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张爱玲的书前,我都要给自己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担心书中抑郁的阴霾会让自己喘不过气来。这次读《半生缘》亦是如此。
读完全书,我觉得作者的书名起得着实好。世均和曼桢、叔惠和翠芝都是只有半生的缘分,他们没有结局的爱情实在令人惋惜。读的过程中,我屡次替里面的主人公干着急,总是觉得就差这么一点点就可以幸福了,但是这两对有情人就像是两对平行线,心系彼此,却永远无法相交。
仔细想想,书中的每个人物其实都在旧社会背景的影响下蒙上了一层无法脱离的悲剧色彩。在阅读前几章时我就已经抑郁得喘不过气了。在这里就讲讲故事中的男一和女一吧。
世均,一个南京商人家的二公子,因为有钱的父亲逼迫自己继承家业,逃离了原来的城市只身一人到上海拼搏。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个体,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像叔惠一样出众大胆,但是却无法摆脱自己寡言沉闷的性格,把对曼桢深沉热烈的爱埋在心里,无法勇敢当着长辈的面把自己和曼桢订婚的事情说出来。也许,当初他早点把曼桢娶了,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曼桢是一个我又爱又恨的角色。我非常佩服她烈女般的性格,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显得是多么不容易啊!但是她同时又是那么地软弱。我要是她,当时被祝鸿才侮辱后要么就自杀,要么先委屈自己假装迎合姐姐,最后再伺机逃跑。当她最终逃出来得知世均订婚后,内心肯定是非常绝望的,但是我觉得她绝望的同时也应该满足自己最后一个心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同时想办法让世人知道姐姐和祝鸿才的禽兽行为。但是她做不到,因为她考虑的太多,想的太多反而容易胆怯了。
我觉得,整个故事的美好结局是被一帮旧社会思想封建的愚昧女人搅和的。要是世均的母亲支持他和曼桢的感情,要是她当时没有把曼桢寄给世均的信烧了,要是曼桢的姐姐不会愚昧地想用妹妹把丈夫套牢,要是曼桢的母亲当时把故事的真相告诉世均,要是曼桢的母亲没有一味退让,要是……也许这对有情人就可以在一起了。
第一次知道半生缘,是看了林心如演的电视剧,当时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再是看的小说。
当时感觉这部小说固然是好,可到底平和了些: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富商之子沈世钧与出自寒门的顾曼桢相恋。世钧因经历过寂寞的童年而格外渴望温情,曼桢则因家中弟妹多而颇具长姊之风,故两人走到一起极为般配。但他们还是被拆散了。曼桢的姐姐出于私心,设计让曼桢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此后曼桢和世钧一别就是18年。18年后当这对有情人再度相逢时,虽然彼此依然深爱,但岁月无情,他们都回不去了,于是只有在心中惘然地祝愿对方幸福
我其时不太理解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特别务实。两人见面时谈论的多半是工作、同事、家人之类,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似的。小说的结尾我也不能接受,多年以后世钧、曼桢重逢时他们似乎没有狂喜,更不消说下决心去改变各自的生活了。两人只是在内心深深地震动着,然后云淡风轻地问好,见对方生活得不坏似乎就心安了,接着就各人走各人的路去了。“这算什么大结局呢!难道人到中年就会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气?”那时的我直犯嘀咕。
这回"五一"长假得以重读《半生缘》,我终于有些懂小说里层层包裹着的心了。我甚至爱上了那种波澜不惊的爱情。我喜欢看到男女主人公新年里在寥落的小饭店里相识,喜欢看到世钧冒了雨去公园找曼桢失落的手套,我也赞成主人公表白心迹的方式:曼桢不由自主地告诉世钧她一向讳莫如深的身世——父亲早逝,全家6口人的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不得已姐姐曼璐牺牲了自己去当舞女。世钧听得感同身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微笑道:你不要难过。
