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500字

张东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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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月亮与六便士》,其实我没有特别大的感想,顶多只体会到理想与现实,还有斯特里克兰的无情。是的,无情,我想,世上怎么可能存在这样一个无情的人呢?他不在乎妻子,不在乎孩子,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在乎自己是否过得舒适(甚至在沙发和木凳之间他会下意识地去选择木凳),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的画儿。对于一个社会人,追求舒适,追求他人的认可,追求金钱,几乎是所有人的共同特点。但是斯特里克兰却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是一个天生的隐士,前期,他屈从生活,为金钱劳累奔波。后来他抛下所有,这其中,包括家人,包括金钱,包括物质,甚至还包括以前的自己。他变得随心所欲,暴躁无偿,毫无道德和廉耻可言。

  最后,他从巴黎一路辗转来到了大溪地岛,他和岛上的一个姑娘结了婚,生了孩子,那个姑娘很尊敬他,给了他所有能给的东西,最重要的,也是区别于正常社会中的妻子的,她不打扰他,她不要求比陪伴更多的感情。他找到了自己归宿,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在这样一个别人不会认为他奇怪的地方。那他也许最开始不应该去巴黎。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斯特里克兰这样的月亮,遍地都是六便士。月亮是与世隔绝的,好像在嘲笑可怜的六便士。我们被许许多多的感情和道德束缚着,所以只能在地上爬行。斯特里克兰抛弃所有,包括他认为那些无用的情感和道德,那么他在寻找什么呢?是一片原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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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书讲述一位画家,在中年时,为了自己画画的理想,抛去舒适的家庭生活与工作,独自流浪与创作的故事。

  在追寻理想过程中,画家完全不理会物质上的贫乏,他的存在,就是为了画画,在外人看来无论多么窘迫的生活,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只要能活着,买得起颜料和画笔就好。

  同时无论女人对他有多么好,只要他感觉女人要用温柔束缚他,他就逃避。女人对他而言,只是在他灵魂枯萎时候的一个安慰剂。无数的女性觉得他残忍,缺乏人伦。但对他而言,画画才是第一重要事情。

  很多人觉得他是疯子,缺少人性。但天才和疯子,就在一念间。他的画作就可以证明他是个天才。也有人觉得他的生活是个悲剧,但我看来,他是成功的,不是有人说,最成功的人生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一辈子。

  他勇敢,有信仰,真真实实的按自己的心愿去生活。对照他的精神状态,我觉得自己早已是个死人。正如书中序言中所讲,人生的理想就如天上的月亮,让人羡慕,但高不可攀;人生的现实就如六便士,最小的面值,卑微但又现实。

  为了便士,我们貌似不经意的一直在忽略月亮,仿佛月亮只是儿时的记忆,成长就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土里挖矿的过程。

  人生在世,如画家这般看得穿,行得洒脱,何尝不是幸事。作者: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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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作家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比如英国的毛姆。

  在遍地六便士的世界里,抬头看见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实在是名气太大了,已经到了如果不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读过书。

  第一次正式推荐这本书的是李东昆老师,那回在外国语小学举办的《人生最美读书时》活动中,东昆老师讲这本书对他影响很大,于是便记在心上。

  接下来那一年底,新乡撒哈拉书店开业,仿佛走到哪里都摆的《月亮与六便士》,于是便买了一本。

  书中讲述了一位英国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放弃了安稳的生活,抛下工作,以及家庭,只身来到巴黎追求梦想,学习绘画的故事,最好来到塔希提岛,并与当地女子结婚,病逝他乡的故事。

  故事本身并不复杂,但其中蕴藏着人性的探讨却极为深刻。在世俗的眼里思特里。克兰德简直渣到了极点,但从艺术的角度,他又是如此的勇敢。

  东昆老师曾经讲过语言的尽头是“艺术”,那么我想,真正的艺术家也不是用语言可以描述的吧。

  离开了伦敦来到巴黎,离开了巴黎又来到了塔希提,在这座被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南太平洋的小岛上,思特里。克兰德终于找到了自己心灵的家,于是他拿起画笔,描绘出它的样子,世人无论当成杰作还是垃圾,应该与他都无关了。他只是画出眼睛看到的东西,划出了他的梦,于是他的心从此不用再流浪了。

  认为“金钱罪恶”的人是极端的,认为“梦想即一切”的人也是不成熟的。作为一个社会人,如何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平衡是一个难题,这恐怕也是本书大获成功的原因吧。

