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乌黑的头发,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宽边眼镜。他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杖和一把飞天扫帚。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从小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苦无依、受人欺凌的生活。在哈利·波特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有一个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他,他其实是一个巫师,并将他带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从那一天起,哈利·波特就开启了一段全新的生活,他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斗争中牺牲了。哈利·波特还在学校里结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学习、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历经重重磨难,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读完这本书,我被哈利·波特的勇敢和坚强所感动,他每次遇到挫折都坚强面对,受到嘲笑和误解也不灰心丧气,哪怕遇到生命危险也依然勇敢向前。我被赫敏的聪明和勤奋所折服,她好学上进、博览群书,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刻想出奇妙的方法,帮大家解除危难。我被罗恩的幽默和率真所吸引,他对朋友真诚仗义,他的很多言行常让我忍俊不禁。
我真希望我也能拥有他们身上这么多美好的品质!看完他们的故事,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以后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都不应该轻易退缩,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本领!同时,也要真诚友善地对待朋友,和他们互帮互助,一起进步!
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小说《哈利波特》已风靡全球。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十一岁生日那天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从此开始了在霍格沃茨学校的七年生活。其间,他努力学习,最终成了一名优秀的巫师。其间,他一直抵抗伏地魔,最终完成了邓布利多的遗愿,销毁了所有魂器,并杀死了伏地魔,取得了战斗的最后胜利。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在和奇洛搏斗时,不会勇敢地抵抗,死死抓住他的手不放;当我被食死徒围剿时,不可能冷静地借助幻影移行逃脱;当我被押进马尔福庄园时,也不能勇敢地抗拒;当我和D.A、凤凰社与伏地魔、食死徒、M.O.M的人战斗时,也不会勇往直前,只身和伏地魔搏斗……
虽然我没有哈利波特身上的许多优秀品质,但如果有一根魔杖也不错。我要用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
现在地球上的战乱很多,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非常可怜。这时,我一挥魔杖,世界就再也没有战乱了。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摧毁了许多人的家乡,使人们非常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世界每个地方都会变得像桃花源一样。
这本书引领我到了一个魔法世界,进行了一次奇幻之旅。这本书不单是一本儿童小说,那种深深品位,你也会体会到坚强不屈,勇于反抗黑势力的优秀品质。
今天我要推荐的这套书,是我八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这两年间,我反复阅读,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它就是JK罗琳的大名鼎鼎的著作——《哈利波特》,书中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幼年失去父母,在姨妈家饱受不公平的待遇,后在海格的帮助下成功进入魔法学校,经过他坚持不懈地魔法学习,最终打败了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的死敌—马尔福。马尔福的父亲曾是伏地魔的手下,以屠杀麻瓜(指不懂魔法的人)为乐,非常狡猾,伏地魔垮台后立即倒向魔法部。马尔福在学校经常欺负哈利,但其实他很羡慕哈利有许多朋友。马尔福认真对待伏地魔交待的差事,他千方百计地拉拢周围的人,他病充分利用周边的有利条件和工具,以达成目的;他的父亲虽然在阿兹卡班蹲监狱(巫师监狱),但他依然斗志昂扬,毫不气馁,虽然马尔福的为人有些自大,但他的坚忍不拔和不屈不挠,令人佩服。
我最喜欢的得情节是哈利、罗恩和赫敏在迪安森林寻找魂器,并且意外获得一件可以杀死魂器的东西———格来芬多宝剑。但不慎被搜捕队发现,被俘进马尔福庄园,赫敏通过跟敌人对话吸引了敌人的注意,让小精灵多比使用魔法幻影现形成功逃出。情节惊心动魄,让读者深陷其中,为哈利被俘时紧张不安,在他意外逃脱时情不自禁地拍手称快。
全文情节精彩有趣,文字优美,在潜移默化中让我们懂得了爱、友谊、团结和包容的力量。
提到《哈利波特》,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它是英国作家J.K.罗琳所著的魔幻文学小说,共有七部。前六部主要描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度过的六年时光,包括了他的学习生活和冒险经历。第七部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世界大赛中寻找魂器并成功消灭了伏地魔的。
记得第一次看到《哈利波特》是在一个书店里,当时的我不了解这本书,只是随手翻了一下,书中的哈利波特没有给我太深的印象。
直到后来,听同学讲起它,我才再次想起那次与《哈利波特》的邂逅,我开始在书店里寻找,却始终并没有找到,于是我缠着妈妈从网上购买。虽然刚开始妈妈不同意,觉得《哈利波特》只是一本小说,并没有太大的阅读价值,而且书的价钱也不便宜,但是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最终答应给我买整套的《哈利波特》。我当时激动得直转圈。
收到这套书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整个暑假,我都读这套《哈利波特》。对于我而言《哈利波特》不仅仅只是描述了一个奇妙的魔法世界,更让我学习到了爱、决心和勇气。因为心中有了爱,哈利波特最终才能战胜了伏地魔。因为有了坚定的决心,哈利波特才能坚定不移、勇往直前。因为有了足够的勇气,才能最终在面对死亡时毫无畏惧。正因如此《哈利波特》一书受到了人们的欢迎,成为最畅销小说之一,这也是我热爱它的理由。
后来,我上了中学,因课程紧张,也不常看它了。但每每熟睡之时,我仍然会在梦中遇到哈利波特,和他一起进入那个神奇的魔法世界。
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感情之一。古今中外不知多少名人用多少优美的诗句来歌颂与赞美过它。曾经有一位伟人说过:“得不到友情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朋友就是友谊的代言人,他们不曾嫌弃任何人与放弃任何人。而用他们那宽大的心去容纳与接受别人,使别人能在他们的身上感受到友谊的温暖、关怀。这些正是我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上体会到的。
《哈利波特》讲了一个从出生就出名的男孩子哈利的故事。他爸妈被一个坏巫师——伏地魔杀死了。后来,他上了很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华茨。认识了两个真正的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最后,三个好伙伴联手打破了一个大阴谋,救了大家。
哈利为什么会成功?因为他有两个朋友在帮助他。最后,他们进入地下室,多亏了这两个朋友。罗恩破解了表格教室的巨型棋盘阵,自己为了能让朋友顺利通过,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赫敏是个聪明的小姑娘,她通过缜密的推理,解决了烈火……如果没有这两位好朋友的援助,哈利还会成功吗?
在我们周围,大家都会有好朋友。我也一样,他们会在快乐的时候,跟你一起分享;他们会在你难过的时候,陪你、安慰你;更会在紧急的时候帮助你,给你解围。我很庆幸,在我的班级里就有这样一位好朋友。
有一次,老师在我们休息的时候突然听写,大家都慌了,我赶紧拿出文具做好准备。没想到笔只剩下盖子,不见了笔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眼看老师就要报词了,这时,一支笔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目光顺着笔看去,正是我的好朋友!一件小小的事情,让我感受了友谊的温暖。
友谊像一盏灯,照亮了黑暗的道路;友谊像一杯热开水,温暖了我们的心。
“其中的人物,他们是永恒的,令人迷恋又耐人寻味。面对一个越来越复杂和危险的世界,他们每个人都经受着全身心的考验——而那个世界,虽然经过艺术升华、被赋予了魔法,但在某些方面也跨时空反映了我们的世界。”这是《哈利·波特》电影导演大卫·叶茨对《哈利·波特》给予的评价。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是我最喜欢的书目,也是我最喜爱的系列电影。我喜欢罗琳创造出的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那些神奇的动物,那些奇幻的故事情节,以及那个令人感叹的魔法世界。《哈利·波特》系列的魅力在于它可以反复阅读,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而书中几乎每一个伏笔都是需要至少两次的重读才会发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哈利·波特》系列能够在1997年发行然后流行至今。
《哈利·波特》中每一个角色之间都有着复杂的关系;每一个故事都相互串联,从而组成七本《哈利·波特》;每一个组织都有各自的目标,而这些组织之间又有关联。正如叶茨所说:“《哈利·波特》并非七个独立的故事,七本书构成的是一个完整的传奇。”而这一整个故事告诉我们的只有一个道理:爱是最强大的魔法。这也就是为什么哈利能够打败黑巫师伏地魔的原因,哈利有着他父母的爱,他的母亲牺牲自己保护了哈利,伏地魔却只是一个没有情感的魔头。
但《哈利·波特》系列终归不是童话,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来越黑暗,风格越来越压抑,那些主要角色们一个又一个地牺牲,人们才发觉到,这不再是几本讲述小孩子施魔法的简单故事,而最后的霍格沃茨大战虽然告诉了我们勇敢的重要性,但是也让人们意识到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这也告诉我们不能总觉得自己生活的世界总是无忧无虑的,要记住这份和平的不易。
这一天的下午,我读完了这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使我的知识更加充沛。
这个书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的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储物间。十年来,从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
书中的哈利十分勇敢,与伏地魔周旋,既表现出了哈利不畏强敌,又衬出伏地魔的凶狠、无情、冷酷。伏地魔如此张狂,却没有人去阻止他,但是哈利做到了,我为他自豪。
对于哈利波特这种不畏的精神,我们有没有做到呢?我们有没有对强大的人说的话言听技从呢?这值得我们深思。有一次,我当值周班长的时候,有一个同学犯了错,但这个同学有班中算是小霸王,一般人都不敢惹他,他问我有没有记他,如果记了,把他的名字擦掉,我却明确告诉他,不能擦。然后,我告诉老师这件事,老师就对我说:“徐浩越,做得好!”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就更喜欢看《哈里波特》系列了。
如果世界上有魔法,会怎么样?动动嘴巴,东西就会自己飞来;动动嘴巴,物品就可以变形;动动嘴巴,人就可以飘起来……
《哈利·波特》这套书讲述了主人公哈利十一岁到十七岁发生的事情,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光彩照人。在这么多人物当中,我最喜欢哈利,他让我感受到了勇敢带给人的力量。只有勇敢,才能战胜敌人;只有勇敢,才能克服困难。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第一次跟伏地魔交战时,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与敌人对抗,最后奇洛死掉,而伏地魔则灰溜溜地逃跑了。如果我是哈利的话,我可能会把魔法石交给他,自己赶紧跑掉。这里我非常佩服哈利的胆识与气魄。
在第七部中,当哈利得知自己终究要死的时候,他并没有惧怕死亡,而是勇敢地面对死亡,跑去让伏地魔杀死他。哦,这是多么超越寻常的一个决定啊!可以想象,一般人肯定故意拖延,不愿去死的。看到此处,我的心中对哈利肃然起敬。
看到这儿,我回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小事。周末的晚上,我经常去同学家玩,总是一玩就玩到七八点。因为之前看过恐怖片,所以我特别怕黑。得知自己要走路回家的时候,我害怕极了,不愿自己走,甚至想在朋友家过夜。可是当我想到哈利不惧怕死亡的场景,眼前的这点又有什么值得害怕呢?于是我咽了咽口水,自己一个人瑟瑟发抖地走回了家。
生活中,勇敢,是战胜困难最好的办法。
罗琳超凡的想象力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读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我感受颇深。
这是哈利在霍格沃茨的第二个学年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密室再次被打开,洛丽丝夫人,科林,尼克,赫敏接二连三地被石化,学校危机重重。还出现一本可以和人对话的神秘日记……哈利通过好友们的帮助,逐步发现了密室的秘密,并凭借过人的勇气与智慧最终消灭了日记中的“汤姆?里德尔”,救出了金妮。
“只有真正的格兰芬多人,才能把它从帽子里抽出来,哈利”,是啊,“真正的格兰芬多人”,他们有埋藏在心底的勇气和过人的胆识、气魄与侠义。
本书中的故事发生时,哈利只是一个霍格沃茨二年级的学生,因为他的身世,因为他会蛇佬腔,许多人议论他、躲避他,以为他是所谓的“斯莱特林继承人”——打开密室,引发事故的罪魁祸首。甚至他好朋友赫敏,也没能在这场灾祸中幸免,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惨遭石化。
哈利面对同学们的质疑,斯莱特林们的嘲笑,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仍然鼓起勇气,继续和罗恩、赫敏一同探究“密室”的秘密,并尽快弄清楚密室中的那个怪物究竟是什么。当他迈进密室的那一刻,当他与里德尔针锋较量时,当他负伤、用全部意志与蛇怪殊死搏斗时,他成为了真正的格兰芬多人!
经历无数次的打击,哈利没有退缩,没有惧怕,他心中的那份爱与勇气支持他前行,永不磨灭。
生活中,也许我们也会遇到不顺心的事,也会经历挫折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坚定心中的信念,就一定会苦尽甘来。
只要爱与勇气在我们心中,我们就不会输。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
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所有人都知道这句出自高尔基之嘴的名言。
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而我在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哈利波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其实大有玄机的瘦弱的男孩身上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认知。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将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往往去忽略那些事物。而对于那些异于常理的事总是抱着一定是不好的东西的思想。很少有人能放下平常的认知,去接受新的事物或东西。
新的事物并没有错,错的是看待它的人。若将书中那些拥有巫力的人运用于生活之中,那么,生活中的许多事都会变得轻而易举。但是,由于那时人们对巫师的偏见,所以才导致人们无法获得巫师的帮助,做事充满困难。
学过历史或看过与历史有关的资料的人一定知道发生在清朝的“闭关锁国”。正是因为那时人们的盲目自大和不愿接触新事物而导致的。所以对于新事物,人们应该报以待定的态度,取他们好的一面,帮助他们改掉不好的毛病。
“罪孽不在于步枪,而在于扣动扳机的人。”这句话出自AK—47之父卡拉什尼科夫之口。他是正确的。枪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使用枪的人。因为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原本用来保家卫国的武器用到了不恰当的地方。这恐怕也是创造者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所以一件新事物的好坏起源于人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像书中所写的,人们对于巫师十分憎恶、害怕,认为他们是厄运的化身,是灾难的化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巫师要不让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了!
新事物的诞生,是好、还是……
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道闪电行的伤疤。那是一道不可饶恕咒的余痕......
