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作文。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作文》。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可以让人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条狗的名字,叫做巴克。它不担任在人类社会充当好友的角色,而担任了一个充满野性、残忍的灵魂角色,它让我受益匪浅。
巴克,一条从小生活在法官家里的狗,它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继承了父母的体重、骨架体型和品种的佳犬,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软金属。
存有贵族气息的巴克被拐卖后,生平第一次遭到了毒打,被几经猛打之后,它明白了一个道理:和拿着根棍棒的人打,我不可能赢。棍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能让巴克唤醒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生存法则。
巴克开始进入冰天雪地,为人们拉雪橇。它的同伴派克教会它如何窃食充饥,因为要吃饱,你必须去偷窃。从贝里那学会了挖洞取暖。但让巴克学到最多的是一条丝毛犬,让朦胧的巴克回忆起了祖先的原始杀戮。
丝毛犬原是同伴中的领袖,但它一次又一次向巴克挑战找茬,起初巴克一次又一次忍让,但最后巴克体内的本能被一次次挑衅激活了,靠着祖先的咬噬、撕扯和血腥疯狂的虎狼式击打,活跃了起来,打倒丝毛犬,代替了领头犬的位置。
可,一旦野性被激活苏醒,大森林中的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恐怖、毛骨悚然的呼唤,巴克却很高兴地一起嚎叫。原始动物的本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得到了体现,耐力让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获得的快感……
人类社会中的竞争就是古老野性的体现,是野性带来了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像巴克,事实告诉了它,世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让它知道: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不仅是残酷,它还带来了友情、古老的文明和结晶。当巴克的最后主人死时,它发出了长长的嚎叫。这就是忠诚,伤感的,也是震撼人心的。
野性,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把世界推入地狱。它狡猾、忠诚、野蛮,带来了友情。这就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而野性的呼唤,便来自隐秘的心灵深处。也让我懂得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一)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牠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牠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二)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着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我佩服巴克,深深的,发自肺腑的。也正是它的那中面对困难、危机永不低头,永不言弃的精神吸引着我,就像飞蛾被火深深地吸引着一样,奋不顾身。
作为一个人,我总是在逃避这个世界的残酷,逃避着自己,结果一直处于原点。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只能眼睁睁的望着,害怕面对那未知的一切。但是巴克告诉了我:要生存,就得让自己变强。但是,不要跟大多数人一样,为了某种目的,而把自己的本性给丢弃。
(三)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最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描述了一只狗的蜕变历程。从无忧无虑到负重远行对巴克来说只是一夜之间,从大法官温暖舒适的家到北极荒原,环境急速的改变,巴克没有放弃。它体内狼的基因在慢慢的苏醒,努力学习,或者说不断适应自己的狼性,有忠诚善良的一面,也有狡猾的一面,在桑顿死后,巴克报复杀死了那些印第安人,觉得对人类社会已无留恋决定与狼群为伍,回归野性,但也不忘来桑顿的葬身处来吊唁。
兽尤如此,人何以堪?当我们从舒适的环境下离开时,我们的抉择是什么,是自暴自弃?还是努力学习去适应这残酷的环境?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适应环境的能力,生活就会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假如,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
当我们离开校园走向工作岗位之时就应该明白,象牙塔已经彻底的跟我们说了再见,不能再幻想那种悠然自得的生活了,在学校老师不会责罚你,经济来源主要是靠父母,同学之间还是合作大于竞争,在社会上就不同了,工作做不好会受到领导的责问,开始一个人的生活,自己来养活自己。必须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己,这些都必不可少,从可有可无的大学学习到了不进则退的社会生存,你的选择是什么?
记住那些对你好、耐心帮助你的人,桑顿在素不相识的条件下,仅仅因为看不惯哈尔虐待巴克就为他出头,而巴克一样为了桑顿可以将一千磅的货物拉一百码来回报(替桑顿赚到了一千美元),这不是靠自己的力气就能完成的,还有主人对巴克的爱所转化的意志力。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义无反顾的为主人报仇,与狼群生活在一起后,也会时常来吊唁桑顿。
当环境逼迫你却改变时,如果无法改变环境,就去适应这些改变,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去勇敢地去面对。但不要太过偏执迷失了自己,学会感恩,不要忘记那些帮助过你的人,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永以为好也。
如果说成功似一座奖杯,那么坚持就是奖杯上的基座。没有了坚持,成功便会变得虚无缥缈;唯有坚持,才能在艰难险阻中浴火重生。
这是我读完《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最大的启示。这本书主要写了巴克被卖到北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为一匹强大的狼。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它离开主人的一个情景,它面对铺天盖地的棍棒,毫不惧怕,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获得了新生。
全书读罢,掩卷沉思,只觉得心中一阵开豁,仿佛找到了一位推心置腹的知己一般,胸中涌起阵阵莫名的喜悦。耳畔,一个声音似乎在久久回荡:“孩子,唯有坚持不懈,方能浴火重生哪!”