  推荐这本书的李东昆老师终于辞去了高校教师的职位,跑去北京读博士了,很多人感到诧异,我却一点也不奇怪。

  而我还整天在六便士中讨生活,有时趁着夜晚散步时,偶尔也抬头看看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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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看奇葩说有位辩手提到一句话——我们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由于误导一直以为出自《月亮与六便士》,直到今天看完全文,发现并没有这句话。我想这可能是辩手对于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与总结。

  那期的辩题是——没有上进心我错了吗。我想联系到我们这些平凡人身上,这样总结再合适不过了。——我们用尽了全力,哪怕 最后过着平凡的一生。

  艺术家的诞生固然要经历苦寒来,周遭充斥着所有人的不理解;那么艺术家的朋友与身边的人呢,他们同样又何其无辜与不易,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纵然他们的所为都有不为大众所知的不纯粹。

  当然,文中一再提到“艺术理想”与“世俗价值观”,我想,我也不过是深受这种价值观浸染并构成这世俗价值观的寥寥一员。

  天才的诞生不可否认会为某一领域增光添彩,甚至推动人类的进步,天才的一生也会被世人无限渲染。但是,我却无法以此来和一个被世俗认为的平凡一生来做比较,哪种人生更有意义。

  前者的人生,我很尊重,但不推崇。

  好像是有点扯远了。

  因为我在重新回顾时,又看到这样一些话,——“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哪样就是哪样。”

  “我看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可能,有些书就是得我们经过时光所赋予的经历后,才能幡然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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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看前五章的时候,真心觉得这本书应该是晦涩难懂的,只有那种潜心钻研的人才看的下去。直到两个月后重新拾起这本书,才知道那前面的铺垫与后文的曲折有多么大的反差。

  我曾经形容我看这本书的感受,每翻一页我的眉毛就会惊奇地上挑一下,斯朱兰家庭的美满,到斯朱兰为艺术出走,到古德家庭美满,再到古德妻子为爱跑路,跌跌撞撞,斯朱兰的生活却从来没有激起过一丝波澜。

  艺术,是他生活唯一的光。

  同样是偏执,同样是渴望,斯朱兰的形象让人惊讶又讨人喜欢的多,他的鲁莽,他的狂妄,他的惊世骇俗,始终如一。尽管作者笔下的他那么令人讨厌。

  但我始终不欣赏。放荡不羁,野蛮无理,为了自己的渴求不去在乎其他人的感受,甚至给他人带来伤害是不可取的。你总归是要生活,要与这个世界接轨,你既没有办法摆脱俗世,又有何理由叛逆?

  题外话。我真的被古德先生感动到了。当他面临难以言说的痛苦,他比起斯朱兰太太更是个明眼人。他看透了那些假装和暗流涌动,仍然流着泪狠下心闭上眼睛,他是个温柔的人,他近乎绝望地爱着那个女人,即使她抛弃他,唾弃他,用尽全力伤害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可他也只有卑微地躲起来,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悄悄注视着所爱之人,泪流满面,喃喃自语。

  “我不能走啊,她要是出事了我不在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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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玫瑰和白玫瑰,鱼和熊掌,月亮和六便士。安逸的时候,想冒险。惊险连连的时候,想安逸。

  很多时候,我们活在“别人认为幸福”的生活里,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敢想一想究竟什么才是自己渴望的生活。包括我,我也不知道答案。人的一生,确实漫长无比。因为,哪怕我们仅仅想安逸的过完此生,亦是多么大的难题?人生不如意,在处处埋伏,伺机而动,而我们有时候,还想要主动的去冒一点险,想去拥有一朵红玫瑰。他还说,如果把降临人世的那一刻,视为拥有全部的时间。那么现在便是在失去时间,时间已经不多矣。如此想来,我们的人生又是何其短暂!我们难得片刻安宁,干嘛要去找什么红玫瑰,为何不珍惜这白玫瑰?然而转念一想,当我们在纠结红玫瑰和白玫瑰时,纠结月亮和六便士时,说明,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当我们看起来贪心无比的时候,说明我们其实迷茫无比。在清醒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面前,没有红玫瑰、没有白玫瑰、没有月亮、没有六便士,只有他想要的那个活法,只有他想要的那个选择。也许,过程很苦楚。但那就是他想要的。有人问,他会后悔吗?我想说,当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哪怕他没得到,只要他知道自己是不断的靠近心中所想的时候,他不会在意苦楚的。