这就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它被翻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三亿五千万多册。《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其中前六本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野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哈利波特》系列风靡全球,被评为最畅销的四部儿童小说之一,成为继米老鼠、史努比、加菲猫等卡通形象以来最成功的儿童偶像。
读完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就像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战胜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以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看完了《哈利波特》电影全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那个魔法世界中,不能忘怀。11岁那年,哈利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哈利结识了赫敏、罗恩等朋友。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
伏地魔是个想统治世界的黑魔头,他经常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直呼他的名字,只敢叫他“神秘人”。他视哈利为仇敌,因为伏地魔在杀害哈利父母的时候,妈妈为了保护哈利,给了他一种特别的力量,伏地魔惧怕这种力量。
哈利一直在与伏地魔做斗争,他聪明、善良、勇敢。为了营救被伏地魔吸取了灵魂的金妮和被蛇怪石化的人,哈利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寻找密室。但是很快,赫敏在图书馆被石化,校长邓布利多决定让学生们先回家,直到把伏地魔铲除才能开学。哈利和罗恩悄悄地来到密室,哈利把罗恩留在外面,自己一个人与伏地魔和蛇怪拼死一搏。哈利的忠诚和勇敢感动了校长的凤凰,凤凰带着“魔法帽”来了。伏地魔驱使蛇怪扭动着巨大的身躯,张着血盆大口向哈利扑去,哈利抽出“魔法帽”给他的剑和蛇怪搏斗起来。千钧一发之际,凤凰用金喙啄瞎了蛇怪的眼睛,蛇怪被消灭了,伏地魔也消失了,那些被石化了的人也得救了……
我喜欢《哈利·波特》电影,推荐你也去看一看。
在读完整套《哈利·波特》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
《哈里·波特》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他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奇死亡,而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闪电形伤疤。接着,哈利莫名其妙的到了她姨妈家,长年受表哥欺凌,在哈利十一岁时,他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名巫师,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在这儿他有了朋友,有了快乐,有了勇气,也知道闪电形伤疤的含义,哈里经过了各种磨练,最终他亲手杀了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受尽欺侮,在姨妈口中听见自己的父母被车撞死时,他非常伤心,偷偷哭了很多次,哈利当时十分怯懦,当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时,他结识了许多朋友,拥有了快乐,渐渐他又变得勇敢,可是他要知道了自己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的,当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强大的伏地魔,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时,哈利十分害怕。但是,他将压力化为了动力,更加努力的学习魔法。可是命运弄人,他的教父又被伏地魔残忍地杀害了,哈利伤心欲绝,但是,哈利却没有灰心,反而变得更加勇敢。又是一次,当霍格沃茨被魔法部侵占时,哈利挺身而出,带领同学阻止魔法部这样昏庸的表现……
我想对那些因为生活上的一点困难,一个坎就放弃的人说,你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他知道自己就像一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他知道当上帝特别喜欢哪个人时,会咬得特别深,他也知道一个人不会十全十美的,哈利从小父母双亡,他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他并没有去埋怨命运的不公平,反倒是更加勇敢地去战胜困难。
也许你就是那个上帝咬过的苹果,但是,每个人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题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让我走进了奇妙而又惊险的魔法世界,让我感受到了魔法力量。这书里的一个个故事都充满了奇妙的魔法,然而这书讲的又不仅仅是魔法,更是友谊的力量支撑他们勇敢地与黑魔法决战到底,就像书里赫敏所说“更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和勇气”。
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个孤儿,因为“伏地魔”杀死了他的父母。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没有父母,他只好住进了姨妈家里,而姨妈一家人都不喜欢他。他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还成了家里的“仆人”。不过,有一天猫头鹰信使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里附着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从此他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哈利在魔法学校认识了两位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俩帮助哈利完成了抵抗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三人同舟共济,抵抗重重难关,打败了伏地魔,这里就有友谊的力量。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哈利波特”,他并没有为自己在婴儿时就能反抗伏地魔而骄傲自满,而是友好地对待同学与老师,同时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格兰芬多学院。第一节飞行课上纳威。隆巴顿在飞天扫帚上掉下来,记忆球也滚落下来。当老师说谁都不许骑飞天扫帚,并陪纳威去了医务室。可这时,德拉科。马尔福(斯莱特林学院的一名学生,斯莱特林是伏地魔当时的学院)把纳威。隆巴顿的记忆球捡来,并骑上飞天扫帚把记忆球紧紧地握在手中。看到这一幕,哈利不顾老师的告诫,骑上他的飞天扫帚,虽然他从没骑过飞天扫帚,但他骑得非常好。当马尔福把记忆球扔下来时,哈利巧妙地接住了,并安然回到地面。这一幕正好被麦格教授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副校长,担任格兰芬多学院的导师),于是把哈利叫到她的办公室。马尔福很开心,以为哈利要受到惩罚。然而哈利因祸得福,成为了魁地奇球赛的找球手,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年龄最小的找球手,还得到他在对角巷看到的最新款飞天扫帚光轮2000。在后来的故事中,哈利为格兰芬多队赢得了比赛。
在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惊奇和羡慕的奇幻魔法故事。在困难面前,哈利总能巧妙应对。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的珍贵,让我明白了勇气背后最大的力量就是友谊。
最近在看小说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快要看完了,越到最后越感触颇深,尤其是关于勇气,反抗,斗争精神,做心中的自己。这再也不是儿童读物了,而是涉及成年人的世界。
这些天没有写小说《长女三十》,也没有写《饮食男女》,而是看书以后发现自己在浩瀚书海里九牛一毛,自己特别渺小特别渺小,连里面的一滴水一粒沙都不够,所以恨不得赶紧看完那些书,优秀的书籍,但是读书又不能囫囵吞枣,看完一定要理解,想象出字里行间的画面,意境,中心思想,表达主旨,包括优美的句子,需要各种渗透,消化,吸收,化为自己的精神食粮,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
所以,时间越久越知道自己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很多,需要掌握的也是数不胜数。这时才深刻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本来我也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需要勤奋,继续勤奋,才有机会做成,而且到最后也不知道会不会达到自己期望的自己。
也许,我太热爱写作了吧,才会这样选择。朋友多次问我对未来的打算规划,我回答她说我实在离不开写作读书这两样,离开一样,我都浑身不得劲,特别特别难受。我不知道吸毒是什么感受,但我想应该就是我这样吧,离开就觉得生无可恋。我一点也不夸张,目前就是这样的感受。这两样让我觉得活着有意思。否则,活着太没劲儿了,生不生,死不死的,半死不活。我讨厌自己这样活着,所以我想创造一个不一样的我,我想孕育出不一样的我,这可能是这辈子我最想完成并实现的愿望。
最后,加上一句,加油,一如既往的加油,做好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内外兼修,也许某天有幸自己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
是啊,人应该爱自己,好好爱自己,自己成全自己,但不是要自私自利,也不是一味成全别人牺牲自己,该成全自己时还是要成全自己,要不然,像我这样的人,注重生活自我感受的人,一定会后悔,遗憾,心想为什么年轻时不做真正的自己。
如果没这种想法最好,就怕在某一个瞬间清醒觉悟,就怕自己忽然意识到自己活成自己不喜欢的自己。
时光不能倒流,人也不能再青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中充满了悲观的情绪:走在桥上,我担心桥塌了怎么办?在上课时,我担心一会如果问题回答不上来被老师责罚怎么办?忽然间,我觉得自己下一秒就会倒霉,我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了了,于是每天都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的。
终于有一天,妈妈给了我一本哈利波特,说:“你真该好好读读这本书了,每天唠唠叨叨,杞人忧天,烦死了!”我瞥了一眼那本躺在我面前的书,好奇地打开了它。
看着看着,我渐渐迷上了这本书,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在他出生不久,他的父母就遭到了当时的黑魔头——伏地魔的杀害,而他躲过了这劫。但住在了不通情理的“麻瓜”——他的姨妈姨夫家,在那里饱受欺凌,但仍然活了下来。上了霍格沃茨,但他根本不懂魔法,还有一个死对头处处和他作对……他的生活充满了悲剧,但他没有放弃,而是乐观地面对这一切,结实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开始了一段又一段的奇妙旅程……
看完这本书,我发现身边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上课时,我会坦然面对,不会的题目虚心请教,直到把它弄懂,而不是仅仅担心老师的提问;走在桥上,我会相信所有的质量,而不是胡乱猜想……在这本书里,所有读者都会被哈利波特的勇气所征服,惊讶赫敏的智慧,这本书让许多人如痴如醉,牵肠挂肚。于是我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要如此悲观,为什么要垂头丧气,为什么要怨天尤人,我开始坦然地面对这一切,我开始学会了原谅……
记得之前发生过一件事,从小我的舞蹈天分就比较好,常常在家里乱蹦乱跳,于是妈妈就送我取学芭蕾,开始我沾沾自喜,可是过了几天我发现,要想练好芭蕾实在是太难了!不仅练软功很疼,练基本功更是难熬,渐渐地,我想放弃了,时不时地向妈妈表达一下,可妈妈不同意。我俩就一直僵持着。有天发生了场意外,我上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腿,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到跳舞,一两天我还乐滋滋的,心想终于有了个借口不用练功了。一个月后,我的心觉得空落落的,原来我还是热爱跳舞的,我变得更加悲观,感觉天都塌下来了,总觉得上帝对我太不公平,唯一的爱好就被这么生生剥夺了。我翻翻哈利,想想他在悲惨的环境下,仍然坚持着乐观着,他支撑了我,我不再以泪洗面,开始积极面对现实,加强营养,循序渐见地练习,慢慢地我的腿好了,我又回到了舞蹈课堂。那时候,我兴奋极了,觉得这一刻我又成了上帝的宠儿,我更加珍惜每一次的练习。
后来,我遇到困难,我不再垂头丧气,怨天尤人,不再一而再再而三的想放弃,就算再艰苦,我也努力坚持着;每天,我都像朵美丽的花儿,朝着阳光,满面笑容,就这样,快乐一直陪伴着我。
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7本这样的好书。是语文老师给我们从图书馆借来了>之后,我才知道。既然知道了,也对这有兴趣,不如去买全集吧。就这样,在兴奋、激动和期待中,我把全集都读完了。就是这个戴着眼镜、拿着魔杖的乱头发小男孩,把我带进了一个充满乐趣的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猫头鹰当信差。一切东西都会自己开口说话。他们的交通工具是飞天扫帚。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
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虽然死了,但他们还是可以做任何事情。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这部书风靡全球呢。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伙伴: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会战胜邪恶,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永不退缩,就一定会赢!”
因为他们有了这个念头,所以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而且,他们才算是真正的、有义气的朋友。无论有多大的困难,无论自己有多么害怕,他们都会陪伴着哈利,陪他渡过难关。在这本书里,我体会到了父母的伟大、父母的无私。在强大的敌人来临之际,在离自己死亡的边缘,哈利的父亲詹姆挡着伏地魔,给妻子和儿子逃亡的时间,但这是不自量力的。在伏地魔把詹姆杀了之后,又去找哈利的妈妈莉莉,莉莉也是同样想保护哈利,在临死之前苦苦央求伏地魔别杀害哈利,可是,伏地魔也没有感情地把莉莉也给杀害了。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宁愿自己代替孩子死去,也不愿自己的孩子被杀。在最后一本里,我才知道,原来平时看起来很恨哈利,千方百计找他茬的斯内普,其实在哈利成长的过程里,一直在保护他。虽说这些是为了哈利的妈妈莉莉,但斯内普也算是个好人了,因为他为了爱去保护别人,即使那个被保护的人是他仇敌的儿子。我当时看斯内普的记忆时都震惊了,这个斯内普在对哈利的态度、事情上我一直以为是厌恶,可到头来却是一直在保护他、帮助他!原来,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保护哈利,可霍格沃茨的每一个人(除了邓布利多和他本人以外)都觉得他不是个好人。这恰恰说明了一句俗话“人不可貌相”。
总之,这部书给我了很多启发和道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唯一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空间。
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
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力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是这一学期才看《哈利波特》的,我看这个系列的书的顺序是哈3,哈6,哈5,1,2(哈2未看完,哈4还没有看)。当初看哈时的理由很简单,一是看到同班同学中有人很喜欢,于是想看看,二是看到罗琳因为《哈》而出名的,我也想看看这部畅销书,三是当时在电视上看过《哈3》的一部分,看完《哈3》,觉得她的文章写的挺有意思的,就看了《哈6》,句的写的很像真的似的。但是《哈6》中,小天狼星死了(书的开头介绍的是哈利在拿小天狼星的遗产)。而且斯内普居然杀死了邓不利多。虽然哈利说是斯内普害死小天狼星的。但是我并不相信小天狼星死了(因为邓不利多死时,哈利说小天狼星死时连尸骨都找不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找不到尸骨那就不能说小天狼星死了)第二,我不相信斯内普是坏人。(电影《哈1》中,哈利他们就错怪了斯内普,以为他是偷魔法石的人。斯内普说了一句:“在不合适宜的时间和地点,到处闲逛。很难不让人怀疑的。”后来,发现洛奇才是偷魔法石的人。之后,我就觉得斯内普不是坏人。)于是我又赶紧看了《哈5》,一看斯内普在凤凰社,就觉得没什么问题了。而射中小天狼星的是一束红光,而非绿光,也就是阿瓦达咒语。所以在《哈7》中,斯内普是一定充当好人的角色(站在哈利这边的),小天狼星一定会在出现的(因为他没死),可能还会用到移形换影(因为是才学的)。
《哈1》的特点是结构完整,有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但是内容不够充实,语言有些生涩(也许是翻译有问题吧)。前面的几段有些多余,直接从哈利倍受姨妈姨夫的欺负,结果总有奇迹发生开始是最好的了。
《哈2》未看完,就不做评论了。
《哈3》中,塑造的人物“小天狼星”就非常的成功。
《哈4》中,(我只看了几页)发现不同的人物在说不同话语。哈利想到自己伤疤痛时,罗恩和赫敏说的话(虽然更多的是一些人性的真实,包括一些小动作,我都是深有同感的。
《哈6》中,作者的语言比起《哈1》已经称得上是炉火纯青了。但是故事的誓言和邓不利多的死亡去掉,就不能是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了。充其量算是《哈7》的前传。但是我想这也预示着《哈7》会更好。而且我认为她对伏地魔的把握也如小天狼星的到位。
有一天,我一做完作业,就直接回房间看电视。
妈妈问:“前几天给你买了”哈利·波特“看过了吗?”我摇摇头。“给你买的书你为什么不看?上次你想看到的”火把“我你买你转身便随手抛开了几页的结果,实在是我浪费钱。”
妈妈就是脸色铁青,用铜铃般的眼睛才会瞪着我。我知道,如果一个眼神我们可以通过杀人这样的话,我已经被妈妈给“嘁哩喀喳”了。我赶忙战战兢兢地拿起自己妈妈他们身边找到那本《哈利·波特》,一头扎进了城市书房。呼,总算没有逃过一劫。我松了口气,打量了学生一眼《哈利·波特》,“这分明是男孩才爱看的科幻书,我可是这个女孩啊!”我一边犯嘀咕,一边漫不经老师心地工作看起来。
起初,我不明白这本书的内容,但是当我看到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叔叔和婶婶住在家里被杀,从欺凌他们的儿子达德利———痛苦的时候,我开始跟哈利同情波特,我希望有人救他。怀着希望,我读了。当哈利·波特长大到11岁,是一个多的人———邓布利多派海格收到的书面学校,遇到了一位好朋友罗恩在火车上学,在学校的好朋友赫敏见面。哈利·波特终于有了自己的好伙伴,我为他感到高兴。后来,为了保护魔法石三他们没有被伏地魔带走,勇于突破陷阱魔布各位老师的领导下,在最后一关,只留下哈利·波特知道一个人。我在这本书中输入的情况。
“都8点半了,你在干嘛?”正当我读得非常起劲时,妈妈的声音把我从情节中拽了出来。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心却依然可以沉浸在自己书中的精彩生活世界里。
二年级的时候,我在我母亲的床边,看到一本龙英台写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想看看,但是看不懂。我不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谁的,也不知道andrea是谁。但是当我四年级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到了一些。我突然意识到,同一本书在不同的时代阅读,不仅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而且可以在不同的心态下理解书中的内容,获得不同的灵感和收获。
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与世界的桥梁。无论什么类型的书,只要你想读,它们都会成为你最真诚的伴侣。当你真的爱上了书,世界就爱上了你。你的生活也会因为阅读而变得美丽而漫长。
有书真好!