这种素朴如蓝印花布的对白,令今天的我听来尤为感慨。是啊,一个年轻女孩将她从不肯透露的清寒的家世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如果这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呢?世钧自然也懂这层意思,所以才温和地、略有些笨拙地安慰她。他说得似乎简短了些,不过也许这样更好,简短总是跟隽永连在一起,纸短而情长,言浅而意深……曼桢和读者们都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万斛情意。
世钧和曼桢定情后的家常日子亦是我百看不厌的。慢慢地看着世钧热心帮着曼桢找房客,看着他一天好几趟地来找曼桢,看着小别后他第一次见到曼桢时微妙的心情:他几乎认不出用湖绿羊毛围巾包着头的曼桢了。这样是否好看些他说不上来,不过他还是喜欢她平常的样子,不喜欢有一点点改动……这些情节都让我有说不出来的欣慰。没错,这都是些好兆头,只有结结实实地爱着对方的男人才会有此种心情。曼桢的表现也委婉动人:她替世钧打毛衣,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团绒线;替世钧送早点过来,因为他无意中说过一句“早餐都是在外面将就的”;世钧离开她几天,她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于是忍不住去找叔惠,因为叔惠是世钧的好友,她若去了叔惠肯定会对她说起世钧……
读这些楚楚动人的细节,真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一回像世钧、曼桢那样的恋爱,实在是亏了。
读懂了这一对恋人相濡以沫的感情,再来看他们最后的选择,似乎就释然了:他们都体谅着对方,希望对方比自己生活得好,所以才全无再续前缘的念头。世钧是因为有了妻子孩子,惭愧自己给不了曼桢碧绿鲜洁的爱了,曼桢则是不愿意令世钧为难。总之在他们看来,只要知道彼此仍然深爱着就已经足够,至于终生厮守,他们不作此种奢望。
从一知半解《半生缘》到心领神会《半生缘》,也许这就是从青春年少到淡定中年的距离吧。与其说是喜欢世钧、曼桢的半生缘,还不如说是欣赏他们的生活态度: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寒意的,却不抱怨,不沉沦,只沉静地行走在茫茫人海之间,并且真诚地希望自己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点暖意。
或者这也正是张爱玲的生活态度。写作《半生缘》时,张爱玲已与曾经深爱的胡兰成分手。没有了爱,仍然写出了这样温婉纯净的故事,塑造了曼桢这样“命运虽百负之而不恨”的女性形象,而且还以深情的笔墨写下了不少使作品更加醇厚的点滴,比如说南京的玄武湖、清凉山,安徽的瓜片茶、炒米粉,做父母的怎样抱怨儿子不听话,年轻一代又怎样热衷于看电影、郊游和照相等等,凡此种种,除了说明作者对世间真爱和人间烟火的不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又有些怀念旷世才女张爱玲了……《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不了情,而张爱玲则是读者们的不了情吧。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读后感。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平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写道“日子过的真快,对于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象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我们处在这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动不动就说永远,好像我们做的了主似的。其实,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永远,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吗,其实海很容易会枯,只要不下雨就行了,石也是很容易烂的,沧海也不会那么容易变成桑田。
我时常回想起以前的日子,幽僻的小道两旁,春深似海。阳光透过密密的叶子光影扶疏斑斑点点地照在刚下过雨的土地上,空气中还合着新鲜泥土的芬芳。我沿着马路厓一路向北,停在一棵巨大的老槐树下,双手合十,白色的槐花上还未来得及蒸发的雨滴滑过我长长的睫毛,那时,外面的世界是书本上的世界,那时梦想是和大家一样成为科学家,那时,不懂岁月匆匆,可是我却忧郁的像一潭深蓝的湖水。
当初说好的要一起迈向未来的发小,现在竟都过上了他们父辈一样的生活,早起晚睡,暮鼓晨钟。青春是一趟单向的列车,轰隆隆地从起点开向终点,却永远不可能返回。陌生的,熟悉的,一见如故的,日久生情的,分道扬镳的,念念不忘的,每一天都在上演着一幕幕的悲剧或喜剧。