  一个人,有了梦想,并且走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便无所谓苦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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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莫名的震撼。原本有着美满家庭和幸福生活的斯朱兰,年近不惑之时选择抛弃一切去追求自己画画的梦想,自私又纯粹,可憎又可敬,如此决绝义无反顾。他血液里强烈地渴望一种放荡不羁的旅途,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使他选择一种更惊险的未知生活。

  让斯朱兰着魔的是一种热切的创作欲,叫他不得安宁,逼他为了创造美东奔西走。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有些人渴望真理,为追求真理,他们宁愿粉碎自己人生的基石。斯朱兰就是这种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

  一开始,我发问自己他是天才吗,可大部分天才命运的最终都不好。我用自己狭隘的世俗观念去理解了六便士,猜想了一个看到月亮的天才的结局。他让我想起功成名就特立独行的偏执狂乔布斯和埃隆马斯克。而读到结尾,斯朱兰在病痛挣扎中完成了自己最杰出的画作,他痛苦的一生都是在为这幅画做准备,随着作品的完成,那饱受折磨的孤僻灵魂终于安歇。他愿意死,因为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我突然想,梵高为什么要割耳朵,海明威为什么会自杀,尼采为什么疯了?

  人生来孤独。现实的生活里,是否我们自己也有过那样的时刻,被魔鬼抓住了灵魂,愿意带着那份可贵的狂热尝试去追逐内心向往的光明?可惜,我们还是被六便士所困,抬头看见月光,低头捡起了六便士。似乎,这也没什么不好。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隔着一把梯子,也需要几把刷子。艺术即生活,生活本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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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久没见过月亮了,手机将我的夜晚霸占的严严实实,不过今晚我有点话不吐不快。

  以前我时常醉心于麻将,大学时跟我的朋友们几乎天天“血战”,甚至经常逃课去占位置,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家麻将馆,外面还得有几个台球桌……

  毕业后我们分道扬镳,最想浪迹天涯的我无奈回了老家,待我再次与新朋友们坐上麻将桌的那刻,我就感觉到我的麻将瘾不知何时消失殆尽,那一刻其实我有些慌乱,至于为什么慌乱却不知道,直到有个朋友突然问了个问题:你们如果不做老师,还能做什么?

  “我的专业是商务英语,可能会从事外贸,我在大学时参加过学校的产业园,我觉得电商行业也不错,我还可以写东西,很多地方招编辑,我对这方面兴趣比较高,我还可以做美甲!”r我只记着我说的话,其他的人的我丁点也想不起来,又或者她们什么也没有说。

  虽然我嘴硬的说了那么多,但我明白哪有那么容易,就算我说的都成立也不过是从最底下的做起,广而不精从来都是我最大的缺点,死要面子也是我生活的原罪。

  许是日子太无聊,我打算跟自己玩个游戏,这个游戏叫“五年”,就是以五年为期限,完成叁个我,我赋予了每个我名字和标签,希望五年后这三个我都可以在各自的领域有所成就。

  等我27岁时我会再来留言,看这个游戏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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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让我太喜欢了。

  对于斯特里克兰,我先是好奇,然后厌恶,继续好奇,继续厌恶,最后羡慕,震撼。

  我最初也觉着他没有人性,自私,不负责任的抛妻弃子,之后又破坏了别人的家庭。他什么都不在乎,所以谁都拿他没办法。我甚至一度觉着他活着或者死了又有什么区别,他活着也只是他自己,他又什么都不在乎。

  可是后来,我开始羡慕他,该有怎样的力量才能支撑一个人完全不在乎别人,他不仅不在乎别人,他也不在乎自己,他不在乎是不是能成为有名的画家,他不在乎他的画是不是被别人接受,他活着什么都不为,他甚至活着也不是为了画画,他只是画画而已,就是画画。

  读这本书我反复的去想,到底为什么,他为什么这样子,人是不是应该不在乎别人,是不是应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到底怎么活着才有意义?我想读完这本书我有一些想法了,所有的都取决于你自己。

  你自己人生的意义取决于你自己,我甚至不认为斯特里克兰有梦想,我觉着画画对他来说不是爱好,也不是理想,更不是工作,画画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又什么都是。他只是画画,画画也只是画画。如果非要给斯特里克兰画画安排一些意义或者目的,那就太俗气了,太低级了。

  月亮不是六便士,六便士也不是庸俗的生活。

  月亮只是月亮,六便士也只是六便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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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物质生活,二者可共语,也可分开而论。但我确实没有想到斯朱兰竟可以把它们分得如此之开,以致于我对他充满了愤怒、厌恶与不解,只是最终是不可名状的敬佩。