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哈利波特的,而他最经典的形象就是非常的瘦弱,而且还带着一个大大的眼镜,手里面拿着一个破旧的魔法棒。
相信很多人都觉得哈利波特能个打败敌人就是拥有魔法,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我觉得他如果没有魔法的话也是能够打败敌人的,他对朋友的真情,对老师的尊敬,对恶邪恶势力的勇敢,这些都能够成为他打败敌人的一种力量。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想拥有哈利波特的那种魔法,但是知道这种魔法并不是我们人类能够实现的,起码目前并不是,也许将来经过科学的变化,人类会通过一些机器来实现。
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们能够拥有哈利波特身上的那种精神,那么我们在任何困难的时候也是会打败的。比如说在困难的面前不害怕,不放弃,勇敢的战胜它。比如说在对待自己朋友的时候,用自己的真心等等。
在文章中哈利波特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付出所有,付出一切代价。这种友谊真的太让我们感动了,但是这种友谊也是很多人缺乏的。所以朋友并不是说在我们高兴的时候可以陪伴我们的人,而是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帮助我们一起共度难忘的人。朋友应该是共患难,共甘苦,这样的人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朋友。
《哈利·波特》,短短的书名就这样刻在我记忆里。我一度沉浸在里面了。事实上,一直都是。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个男孩,在某一天突然得知自己拥有魔力,在霍格沃茨渐渐成长,渐渐成熟,从懵懂无知到战胜伏地魔,从最初的鲁莽到勇敢且不畏惧死亡。他从楼梯下的碗橱走来。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个女孩,从麻瓜界撩开魔法世界的面纱,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冷静不停解决着两个莽撞男孩闯下的祸。
从对魔法界的好奇无知,到立足于此并拥有自己的家庭;从一个自尊心强的女孩,到一位充满智慧的女性。她从麻瓜牙医家走来。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位女性,她一直都只是一个反派配角,但在最后关头为了确认儿子的安全,用生命下赌注,义无反顾地背叛了黑魔王,让哈利拥有打败他的机会。她从永远纯粹的布莱克家走来。我想着是否有一个古老的城堡,里面有着四个不同的学院。如狮鹫般勇猛而不顾一切,那是如火的格兰芬多;如狗獾般忠诚而不畏艰辛,那是如土的赫奇帕奇;如青鹰般公正而睿智博学,那是如风的拉文克劳;如银蛇般聪明而拥有野心,那是如水的斯莱特林。
……
我可以说上一整天。也许有人说我太过狂热了。是,也不是。我渴望于原版原著、各种周边,也曾相信,或者说是安慰自己,11岁那年找我的猫头鹰一定是迷了路。但很快,我学会冷静,学会去寻找书中更深层的含义。有很多人说我幼稚,依旧抱着一本童话书不放。可你知道什么是童话么?那都是显而易见的东西:艰辛的过程,美好的结局。也许第一部是,但越到后面,便只能称之为科幻与魔幻结合的小说。实际上,它无法拥有准确的分类。《哈利·波特》不仅充斥着人性的交杂,还渗入了哲学的东西。随着哈利的成长,一部比一部现实,让我们在迷雾里看清了很多东西。这不是我们心底能有的童话,这是另一个世界。我承认,罗琳所给予的结局太过童话。铁三角笼罩在主角光环之下,几乎每个结局都是他们的胜利。略微牵强的同枚芯魔杖,让哈利用“除你武器”就能对抗“阿瓦达索命”咒。他从战争中走来,最终所获得的胜利,是以许许多多人的牺牲为代价。
但我一直以为,让他和伏地魔同归于尽是最好的结局。我也认为,罗琳所给予的描写太过偏心。格兰芬多是所谓的正义的代表,而斯莱特林就代表邪恶。我想既然这样,斯莱特林这个学院就不会存在千年了。斯莱特林不等于食死徒,他们有他们存在的理由,有得以存在的实力。也许由于一群活力无限的莽撞学生,格兰芬多并没有显出比其他学院强的迹象。这不是洗白,也不是抹黑。他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和骄傲。不过,也许这是罗琳的经历所致吧。但这种种,都不能成为我不热爱的理由——这太渺小了。它带给我更多的是她有意无意间透露出来的东西。学校教给我们的是课本上的知识,推荐的是文学的经典;而哈利·波特给我的,是成长。是她真正以文字的形式告诉我什么是爱、亲情、友情,什么是朋友、信任、信念,什么是战争,什么是人所恐惧的死亡。是她带领我从虚幻中读出现实的味道,她告诉我不仅有黑色与白色,还有更多的是世间纷纷扰扰的灰色。
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说过:“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着,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父亲很英俊,母亲楚楚动人。仿佛上一秒他们还在这里。从哈利记事起,“父母”这个词便从未显出它应有的分量。母亲悲愤的呐喊与啜泣声结成闪电状的疤痕烙在哈利额前。人总是有一种惯性,即把自己最初的想法当作指令来执行,这是我们的本能。当死亡扼住哈利时,他的母亲只是单纯地希望哈利能够活下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也许就是这种原始的本能。它没有修饰的陈词,只因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你,流淌着信仰,流淌着最真挚的情感。遗落之爱,不会被时间风化成为干枯的标本,而是会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被找回,还原成它最初的样子,然后以一种更长久的方式存在,终其一生。
这让我想起了《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自己却丧生在猎豹的利爪下。母羚羊完全可以放弃与那只小羚羊的一切自行离开,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挡在了小羚羊的面前,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但也从此空缺了小羚羊的成长,值得吗?值得。爱的印迹从不会被磨灭,感情,是超越物质的,它是文明的最高产物,是光明,是命运。
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父母脑海中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就是恋人之间的爱——爱情……
青春期的我们很叛逆,把这些爱视为理所当然,让那些温存,在自己的日子里默默过期。在某一时刻,我们总是将自己与这种爱隔离开来,倔强地树立起自我的屏障,天真地以为长大了,自以为执拗得很文艺,但爱总是在原地守候,就像满身铁锈的单车,赤裸地站在风中。我们可能会在回眸之瞬读懂,也可能要用上一辈子。
哈利·波特的书是关于七年魔术界的兴衰,在这个故事里,哈利不断壮大,成长为引领魔法世界从一个11岁男孩的战争领袖的自由。
在面对亲人和一个朋友通过一个个的离开时,我很难进行想象,他仍然可以为了魔法界,毅然选择了面对自己死亡,这是一种何等的正义感与毅力。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是好,但他重新走路死亡的边缘,保存女巫的生命,但从未收到过感谢,但一次又一次地写被指责,怀疑,误解,哪怕承受如此沉重的负担,分析是最大的错误,往往是因为这个原因,它使我们多少敌人。
赫敏是一位具有典型的好学生,也正是没有因为她的阻止,才让哈利少干了自己许多这些蠢事,而在海格准备进行打官司时,也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活动材料。这也让我知道,承诺的事,就要我们赶紧努力去做。
哈利波特可能不仅仅是一部小说,但它也是一位导师,教会了我很多真理和性格。
这个夏天,我沉迷于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 这真的是一套我停不下来的书。 主人公哈利在小的时候被伏地魔杀死了。 他被姑姑收养,非常不幸,然后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朋友罗恩、赫敏在凤凰社、DA和邓布利多校长的帮助下,克服了许多困难,坚持不懈地一次又一次地击退伏地魔的攻击。
在读完《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他与巨魔战斗并且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了他的朋友赫敏·格兰杰他来到密室去探索学生变成石头的秘密与蛇怪战斗几乎中毒并且用勇气和毅力赢得了胜利他独自面对可怕的摄魂怪他的生命悬于一线但是他没有放弃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独自面对大魔鬼的魔法世界置自己于危险之中而这个邪恶的人进行了一场残酷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你有这样的勇气,写他如何将再度面临强大的敌人的未知世界?如果你有胆量,他怎么会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生命和伏地魔战斗,因此在结束了吗?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是相似的,但它是很难做到像哈利在现实中勇敢面对困难,挫折往往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想法,晚上漂流......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主要还是一个没有进行任何研究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企业相比来说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发展似乎更加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学习思考这个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时间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一些难题。此时,我真正实践体会影响到了可以克服这些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发现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通过内心,只要人们相信作为自己,敢于直面生活困难,就一定能不断取得巨大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有施了魔法,和外面天空一模一样的天花板,还有不停变换的楼梯等等。不过,那里有你现实生活中熟悉的同学、老师。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的好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酷似你们班刻板的大队长同志的珀西,严厉又慈善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校长,你最讨厌的马尔福,总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当然也有你生活中的伏地魔。现在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和我得到的启示分享。
一、厄里斯魔镜的秘密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书中这样描写。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己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玩天龙八部,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爪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二、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哈利波特这本书写得是在一个虚幻的魔法世界里发生的一个亲情和友情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在魔法界,发生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男孩和他的朋友身上的故事,哈利再不满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只好住在姨妈家里,等到他上了魔法学校时,才得知有一个强大无比的人正在追杀他,对普通人来说,这个消息就如同九雷轰顶,但是哈利没有向命运屈服。他在朋友的关心和帮助下,在老师和地下党的暗中保护下,艰难的一次次同比他强大得多的黑巫师做致命斗争。最终取得了永久胜利。
一个12岁的孩子能够做出如此大事,确实令人惊讶,如果哈里当时屈服于命运,与伏地魔合作,那世界将会毫无生气,就此改变,死气沉沉,永远不平等,而哈里也会成为一个恶人,被世人鄙视。但是他没有,而是拯救了世界,走上了一条和伏地魔截然不同的道路。从一个备受表哥欺负的男孩,成为魔法界为了平等关爱权利而战的领袖,哈里走过了16年的艰难岁月。然而因为这16年的艰辛,他变得越来越坚强。
看罢此书,我深刻认识到,你当我们面对困难时,不要屈服于命运,要想哈利一样,坚持自我,逆流而上。
尽管《哈利·波特》已经向我们挥手告别,但它在我们心中留下的痕迹将是永远。
——题记
一年前,《哈利·波特》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我从未接触过它,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直到我捧起《魔法石》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注定要在我的生命中留下痕迹,注定会为我的生命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一步一步地向霍格沃茨靠近,一步一步地走进了魔法世界,走进了他们的生命,并跟随他们走过一段又一段精彩纷呈的旅程。
在这段时光中,我伴随着哈利一天天地长大,看着他长成一个勇敢、坚强、敢于担当的男子汉,直到最后的最后。每当我闭上眼睛时,我都会想,哈利他们一路走来,他们的生命愈加完整、有意义,但最后一些人纷纷地死去,又剩下了什么?
我们不曾像哈利一样拥有悲惨的身世,不曾像哈利一样是一个巫师并需要接受魔法教育,不曾像哈利一样经历那么多生离死别……太多的不曾,也许就注定了我们和哈利会有天壤之别,但毕竟,我们和他们一起走过。
在罗琳女士的笔下,每一个人都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了最后,所有的人都变了——长大,老去,诞生,甚至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就如我最喜欢的角色斯内普,尽管他从一开始就欺负哈利,但到最后才发现他对哈利的感情复杂而真切,那一幕幕的感人场面触动了我的心灵,泪水无声地滑落了。说真的,倘若不是他的暗助,最后的赢家恐怕会是伏地魔,而哈利他们,就不会再有明天。对西弗勒斯·斯内普来说,也许这就是宿命吧,注定要面对死亡。
事实上,我从未想过自己会为一个欺负哈利的人流泪,更未想过跟他们永久告别之后会是如此的令人神伤、欲罢不能,内心涌动着无数的悲哀,比中了钻心咒还难受。跟哈利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从寻找魔法石到密室探险到最后驱散黑暗迎来光明,我们伴随着他长大,一起学会了接受离别与背叛,一起品尝了成长的阵痛。而如今,我们却不得不向他告别,可我们,该怎么说出这句“来日方长”?也许,我们还没有像哈利一样真正长大,还不能更坦然地接受现实,面对离别。过去的不会再回来,我们能做的,就是把这美好的回忆珍藏在心里,永远。
《哈利·波特》在给予了我们一个美丽的梦的同时,也磨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与它融为一体,它已经存在于我们的生命中,永远也抹不掉。它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段段奇妙的历险,还是一种精神,一种团结友爱、勇于对抗黑暗的精神,也让我们相信,友情和亲情,永远是值得我们坚守和珍惜的。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虽然我是可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讲述着魔法师(巫师)的故事。看了这套书后,我着迷于哈利,着迷于魔法,但也忘不了这套书给我的教育。
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这套书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的故事。我更加服哈利了。
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
我道了,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阿瓦达索命”“倒挂金钟”或是“呼神护卫”这些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心中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像罗琳(J.K.),《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她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有一段时间,不论干什么,我张口闭口都是哈利波特。甚至有几天,我竟拿一根黑色的筷子当做魔杖,嘴里还振振有词。现在,我明白了,也清醒了。我只知道,哈利——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这套书是一个名为JK罗琳的英国女作家写的,全书共七本,分别为《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套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生来就与众不同的男孩,哈利,自生下来起父母就都双双去世,从此被姨父母收养,过上了悲惨的生活。当他认为自己的一生已经没有乐趣时,“天使”降临了——海格,霍格沃茨的门卫,他告诉哈利说他自己是一名巫师,哈利万分惊喜。从此,哈利便开始了七年的魔法学习,因为他面对着一个可怕的大魔头——伏地魔!
看完这本书,我领悟到了很多东西。
第一:迎难而上、永不放弃。我之所以很喜欢看这套书,是因为主人公哈利有着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刚练习骑飞天扫帚时经常摔跤,但是却坚持下来了;练习“呼神护卫”咒语时尝试了很多遍都无法成功,经过上百次的练习终于学会了;被伏地魔纠缠了7年却仍不放弃,不向坏人低头。哈利的这些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拥有这种品质,坚持不懈。
第二:善待朋友就是善待自己。看过这套书的同学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黄金三角”。没错,这就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为什么叫他们“黄金三角”呢?是因为这三个人的友谊比天还高、比海还深。他们三人是打倒伏地魔的主要功臣,没有他们,就没有魔法世界的“国泰民安”。哈利曾多次帮助过它的朋友——帮纳威找到丢失的青蛙;帮金妮脱险等。反之,被哈利帮助过的人也在最后的大决战中赐予了哈利“力量”。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应如此,多交朋友、多帮助朋友,这样你的人脉就会变得很大,也会有很多乐于帮助你的人。
尽管这套书是个科幻小说,不可信;但是里面的角色的种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读完此书应该去认真反省一下自己——找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改正;找到自己的优点,扬长避短。总之,《哈利波特》让我受益匪浅。
在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下午,作为“哈迷”的我,此刻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哈利·波特》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哈利从小丧失了父母,在姨夫姨妈家暂住。在此期间,他受到了姨夫、姨妈和达力的殴打,他受到了许多委屈。直到他11岁生日时,一个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他,他是一个魔法师,并把他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从此他便开始与伏地魔展开了无人能及的较量,并成功拯救了世界的故事。
主人公哈利是一个勇敢、机智、坚强的人,在他得知自己是第七个魂器时,他没有像他人一样,逃之夭夭,苟且偷生,而是毅然向死神张开了怀抱,正因为如此,他的灵魂彻底完整了,他打败了伏地魔,并且得胜。
读完了这部书,我沉思了良久:最终杀死伏地魔的,并不是哈利的隐形衣和魔杖,而是他的勇气与决心。
勇气是什么?勇气就是当你知道自己以死才能换来大家的安全时,奋不顾身为大家赴死时,这就是勇气。
决心是什么?就是打败伏地魔,拯救世界,这就是决心。
读完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事都要有勇气与决心。
读完故事,回到现实生活中。其实,我们也时常被这样的爱呵护着、包围着,尤其是我们的父母和老师,他们更希望我们在学习上多花点时间和精力,获得更多的知识,将来可以变得更强,走得更好更远。
在假期,我一字不落地读完了《哈利·波特》全集,真叫一个酣畅淋漓。我对这套小说着迷到了极点,可以算得上一个标准的“哈迷”。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哈利波特的精彩故事。
故事的前奏讲的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巫师,父母被伏地魔所杀,还是小婴儿的哈利阻击了伏地魔对他的伤害并有幸存活下来,额头上留了一个“闪电”伤疤。这件事情以后,哈利在魔法界便成了众所周知的人物。
后面的七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院期间与伏地魔之间的斗争而展开的。七个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段伟大的冒险和探秘之旅。每一段冒险,哈利都有罗恩和赫敏这样的知心好友陪伴和帮助,无论任何时候他们三个互相关爱、取长补短,他们共同经历的每一件事情刚开始都充满凶险和未知,最后却能得到圆满的结局,真是令人兴奋。我感动于他们之间的真挚友谊。
作者JK·罗琳在小说中塑造了各种各样的人物,勇敢、有爱心、勇于挑战的哈利;聪明、讲义气、勇敢的赫敏;可爱,有时有点胆小,为朋友却能两肋插刀的罗恩;公平公正、对学生十分慈爱的魔法界泰斗邓布利多教授;一味追求权势而不惜伤害众多生命的超级邪恶、听了名字就让人毛骨悚然的伏地魔……
今天我还想给大家分享的是西弗勒斯·斯内普,斯莱特林学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院长、魔药学大师、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大脑封闭术大师。这么厉害的一个人物,但除了邓布利多和斯莱特林学院的学生之外,其他人都很厌恶他,以为他是伏地魔的人。他从来不苟言笑,平时对学生更是严厉,特别是对哈利甚至严厉到刻薄,上课的时候经常会用疑难问题刁难,作业也是给很低的评分,有时还会嘲笑讽刺哈利魔法用得不好……一直以来哈利都觉得斯内普就是一个恶棍,其实读到这些情节的时候,我也跟哈利一样讨厌斯内普。直到最后斯内普在伏地魔面前宣告自己是邓不利多的人,伏地魔便给他施了一个恶咒,在他生命垂危的时刻哈利赶了过来,斯内普一见到哈利就含满了泪水,他让哈利把他的一滴眼泪放进冥想盆。这时,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哈利,充满依恋地说:“哈利,你的眼睛和你妈妈的眼睛真像啊!”便安心地闭上了双眼。哈利在冥想盆中看到了斯内普教授的往事,斯内普教授默默地爱着哈利的母亲丽丽,也一直在默默地关爱和保护着哈利,只是这种爱的方式没有用言语表达,而是通过学业上的更高要求、平时让哈利接受比别人更多的疑难问题来锻炼他的自我保护能力,让他变得更强大。这时,哈利才终于明白了斯内普教授对自己的爱,终于明白斯内普教授一直独自承受着诸多的误解而勇敢地保护着自己和霍格沃茨的所有学生,明白了这种爱的深沉和伟大。
读完故事,回到现实生活中,其实,我们也时常被这样的爱呵护着、包围着,尤其是我们的父母和老师,他们更希望我们在学习上多花点时间和精力,获得更多的知识,将来可以变得更强,走得更好更远。父母的唠叨、老师的教导就如斯内普对哈利的爱一样,然而,我们只看到他们“责之切”的严厉外表,没有体会他们“爱之深”的温柔内心。他们却不顾我们的误解和对抗,依然毫无保留地默默付出,深爱着我们。这份深沉又伟大的爱,希望我们能早点理解。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
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
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著名小说——《哈利波特》,我读完它后发现对我有很大的启发,现在就让我来和你们一起分享我的启发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的父母都是强大的魔法师,但是在哈里波特小时候却都被一个邪恶的魔法师伏地魔给杀害了,于是哈利波特立下决心要亲手杀害伏地魔。从小哈利波特就住在姑父那,可姑父姑妈和他们的儿子都常常欺负弱小的哈利波特,但他的意志力却还是非常坚强。哈利波特虽然生活的很苦,不能读书,也不能同伙伴们一起玩,只能在姑父家当一个仆人,但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完成了愿望杀掉了伏地魔。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学生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5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轻轻合上这一本《哈利·波特》我思绪万千,心早已飘到充满魔法的霍格沃茨的学院中。这本书使我变得勇敢起来,也教会我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了从小失去父母的哈利。波特生活在姨妈家,可他们对哈利波特一点也不好,最终有一天,哈利。波特得知自己父母是被伏地魔杀害的,就随着海格去往魔法学院为自己的父母报仇。最终,经过重重考验和磨难后,完成了心愿,拯救了世界的故事。
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我要学习他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本《哈利。波特》让我读得惊心动魄,十分有趣,主人公个个智勇双全,值得每个人学习和赞扬,我们对待事情要一丝不苟。书中的精神食粮,让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相比起哈利。波特,现实生活中的我却并非如此地勇敢。比如说以前,我学习骑自行车的时候,我在一旁久久不敢上车,好不容易把脚放上还没坐稳就摔倒了,腿上摔出了伤痕,正想放弃时。突然,想到了哈利。波特,对比起来我这点小伤算什么?我鼓起勇气,又一次尝试,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虽然腿受了伤,但一想,学会了自行车,付出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勇气是一种斗争精神,它使我们产生力量使我们产生信心,使我们坚毅不屈。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成为了我的座右铭。我爱书,特别是好书。每一部出自不同作者的书,用它独特的风格,让我体会杂陈,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
就比如《哈利波特》这本书,一岁的哈利被魔法史上最黑暗、强大的黑魔头--伏地魔残忍肆虐对待后竟然大难不死:伏地魔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残忍地用钻心咒瞬间杀死哈利的父母,转身就用更高一级的索命咒打向哈利,“咔嚓……”只见一道绿光射向正在熟睡中的哈利,直直的击在他的额头上,可奇怪的是,强大的索命咒似乎失了效,在小哈利的额头除了留下一个闪电形的伤疤外,剩下的能量全部反弹回来,直射到伏地魔的身上,黑魔头仓皇而逃,暂时长眠于土地。
读到这里,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这样一幕:风高月黑的夜晚,披着黑色长袍的大魔头,正伸着邪恶的手指,地板上躺着两个人,那是哈利的父母,已经没了生气。小小的哈利躺在襁褓中,睁着大大的眼睛,紧盯着伏地魔,周围布满了绿色的闪电……
是书给了我丰富的想象,给了我愉悦的阅读时光。一本本书,让我认识这个世界,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教给了我无数的知识。书,是我的至爱。
第一次知道《哈利波特》系列,还是高中老师在课堂上给我们推荐的。
当时正在晚自习,语文老师突然走进了教室。将当时才出到四卷的《哈利波特》往讲台上一放,然后开始介绍了这本书怎么怎么好。具体说了啥不记得了,不过隐约记得她说到:“国内的儿童文学家在见识到了这套书后,都应该为自己想象力的匮乏而感到羞愧。”有几位读过《哈》的同学都非常兴奋,纷纷应和。
不过我在中学时候,多少有点逆反心的,凡是老师推荐的东西,第一反应总是要反对几下。“有这么神?能比郑渊洁写的好?”