高中时的一个同学,她经常会用“一切都尘埃落定”作为每次作文的结尾,我时常咬着笔头,接过她刚完成的大作,一边看,一遍望着窗明几净,三层的教学楼,下面是乌压压的人群,头顶呼啦啦的风扇吹得我手里三毛的《万水千山走个遍》沙沙作响。
宿舍床头永远摆着看不完的课外书,每读到一句优雅的句子就好像照进了一缕阳光,深蓝的`湖水激起了千层浪。我还记得当我读到“等到繁华落尽,生命的脉络才清晰可辨”这句话时,兴奋了好久,生活的向日葵斗转星移,努力向阳花开不败。
有一句特别好的话叫做“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大抵是失意之人所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孟郊定是写不出来,人总是在受挫时刻骨铭心,人总是在郁郁不得时妙笔生花。
记得席慕蓉说过一句话“我的生命如此美丽,心中又怎能不充满诗意”。世界这么大,每一处污秽放大都会胆战心惊,每一处诗意放大都会美得惊心动魄。在碧波荡漾的青春里,用一支杨柳枝的笔书写那些年的樯橹灰飞烟灭,梅花落尽柳如烟。
在浅浅的时光里,我想深深地说一句,此刻正青春,清风人相随。
这次读书,我尽力不让自己强求能收获什么,粗粗读完了一遍,以为不会有什么感触,却不自觉地又翻回去,看了好几遍那些让我留恋的几个段子,几个情节,慢慢地便像是心里涌出了什么似的,却又有些朦胧,说不太出来。现在也只是粗略地谈谈感受,在写的过程中再逐步提炼,总结感悟与所得。
《半生缘》中不乏名门贵族,然而给我的感觉却远远不止富丽堂皇,更多的是那隐藏在金灿灿的名利下的一股子莫大的悲哀。
曼璐这女子,便正是如此。起初我对她颇感同情与崇敬,为了家庭,才做了舞女,放弃了尊严,娇艳做作,只为讨那千万男人欢心,捞了他们钞票好维持全家生济,她为全家付出太多,最终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我的确欣赏曼桢的高雅天真自尊自爱,也为曼璐的擦脂抹粉,疯疯颠颠的行为感到不适,但一开始我始终觉得她虽会与鸿才撕打,会艳妆浓抹企图遮掩渐苍老的容颜,却仍是美丽而伟大的,她宁愿付出自己的幸福,来换取全家的幸福,那时,曼桢世钧甚至还不及她给我的印象深刻。
但当她嫁进了鸿才家,在华丽的房子里,独自忍受病痛,没有丈夫的疼爱,甚至还要拖着病体与醉酒的丈夫撕打吵闹一番,这日子里满满地尽量悲凉,虽有再多的财产名利,生活却徒有止不尽的空虚,甚至受尽了侮辱,又同谋害惨自己的亲生妹妹,也难怪最终年纪尚轻便郁郁而终,虽然越到后来,越厌恶她,最终她死去了,也隐隐地有些同情这女子了,她也曾有过青春,有过豫瑾,但最后却成了凄凉虚弱狠毒的女人,以病死退出了舞台。
仔细回味,仿佛结婚什么的也不再重要了,曼桢把事实告诉世钧,虽然回不去了,其实说不定也是可以回去的,但这样便够了,不需再结婚,在一起白头偕老,那个时刻,只要说出这经历,解开了心结,便知足了,将一辈子恋着对方,再没有遗憾,曼桢曾想着出去以后一定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世钧,可真正面对面坐着,诉说了,却仿佛在说一件很远很远的别人的事,平静得让人心疼,世钧知道了这一切,就足矣。
这样的结局,的确掺着丝丝的苦意,但更多的让人回味,让人留恋这份感觉,或者说,正是这丝丝苦意,让人不禁含泪微笑,享受着苦尽后的涩涩的甜意。
在都市中,豪宅里,却住着无人理解的悲伤孤独的人,人前像小丑强装欢笑,背地里暗自抚弄伤痕累累的心。
半生缘,仅仅只半生而已,缘份至半生便已尽矣......
半生缘,却又远未至“半生”,以为经历了大半人生,却只是匆匆几年光景......
我读过的书籍,依照读的感觉,大约可以分为这么四类。初读无味,再读亦无味的。初读觉得很不错,后来再读却觉得平淡。初读无味,多读几遍才能读出味道的。初读即觉得有趣,而后每次重读都让人有不同的感觉,而张爱玲的作品就属于第四类。
《半生缘》是张爱玲所有作品里我最爱的一部。当初百无聊赖的时候,甚至还原本照抄过一次。故事情节的记忆依旧深刻,那些曾经拨动心弦的句子也一样能流畅的背诵下来,可是顾曼桢,沈世钧,许叔惠,张慕瑾等等人物,他们的形象却在我的记忆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时而近,时而远,时而和身边的某个人的印象重合,时而又和自己对自己的判断重合,时而却从纸上走了出来,站在若即若离的位置上轻笑,但是,更多的却是模糊……
而我每次在昏暗的下午一个人读张爱玲的半生缘时,感觉都是凄凄的。沉淀感觉,直逼人性,而直到多年后世钧在浮满灰尘的旧书里看到那封信:“因为你走了有些时候,我就有点恐惧起来了,无缘无故的。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我所有的感情都在这一刻激化、暴发、沉淀成泪...最能引起共鸣的东西都成了永久的经典,张爱玲最能透析这样的感情点,宁愿享受这种冲动着心的感觉!