是啊,从古至今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是世人所推崇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自小就弹得一手好钢琴,17岁便做了钢琴家教,随后他的音乐水平不断地提高。然而这样的一个音乐天才却没有得到命运的怜惜,耳聋就如一盆冷水扑灭了贝多芬那热情的火焰。绝望的贝多芬冷静下来后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对音乐的执着追求让他重新燃起了那心中的火焰,他坚持进行音乐创作,贝多芬用他那顽强的毅力扼住了命运的喉咙,创作了许多世界名曲。
这也印证了一个简单明了的道理:成功往往远在天边,而又近在眼前。通向成功的路是条坎坷不平的路,只有坚持不懈的人才会走下去。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就像这道阳光,不经风雨,又怎能见彩虹呢?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懒人,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凡事只要遇到挫折,便望而却步。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围棋考级,出师不利,一开始就被人吃一块,绝望的情感如黄河之水一般奔涌而出,挡也挡不住。一招不慎,令我满盘皆输。我曾无数次想放弃学习围棋。如今,我读完这本书,巴克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无比的信心和勇气。这次三段考试,我在决胜局顶住了对手那令我想放弃的优势。我一招更比一招强,通过坚持不懈,最终绝地反超,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最终的胜利。由此看来,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可贵;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
“在困难的时候,运用你的坚持,才能成功啊!”巴克似乎在深情地讲述这个深奥而又易懂的道理。
在我的记忆里,读过的名著如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清。然而《野性的呼唤》我本以为它只是蜻蜓点水般在心间掠过罢了。哪成想,它却深深烙进我的心,融入我的血液。对我而言,这不仅是一部人与动物间的真情史,也是一部反观人类社会罪恶的黑暗史。在文学界, 散发着独特的光芒。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狗。它在冷酷的人类面前以最原始的斗争换取生存,为前几任主人换取所谓的声誉,财富……它从未被爱过,且在棍棒面前,它不得不服从。直到后来,它遇到了一生最难忘的主人桑顿。他对巴克好似一位朋友,关心体贴它,把它从死亡中救出来。因此,巴克对他忠心耿耿,两次救了他的命还为他赢得了不少财富。可是,有一次巴克回到营地时,却发现主人被印第安人射死在河边,一怒之下,它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它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断了。它最终走进狼群,回归自然。可它时常在河边凝望……
故事结束了,但巴克对主人的爱却深深融化了我的心。它可以在桑顿的试探下跳悬崖;在酒吧里把伤害桑顿的伯顿喉咙咬破;多次跳入急流救桑顿;在雪地里为桑顿拖动半吨重的雪橇;桑顿死后为其报仇……一次次的付出努力,无不饱含着对桑顿的爱与忠贞。
在棍棒下,它没有越来越冷漠无情,而是极力地克制自己;它也没有越来越软弱,而是练得一身铠甲。在爱的驱使下,它,为了主人变得越来越温情。它,在主人死后,回归自然无非是远离冷酷残忍的人类世界,去追求自由,快乐。但它还不要忘时常徘徊在河边,让这种爱和忠贞化为永恒。谁说,狼是冷血动物?谁说,动物没有感情?只不过它们的感情藏得深罢了。
无论是狼,或是狗,或是其它动物,我们都要学会保护它们,不去伤害它们。真正的财富是健康,平安,不是所谓的金钱。如今疫情已蔓延处世界各地,这对人类来说是一次警告。抛下所谓的贪恋,去拥抱阳光,去感受人与动物间奇妙的感情。人们啊,一定要明白只有与动物和谐相处才能为自己带来真正的财富。让我们自觉遵循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不辜负动物们对我们的信任与爱,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
人类,我们已经拿起棍棒好几次伤害过动物,然而它们不曾计较。在棍棒下动物的爱可以永存,那我们何不以温暖,悄悄唤醒它们.....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 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是啊,在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呢?野性什么时候停止过呢?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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