于是带着不屑的表情,翻了翻同学的书。没仔细看,就记得有什么巫师,魔法棒,巨怪,三头犬之类的。然后就更加不屑了,这也就一般么,不就魔戒和希腊神话的东西么,这就为想象力羞愧啦?果然老师游戏玩的太少了。
然后,书一直没读。居然熬到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电影上映了,轰动一时,我也看了,买的碟。觉得也还行,虽然比《魔戒》要“幼稚”。但仍然装出了一副忠粉的样子,主要是跟班上女生能有更多共同话题,又能顺便学习英语。
毕竟高中,学习压力大。而且一年一部,都不记得追。《哈》的234都没看,真正圈粉是第六部《半血王子》,当时看的觉都没心思睡了。好希望自己也能拿到一本大神注释过的魔药教材,(最后知道半血王子是斯内普的时候好失望)。于是一连前追后追的,把电影看完了。
七年过去了,在图书馆偶然看到这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感觉不读是不是错过了些什么啊?于是就借了回来。
才读完第一本,我就发现,高中老师诚不我欺。是我自己在爱做梦的年纪错过了一场梦。
说“童心来复梦中身”是矫情了点,不过回头补补,还是很有意思的。
剧情和人物
虽然不是没有硬伤,但是整本书的剧情严谨,小阴谋隐藏者大阴谋,小麻烦引出大故事。人物,道具和情节层层推进一环扣一环,写的非常的引人入胜。
故事核心很简单,一伙好奇的孩子,为了调查某些阴谋,不停的违反校规在学校里冒险,最后各显神通通过重重困难,并在我方boss的帮助下挫败了小boss复活大boss的计划。但由于氛围渲染的好,大小悬念不断,让故事非常具有可读性。即使看过了电影,仍然想不停的往后翻。
第一册定位清晰,是“少年文学”。在这个的框架下讨论,人物可以说塑造的非常成功。
首先是敌我分明,好人特别可爱,坏人特别讨厌。矛盾冲突明确,大的对立有:正邪对立:邓布利多和哈利对伏地魔;中等的对立:格兰芬多对莱斯特林;小的对立:哈利对马芬。当然,还有白给的:哈利对达力。
除主角外,好人有4个,金牌小弟罗恩,女神学霸郝敏,主角成长的终极目标邓布利多,扮演猪八戒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海格。
不过书里最关键的人物,还是坏人,也有4个,分别各自坏出了自己的风格,坏出了自己的水平。分别是:
大魔头伏地魔,这个没办法,这书里就是要他最坏,他就坏的最彻底。不需要什么立体感。
然后,无数学生心中都有的这么一个讨厌的老师,斯内普,那就不喜欢你,就是要找你茬。也是坏的毫不掩饰,至少第一部看下来,不论是书还是电影,没人会喜欢他。起码要到第六部才有可能有改观把。
在之后是马芬,大概本来想欺负罗恩和哈利,发现他两不好对付,(其实主要是郝敏不好对付)就开始欺负那威。不过效果是一样的,就是负责欺负读者,然后再被哈利他们教训,让读者出气的存在。
最后一个,还是白给的,达力。
另外,奇洛戏份太少,就算了,算在伏地魔里把。不算达力,这三个对头,各自打自己的算盘,罗琳利用他们,织出大中小三张网,构成了严密而丰满的故事。
缺陷和吐槽
这本书,最大的逻辑缺陷,大概就是霍格沃兹那个无比诡异的学院计分规则了吧,简直就是草菅人命。说是规则,其实根本就没规则,每个教授随缘打分。爱打多少就打多少,爱扣多少就扣多少。更可怕的是,每个教授本身还是学院的成员,是要为自己争荣誉的,既是裁判又是教练。不要脸的话,随便扣你分,这还比个鬼啊,就看那个教授脸皮厚呗?
麦格作为我方人员,当然公正无私,一视同仁,抓到了该怎么扣怎么扣,搞得像个中立裁判一样。而遇到斯内普这种公报私仇的,见哈利一次就扣一次,见一次扣一次的,怎么玩?谁能赢得了蛇院?
不过最无耻的还是邓布利多,人家蛇院都开始庆祝胜利了。你张口就来,一人给五十分。虽说是大功一件,但也太随意了。假如这时候斯内普跳出来说,“不行,虽然立了功,但是还是在晚上跑出去玩,一人还得扣50”你怎么办?校长说了算呗?
所以这个规则,本质上就是邓布利多说谁赢,谁就赢。邓布利多不说话,就是斯内普说谁赢,谁就赢。
不吐槽了,不过说实话,这个规则,虽然逻辑上不合理,不过对作者编故事来说,真是太方便了。想怎么压抑就怎么压抑,想怎么转折就怎么转折。你要改了它,很多地方还真的全改了。
另外,还要吐槽一点,读的是人民文学2008年的版本,到第十六章,他们要过斯内普的谜题,那个找解药的逻辑推理题。怎么也做不出来,始终在想,这题不对啊,是不是少了什么条件?只能往后读,然后想,郝敏果然聪明,这都能解得出来。难道罗琳为了凸显郝敏和斯内普的聪明,故意隐藏条件的?
后来查了一下才发现,这应该算是编辑的问题。这题要配合插图的,这个版本就没插图,相当于少个条件,当然解不出来啦。剧情里,哈利和郝敏也是看的到瓶子大小的。图和题一结合,很快就很推到出来结果,还有啥难的?看来这题的目的,果然是为了说明那句:“许多最伟大的巫师都没有丝毫逻辑推理的本领”。算是完善世界观的把,巫师也不是什么都比麻瓜强么。
在我的书架上,有我的许多藏书,四大名著、在人间、特种兵学校、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在我读过的书中,哈利·波特令我久久忘不掉。
《哈利·波特》分为七本——《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
该小说深受读者的喜爱,屡创销量纪录,其今为止哈利波特系列销量为500000000册。被翻译成80种语言,并被改编成八部好莱坞大片J.k.罗琳还为慈善组织撰写了部《哈利·波特》系列衍生作品,分别是《神奇的魁地奇球》、《神奇动物在哪里》以及《诗翁彼得故事集》j·k.罗琳曾获多种奖项和荣誉,如表彰她为儿童文学做出巨大贡献的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奖以及安徒生文学奖。
哈利波特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花了七年时间,经过多次搏斗打败了伏地魔,哈利不能让朋友老师受伤,同时也很激动,冲动是哈利最大的弱点,如果没有罗恩和赫敏的劝告,哈利不知死了几回了,可见哈利伙伴的重要性,书中马尔福一家也很重要。
不然会显得哈利平淡无奇,德拉科·马尔福其实本质不坏,不然为何杀不了邓布利多,最让人心痛的是斯内普,不被人理解,做碟中谍,最后惨死于伏地魔手下。
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使我难忘——“沉湎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阿不思·邓布利多。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一对父母被伏地魔击中殒命,在母亲临死前的庇护下,小婴儿只在额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型的伤疤。那是1981年10月31日,那个婴儿就是——哈利·波特!
幸存的哈利,历经千难万险破坏了伏地魔的数次阴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他与伏地魔最终那场史诗级的大战:那是一场殊死决斗,一边是仅仅十七岁的孩子,另一边是曾杀遍巫师界的伏地魔。哈利明知道自己无法和他抗衡,但是为了他的好朋友,为了还在和伏地魔手下战斗的同学,为了整个魔法世界的生存,他勇敢地走进禁林,没有丝毫犹豫!就在哈利见到伏地魔的瞬间,一条蛇紧紧缠绕住他的身体,随即,一道绿光闪过(死咒)……
在场所有人都以为哈利死了,他们心碎地放下武器,看着那道逐渐消失的绿光。我想:他们一定忆起了哈利的善良、宽容、勇敢;他们一定是在深深悔恨自己当初对哈利的嘲笑和排挤,否则,为何他们的眼角会滑下一滴滴泪珠?而哈利也以为自己死了,灵魂出窍来到国王十字列车站,但他却意外得知伏地魔销毁的,只是当初残留在自己身体内的灵魂,而他真正的灵魂仍旧完好无损。“重生”的哈利没有选择逃跑和装死,他依然回到禁林,静静等待时机。
终于,哈利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他趁伏地魔沉浸在成功的喜悦,偷偷爬起来,披上隐形衣接近伏地魔,与伏地魔对峙。在伏地魔念出:“阿瓦达索命(死咒的咒语)!”时,哈利快速的念了声:“除你武器!”顿时,伏地魔被自己的咒语反弹到了。由于没有魂器,伏地魔死了,再也无法复活了!一阵风吹过,面前的躯壳缓缓倒地,天空掠过父母的身影,哈利会心地笑了。
窗外,阳光正好。我从书中抬头,思绪万千:虽然我的生活不似哈利坎坷、精彩,我也成不了拯救地球的英雄,可是在友情与亲情的怀抱中,在爱与书香的滋养中成长的我,拥抱勇敢,不畏艰难,生命之花必定会愈开愈绚烂!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
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
”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
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如果世界上有魔法,会怎么样?动动嘴巴,东西就会自己飞来;动动嘴巴,物品就可以变形;动动嘴巴,人就可以飘起来……
《哈利·波特》这套书讲述了主人公哈利十一岁到十七岁发生的事情,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光彩照人。在这么多人物当中,我最喜欢哈利,他让我感受到了勇敢带给人的力量。只有勇敢,才能战胜敌人;只有勇敢,才能克服困难。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第一次跟伏地魔交战时,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与敌人对抗,最后奇洛死掉,而伏地魔则灰溜溜地逃跑了。如果我是哈利的话,我可能会把魔法石交给他,自己赶紧跑掉。这里我非常佩服哈利的胆识与气魄。
在第七部中,当哈利得知自己终究要死的时候,他并没有惧怕死亡,而是勇敢地面对死亡,跑去让伏地魔杀死他。哦,这是多么超越寻常的一个决定啊!可以想象,一般人肯定故意拖延,不愿去死的。看到此处,我的心中对哈利肃然起敬。
看到这儿,我回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小事。周末的晚上,我经常去同学家玩,总是一玩就玩到七八点。因为之前看过恐怖片,所以我特别怕黑。得知自己要走路回家的时候,我害怕极了,不愿自己走,甚至想在朋友家过夜。可是当我想到哈利不惧怕死亡的场景,眼前的这点又有什么值得害怕呢?于是我咽了咽口水,自己一个人瑟瑟发抖地走回了家。
生活中,勇敢,是战胜困难最好的办法。
《Harry Potter》是英国大作家JKRouling笔下的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了74种语言。
书中的大反派伏地魔,魂器全部被破坏,葬身霍格沃兹。电影看到最后,我很高兴,因为我认为这是他应有的惩罚。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是一个邪恶的人,一点善心都没有,甚至杀死自己的部下“食死徒”们;他一点都不相信别人,不相信任何人,就算是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齐——他最忠实、忠诚的食死徒;他总把聪明用错地方,虽然伏地魔成绩优异,但是他努力钻研并精通了黑魔法。我甚至可以用两个字来评价他的死亡——活该。是啊,谁叫他整天捣鼓黑魔法的,谁叫他想要杀死Harry的,谁叫他把灵魂“切”成那么多份让自己变成一个丑八怪的……没错,就是活该!