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却终究未能一起。这算是个悲剧。可张爱玲那样温情而冷漠的笔触,却每每在绝境里给人希望。慕瑾是爱着曼桢的,曼桢对于他,似乎也并不单单的是对兄长的敬重,两个人在最后的结合可能让很多人叹息,可也未必不幸福。这也是我重读了许多次才得出的感觉,犹疑的在文字间找寻证据却并没发觉,可还是固执的相信。张爱玲在《半生缘》里描绘的是都市街巷间那些最普通的人生。沈家在南京的房子:那种底下开铺面楼上住人的老式两层木楼,我们今天在南京三山街七条巷一带还能经常看到。读者也不会觉得曼桢是绝世佳人,她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海小户人家的女儿:旧象牙色的肌肤,鹅蛋脸,永远沉住一洼微笑的黑的眼。将来嫁了人也许会发胖,渐渐变得开了后门与弄堂菜贩扯着喉咙争青菜的价钱。这样的两个人,他们再爱都是平平淡淡的家常琐事,温和如一锅煤炉上炖着的细白小米粥,好莱坞的浓情电影模式不属于他们。让人感动叹息的地方是他们爱情的悲剧性,得不到的才珍贵!那样平凡的感情,只有化为悲剧才会有赏鉴的价值。试想世钧与曼桢如果真的一帆风顺的结了婚,反而无趣。婚前的感情基础很快就在柴米油盐醋茶中消磨殆尽,秃顶汉与黄脸婆,永远为着无数的鸡毛蒜皮事件怄气,而一路平平安安过下去,过个三四十年,照旧是白头偕老,沦为无数普通家庭中一员。读者看至此,能不泄气么?所以,张爱玲深谙大众心理,一支笔轻轻将他们隔开,让他们彼此对对方留住一点情,埋在心底藏起来,留作将来相见的余地。后来他们经历了那么多年那么多事,终于重逢,曼桢把两人分开后她的遭遇,掺着无限的苦的,讲给他听:“那时候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见到世钧,要把这些事情全告诉他,也曾经屡次在梦中告诉他过,做到那样的梦,每回都是哭醒了的,醒来还是呜呜咽咽地流眼泪。现在她真的在这儿讲给他听了,却是用最平淡的口吻,因为已经是那么些年前的事了。”世钧默默地听着。
“他们很久很久没有说话。这许多年来他们觉得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现在终于知道了内中的真相,但是到了现在这时候,知道与不知道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不过——对于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分别,至少她现在知道,他那时候是一心一意爱着她的,他也知道她对他是一心一意的,就也感到一种凄凉的满足。”
老杜诗“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这里简直是人情的至高至纯境界了。有时未免想到:许世钧简直应该感谢祝鸿才,因为鸿才代替他娶了曼桢回去,看着曼桢变得“完全无意于修饰,脸色黄黄的,老是带着几分病容,装束也不入时,见了人总是默默无言”、“眼睛里常常有一种呆笨的神气”。而却让世钧的脑海里永远保留着年青的曼桢的俏影。
翠芝当年对叔惠,有着夭折的粉红色少女的初恋。因为她不了解叔惠,只看见他面孔英俊谈吐潇洒的一面,才会一直对叔惠念念不忘——至少是在心底。十几年后叔惠回到上海,惊破了翠芝在凝固的时光里心事全无地做着少奶奶的日子。翠芝蓦然发现自己原来也爱过,震惊的几乎失态。明眼的读者看到这里马上会想起《金锁记》中七巧和季泽见面时那一幕的惊心动魄。然而曹七巧是自己用黄金的枷锁劈杀了自己的肉体,自己的爱,而翠芝与叔惠之间却早已隔的无限远,白茫茫的一片大水,汉之广矣,谁可泳之?
只是因为叔惠要来,翠芝又打地板又搬家俱,亲自出马去买洋酒火腿,几乎都不能控制自己。连一边冷眼观的读者都暗叫她做的实在太露。奇怪的是做丈夫的世钧却反而浑然不觉——细细回过头来一想,你就会觉得心间一冷:原来世钧从来不曾留意过翠芝,从来不曾。他们只是同一张床上睡了十几年的异梦人。就连书里写到他们的日子,也满是疙疙瘩瘩的小噜苏,可是他们却很难吵得起来。大概因为即使是吵架罢,也还是需要一点火星的。而他们俩却是真正的相敬如冰。
书中处处有对人生无奈的讽刺与苦笑:人人想方设法去争夺眼前金苹果,费尽心手摘到手后才发现全不如自己想像:沈大少奶奶竟力拉拢小叔和娘家妹子,翠芝过门后倒与她成了对头;沈太太偏心小儿子,待到一起同住却又矛盾无穷:鸿才为了得到曼桢费了无限心机,后来却觉得她索然无味,“就像一碗素虾仁”。曼璐为了系住丈夫的心,不惜赔上亲生妹子,结果不但拴不住鸿才,反而连妹妹都失去了……多少纷乱的追求与肥皂泡般的幻灭,拼凑起来大概就是人生。悲哀的故事里满含着作者小小的讽刺,我们仿佛能听见这位有着孤零身世的旷世才女冷仃仃的一粒粒笑声。