  美,给漫不经心的人顺手拾捡,失去了尊严;美,字用得太滥跟千万个不值一提的俗物共用一名,也丧失了尊严。可能“美”得划分个等级,像这样按笔画“一笔,两笔……九笔‘美’”,而这个等级,在每个人自己心里。斯朱兰所追求的美可能真美,但我无法理解更做不到。他对任何都不屑一顾的样子,真的好讨打。而他对病魔的不屑以至最后不屑一顾一把火烧掉他的一切,先是震惊,再是敬佩。

  我可能抓住了中心思想,但我还想说说我喜欢的细节。

  “爱情中的傲气只是因为你其实更爱自己。”暂不论德克对妻子对自己的背叛所作的反应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自卑,或是二者共驱,他已然没有了傲气。爱情当中互相有爱(划重点)的两个人总有一个更爱对方,而另一个其实是更爱自己的,或许这样的爱情才走得更远。(德克对妻子的爱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自己用情既深,对方不能不报以深情。”愚蠢至极的幼稚观点。倘若对方毫无同情之心,感恩之心,何来深情?就算有,又何以见得深情即爱情?

  “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确是舒适安逸,我可能有点自私,但好像缺了什么,我大概真的有爱吧!(算不上无私,怎么说也是隐藏得很好的自私:柔弱感、保护欲、善待和取悦对方的冲动)

  说这些,都源于,我是一个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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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是个很诗意的名字,但里面的内容琐碎多于诗意,斯朱兰的一生也不是诗意的一生。

  首先是“我”这个人物,有点啰嗦,叨叨了很多无关的事,硬着头皮看完漫长的铺垫。后面“我”对一些人的描写也过于拖沓。阅读起来不大痛快。

  其次是画家,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疯子,而不是天才。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一心想要追求“月亮”。作者通过“我”将斯朱兰各种事迹串起来,初看实在觉得画家是个自私的人(作为一个俗人的眼光),如果是因为追求理想,对所有事都无所谓,不受欲望的支配,大概人设会更接近我们对“好人”的认知。但是偏偏是个高傲的人,夺别人妻与屋的行为实在无力接受。看到别人说的一句,“渣男就是渣男,不因为他最后成功了,就洗白”,蛮认同的。这样子的想法,直到他和最后一个妻子,生活在岛上,才感受到斯朱兰的追求。对他的反感才有所减轻。(那部分需要细细体会啊。)

  最后是对书中斯朱兰的三个女人的描写印象深刻,一是第一个妻子宁愿他有外遇也不愿接受他为了画画而丢下家庭。第二个女人因斯朱兰对她有吸引力而产生恐惧,最后又飞蛾扑火般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第三个女人是做到不打扰他,但在他病的时候那种“他是我男人,我是他女人”的决心蛮令人心动的。

  内容跟朋友所说的差不多,但是由“我”说出来蛮意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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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是被这句话所打动——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读完全是却没有这句话,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位评论家对毛姆的《人性的枷锁》的评论,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便作为下一本的书名,而我则是因为这句话认识了斯朱兰。

  斯朱兰,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就是“斯朱兰非常憎,但我们仍觉得他很伟大。”因为热爱,因为着魔,因为本能,他抛弃了一切,急速脱离原本幸福平稳的常人生活轨迹,猛烈地冲撞向未知的艺术领域。他风餐露宿,衣衫褴褛,恶疾缠身,在艺术的殿堂门口撞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你以为他很可怜?想要为他投之以同情?可是他又是不屑一切,冷血而无情麻木地对待周遭的环境。大概,他的感情全都燃烧在了那挥动的`画笔下五彩的颜料里吧,他就像活在梦里,现实于他无足轻重。

  因此,作为一个庸俗的时刻被“良心”监督的社会分子,我即鄙视斯朱兰的荒诞行径,冷血无情,却又不得不佩服他勇于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月亮,不顾一切的果断与坚决。如果说,艺术的最大妙趣在于艺术家的个性与生活,事实也大多如此,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往往是性怪诞孤僻,经历种种痛苦与不幸,幸福与快乐永远与他们无关,他们是异类,是孤独者,是凭借着本能去倾注所有的热情疯狂痴迷着艺术。