但是,在某些人看来,我也许具有这样的“品质”:每天不专心学习跑到学校的“禁地”去玩耍,结果成绩一落千丈;谁叫我托管时候溜走,作业效率极低?对我来说这些事都是有趣的事,但是,对别人来说,这大概也是两个字——活该。也许,对伏地魔来说,这样“牺牲”,也是值得的事。
“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好主次分明,不要把聪明用错地方,误了大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围绕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在他的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来展开叙述。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就是因为书中活灵活现的人物,以及他们生动的人物性格以及形象,有时从他们的身上能够汲取到有用的东西,并被其中变幻无穷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主要来讲讲我在书中印象最深的几句话。
第一句话:“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成为什么样的人。”
这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所说的,在这本书中,所有的人能够分为两类,一类是巫师,另一类便是不会魔法的麻瓜。而在巫师中又分为纯血统、混血统以及麻瓜出身的巫师。
在书中,马尔福以及他的家族将纯血统视为自己的尊贵,并且总是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而也正是这样的认识,使得马尔福他们一家成为食死徒,信奉伏地魔所提倡的:这个世界属于纯血统巫师。马尔福也深受他们家族的影响,在学校里,总是称赫敏为“泥巴种”。
然而,赫敏虽是麻瓜出身,但她努力学习,深受他人喜爱,长大后也成为了魔法部部长。可见,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切,自己的一切都是由自己决定的,是由自己的行动决定的。
第二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意义的,千万记住。”
这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话,在哈利一次误入一间屋子时,他看见了厄里斯魔镜。这个镜子不是一般的镜子,它所映出的镜像是你自己心中最想使自己的现实成为的模样,但境内的一切也只是个假像。
就是这样,哈利在镜中看到了自己已故的父母在他身旁对他微笑。于是哈利的心中便很快的燃起了对亲情的渴望,他便几乎每天夜里都披上他的隐形衣来这里照镜子,看看自己的父母,他对镜子的渴望远超出了对现实的期待。幸好一天夜里,邓布利多发现了此事,便制止了哈利再做这种事。镜中的镜像使得哈利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但这终归是虚幻的,并不能成为现实,着迷于此只会使自己颓废,而不为自己的现实考虑,我们也是同样,要在生活中付出实际行动,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更加接近于自己想成为的模样,而不是每日的空想。
第三句话:“你所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这是莱姆斯·卢平所说的话。在大部分巫师眼里,伏地魔是一个非常邪恶的人,并因他的存在而感到恐惧,甚至不敢叫他伏地魔,只是称他为“那个名字也不敢提的人”或者“神秘人”。而哈利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伏地魔也同身边的人一样,都是巫师,并不能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与传言而为此感到害怕,要是连他的名字都觉得慎人、不敢说出口的话,那么还怎么面对他呢。
正是这样,才使哈利在与伏地魔对抗的过程中做到英勇无畏,才能使他最后战胜伏地魔。我们在生活之中也难免遇到自己所恐惧的事,但如果不能战胜自己的心理,不能让自己敢于面对困难,终究会让你变得越来越被你心中恐惧的恐惧本身所压在下面喘不过气来。
读完《哈利·波特》我懂得了努力,懂得付出实际,懂得坚强面对困难。读《哈利·波特》,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充满了激情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关于魔法的书。这里面讲述了主人公哈利和他的两个小伙伴,罗恩与赫敏一起探险的故事。而正是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情的意义!
在我的心中,主人公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为什么我说他勇敢呢?是因为他能在自己受到危险时奋不顾身的保护自己的朋友!这一点让我印象深刻。因为我知道,他去救下自己的朋友是因为他不忍心看着自己的朋友受苦!所以他才会去救下自己的朋友!
而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更深刻的明白了这个含义!那一次,哈利和罗恩被关在了马尔福的地下室,而赫各敏则被带上去审问,罗恩和哈利为了救出赫敏,利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他们连同赫敏一起逃出马尔福家。但当我看完这一段的时候,我竟能完全想象出他们营救赫敏的场景。与此同时,我想想起了关于我朋友的事。
前几天,我刚写完作业。而我的朋友却不小心将水洒在我写了一个小时的作业上!而我呢,则直接破口大骂,结果,我把她骂哭了。在这几天,她一直找我道歉!而我呢?一直没给过她好脸色看!直到现在我都想找她道歉呢!
我看完《哈利波特》看我的朋友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是最珍贵的东西,一定不能不重视它,因为它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了!”
他,乌黑的头发,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宽边眼镜。他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杖和一把飞天扫帚。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从小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苦无依、受人欺凌的生活。在哈利·波特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有一个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他,他其实是一个巫师,并将他带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从那一天起,哈利·波特就开启了一段全新的生活,他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斗争中牺牲了。哈利·波特还在学校里结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学习、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历经重重磨难,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读完这本书,我被哈利·波特的勇敢和坚强所感动,他每次遇到挫折都坚强面对,受到嘲笑和误解也不灰心丧气,哪怕遇到生命危险也依然勇敢向前。我被赫敏的聪明和勤奋所折服,她好学上进、博览群书,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刻想出奇妙的方法,帮大家解除危难。我被罗恩的幽默和率真所吸引,他对朋友真诚仗义,他的很多言行常让我忍俊不禁。
我真希望我也能拥有他们身上这么多美好的品质!看完他们的故事,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以后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都不应该轻易退缩,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本领!同时,也要真诚友善地对待朋友,和他们互帮互助,一起进步!
面对困难,永不退缩
是谁,骑着飞天扫帚映入我的眼帘?是谁,挥舞魔杖消灭了魔法界最可怕的敌人?又是谁,运用勇敢和智慧突破重重难关?是他!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一直是我最爱看的一套书。我常常看得如醉如痴,把自己也当成了哈利。这个暑假,我又重温了一遍《哈利波特》,再一次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系列讲述了哈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他的父母被魔法界的黑魔头——伏地魔所杀害。后来,哈利波特费尽千辛万苦,杀死了伏地魔,保卫了魔法界。
这是个多么勇敢的故事呀!哈利波特为了报仇,不怕任何困难,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勇往直前,铲除黑势力。我看着看着就流下了眼泪。是呀,在当今社会中,真正知难而进的人又有多少呢?
我的年龄和哈/利波特二年级时的年龄相仿。他上二年级时,身背骂名,孤身一人救出罗恩的妹妹,跟伏地魔的灵魂和蛇搏斗,并消灭了伏地魔七分之一的灵魂。再看看我,几天前,我走路回家。一楼一户人家的狗正“狗视眈眈”地看着我,我吓得魂飞魄散,心想:我得赶快上楼,不然,狗可能会咬我的呀!我快步上楼,谁知,狗居然“恋恋不舍”,也跟在我的后面。这下我可慌得手忙脚乱了,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楼。但狗也加快了脚步。我回头一看,狗正冲我龇牙咧嘴,我更害怕了,刚想喊救命,狗就被他的主人叫走了。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惊魂未定。把我和哈利波特比,只是增添笑料吧!
同学们,哈利波特是多么勇敢无畏呀!那是因为他面对困难,永远不退缩。让我们把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运用到学习生活中吧,他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
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
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是JK罗琳完成的。是英国的女作家。她自小就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她在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睛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7年后,罗琳把这名叫哈利拨特的男孩的故事推向了世界,哈利波特成为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
哈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爱!是被一个黑巫师--伏地魔,摧毁了原本属于他的幸福和蔼的家庭!伏地魔要去杀死哈利的时后,哈利的妈妈用一种无限而伟大的爱救了哈利!那阿瓦达索命咒反弹到了伏地魔的身上!从此哈利的脑袋上就有了那永恒的伤疤。但他失去了双亲。
他借住与他的妈妈的姨妈家,他姨妈的儿子达力,从小就欺负他!他穿的都是达力不要的。在童年中就是被欺压的感觉,使人愤愤不平。他全都忍受了,终于有一天海格来接他去霍格沃茨去上学!在那里他认识了两位好友,罗恩、赫敏。在漫长的路上,有着他们的陪伴。这使他变的更坚强了!他们永远都是合作得那么好。
哈利,从小就受尽了很大的磨难。比常人还要痛苦,他想念他爸爸妈妈的时候。泪水花花不住地流下,不停的翻动着照片。这让我们,想到了自己是怎样对待爸爸妈妈,让我们反省自己的行为。
哈利,从不惧怕黑暗的势力,永远站在光明的一边。哈利也很佩服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伏地魔,唯一怕的人就是--邓布利多。有了邓布利多的保护下,哈利快乐的成长!
穿越黑暗,直到光明。经历磨难与挫折,才能让自己变的强大。
12岁的我在爸爸的书架上翻到了《哈利波特》,书已经有点陈旧,书页也有点泛黄。爸爸推荐让我有时间可以看看,随便翻了翻,我就放不下它了,越看越是着迷。
哈利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和母亲都被杀害了,他只能被送到姨妈家寄养,姨妈一家人经常虐待哈利,童年的哈利生活凄惨。直到哈利11岁生日的夜晚,巨人(海格)带走了他,从此开启了一段奇妙的魔法之旅。
哈利在魔法学院认识了赫敏、罗恩,并且成为好朋友,他们三个除恶扬善,齐心协力,找到并且打败了杀害父母的大魔头—伏地魔,在霍格沃茨认识了第一个死对头—卢修斯马尔福,在找到伏地魔的时候加入了食死徒的队伍,一场场激烈的战斗开始了。
这套书中,有很多让我感动的人: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当哈利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个冲出来,帮助哈利,最终为了哈利牺牲自己的小天狼星—哈利的教父。深爱着莉莉的斯内普,表面上呆板、严厉,暗地里却一直在帮助哈利。这些人最终都被阿瓦达索命咒杀害。
哈利和赫敏、罗恩同心打败伏地魔并一起完成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哈利勇敢、赫敏聪明、罗恩正直。三个好朋友一起被分到格兰芬多学院,哈利和罗恩进入了魁地奇球队,为格兰芬多学院拿到了冠军。
虽然哈利有很多高级的魔法运用的不是很好,学的也不精,但是哈利的勇敢才是他完成一个个不可能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勇敢,哈利怎么会只身来到霍格沃茨?如果不勇敢,哈利怎么会去探险?如果不勇敢,哈利怎么去面对接踵而来的陌生人,凭自己的感知去判断好人坏人?如果不勇敢,哈利怎么敢和最厉害的黑魔法师斗争?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我也会遇到很多挫折和困难,看到与我年龄相仿的哈利,历经各种磨难时候的表现,有太多的惭愧。哈利和好伙伴勇敢、正直、善良的精神,也让我感到深深的佩服。
历经重重困难,哈利用正义打败了伏地魔,霍格沃茨学院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霍格沃茨特快车重新步入正轨,哈利从此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放假,黄老师就给我们精心推荐了二十多本好书,我浏览了一下书目,《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引起了我的兴趣。之前在我们班的读书交流会上,有同学就谈到过这本书,哈利波特就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下我可要好好读一读了。我节约了打篮球、踢足球、画画的时间,甚至放弃了我钟爱的机器人的研究,我一下子钻进了《哈利·波特》丛书。
本套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在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意外被接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茨上学,在魔法学校里他遇见了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以及和他作对的德拉科·马尔福,还有哈利在学校的离奇、有趣、又险象环生的生活经历。
而让我感到兴奋的是:故事虽然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但是书里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过似的。比如:魁地奇运动,类似于我们的足球、篮球、棒球和橄榄球的结合体。把鬼飞球投进篮筐加分;用球棒击中游走球打到对方可以干扰别人而不犯规;找球手找到并抓住金色飞贼可加大量分值,这时比赛才可以结束。总之,规则特别多而细致,特别有意思!
这套书还有一个看点:魔咒。作者罗琳的想象力可真丰富,竟然凭空想出一百一十多个咒语,并且每一种咒语都有自己的功能,无一重复。比如:恢复如初咒,可以把弄坏的东西修复为原来模样的咒语。塔郎泰拉舞咒,中了这个咒以后,双脚开始任意的跳起舞来,有时甚至摔倒,想想都觉得搞笑。我认为她的想象力比杨鹏更胜一筹,让我也脑洞大开,真想和她一起施展魔法、驰骋校园!
在整个故事情节中,我非常赞赏第七册后半部分中的哈利,他假装被伏地魔的索命咒击中,倒在地上装死,轻敌的伏地魔以为他死了就不再理他了。哈利的机智让他捡回了一条命。我喜欢哈利遇到事情冷静思考、机智勇敢,不盲目行动的性格特点。我为这个正义、机智、冷静、勇敢的男孩点赞。
在阅读丛书期间,我也仿佛收到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和哈利一起学习、历险、打击马尔福、战胜伏地魔!浑身充满了正义感,使命感!哈哈,希望我也有作者罗琳的想象力,让哈利这样富有正能量的小主人公出现在我的笔下,走进读者的视野中。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
这本书最令我兴奋的是哈利波特跟伏地魔战斗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利与朋友之间的友谊,深深的打动了我,令我想到我身边的人。我和伙伴们之间的感情就像哈利和他的朋友一样。哈利那种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救伙伴的精神,实为感动。说真的,要是我们这个世界也有魔法那该多好啊!有时我还在想,我要是这部作品的主角那该有多好啊!
书中的魔法世界令我向往,我觉得生活中的小魔法无处不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魔法,那就是我们面对事物的自信心。自信心越大,你的魔法能量越大,但最重要的是过程,如果你不努力,不论信心有多大,都不会成功的。所以,魔法只是推动人们去实践的一种方法。不要老是想着,借助魔法来达成某种目的,更何况现实社会中根本没有魔法,他只是人们所想象的,只是人们心理上的安慰,并不是真实的。
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
因此我希望,人类少一些像伏地魔一样的人,多一些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人,那么我们人类社会将会不断进步,迈向更美好的明天。
不管是在遥远的古代,还是在科技发达的现代,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神奇的魔法。《哈利波特》系列的一套书就带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快乐。
本书一共有七本,每一本书都讲了一个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主要讲的就是男孩哈利波特小时候父母都被巫师界一听就让人毛骨悚然的伏地魔给杀害了。而哈利波特却大难不死,在自己的姨妈姨父家度过了11年痛苦的生活,在她12岁生日时,终于被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教授邀请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上课。
在学校里,哈利波特有朋友陪伴,有老师呵护,过着梦一般的生活。但他也经历了种种磨难,正是这些磨难,揭开了一个个新的神秘故事的面纱。
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中。他明明有机会可以杀死伏地魔的手下——小矮星彼得。小矮星杀死了哈利波特的父母,还害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在阿兹卡班(巫师监狱)被关了十几年。但是哈利最后并没有杀死他,反而饶恕了他。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像哈利一样大公无私,可以宽恕别人的错误,正如“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从哈利波特身上,我明白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勇敢。人生路上,我们总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不逃避、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我们一定能像哈利一样,战胜生活的所有挫折。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在哈利小的时分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幸运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痕,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爸爸妈妈被杀了,不幸的哈利没有一个完好的家。他住在他仅有的亲人阿姨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凄惨的幼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普通的终身开端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知道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爸爸妈妈、哈利最怨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溢爱又充溢恶的国际里哈利度过了终身。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爸爸妈妈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赞赏:哈利是一个多么英勇﹑决断的人,自己和两个同伴抵挡一个法力高明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号),伏地魔有许多食死徒为他效能,有些现已年岁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仍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分却勇于与他战役,六年级的时分与伏地魔面临面地战役,那时尽管他现已长大了,但是论法力仍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分,他和他的两个同伴一同在外面没有上学,寻觅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分由于寻觅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诉苦,就会越觉得苦楚,不如英勇地去面临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垂直的路,但是,有曲折,才有雄壮,正如溪水有阻止,有不平,才有歌声!
这几个月以来我都疯狂的在看《哈利·波特》,虽然只有《哈利·波特之密室》。
这本书中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第二个学年所发生的事情。这是个神奇而又惊险的故事,虽然书中并没有一幅插图,可是那每一幅画面总能清楚的出现我的脑海中,加上封面上触目惊心的图画,让你越是害怕越想看。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中的二年级学生,却已经有12岁了。而我们现实生活中,12岁已经上小学六年级了。也许,这就是霍格沃茨与现实的最大的差别。这整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那张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地图。那上面把学校中的一切都展现出来了。
其实哈利·波特系列有二种封面。比如我的这本,就还有另外一种样式,但是内容是一样的,而且另外一种书里不会有地图。不过妈妈也没搞清到底哪个更好。
哈利·波特是个足智多谋、意志坚强,并且会蛇佬腔,还有对法律条规的某种藐视,而赫敏·格兰杰则是个麻瓜出身的人,却是学习顶呱呱的年级第一,罗恩就是个有些呆头呆脑的家伙。
这就是我眼中喜欢的《哈利·波特之密室》,你喜欢吗?