张爱玲此时的笔风,已从前期作品的绚丽五彩灵光四射变得渐趋平淡。洗尽铅华的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场漫长的不了情。张氏的写作功力,已是炉火纯青,虽是忽而南京忽而上海,叙述主体更是走马观灯般更换,却难为她细针密缝处处照顾的滴水不漏而自然天衣。有些小地方,她也凭着她那种独特的敏感注意到,笔尖略略一点,气氛自然浮出来。如写曼桢世钧冬夜在许家楼上夜话,特意说到“起坐间里只有一火盆,上面搁着铁架子,煨着一瓦钵子荸荠”。曼桢发冷,世钧取出自己的旧绒线衫给她穿上。煮荸荠是江南冬天普遍的家庭小食,那种略带清甜的香味是润泽的,浮在两个年青人对未来的甜蜜憧憬中,是格外富有家常气息的氛围。就在这个晚上,世钧给曼桢戴上订婚戒指,以后他们回想起这一幕,脑中挥之不去的,应该还有煮荸荠的清香吧。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象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曼桢与世均注定的情深缘浅,世均与翠芝两个不相爱的人结了婚。叔惠去了后方,翠芝对叔惠情深几许,却是“汉之广矣,谁可泳之?”曼桢怀着自杀般的心情嫁了祝鸿才……流年似水滔滔逝去,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慢慢淡去;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已然远去;而那些曾经摧肝裂胆的恨,也变得轻如飞絮……
《半生缘》是个悲剧,小说中两对相爱的人,曼桢和世钧,叔惠和翠芝,都没有在一起。十四年后,当曼桢和世钧在叔惠家相遇的时候,曼桢跟世钧说了那句堪称“最言情”的话: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我很想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十四年后,在彼此还相爱的情况下,就不能再在一起了。世钧虽然跟翠芝结婚了,但是彼此都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这时候叔惠正好从美国回来,也是结婚又离过婚。世钧只要跟翠芝离婚就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四个人有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重新组合,但为什么大家不坦诚,然后苦兮兮地说,我们回不去了。
后来我想到本书作者,我的女神张爱玲,她喜欢写悲剧。《倾城之恋》大概是她唯一的一个大团圆结局的小说了。悲剧给人一种怅惘的感觉,这正是张爱玲追求的,所以她故意不让曼桢和世钧在一起,把《半生缘》写成了悲剧。悲剧是作者故意写成的,所以不要当真。
当翠芝跟一鹏解除婚约的时候,曼桢跟世钧俩人聊天,曼桢说了一句:“我觉得这些人都是电影看得太多了,有时候做出的事情都是‘为演戏而演戏。’”其实不光是看电影,看言情小说,听苦情歌,看得太多又走不出来的人,都会让他们觉得自己不管在做什么事情,都像在拍MV,从而消弭人的革命警惕。有时候入戏太深的人,再回到现实生活中,会觉得真实的生活怎么这么粗糙、无味、简直一点戏剧性也没有!这些人当然是把生活和小说过反了。
以前我写了很多日记,时不时会拿出来看一下,突然有一天觉得太矫情了,就把日记一把火烧光了。有一段时期,我觉得挺可惜的,不管日记写的什么,都是曾经的我的心迹。但是现在我并不这么认为了,生活是向前的,频频回头怎么朝前走呢?那些青春期时候的小情绪,丢了就丢了。第一次恋爱的时候,我很喜欢存一下火车票根、去游玩的各种门票、电影票……,后来却没有这样的心情了。其实收藏下来也不会看,如果两人分手了,也是徒增怅惘。我甚至怀疑自己那时候写日记、收藏纪念物,然后拿出来感念一番的桥段,是从韩剧里学来的,目的是为了感动自己。
生活是不舍昼夜的东流水,逝去便逝去!我们往前去,会遇见更广阔的的江海。
捧起张爱玲的《半生缘》,总有淡淡的感伤,也总想起那句“有些人错过了便是一辈子”。那个封建得荒谬的时代,把人禁锢得身不由己,爱情更显得苍白无力,幸福仿佛就近在咫尺,却又只能无奈地看着它渐渐远去。
于千万人中我遇见了你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们因缘际会地相识了,一起上班一起吃饭。世钧为曼桢清新脱俗的气质所深深吸引,为她坚强挑起家庭的重担而感动而心疼。言语之间,他们情投意合;眉宇之间,他们已渐渐认定彼此。就这么任爱情之火愈烧愈烈,未来虽然还需努力,但却可以嗅到满满幸福的甜蜜芬芳。世钧因家庭辗转于上海与南京,曼桢的牵挂也从未停止过,她相信他会带给她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所以曼桢写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年轻时什么都是美好的,什么都有个盼头,所以他们相信天长地久,徜徉于对未来的憧憬里,却不知道残酷的命运正一步步逼近,也不知道缘分也有半份的。
