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间的读后感三篇

莉落老师

关于时间的读后感1

  写下题目的时候,其实我依旧解不开时间的谜。秒、分、时、天、年。就如同钢琴的黑白琴键,一点一点敲打出我们的人生。

  时间是沉淀剂。能够沉淀掉一些不美好的东西,剩下的是一些纯粹而温暖的东西,所以当你停下脚步回头看的时候,就会发现曾经经历的无比美好。因为时间把一些支离破碎的灰暗沉淀在了最深的地方。时间与透明胶的相似之处是他们都能不留痕迹的去掉一些东西,而不同的是透明胶去不掉它们时会索性破坏它们;而时间则不同,他是温和的沉淀剂,所以尽管会残留灰败的污迹,也仅仅是不动声色。仅仅而已。

  时间是治愈师。能写出这么矫情的句子,也是郭敬明略胜韩寒的地方所在。而那些看似并不质朴的句子里稀释的是完整的经验之谈。治愈师,无非是治愈了在从前中被鞭打的鲜血淋漓的伤口罢了。然而事实不仅仅是皮外伤,他的医术高明到可以连心灵的伤口也一并治愈的程度。治愈师,除了会治愈伤痛以外,一并带走的还有纯真、美丽、希望,越来越麻木不仁。伤口不痛了,笑也不会笑了。

  时间是宿儒。那是源于很久以前看过的故事。很多的情感住在一个小岛上,一天,小岛要下沉了。爱想请人帮忙。富裕说,我的船上有许多金银财宝,没有你的位置。虚荣说,你全身都弄湿了,会弄脏我漂亮的小船。悲哀说,我实在太悲哀了,想自己一个人呆一会。而快了走过爱的身边,因为她太快乐了,竟然没有听见快乐在叫她。后来一位长者救了爱,他没有留下姓名便离开了。爱问知识,那位长者是谁?知识说,是时间。爱又问,他为什么要救我?知识笑了,因为只有时间才能理解爱的伟大。我喜欢这个故事,能让人感到无限的希望。时间,的确让我们懂得的不止一些。

  关于时间,珍惜时间,点点滴滴。

关于时间的读后感2

  在寒假里,我读了科幻著作《时间机器》这本书。

  书的主人公是时间旅行人,为什么这样叫他呢?因为他曾经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人而已,但他接下来的举动让大家都不敢相信。他坐上时间机器,把右边的操纵杆往前一推,便在实验室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到了802701年的地球上,那儿有两种人类,一种生活在地下的夜晚种族,另一种生活在地面的白天种族,虽然他们种族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变得非常矮小,为了帮助地面上的人打败黑暗,也就是夜晚种族,只能靠时间旅行,底下人因为长期间不到阳光,所以一见阳光就抱头鼠窜,于是樟脑的火柴点燃了森林大火,把他们都烧死了。

  时间旅行人回来了,他给“我们”讲的这些故事活灵活现,但是不是真的?“我们”根本不知道。

  有一天时间旅行人碰到了“我”,和我说半小时后共进晚餐,说着他走进了实验室,“我”觉得他是不是又要去未来世界,于是“我”下意识地推开实验室的门,发现时间旅行人不见了,放机器的地方空空如也,读完这本书,我突然想到我也要发明一种时间机器。我一定坚持自己的观点一直走下去,这样我们才会有新的发现。

  那时“我”才知道他说的故事是真的,真的有时间机器。

关于时间的读后感3

  我最近看了一本命叫《时间机器》的小说,它描述一位科学家通过时间旅行机器来到公元802701年,这时的地球到处是宫殿式建筑。人类进化为两类,一类叫埃洛伊人,是生活在地面上的人。他们体态娇小柔弱,衣着华丽,不思劳动,过度追求安逸的生活。智力、体能都发生了退化。另一类叫莫洛克人,是生活在地下的人类。他们外形像白色的猴子,眼睛灰红色,头发浅黄;习惯于黑暗,怕光怕火,只能在夜间才到地面上活动。他们在地下的机器旁为埃洛伊人生产各种物品,但是他们自己的食品却是埃洛伊人。来到未来的科学家好奇地闯入了莫洛克人的地下世界,结果被莫洛克人追赶,最后历经艰险终于逃离险境,回到现实世界。

  乔治·威尔斯(1866~1946),又译作赫伯特·乔治·韦尔斯,英国著名小说家,尤以科幻小说创作闻名于世。1895年出版《时间机器》一举成名,随后又发表了《莫罗博士的岛》、《隐身人》、《星球大战》、《登月第一人》等多部科幻小说。他还是一位社会改革家和预言家,曾是费边社的重要成员,会晤过罗斯福和斯大林,撰写了《基普斯》、《世界史纲》等大量关注现实、思考未来的作品。威尔斯一生创作了一百多部作品,内容涉及科学、文学、历史、社会、政治等各个领域,是现代最多产的作家之一。

  我读好这本书,冷汗都出来了,为了防止我们真的变成书中所说的那样,我现在要加强运动,自己的事自己做,也要多做题目,提升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