放暑假的时候,表姐给我买了《哈利·波特》的全套,第三本的名字很特别:阿兹卡班囚徒,于是先读了那一本,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1965年7月31日出生于英国格格温特郡,毕业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是英国作家。在1999年创作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截至2008年,《哈利·波特》系列7本小说被翻译成67种文字在全球发行4亿册。
这本书主要写了:哈利在德思礼一家生活,玛姬姨妈来做客的那时变得尤为恐怖,尽管哈利知道未成年巫师不能在学校之外使用魔法,可受不了她对哈利父母的污蔑,把马姬姨妈变成了一个膨大的气球。害怕受到惩罚的哈利逃进夜幕,于是开始了新的冒险。慌乱中,哈利看到一条黑色的大狗,而在魔法界这是死亡的象征,此时哈利也知道了他父母的死因,一切都归罪于小天狼星布莱克,决定报仇。小天狼星讲述了事情的真相,眼看小天狼星就要复恢复清白,斯内普破坏了这一切。小天狼星被捕了,哈利不忍自己的教父受摄魂怪的折磨,在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指导下帮助小天狼星逃脱。
哈利波特勇敢智慧,爱冒险,坚持不懈,乐于助人,但又冲动执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影响颇深。
这本书我实力推荐。
前不久,妈妈终于为我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英国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哈利·波特》系列。看着封面上一身黑衣,披着斗篷的哈利波特,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吸吸墨香,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走进了哈利波特的生活。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等七本。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强大的伏地魔夺去了哈利父母的生命,小哈利虽然逃过了一劫,但也因此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小哈利被邓布利多教授送到了姨妈家,但姨妈和姨夫不喜欢他,表哥达力也经常欺负他。在哈利13岁时一个名叫梅格的巫师来到哈利居住的地方说出了姨妈和姨夫一直隐瞒的真相——哈利是个巫师。自此后,哈利就来到了四分之三车站,在那里认识了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人一起来到学校,一边学习一边和伏地魔做斗争。最终,哈利纯洁的灵魂打败了伏地魔残缺不全的灵魂,魔法世界重归和平。
当看到哈利终于使魔法世界归于和平时,我那一颗始终被哈利紧紧拴着的心,才舒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利的勇气与智慧太令我敬佩了!在很多成年人都害怕伏地魔,甚至听到伏地魔的名字都发抖的时候,小小的哈利却不仅敢于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还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伏地魔作斗争,一次次的较量,一次次地周旋,都让我对小小的哈利油然而生敬意!想想我们身边,当看到小偷将手伸进别人口袋的时候,有多少人能站出来抓住小偷;当看到身边有人犯错误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敢于指出;又有多少人还能坚持正义,做正义的使者呢?有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视而不见,明哲保身;又有几个人能像哈利一样,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前进不息?
再次看着封面上哈利一往直前的形象,我不禁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像哈利一样勇敢,不惧任何困难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说起儿童文学,人们多半想起的是《格林童话》,《小蝌蚪找妈妈》之类的。但是又有哪一部小说不仅让儿童痴迷,甚至席卷全世界,让众多的成年人也神魂颠倒呢?我想,也只有哈利波特了。
一年前,我偶尔从书店取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此便陷入了他的世界中。而今年的九月,我终于盼来了梦寐以求的《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于是,我的头脑再一次充斥了魔法……哈利在学校的生活是快乐的,但是伏地魔从来没有放弃东山再起的机会。哈利头上羽B条闪电形伤疤成了他永久的印记。学校的第一年里,哈利就和被伏地魔附身的教授进行了战斗,保护了魔法石,让伏地魔的美梦破裂。第二年,哈利潜入了密室,在凤凰的帮助下战胜了蛇怪,拯救出好朋友罗恩的妹妹。第三年,传说中伏地魔的助手小天狼星布莱克越狱逃跑。哈利整个一年生活在恐惧中。在学校禁林的尖叫棚屋中,真相终于大白。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而小矮星彼德才是伏地魔真正的帮凶。第四年,哈利莫名其妙的被选中参加巫师魔法三强争霸赛。但是这整个比赛都是伏地魔的圈套,哈利险些丧命魔手,九死一生。但是伏地魔还是复活了。第五年,哈利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谁也不相信伏地魔已经东山再起。媒体诬陷他,政府抨击他,但是他却无能为力。只有秘密组织“凤凰社"在与日益强大的黑势力抗衡着。
魔法部控制了学校,校长邓不利多被迫逃亡,学生们被剥夺权利。哈利唯一的乐土也变的痛苦黑暗。伏地魔的精神在侵蚀他,夜晚的怪梦一次次折磨着哈利。是那道伤疤联系着伏地魔与哈利,哈利看的见伏地魔的视线。一个夜晚,哈利看见自己的教父被折磨,于是奋不顾身去营救他。但那又是伏地魔精心策划的陷阱,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所中,他与几十个食死徒搏斗,但是寡不敌众。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邓不利多和凤凰社成员赶到了。大站过后,布莱克英勇战死,伏地魔被击退。真相大白,整个巫师界又一次震动,第二次大战已经开始……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他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
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
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留给《哈利波特》。
哈利、罗恩与赫敏三位好朋友在霍德沃兹魔法学校是一个学院的,他们都有着好奇心,他们都互相进取,成绩优异,我常常想:要是现实生活中有着魔法学校,我立即去上!有魔法的生活是美好的,也是有竞争的,强与弱将在这里产生!这就是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是在他1岁多的时候被送到他的姨夫姨母家的,他的父母都是十分优秀的巫师,他们被可怕的伏地魔杀了,伏地魔一生杀死过无数的人,只有哈利·波特活了下来,只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疤痕……
有时,我觉得哈利·波特挺可怜的,小小年纪,就缺少了父母的爱;有时,幼稚的我又觉得哈利·波特能上魔法学校,使他一生中最大的荣幸;有时,我又觉得他是个聪明的魁地奇找球手,总之,我心目中的哈利·波特是万能的,勇敢的,令人羡慕的!
从第一集开始,我就对魔法充满了好奇,翻开书时,我就感觉到自己进入了魔法世界,身边的桌椅板凳都与魔法世界的一模一样,厨房里的扫帚成了光轮2000,变得充满魔力!身上也不再穿这衣服,而是穿着长袍,与哈利他们坐在变形课的教室里跟着麦格教授学习一些简单的魔法……
这本书虽不像其他书那样写满了哲理、道理,她写的十分有趣,小孩子都喜欢魔幻类的小说,她的道理是要让孩子们在引人入胜的环境中,去领悟哈利·波特的正义、赫敏·格兰杰的聪明好学、罗恩·韦斯莱的勇气,去厌恶伏地魔的邪恶、斯内普的不受欢迎、马尔福父子的趾高气扬、高尔与一大群人不正确的追捧……
魔法不是万能的,有时,智慧与正义才是真正的法宝,就像哈利·波特与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去寻找魔法石的时候,那时也就不存在什么害怕,什么胆小了,就连平时干什么都不敢单独行动的罗恩·韦斯莱也那份勇敢去面对要打死他的巫师西洋棋的白皇后,他的勇气是惊人的,如果让一个胆子小小的人去干,他能有这份勇气吗?他会如此果断吗?怕死的人就不敢,吝啬与自己的人也是不敢的,只有他,一个有着顽强毅力与坚强抗争精神的人才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不顾死活,不顾生命的去努力让别人成功!
无论是哈利·波特还是罗恩·韦斯莱与赫敏·格兰杰,他们都有一个为别人的心,帮助的心。是啊,《哈利·波特》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
一定有很多人知道这个小巫师吧!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眼镜,喜欢骑在飞天扫帚上到处飞来飞去,在那又乱又蓬松的黑色头发下藏着一道神秘的闪电伤疤,他就是故事界很有名的角色之一——哈利波特。
哈利在刚出生时就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父、姨母和他们那令人讨厌的儿子达利的欺负下长大,但比起哈利将来所承受的一切,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他将来会面对杀害自己父母的仇人,也是整个魔法世界最凶最坏的恶魔——伏地魔!
不知不觉间,哈利已经11岁了,但这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11岁,那一天,他收到了猫头鹰信使送来的霍格沃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一幕改变了哈利的一生。在他满怀期待地进入学校后,也结交了一生中最要好的两个朋友“罗思”和“赫敏”,但最后哈利进入学校后会成就什么,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书,我既对哈利心生敬佩,又十分羡慕他。我为什么会敬佩他呢?因为他是一个随时在和死神对抗的孩子,他并不是一个普通人,更不是一个普通的魔法师,而是一个背负重大责任、承担伟大使命的小魔法师,他吃过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多的苦、受过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多的挫折、顶着一个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大的压力……但他为了自己的使命已然负重前行!
我为什么羡慕他呢?因为我也想成为一名魔法师,我曾想,如果我也是一名魔法师,我就可以亲手拆开霍格沃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也可以感受拥有魔法的快乐,从小就痴迷魔法的我,读完这本书,愈发相信魔法师是存在的。我心里的魔法梦永远都不会破灭。
记得邓布利多校长说:“不管在哪里,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也许就是爱,坏人是永远也感受不到的。”这就是伏地魔为什么不是好人的原因了,因为他缺爱,没有爱的照顾,让他成为欲望的傀儡。
哈利——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你教会了我很多,也让我在书中圆了我的魔法梦。哈利波特一位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恶魔、战胜困难,获得成功的英雄!
有人说,文字是人类由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不算名著的一部经典小说。
故事情节就不加论述了吧,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
当初的J.K.罗琳或许根本没有想到她为了维持生计而写下的故事能够风靡全世界,她也根本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被称为“魔法妈妈”。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说实话,罗琳的作品确实越来越不如前,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看完再回头去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就明显感觉到了这一点。但唯一可以理解的就是罗琳在一些细节上的疏忽,几乎所有的长篇作品都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差错,何况是连载了近十年的小说。
这次,主要就来说一说看了那么久以后累计的一些比较大的疑点,虽然这些在网络上都被解释过,但不得不承认有一些牵强。
第一,关于捣蛋的皮皮鬼。照他刚出场时珀西的说法,他只是一个爱捣蛋的鬼魂,可是一个幽灵怎么可以去把厨房搞得乱七八糟?怎么可以拧吊灯?怎么可以碰到东西呢?要知道幽灵是不可以触摸到人间的东西的!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根本不是一个鬼魂,而是一个精灵。
第二,关于柜子里的博格特。博格特会变成他遇见的人最害怕的东西,但是他独处的时候就没有人知道他的样子。可是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里,疯眼汉穆迪就从厨房透过地板看到了二楼的柜子里面有一个博格特,那么,这个时候博格特是什么样子的呢?目前没有可以理解的解释。
第三,关于霍格沃茨的论文。不知道是不是英国和中国不一样,他们的作业里面一直有某某课的论文,才十二三岁的小孩子怎么会写论文呢?何况还是魔法学校,应该也没有专门这样的课程啊!而且搞不清楚他们的论文长短是如何计算的,怎么是用几英尺的呢?难道外国就是这么奇怪?
第四,关于邓不利多的死。尤其是邓不利多,他怎么可能就这样被马尔福夺走了魔杖,而且还被斯内普给杀了呢?阿瓦达索命咒需要强大的魔法功底作为基础。而且觉得邓不利多的死也不利于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哈利是很容易冲动的人,按照里面的说法就是“爱逞英雄”,如果没有人在旁边提醒他,要怎么继续?邓不利多早就说过魔法不可以使人复生,所以也就排除了他复活的可能。
在整个小说里面,也有许多我们难以理解的道理,这或许也是它成功的原因之一。
“永远不要相信任何能够独立思考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头脑藏在在什么地方。”
“表现我们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具有的能力更重要。”
“死亡实际上就像是经过漫长的一天之后,终于上床休息了。而且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
“对事物永远使用正确的称呼。对一个名称的恐惧,会强化对这个事物本身的恐惧。”
……
或许还有许多许多,都是罗琳的经历让她了解的。她一直用她的幻想来证实着一切。
看到有一些报道说,《哈利?波特》是给人灌输古怪的“精灵思想”,让我看了郁闷非常。实在不能够理解,难道这个社会就不能容忍一点幻想的存在?任何东西的存在总是有它的合理性的啊。延伸出去,包括有很多人职责日本动漫是抄袭中国的古典小说童话。
其实,我认为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中国有了包括四大名著在内那么好的基础,却还是输给了那些国外的“抄袭”的作品。包括有一些人说日漫抄袭的事件在内,还是很让人痛心的。为什么《哈利?波特》可以成为世界畅销的小说呢?它也有教育意义,但为什么其他许多作品就不能够呢?日本的动漫也是很出众的,如果要说它抄袭,那么就必须拿出更好的同类作品来证明啊!如果他抄了还比原版本来得成功,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反思为什么自己没有能做到这么好而他们抄了却反而做到了,而不是一味职责某某抄袭了我们的什么啊之类。而对《哈利?波特》这类作品也是一样,抵制是没有真正的作用的,对于好的作品就应该给予赞扬,如果不服,就要在赞扬之后继续努力,争取超越。
《哈利?波特》是用了西方深厚的神话的底蕴来做铺垫,如果一样努力过,相信有一天,我们一样也能够创造一个世界儿童文学界的神话。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应该就是让自己能够吸取这些文学作品的精华,更加努力。
我们都还在期待着这个漫长故事的结局,想知道邓不利多到底有没有再留下什么想知道哈利究竟怎么对付伏地魔。罗琳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悬念。她用她想要写的故事给我们遐想。即使有一天,她离开了,小说结束了,我们这所有的“哈迷”们,都会将故事无限延长下去,永远,永远。
闪电伤疤,一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是勇敢的象征,是魔法的英雄。是这个男孩带给我无数的幻想。让我想象一下,在我11岁之前的无数次,在我11岁生日之前,我可能也会收到猫头鹰的录取通知书。
《哈利波特》是作者罗琳在地铁上的灵感,幸存的男孩也是如此。但正是这本书,这个神奇的世界,让我无数次幻想在霍格沃茨学到了什么。也许正如斯内普教授在书中所说,“这个男孩没有突出的特征。他和他父亲一样“平庸”。只有他才华横溢、聪明伶俐的朋友才会夸耀他,“虽然哈利脾气大,但他很不耐烦,喜欢当英雄。他的大脑阻断技术很差。他被伏地魔用来祭祀他的教父小天狼星。他也有遗憾,因为小天狼星的死和邓布利多大吵了一架,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打败伏地魔。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没有太多像其他书。
中的人物那样的主人公,如果你想戴皇冠,你必须承受它的重量。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是他的王冠。当哈利小时候逃脱伏地魔的诅咒时,他有了这顶王冠。哈利一次又一次地以强大的魔法战胜伏地魔,一次又一次地从死亡的魔咒中逃脱,创造了奇迹。在最后一刻,他以伏地魔之死的心态。
打败了他。那个留着闪电伤疤的男孩,那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将会长大并最终赢得哈利用我心中的爱和勇气挑战不可能。经历过无数磨难的哈利是我崇拜的第一个人。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兴奋地拿起一本读了起来,一下子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书中讲述了哈利波特的一生。哈利波特,戴着又大又圆的眼镜,手中拿着一根神奇的魔法棒,骑着飞天扫把光轮2000,显得又文弱又聪明又酷炫。