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曼桢徘徊于生死边缘,残喘于姐姐姐夫的迫害之下,世钧是她唯一生的希望。想到哪一天会再见到他,可以毫不保留向他倾诉她所受的苦,这时的她早已泪流成河。当她重获自由,却不知外面已换了一个世界,日思夜想的世钧也已为人夫。她像命运的玩具一样,在宿命面前只得低头认输,把眼泪留给夜深人静的自己。最终却为了孩子,抱着“自杀”的心情,嫁给祝鸿才,行尸走肉地活着。
苦闷的生活她用沉默来应对,唯有想到世钧,想到年少轻狂的爱情,她才会痴痴地一笑。虽然这份来不及开花的爱情不明不白地逝去了,但她最温柔的心底永远装着世钧。因为“那样的恋爱大概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有一回吧?也许一辈子有一回也就够了”。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十八年后,他们像老朋友一样再次相遇,声音却颤抖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岁月在彼此脸上留下的痕迹,心里有说不出的怅然,心碎和难过也不过如此。十八年,人这一辈子有几个十八年呢,岁月悠悠,爱情被世俗蹂躏得遍体鳞伤,转眼之间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剩下的只是一把辛酸泪。即使相遇的场景在梦中已演绎了千遍万遍,纵然有满腹的千言万语,曼桢只能故作平静地说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世钧也只能默默的说“我只要你幸福”。十几年恍如隔世,有再多的眷恋这时也成了不合时宜。爱情从来只能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才能开花结果,命运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可是他们都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用回忆祭奠死去的爱情。
隔着悠悠岁月,想想这半生缘,一半用来回忆,一半用来感叹,此情可待成追忆,而我也惘然了,因为爱情的列车一去不复返……
初读她的书便被她所描绘的语言、情节、文章的脉络深深吸引,看着她写的书就好像在听她讲述自己悲凉的一生,这有着一世才华一世悲凉的才女,精妙的语言技巧让我猜不到结局只能跟着她向前走…向前走…于朦胧之中揭开神秘的面纱,于情节之中触感伤怀。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她笔下的爱情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可以带给人无限美好的遐想与萌动,就这样用文字寥寥数笔拨动你的心弦,听她娓娓道来,跟着她去品味这爱恨情仇、这伤别离、无限心酸悲凉汇聚交织的一生。
最喜欢她笔下的那个叫家茵的女孩儿也喜欢她笔下每个人物的姓名,惊叹于她所勾勒的人物形象并展现出来的赤裸裸的人性。莫桢和世均、翠竹和叔惠、莫璐和豫瑾…明明情投意合琴瑟和鸣的两个人却因为姐姐姐夫设计的圈套一次又一次的错过,抱憾终生,知道了结局又怎么样呢?终究还是回不去了,翠竹和叔惠也是彼此爱慕互为知己的两个人,但因为世俗的观念阴差阳错也没能在一起,莫璐的冷漠与人性的丧失、豫瑾的善良无疑被她刻画的淋漓尽致,每个人物的出现都在为后文作铺垫,一环扣着一环推动着情节的发展,小说里人物的相遇大都以美好开始又以悲剧收尾,命运里的兜兜转转也和她们每个人都开了一场玩笑,每个小人物的命运都与那个时代摆脱不了干系,封建旧社会的腐朽与压制、不平等的社会观念、当时的政治形势都是造成悲剧的源头。
读着读着就发现这满纸都是萧索,满篇俱是悲凉,该是怎样的人生?能让人寂寞到如此的地步,只能遁进回忆中寻找已逝的温情在文字中诉说这满世荒凉。她的文字让我惊叹于她的倾世才情,又感叹她的悲凉人生。生活在如今岁月,现世安稳,没有旧思想的束缚,每个人都渴望早日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感觉部分现代人对于感情的观念过于激进化,总是脑袋里天天想着盼着自己理想中的爱情,但那毕竟可遇不可求,不如好好生活用心生活,好好感受自己未知的生命,对未来抱有无限的期待,说不定在感知美好的瞬间就能遇见一个合适的人,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恰好地问一句:“咦,你也在这里。”从前慢,一生只爱一个人,所以慢慢来,我们又不赶时间。带着爱去生活并学会去感知爱,因为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终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半生缘》读来让人心是揪着的,刚开始的世钧、叔惠、和曼贞其实都在生活的洗刷下褪去了原本,他们都回不去了。