  月亮很美,孤傲而冷清地挂在高空,可惜我要俯身去捡那六便士了。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500字13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作家毛姆的作品。男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以法国画家保罗·高更为素材),人到中年,一直过着平淡的日子,有着稳定的工作、贤惠的妻子、一双儿女,却突然抛家弃子,远离故乡,沉迷于对画画的执着追求,寻找他眼中的新世界。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他冷酷、残忍,抛妻弃子,独自去追求画画的艺术梦想。他无情、不懂得知恩图报,勾引德克·斯特洛夫这个给予他无限善意的朋友的妻子,最终导致布兰奇自杀身亡;但他又是令人敬佩的理想主义者,他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他拒绝享受、保持清贫,专注于对艺术的追求,穷极一生,为他那备受折磨的灵魂,寻求自由的表达,他沉迷于画画时眼睛里闪烁的光芒,多么吸引人?试想,我们大部分人,庸庸碌碌的过着平淡的一生,以外界给予的眼光评判着幸福与否,受生存所迫,没有时间思考生存的意义,乏味的、无聊的过完死水般的生活。我们只看到满地的六便士,而斯特里克兰却抬头看到月亮。

  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难以知晓。

  于大众而言,斯特里克兰,抛弃稳定幸福的生活,回归原始的衣衫褴褛的清贫生活,追求着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艺术梦想,难以理解;布兰奇背叛爱她更甚于爱自己的斯特洛夫而选择没有前途、没有金钱、自私冷酷的斯特里克兰,难以理解;亚伯拉罕放弃圣托马斯医院的主任医生,来到亚历山大港谋求一个小差事,难以理解……这些都无从解释,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唯心而已。

  生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希望我们可以听从内心的声音,眼里不止有保障生存的“六便士”,也可以有向往的生活的“月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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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读觉得似曾相识,后来慢慢觉得有点像《围城》。后来一查说钱钟书受过这部小说影响。不知真假。起初读《围城》的时候一直哈哈哈,为钱老文笔和智慧折服,同时暗自感叹刀子下得真准切中要害。同样,毛姆文字幽默犀利甚至有点刻薄,揭露人的矛盾以及复杂性。两年前我曾读过英文原版,心浮气躁,被杂事干扰,半途放弃。如今阅历稍涨,比两年前能更深地体会作者。但是感觉作者对女人和物质的态度略偏激。

  梦想,现实,欲望,婚姻,自由,似乎熊掌和鱼不可得兼。会间歇性迷茫,但其实大体上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抱有美好期待。虽然偶尔也会怀疑,但很庆幸自己是个俗人。

  记得当年高考作文是雷抒雁的一首诗《星星》,题材不限。一个17岁的姑娘,眼里全是星星,哪里见过灰尘和石渣。所以考完我就完全不记得自己怎么凑了800字在那张作文纸上,这首诗却是深深记下了。如今,如果说时间给了我点什么的话,那就是我眼里还有星星,但是内心却明白星星除了发光上面也会有坑坑洼洼,就像即使忙碌地在地上捡六便士,我还愿意时常抬头看看月亮。

  仰望星空的人,

  总以为星星就是宝石,

  晶莹、透亮,没有纤瑕,

  飞上星空的人知道,

  那儿有灰尘、石渣,

  和地球上一样复杂。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500字15

  《月亮与六便士》声名在外,好像成了不得不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不喜欢。毛姆用词很准确,句子也很优美,但是他像任何一个西方作家一样,讲故事啰里啰嗦,每个不相干的甲乙丙丁胖瘦美丑也要用心描述,让人看着厌烦。主人公也不讨喜,甚至真实的有点讨厌,这大概是毛姆最想表达的东西吧,那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丝一毫的修饰。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在四十多岁放弃稳定的工作和和谐的家庭一心投入到自己的梦想里去。

  斯朱兰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从英国走向巴黎。在巴黎他拆散了朋友婚姻,带着德克的妻子住在德克的房子里。逼死德克妻子之后去大溪地,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举行了婚礼,生了孩子。他对女人的要求就是,不要烦他,为他做家务,挣钱养他。道德在他身上完全起不到作用,除了他自己的绘画,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不能对他产生一丝一毫影响。

  斯朱兰是幸福的,固执而专注的人都很幸福。他能完全放下前半生经营的大多数人都会过着的平淡生活去实现自己的画家梦,这种魄力和固执,没几个人能做到。他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的评价,甚至不在乎这个世界的道德观,除了画,他对什么都不关心。这种超然境界,恐怕一天工作24小时的最工作狂人也比不上。

  也正因为他的固执和专注,使得他的画无与伦比。

  一个固执的人想走到终点,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