可是,他的童年是不幸的,一直在姨妈家里生活,受到了各种各样的虐待,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11岁时,他无意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原来是魔法师的孩子。以后他就来到了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他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罗恩,一个是赫敏。他们三个在学校里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鼓励,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后来,他们遇到了伏地魔,跟哈利波特有杀害父母之仇。哈利波特从此更加努力学习魔法,准备杀死这个世界大魔王。
从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对不幸的命运,越抱怨就会觉得越痛苦,不如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而且,哈利波特在受到各种虐待之下,居然还生活的那么快乐,这种乐观的精神值得学习。还有,当哈利波特的朋友赫敏生病时,他细心的照顾,始终陪伴在她的身边,同学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我以后也要去关心和珍惜身边的同学,这样才会有真正的好朋友。我感到,哈利波特身上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品格,就是永不放弃,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他永远不会放过杀害父母的人,不管他是谁!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的最后一部,在这里,所有的谜团全都会揭晓。
听这书名,就知道肯定会有一场惨烈的战斗,但这一切,全都由死亡圣器引起的。
哈利身上有道闪电状的疤痕,这是因为哈利中了杀戮咒,但他十分幸运,没有死亡,活了下来。但那伤疤却时时疼,并且也正是他的幸运给他带来的不幸。
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郝敏找到一个死亡圣器,想毁了它,可是要用格兰芬多宝剑才能毁了魂器,听了妖精的对话他们才知道真的宝剑不知到了何处,可有个巫师伪造了一个赝品,放在古灵阁。
这提醒了哈利他们,幸好偷听到了,否则要冒生命危险去伏地魔那儿偷来假剑。要知道伏地魔十分可怕,他是一切阴谋、谜团的幕后黑手。哈利中的杀戮咒正是他施的,他本想杀光哈利一家,可哈利却幸存,所以,他现在在对哈利斩尽杀绝,并得到魂器。
哈利如此危险,但是他身边有郝敏和罗恩,他们都随哈利逃亡在外,给了哈利很大的帮助。郝敏保护他们安全,必要时,一点魔法也能救命。而此刻外面危机重重,处处是伏地魔的人。在卢娜的父亲谢诺菲留斯家,因为卢娜被伏地魔绑架了,他为救自己女儿,只好出卖他女儿的同学,让伏地魔的人躲在家里,把哈利他们引上钩,不过幸好哈利心细,发现卢娜房间好久没人住且她父亲向一个方向望去,知道是计,便与郝敏他们准备逃走。不料,一条巨蛇冲出来,把哈利咬伤,魂器险些被夺走。
哈利与郝敏逃到二楼,一个食死徒让谢诺菲留斯把哈利抓下楼,当他快接近哈利时,郝敏使魔法逃走了,哈利顺利脱险。
最后,一场魔法大战后,伏地魔被打败,而哈利的.伤疤和一切太平,过了十九年,都安然无恙。
本书十分精彩,不在于故事引人入胜,而在于处处都流露真情,也符合现实。比如朋友间的矛盾,哈利和罗恩就有过,还有哈利回去给父母磕头时,让人不禁潸然泪下,当郝敏在处处尽自己所能保护同伴不受危险时,这才是真朋友,不像有些假友情,平时很好,危难之际只有自己,不顾朋友,见死不救。
书中的感情十分丰富,刻画人物十分细腻,比如被朋友背叛是什么滋味,哈利尝过,险些丧命。但也就是在这危机四伏的身边,哈利最后胜利了,凭着自信勇敢,朋友间的友情,渴望和平的心理,他成功了。
《哈利波特》这本书和书中的哈利三人,已经不再是书和人物了,他们已成为一种情怀,一种鼓励,一种榜样。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听朋友说《哈利波特》这本书不错,便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套,当时并没有考这本书好看不好看,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再说。买来一看,不知是什么魔力,把我给紧紧的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每天都看,每天都沉浸在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世界里。
哈利小的时候,父母为了保护哈利,伏地魔的人给杀死了,正当他把杀戮咒发出去时,奇迹发生了:伏地魔发出去的咒语,反弹到了他的身上,同时,他也成为了伏地魔的第7个魂器,哈利一夜成名。当他11岁时,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并开始了他的巫师生涯。在霍格沃茨,他结识了他的两个朋友:赫敏和罗恩。这两个朋友曾经在哈利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他,陪着他;在哈利遭到魔法部追捕的时候他们一直在他身边鼓励他,开导他。当哈利知道自己是第七个魂器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死,必须斩断这种关系,因为“两个人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以为,哈利会退缩,没想到,他竟然选择了面对现实。哈利在禁林里遇见了伏地魔,哈利倒在了最后一件,也是他们要找的最后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并没有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很佩服J。K。罗琳,她能把她的写作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让读者感到一种空前绝后的感觉,使他们忍不住一住读下去。读完哈利波特以后,我对正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正义是什么?正义是与邪恶对峙的一股力量,是为受冤屈的人洗清罪名的一股力量,是维护公平的一股力量。
我认为《哈利波特》这本书很不错,有机会你也看看吧!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的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非魔法人士)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他是一个棕色头发,带着一副圆框眼镜的男孩。他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拥有一把神奇的飞天扫帚。他便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
这个寒假,我成为了一名超级的“哈迷”,每天沉浸在《哈利·波特》的神奇世界里。《哈利·波特》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奇幻文学小说。这套书共七本,描写了哈利。波特在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这套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那个神秘的国度,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里面的信可以自己朗读;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可以像鸟儿一样在空中飞翔;画像和照片中的人都可以动,会微笑,会眨眼,还会说话。
我非常佩服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他们坚信只要齐心协力,便可以战胜邪恶、战胜一切。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我也为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的友谊而感动,当他的两个朋友听说哈利要外出逃亡,并按照教授的要求寻找魂器时,虽然吉凶未卜,但他们仍然决定陪哈利一起去寻找,为了朋友,他们可以不惜一切。
读《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让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我领悟到了友情的真谛、亲情的可贵,我学会了勇敢与坚强。因为阅读《哈利·波特》,这个寒假变得充实而精彩。
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一挥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哈里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欢迎收听实验好声音,我是来自七(17)班的胡馨予。伴随着和煦的晨曦,微风轻拂书页,我轻轻拿起那通向魔法世界的钥匙——《哈利·波特》。
于我而言,J.K.罗琳所写的并不是一本简单的小说,它更是一部经典传奇。全文魔幻神奇,书写了哈利·波特孤独而又绚丽的成长经历。哈利通过在霍格沃兹六年的历练,凭借着母亲和众人的爱,他最终打败了被称为“最强黑巫师”的伏地魔,成为巫师世界的救世英雄。
在这六年里,他不断地努力着,改变着,尽管遭受了马尔福一群人一次又一次的诬蔑,但他还是坚定地相信自己,相信友情,相信爱,义无反顾地站在他爱的人身边,共渡难关。诚然,六年的生活里,哈利经历了许多同龄人难以承受的劫难,自己最爱的人也在伏地魔的手下相继死去,先是好友赛德里克,再是引领他走入魔法世界、保护他胜过一切的邓布利多校长,最后是为他赴汤蹈火的小精灵多比。在常人几乎没有感受过的“生死就在一瞬间”发生时,他别无选择,只能带着所有人寄予的厚望,面对痛苦,一次又一次站起,勇往直前,为魔法界寻求光明。
在本书中,有一个曾是伏地魔的得力助手但令我非常愤恨的角色,他便是斯内普教授。食死徒,后又担任斯莱特林的院长、魔药课教授、黑魔法防御课教授,最后甚至接替了邓布利多,成为了霍格沃兹的校长。那双眼睛冷漠昏暗、深不可测,使哈利时时怀疑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兹的间谍;除此之外,斯内普还在各种课程上让哈利陷入难堪,甚至在最后“杀死”了邓布利多,种种龃龉使他沦为了哈利以及众多读者最讨厌的人物之一。可谁知,在他冷酷无情的外表下,是一颗火热的内心。不善言语的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让哈利明白了这一切——他是如此无微不至地关怀、保护着哈利。恍然大悟的我敬佩斯内普教授的勇敢,他冒着生命危险,担任着世上最危险的职务——碟中谍;我叹服他的强大,靠着大脑封闭术,不留痕迹地骗过来自伏地魔的摄神取念。
这一生,他为邓布利多,为哈利·波特,为霍格沃兹,默默地做了太多事。他应邓布利多的请求杀了他,保护了马尔福的灵魂,成了大家仇恨的对象。可又为了保护大家,他成了霍格沃茨在伏地魔面前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着一位又一位同事的死亡,又或是自己也不幸丧命于纳吉尼的毒牙之下。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斯内普才终于卸下了一生的伪装,向哈利坦白了自己对于莉莉从未褪色的爱意,为此,他甘愿承受所有人的误解,付出惨痛的代价。他凝视着哈利那双与母亲如出一辙的翡翠眼眸,只为临别时,再看看这双自己爱了一生的眼睛。
与之相比,还有这么一个人,让我至今深感厌恶——他总是利用他人的信任与善意,来换取自己活下去的机会。没错,他就是小矮星彼得。他身材矮小,相貌平平,两颗门牙如兔子一般别样的大,右脸侧的一颗痣异常别致。看似人畜无害,却利用哈利父母给予的信任与帮助,给伏地魔提供线索与途径,最终助推了二人的惨死;之后,又凭借自己与韦斯莱家的多年交情,来换取哈利一行人的丝丝怜悯,保全自己苟延残喘的性命。谁曾想,看似胆小如鼠的面孔之下竟隐藏着一颗自私自利、毒如蛇蝎的心。
环顾四周,反思自己,我们都时常落入鼻子上方的这双眼睛的陷阱。可再明亮的目光,恐怕都难以穿透一张又一张或善意或恶意的面具。正如一句电影台词所说:“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来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心。”外观与实情有时隔着天堑,所幸,我们还有一只眼睛,它不为人们所见,也不为世事所欺,它长在内心深处,静默地洞悉人来人往、风云流转。
爱是人间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爱也分很多种。有让你倍感温暖的亲情之爱;有悉心教导你的老师之爱;同时还有友爱互助的同学之爱,而哈利和罗恩赫敏之间就是这种爱。
他们虽然只是十三四岁的学生,但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都希望麻瓜与巫师可以和平共处并且还希望可以推翻伏地魔的统治。他们因为有着共同的目标而相识,又因为有着共同的信念而相互珍惜。他们的关系是多变的,有时候像朋友,惺惺相惜;有时候像同学,一起探讨问题;但他们的关系更多的是像家人,不管有多大的危险,哪怕粉身碎骨也要保护对方。这样的友情是让人羡慕,让人值得尊敬的。就是因为他们互相尊敬,互相保护对方才能打败伏地魔,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所以,我认为朋友间的爱应该是尊重对方,保护对方,哪怕没有共同的目标也没关系,只要你懂得尊重对方就一定可以收获让人羡慕的友情。
想必大家都读过《哈利 波特》吧?那大家应该都知道斯内普和哈利的关系吧,他们从《哈利 波特》的第一册书中就成了“仇人”,哈利自从知道自己是巫师,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后,就遇见了他的魔药课老师——斯内普。斯内普是斯莱特林出身,现在是斯莱特林的院长,在他小时候,哈利的爸爸詹姆就和他关系很不友好,所以斯内普就把很多气撒在了哈利和其他格兰芬多学员的身上,这让哈利、罗恩、赫敏都很讨厌他,他不仅经常找格兰芬多学员的茬(尤其是纳威,斯内普抓住了他老忘事的特点,狠狠的骂他,导致纳威最怕的人就是斯内普,一看见斯内普就吓得发抖),还狠狠地给格兰芬多扣分,使格兰芬多的学员几乎都不喜欢斯内普。
但是,在最后一册,斯内普被伏地魔汤姆杀死后,哈利拿到了他的记忆,才知道了真相:原来,从斯内普还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的时候,他已经爱上了他的邻居,也就是哈利的妈妈——莉莉,一开始,莉莉对斯内普也有好感,对哈利的爸爸詹姆反而很讨厌,但到了霍格沃兹,他们越来越大,莉莉渐渐爱上了詹姆,冷落了斯内普,这使斯内普很恨詹姆,但他还是放不下对莉莉的爱,即使他们已经结婚生子。在伏地魔杀死哈利一家之前,斯内普还曾恳求过伏地魔不要杀死莉莉,可伏地魔却无情的杀死了莉莉,这使斯内普很伤心,也很气愤,,这时,邓布利多找到斯内普,希望他可以保护哈利,斯内普一开始不愿意,但他看到哈利的眼睛,那简直和莉莉一模一样,他顿时就心软了,同意保护哈利,去伏地魔身边潜伏,做一个“假食死徒”,这给邓布利多增加了很多有用的情报,。我很佩服斯内普的逻辑思维能力,他在伏地魔身边那么久,不但没有被发现,还成了伏地魔最信任的人之一,我想,在前几册中,斯内普对哈利并不讨厌,只是他不能被别人发现,不得已才那么做的,这,可能就是爱的伟大力量吧!
看过哈利波特的都知道,在前面,格拉芬多里最讨厌的人便是斯内普了,斯内普是霍格华兹魔药课的老师,斯内普在前面针对哈迪和格兰芬多的人,只要有事便第一想到格兰芬多,可斯内普做这些事情都是为了帮助哈利,思念谱在暗处不知道帮助了哈利多少次,可我们直到知道斯内普的死,我们才知道他有多么不容易。
斯内普死后哈利得到了他的眼泪,哈利将眼泪放到冥想盆里,里面展现出了斯内普的记忆,可以看出,斯内普从小就开始喜欢哈利的母亲莉莉,可老天也要捉弄他们,把斯内普和莉莉分配到了不同的学院,这让莉莉喜欢上了詹姆,莉莉慢慢的冷落斯内普,可斯内普还是爱着莉莉,当伏地魔叫杀死哈利一家时,斯内普曾请求邓布利多保护他们,可还没保护,伏地魔就残忍地杀害了哈利一家,只剩下了婴儿哈利,当斯内普得知这件事,他后悔了,邓布利多找到斯内普,让他当伏地魔的食死徒,斯内普不同意,可他看着哈利他有和莉莉一样的眼睛,斯内普最终答应了,斯内普不但成为了伏地魔最信任的人,还迟迟没有被发现,可能这就是爱吧,一份深情的爱!
世界上有很多种爱。父母与你的亲情之爱;你对老师的敬爱;朋友与你的友爱人世间的每一种爱,都是必不可少的,与你的人生紧密相连的。
哈利波特,魔法师莉莉和詹姆的儿子;罗恩韦斯莱,成绩优异的巫师;赫敏格兰杰,一个聪明善良的女孩。命运把他们连在了一起,成了传说中的“魔法铁三角”。他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让麻瓜和巫师和平的生活在一起,推翻那个邪恶的—伏地魔的黑暗统治。他们的友情经历了7年的考验。,他们也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奇妙的冒险。虽然有过许多磕磕碰碰,矛盾,误解。但这不但对他们没有丝毫影响,反而让他们的友情变得更加牢固。正是因为他们互相信任,互相依赖,愿意付出生命保护对方。最终才能将伏地魔打倒。
友情,一种超越骨肉血亲,超越国别地域的爱,信任对方,尊重对方的无私的爱。
近几天我读了《哈利波特 死亡圣器》 这本书,本书是科幻类型的冒险故事,而这本书也分了很多个层次,而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哈利与他的伙伴们成长并战胜恐惧的那个部分。他们在一次次冒险中收获着也付出着,在伏地魔刚开始追杀他们的时候,他们恐惧无措又茫然,面对这么大的危机,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因为有了凤凰社的帮助,在每个凤凰社社员的帮助之下,他们渐渐地成长了起来。疯眼汉,海格等一众凤凰社社员,都在帮助着哈利他们,虽然疯眼汉的死给了哈里内心一次冲撞,但还是在其他社员的安慰下,找回了信心,经过这一次事故后,使得哈利快速的成长起,不断积累自己的信心,驱逐内心的恐惧不安,让自己的心变得更加的坚定, 因为哈利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食死徒和伏地魔感到恐惧,这也在之后的作战当中使哈利有了与伏地魔抗争的勇气,最终打败了伏地魔,第七册《哈利波特》是一切的终结,也是一次命运的选择,大概这就是第七篇的意义。
正义,是一道耀眼的金光,撕裂黑色的天幕,绽放希望的曙光;正义,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剑,刺破邪恶的外衣,保卫生命的纯洁与美好;正义,是一面明亮的圆镜,造出人的真面目,保护人心的珍贵与纯洁;正义是一湾清澈的湖水,映出满天美丽的星光,衬脱着美丽的夜景,正义必胜。
正义与邪恶的对抗一直是社会常态,王朝的更迭便是如此。末代王朝的最后几个皇帝,几乎是胡乱挥霍、大肆张扬、滥用名利欺压弱者,即使其中的某个皇帝克勤克俭,励精图治,即便这样也无法挽救危局。这时就会有一个带有正义使命的英雄来结束这个王朝风雨飘摇的统治,开启新的时代,书写新的历史。正义总会战胜邪恶,这是历史的更迭,也是时代的规律。正义永远是合理的,正义战胜邪恶永远是生活常态。
书中的哈利与伏地魔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他们就是正与恶的代表。哈利所代表的正义与伏地魔所代表的邪恶一直在不断的较量。正义一直不断的试图牵制那邪恶不断成长的速度,削弱着邪恶的力量。即使经常单枪匹马面对死亡的危险,受尽嘲讽和委屈,甚至失去了自己挚爱的亲友,师长及唯一的依靠,但在史诗般的霍格沃茨第二战中,哈利最后一次与伏地魔正面交锋。在强大的爱的咒语的庇护下,哈利读懂了死亡这本厚书的真谛,得到了逝去的亲友们的鼓励,最终击败了伏地魔,夺取了最终的胜利。
正义与邪恶,始终。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痴迷《哈利波特》。其中的章节,我读了又读,看了再看,直到我闭上眼睛:一头棕色短发,脑门儿上一个闪电形伤疤,鼻梁上架着一副复古眼镜,手持一根魔杖的哈利波特就出现了——我已经走火入魔了。原因就是它太好看、太好看了!