世钧和曼贞最早也是因为叔惠才认识的,那时的三人组里世钧总是沉默的,而叔惠特别善于交际,曼贞又是那样的活泼。三人相处来倒好像世钧是那个可有可无的人。然而又是世钧在中间起到了很好的调节。刚开始一度以为叔惠是和曼贞很适合的,包括最后也抱着这样的期望。世钧的退缩妥协其实在刚开始作者便表露出来了。一直不敢向曼贞表露,躲的远远的,即使在知道了曼贞也是喜欢自己的时候,也是那样扭捏说着:“要知道是这样,即使别人抢了去,我也要去抢过来的”。
可见世钧是畏惧于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然后选择逃避的。世钧内心是深爱着曼贞的,但他可以说更深爱的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曼贞的前面的。对于他放弃工作回南京工作也是作出了决定辞职后才告诉曼贞的。
想来就觉得世钧那种性格的人怎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还从没有想过同曼贞商量下。连作者好似也惊奇给他拉来了外衣,这样也可以为曼贞分担些,可以借用家里的钱来解决他们婚姻。世钧又怎可能不了解曼贞,她是绝不愿意这样的。然而他依旧这样做了,也只是事后去告诉了曼贞。想来当初他为了工作和父亲生气跑出来工作,现今又选择回去不正是他性格使然嘛。他对曼贞的爱也是深切的,纯洁的,但他从没有真正走进过她,没有懂她。两人因为曼璐吵架,然后再也没有相见,直到十几年后各自经历生活的顛沛流离再相见已经再也回不去了。两人从没有相到曼璐导致了他们吵架,最终也使得他们两个彻底分离。
其实打一开始曼贞便和世钧讲到过了姐姐,这些好似不愿向他人提及,即使三人中的叔惠曼贞也没有提起过。当再次换做从世钧口里谈到姐姐曼璐的时候,竟成了他们的抉别。
世钧是在曼璐将红宝石戒指送还他之后离开了上海,他还以为她同豫谨结了婚,然后匆匆忙忙回去赴了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宴。其实当初也有和丁小姐结婚的可能,甚至是其他几个表姐妹。只是正好那段时间出现在他身边的是石翠芝罢了。实在有些不解世钧并没有亲口听到曼贞决绝的话,便能抛去之前的一切。结婚当晚世钧和翠芝都知道他们走错了,可已经没有后悔了。
其实这样或许才是注定最好的归宿,起码生活上是幸福的,只是各自心里备受煎熬罢了。曼贞始终在等他,最后那封情书中曼贞说得我想你知道,无论何时,总有个人在等你。她等来了世钧,可是也是她说得:“我们不可能了“。其实他们倒真的回不去了,世钧知道了自己真正的内心。倒好希望他们两个和叔惠、翠芝那般,从来没有真正走近开始过这段感情,便不必承受这薄薄的半生缘的煎熬。
回不去了。这四个字似乎留下了阴影,可能再也不会放在玩笑话中了。半生的情缘,仿佛是人世间的所有。陌路的开始料想不到,没有诀别。再重逢时,我再也忍不住把你抱在怀中,当你说出回不去了,我只能流着泪帮你抹去泪水,这一次的离开,就是永别了。因为再也回不去了。
我一直相信爱情,但好像有了阴影,多了些顾虑,害怕着这种生疼。
曼桢承受了所有。没有复仇,没有疯狂。向命运屈服,就这样活着,带着心上血淋淋的伤痕。就像胸口插了一把刀子,但你不能死,就看着血不断地流出,带着刀子生活,最后都不知道是习惯了还是忘记了。无法回去了,只能一直承受痛苦。茫然,挣扎,妥协,顺其自然,得过且过。这就是真正的生活吗,比死还可怕的生活。生活有意义吗,还是就作为一个活物而存在着。
大多数人生活都不轻松,如果走到了人生的一段艰难时刻,会不会觉得生活厌倦无意义。人生有何意义,我未曾得知。凡情凡感,倒触动良多。或是敏感或是天真,希望以后也不会变得麻木。只能努力生活,珍惜着平凡的日子,得过且过,不苛求太多,懂的满足和幸福。在平平淡淡的日子里也做一个快乐的沙雕。
假如爱有天意。
愿你的爱恋有处安放。
翠芝和叔慧两人互相喜欢,但是一直是翠芝默默抓住他们那一点默契、缠绵、回忆,叔慧呢,没有勇气、唯唯诺诺,不和翠芝在一起,也是必然的。因为要在一起的话,在他第一次送翠芝回家时,因为不知道世均家门牌号而喊住翠芝看见她泪流满面时,就会在一起。有些事,在一刹那没有发生,真的以后就不会再发生了。所以,这段关系里,就像是翠芝一个人的独角戏,冗长无趣而又念念不忘。尽是遗憾。
世均和曼祯是真的回不去了。最后一次见面时一切已是尘埃落定,还又能做些什么呢。不过是挣扎、挣扎、再挣扎。从前有多甜蜜,多期待,这次见面以后也就释然了。各人过各人的生活。爱过,错过,不问值不值得。所以,我觉得他们儿孙满堂时,回忆当初,也是大多数的甜里夹着一点酸。
翠芝和世均的结合就像闯了祸的两个小孩。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我想,书中或许有我们看不见的茶米油盐姜醋茶。大多数的人生不就是这样么,又不能事事都如你意。但是,在这段婚姻里,如果他们都能彼此依偎、珍惜,也不一定会意难平。白月光和朱砂痣都在,不行吗。
