初衷。
前几天拜读了李镇西老师1997年的教学实录,深为李老师的教育民主思想所感染,但对其中的有些细节问题,也不无遗憾。节录于下,并直陈己见,以求教于广大同人。
片断一
男生G:为什么作者在小说的结尾说“大约孔已己的确是死了”?既是“大约”又是“的确”,这好像是矛盾的。该怎么理解呢?
教师:好,好,你这个问题有“科研价值”!(众大笑)同学们别笑,这个问题的确值得研究。因为这个问题弄懂了,这篇小说课文思想内容、人物形象等方面的问题也好理解了。好吧,我们这堂课,就来研究研究这个问题。
在研究之前,让我也向你们提出一个问题————孔已己最后究竟死没死?
众学生:死了。
教师:根据何在?
众学生:作者在结尾说孔已己“的确死了”。
教师:嗯,孔已己“的确死了”。同学们能不能再深入思考一下,孔已己为什么会“的确”死去?
(学生思考)
教师:李老师给你们提示一个思路:一个人的命运取决于什么?
女生D:取决于他的遭遇。
教师:对,很好。取决于他的遭遇。
男生H:还取决于他的社会背景。
教师:很好,他的遭遇和他所处的社会背景,就决定了他的命运。那么,我们来看看课文,孔已己究竟有什么样的遭遇?他又处于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之中?
笔者认为,把孔乙己的悲剧命运完全归于其遭遇和社会背景,有失全面。一个人的命运固然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及其遭遇有关,但“环境”和“遭遇”绝不是决定命运的主要因素,人格的因素决不容忽视。在健全、健康、甚至伟大的人格面前,环境和遭遇对一个人命运的影响几乎是微乎其微的,这样的例子于现代、于古代、与中国、与外国都是不胜枚举的,所以才会有人说: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的。
当然,在后面的教学程序中,李老师也引导学生分析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但不是把孔乙己的性格作为其悲剧的主要原因来分析,而是通过分析孔乙己的悲剧性格而得出性格的成因,来达到批判封建的目的。试看下面的教学结果。
片断二
教师:是啊,最后孔已己就在旁人的说笑声中,慢慢的走去了,也是永远的消失了!同学们,现在我们可以说,“大约孔已己的确死了”,这个“大约”隐含着社会的冷漠,这个“的确”表现了孔已己死亡的必然。冷漠的社会,造就了孔乙己的悲剧性格,也导致了孔乙己的悲剧命运!这个“人”死了,这个社会也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存在下去!如果说我们同情孔已己的死亡,那么我们更有理由诅咒这个社会的灭亡!作者这是这样,通过一个人写出了一个社会。(在课题“孔已己”的下面板书了一个副标题:“一个人和一个社会”)
好,我刚才写的这个副标题,可以看作是我对这篇课文的理解。现在,我希望你们也学李老师,给这篇课文的题目,另外加上一个副标题,表达你对这篇课文的理解,或对孔已己的认识,也可以是对课文的独特思考。
(学生开始思考)
男生O:“一个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
教师:好,可以。
女生J:我想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概括,“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教师:很好,这位同学借用鲁迅先生自己的话来表达她对这篇课文的看法,很新颖,而且说明这位女同学课外阅读面是比较宽的,值得大家学习。
男生G:“无望的社会造就了无望的人”!
(众鼓掌)
教师:好,非常好!对不起,快下课了,我不能再抽更多的同学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想还会有更多的同学用更好的概括。我这里布置一道作文《孔已己的最后日子》我希望同学能够接着鲁迅的文章继续写孔已己,发挥你们的想象力写出他最后具体是怎么死的。注意,要符合孔已己的身份和性格。
看看吧,这就是这堂课的成果。45分钟,学生悟出了什么呢?无非就这三条:
“一个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
“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无望的社会造就了无望的人”。
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吗?这样的结果意味着什么呢?培养学生指责环境、指责社会、怨天尤人吗?
社会本无好坏之分,关键看这个社会由什么样的人组成。是人决定社会,而不是社会决定人。要改变社会,首先要改变人,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的面貌才会改变。
改变人的首要是个体对自身的改变。
笔者认为,文学的认识作用,不仅仅在于让读者去认识社会,更重要的是认识这个社会里的人,认识人的生存状态。
感悟人生,从而改善自己的人生。这,才是文学教育的第一要义。如果学生从文学作品中不能读出自己,思考自己,那么,这样的文学教育是失败的。
孔乙己是“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的典型代表,他的悲剧当然有社会的因素,但究其根源,这是一个人格的悲剧。孔乙己的死是因为他骨子里的自命清高和他对劳动的鄙视,对劳动者(短衣帮)的鄙视,欲上不能,欲下不忍,孔乙己是孤独而死。
从孔乙己,我想到了诗人海子。如果说孔乙己的死我们可以归罪于封建社会、封建科举制度,那海子的自戕,又该归罪于谁呢?
对于《孔乙己》这篇小说,对于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难道只能让我们的当代的中学生去批判,去同情,就不能吸收点什么?读书的教训!人生的教训!
新课程的灵魂即以人为本。课程的观念变了,我们语文教学的视角是不是也应该跟着变呢?封建社会和封建科举制度早已消亡多年了,我们还在这里鞭之、笞之,我不知道还有多大的意义。倒不如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更多的孔乙己悲剧再次重演来的实在。
我无意于贬低李镇西老师的教学,更无意于挑名人的瑕疵,只是想对我们的文学教育尽一己之言,请广大同人赐教。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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