所以啊,就觉得一生爱一个人挺好的。倘若不是,那先来后到中,希望你能看到后到。
其实真的读完了这本书,也就这样了。
被之前的情节牵绊,心境也跟着起伏跌宕,好在最后结局也算完满,先前的遗憾在时间流逝中随着烟消云散了。
我一定要夸一夸张爱玲的文笔!无论是比喻还是细节,仿佛不能再找到一个更好的描述了。她的立足点总是新颖脱俗又十分贴切,实在让人佩服。
只是一想到她对曼桢遭遇的勾勒,就不免惋惜。爱玲人似乎是淡淡的,心也有些冷冷的。(之前喜欢她,就去看了传记,这里了解一点,那里补看一些,对爱玲也不是一无所知。)在她作品中的体现应该就是曼桢与世钧,叔惠与翠芝的错过了。(其实每一个人物都很立体)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豫瑾,他有担当、有勇气,对于曼璐,他付出过真心,惋惜她的遭遇。对于曼桢,他总是给予关心,也是比起前者,曼桢应该才是他心里的一抹白月光。对于妻子,或许缺少爱情,但他们“看起来很幸福”,他给了妻子一个家和一个家该有的丈夫。这个开放式的结局:他去重庆了。我很庆幸他没有被写死,我相信这样的人总该有一个美好的后半生。
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想着,我一定有很多话要来总结。可是零零碎碎的情感在书完结时也不想再捡起来拼凑了。
也是看完了这本书,才大致明白所谓半生缘,大概就是:今生有幸遇到你,陪你走过“半生”,在分叉口告别,很多年后回头,你依然在那,只是我不能回去找你了。
读完张爱玲的《半生缘》,想到早年间有一个同名电视剧,主演是林心如,故事就是来源于张爱玲的这部小说。
名为“半生缘”,男女主角们爱情的缘分也真的只有“半生”。世钧与曼祯的爱情让人唏嘘,两人之间缘分使然,不断错过。可怜一生一世一双人,最终没能长相厮守。书中描绘的两个人含蓄的内心世界让人无法理解,现代人的感情来也快,去也快,所以人们表达情感也更加赤裸裸,更加直接。喜欢是一定要让对方知道的,有什么误会也是及时解决的。如若曼祯与世钧能够在争吵时将误会解释清楚,怕最后的结局应该不会是悲剧。
曼祯告诉世钧,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钧听到曼祯这么说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那么迷茫,他是在跟时间挣扎,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从曼祯讲出回不去,他知道这是永决,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也许真的过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恋人,是不可能像电影或者小说里写的那样,四面相对,傻傻的问:“你还好吗?”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沧桑,再也来不及遗忘,两个人,哄闹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谁能够想象,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真正感人的爱情故事都有着悲剧的结尾。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这是你无法掌控的,好像有魔力,他就是这样长在了你的脑海里,你的举手投足间,你的一颦一笑里。你没有刻意地去忘记,或者努力地去想起,那些静静地呆在角落的物品,那些呆在角落的照片,你从来不会触碰,也不会去看,不会去想,可你无法抹去他合理存在的事实,也抹不去那段时光,那段回忆。午夜梦回时,你像一个幕后操纵者窥探着他的一切,他的呼吸,他的味道,他的身影,他的拥抱,他看着你时坚定温柔的眼神,一切都那么的真实,仿佛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你好像跟在他后面,他牵着你的手一起流浪到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园,一会儿又好像带着你去父母家一起谈天说地,一会儿又好像牵着你的手在夜深人静的凌晨去压大马路,你在梦中仍然能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那么厚实,你迟迟都不愿醒来……
不禁叹气了,正如张爱玲书中所写的:“酒在肚里,事在心头,中间好像隔了一层,喝再多的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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