我最喜欢的一部就是《哈利波特与密室》。其中哈利与蛇怪的搏斗部分,精彩程度可是不亚于西游记里的降妖除魔。在哈利与蛇怪大战十八回合以后,哈利战胜了蛇怪,同时自己也身受重伤,命不久矣,就在我觉得一切就要结束的时刻,校长邓布利多的宠物凤凰,从隧道飞来,滴下了眼泪,哈利的伤口竟然奇迹般地痊愈了。这情节真是曲折离奇,扣人心弦。
《哈利波特》这套书给我触动最大的就是,哈利波特并没有沉沦在对父母的思念里,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努力学习魔法,为父母报仇,并最终彻底打败伏地魔,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故事就是故事,我不像哈利一样可以去上有趣的魔法学校,也不用战胜伏地魔给父母报仇,但是我可以学哈利身上那种乐观、坚韧、善恶分明的优点,成为独一无二的更好的自己。
一个雷电交加的夜,一声凄惨的叫声过后,一个婴儿失去了他的父母,当行凶者将邪恶的魔杖指向他并发出一道想要夺取他生命的光束时,意外的事却发生了,那个婴儿没有被杀死只是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而已,而那个行凶者却被杀死了,这件事使整个魔法界为之震惊,他们视那个婴儿为救星,从此他在魔法世界名声大震,他就是哈利波特
十年后的一天,哈利接到了一封来自魔法世界的信,可是他的姨夫却将那封信撕了,之后又来许许多多的信,结果相同,最后无奈之下,哈利的姨夫带着他的一家和哈利躲到了海边,他以为这一切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7月31日的凌晨,一个高大的巨人突然闯入了他们的小屋,那个巨人就是霍格沃兹的看守海格,他将哈利带入了魔法世界,从此,哈利脱离了他姨夫德思礼一家的虐待,开始了他真正的生活,在魔法学校里,他认识了赫敏和罗恩,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入学时,他们一同被分到代表着勇敢的格兰芬多学院。
从此,他们的故事开始了,一年级时,他们在魁地奇比赛上共同粉碎了想要杀了哈利的魔咒,之后他们又共战巨兽,并使多年前被哈利杀死却依靠复生术暂时苟且活着的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二年级时,他们共战巨蛇,再一次使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三年级时,一起去营救被冤枉的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四年级时,又一起为哈利赢得了三强争霸赛的胜利,但是,此时的伏地魔却通过这次比赛复活,这个消息又轰动了整个魔法界,人们都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认为哈利在撒谎,但是赫敏和罗恩依旧相信着他,并和他并肩作战,五年级时,哈利遭到人们的歧义,有的人认为他是骗子,有的人愿意相信他,他也遭到了魔法部的为难,但还是在赫敏和罗恩的支持下顺利度过去了,六年级时,他和校长邓布利多去找可以杀死伏地魔的死亡圣器,但不信的是校长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了,六年级时,他在众人的帮助下战胜了伏地魔。
整本小说通过对哈利与伏地魔的斗争展示了人性中的善与恶。伏地魔是邪恶的象征,但他也是因为童年的不幸才会变成恶人。邓布利多校长,教给了哈利许多东西,在哈利照那面会反映自己欲望的镜子时,他交给哈利战胜自我,在哈利知道纳威的家事秘密时,他交给哈利要尊重别人,
《哈利波特》只是一本小说,但它却曾经风靡一时,不仅仅是因为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同时也是在故事中教给我们应有的品德与做人的道理。
一个瘦弱、带着黑框大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破旧的魔法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他,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利波特”!
故事的一开始,哈利波特生活在他的姨父家经常会受到他的表哥达力的欺负。后来哈利通过海格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那里,他认识了他的好朋友赫敏和罗恩。并且在后来的学校生活中和他们一起。战胜困难,分享快乐。
在魔法世界中,哈利十分出名。因为他额头上与到像闪电一样的伤疤。这是伏地魔杀害哈利史哈利的母亲想要保护哈利留下来的伤疤。然而我也认识到了母爱的伟大。哈利和他的伙伴们面对任何邪恶和困难都无所畏惧。最终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坚持战胜困难。另外,作者jk罗琳凭借自己过人的想象力创造出了。一个有趣的魔法世界,那里有火龙,精灵,鬼魂飞天扫帚还有麻瓜(不懂魔法的人)这些都可以体现出哈利的勇敢和不畏困难坚持到底的信念。jk罗琳用自己平凡的笔创造出了不平凡的哈利。哈利的好朋友赫敏也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方面。比如她十分好学成绩优秀甚至用时间逆流怀表来学习所有课程。而我有时十分偷懒。我要向她学习成为一个好学的人。
通过阅读哈利波特,我懂了邪恶永远不会战胜正义。我还懂得了阅读的快乐。“表现我们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俱有的能力更重要。”阅读此书,我总是能够身临其境,推荐大家阅读《哈利.波特》。
也许每一个读过《哈利波特》的人,都曾希望拥有一顶巫师帽,一根神奇的魔杖,一把飞天扫帚,在空中飞来飞去,体会飞翔的快乐。但不足够幸运的人是接触不了魔法世界的,而哈利波特却是例外的,他足够幸运,拥有惊人的天赋,让他有机会进入霍格沃茨——一个足够好的魔法学院。
幸运的人往往也会比旁人遭受更多挫折。哈利波特自小便失去父母,姨父姨母对他很不好,他还经常遭受表哥达力的欺负。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反而奋发图强,力争上游。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来自魔法学院的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学习魔法。当然,他凭借自己的天赋和努力,很快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并交到了很多新朋友。比如罗恩,赫敏,纳威,他们每天都过着哈利波特从前憧憬的快乐生活。但很快噩梦便来了,他头上的那个伤疤,把他和一个听了名字就令人闻风丧胆的人物联系在了一起,这个人就是杀害哈利波特父母的罪魁祸首——伏地魔,正义感与仇恨让他勇敢的与伏地魔进行战斗,最终用爱的力量战胜了伏地魔。读到了这里,我在哈利波特身上学到了,要敢于挑战自己,克服软弱,突破自我,做一个勇敢,果断的男子汉。
读完这本书,我对哈利波特后来的勇敢,无畏感到深深地敬佩,也许是不断地磨砺,让哈利波特明白,一个人的出身是无法选择的,对于不幸的命运,我们不应去抱怨,而是勇敢的去面对逆境,挑战自我。正如山路没有笔直的,有弯曲,才有了雄壮;正如小溪是没有尽头的,有障碍,才有了歌声。正如生活是没有一帆风顺的,有逆境,才有了卓越。电影《阿甘正传》中阿甘曾说过:“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因此只有不断经历生活的打磨,不气馁,不放弃,勇敢面对困难,才能更勇敢的做更好的自己。
魔杖,魔法书,羽毛笔,伟大的作家J·K罗琳,用她那神奇的魔法笔,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神奇瑰丽的魔法世界,在这个魔法世界中,蕴含人生哲理,充满爱的力量。
在那个平静的夜晚,或者说……对我们,对麻瓜来说的平静的夜晚,那个巫师中的传奇,头上有着闪电疤痕的男婴,打败了十恶不赦的黑魔王伏地魔,来到了麻瓜世界。
时间转眼过去了十年,随着一封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通知书,开启了他固然不平凡的一生。
那时,他是一个平平淡淡的、健康快乐的男孩,正为脱离了德思札一家的压迫而欢呼雀跃,他也用强烈的正义感和勇气,与他这辈子必然要面对的敌人见面了,进行了第一次战斗。毫无疑问,他赢了,打败了那个强大的敌人,那个令人畏惧的敌人,那个因为某些神奇的力量而变成一抹游神的敌人。他不理解为什么伏地魔碰到了自己就会被烧死,不理解自己背负着的是什么,不理解保护自己的又是什么,同样,这也是伏地魔所不能理解的。他们只知道,那是一股强大到可怕的力量。
在霍格沃茨的第二年,他又一次与伏地魔的灵魂正面交锋了。当他浑身是血,只为救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时,那灵魂深处的勇气和信念拯救了他。他举起蛇牙,摧毁了日记本,迈出了杀死伏地魔的第一步,消灭了第一个魂器——日记本。
在霍格沃茨的第四年,他面对伏地魔的起死回生,目睹了同伴的惨死,顶着巨大的压力,被人咒骂是个“撒谎的疯子”,他难受,他失望,但他仍寻找着身边的温暖——朋友的陪伴,教父的关心,老师的支持,他仍乐观地面对命运给他的一切。
第五年了,他目睹了教父的死,这世界上最爱他的、与他亦父亦友的“亲人”离去了,他感受到了从未感受到的痛苦。他可以接受外界的诬陷,可以接受同学们的孤立,可以接受被蛇牙刺穿身体的痛苦,可以接受伏地魔的起死回生,可以接受伤疤撕裂般的疼痛。他身经百战,承受了那些令人窒息的压力,但他接受不了教父的死,因为他深深地爱他的教父,那个为了他可以付出一切的父亲般的人。他耳闻了那个破碎的预言——哈利波特是结果伏地魔的人,两个不能都活着。
第六年,校长阿布思·邓布利多为了让更多的人活下来,完成他们的使命,校长结束了自己伟大的一生,留给哈利杀死伏地魔的计划与希望。
第七年,哈利在两位挚友的帮助下毁灭所有魂器,在知道自己就是第七个魂器时,哈利毅然赴死,杀死伏地魔。伏地魔万万没有想到,如此强大的自己,居然又一次败在哈利的手下。到底哈利身上有一种什么样的强大力量?
哈利与伏地魔都是孤儿,都会蛇佬腔,长得也有几分像,两个看似相同的人却有着截然相反的命运。哈利一岁时,母亲莉莉·波特为保护自己的孩子而被伏地魔杀害,莉莉·波特的血在哈利身上流淌,她对哈利的爱杀死了伏地魔,保护了哈利,这是强大的母爱!教父变成狗,靠吃老鼠肉活,也只是因为爱,这是无私的爱!邓布利多为了所有人,牺牲自己,这是博大的爱!赫敏和罗思与哈利同舟共济,抛弃家人,这是无法取代的爱!多比为解救哈利而中刀身亡,这是渺小而伟大的爱。这就是为哈利保驾护航的力量,这就是伏地魔所没有的强大的魔法。爱的力量古老,但是强大!爱的力量看不见,但它无处不在!伏地魔没有爱,不懂得爱,而哈利却被爱包围;伏地魔惧怕死亡,而哈利却愿意为了整个魔法世界的安宁欣然赴死,哈利心中也有着强大的爱;伏地魔天生天赋异禀,而哈利则平平无奇,但爱就是点燃强大力量的咒语。
伏地魔和哈利,一个是权力和谋略的象征,一个是勇敢和正义的象征。伏地魔没有爱,不懂爱,最后杀死他的也是爱--这种最容易被忽视的、最强大的力量。
作品简介:《哈利·波特》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67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逾5亿本(截至XX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之列。
已经读完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哈利得到了混血王子一些非凡的帮助,完成了困难的课程,但最后混血王子亲手杀害了在这世上与哈利最亲的人——邓布利多校长。也正是因为这个,哈利最终鼓起了勇气,坚定了决心要去与伏地魔面对面的战斗。
是的,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往往是给予你信心和力量的人。正如邓布利多在生前对哈利说的一句话:“当你找到那最后一块拼图,我希望一切都会明白的。”
我已被这本书深深地感动,希望下一步能为我带来更多的震撼。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书——《哈利·波特》,这套书一共有厚厚的七本,拿在手上沉甸甸的。每一本都是一个不同的故事,因为我喜欢看一些和魔法有关的故事,我觉得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一个父母双亡的小男孩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与他的两个好朋友一起学习魔法、一起冒险、一起与邪恶的魔法师伏地魔战斗,最终成为一个让所有人都尊敬的伟大魔法师的故事。
哈利?波特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残忍的杀害了,虽然小哈利死里逃生,还被人们称为“大难不死的男孩”,但他的额头上还是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因为父母双亡,哈利只能住在唯一的亲戚姨妈家,在那里,哈利受尽了委屈,过了一个不愉快的童年。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才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并且被录取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一员。
登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哈利开始了他的魔幻旅程,一切都那么新奇,在那里,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和赫敏,认识了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
哈利在魔法学院读一年级的时候就第一次直面他的宿敌:伏地魔,并且勇敢的和他战斗。七年级的时候,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销毁伏地魔的魂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顽强抗争,并成功捣毁了伏地魔的阴谋,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看完这套书我觉得我已经是个哈迷了。我觉得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困难,与其去抱怨,不如勇敢的去面对它!克服它!战胜它!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力一本叫《哈利·波特》的书。本来是考试前就要买的,可是为什么到考试后才买呢?因为妈妈怕影响我学习,所以才到考试后才给我买我最喜欢得《哈利·波特》。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另外他还给慈善组织编写了三本《哈利?波特》系列衍生作品资助“喜剧救济基金会”。
里面讲的是哈利·波特的人生中没有魔法,他和一点都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讨厌的达力住在一起,小哈利?波特就住在一个狭小的储物间内,那里一片漆黑。而这好几年来从没有过生日会。但是,突然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来自魔法学院的书信,令人不敢相信的是里面写的是霍格尔茨魔法学院学校的录取通知。小哈利带着他的猫头鹰宠物乘坐了火车去了魔法学院。在学校里,他认识了2位好朋友,他们相互帮助,互相学习苦练魔法。哈利知道他有自己的。
我很喜欢这本书,也希望成为小哈利这样的英雄人物,拥有一颗正直勇敢的心。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该系列小说已被译为64种语言,总销量已达到3.25亿册。看到纳威从一个懦弱的男孩通过努力而转变为一个英雄人物,我知道这是因为他身上有强大的潜在力量和别人没有的勇气。
这是个奇迹,让我明白了要学会坚强,学会努力,学会勇敢,学会自信。遇到困难要积极面对,努力战胜。
《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读完后还让我沉浸在魔法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当看到哈利·波特平时的细心和刻苦,我明白:成功需要努力来换取。
从这系列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系列书籍自1997年已经出版近20年,名列全球最畅销的小说系列,而作者罗琳名利双收。
最初开始创作《哈利波特》时,作者罗琳已经离婚,孤身带着襁褓中的女儿,穷困潦倒。只能蜷于咖啡馆埋头书写她想象中的那个魔法世界。如果这部小说未能发表,罗琳在书写的过程中,我相信她也是收获的,在创造价值的时候,也在收获价值。
在书中,邓布利多校长对哈利说:“决定我们是谁的,不仅在于我们的能力,更在于我们的选择。”从懵懂少年开始,我们汲汲不断的学习技能,开拓我们的视野,就是为了塑造独立的自我,能自己进行选择。对于仅此一生,竭尽全力,以自己认同、喜欢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能力可以逐步积累,但是正确的选择,必须在认识自己内心的价值观之后才能做出。想象力可以跨越现实生活的障碍和枷锁,让身处逆境的罗琳进入魔幻的世界。也同样也让我们思索一种更美好的可能。
视野决定选择,选择决定人生。俗世的成功真的能为每一个人带来幸福感么?每个人有不同的面容,不同的鞋码,走过不同的土地,有着不同的人生际遇。又何需用一套标准来衡量所有人。
坚持理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在于最后可能实现的成功。因为所有的成功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偶然性。相反,自己经历的感动和自我认同,认识到自己所做之事的意义,才是支撑着一个人坚守理想的最大动力。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哈利波特》这一套书。书中写了一个叫做哈利·波特的小男孩,他的额头上有一个闪电形的疤痕。他的爸爸妈妈是巫师界有名的人物,但他们为了抵抗巫师界黑暗势力——伏地魔而丧生。等到哈利十一岁时,一个叫海格的巨人将他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交到了罗恩、赫敏两个好朋友,学会了打魁地奇,找到了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和马尔福(黑暗势力派)决斗。直到邓布利多死之前,哈利一直都是快乐的。
在最后一本书里,讲述了哈利带领魔法学校的同学和伏地魔的殊死搏斗。所有的同学都加入到了这场战斗中,在哈利马上就要败给伏地魔时,一个叫纳威的同学破坏掉了伏地魔的最后一个魂器——“纳吉尼的头”,从而哈利反转了局势,平定了魔法界。这一切都要归属哈利·波特头上的痕疤——爱的印记,是哈利·波特的妈妈面对伏地魔时用生命保护哈利时留下的记号。
只要有勇气的人,还有智慧和友谊,总能战胜一切黑暗势力。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它能胜过一切。
自从我看了《哈利·波特》后,我就常在想:《哈利·波特》里的救世主到底是谁?
这部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一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了。哈利·波特被寄养在表哥家,饱受表哥欺凌。后来魔法学校的校长把哈利·波特接回魔法学校里学习魔法。他在学校里勤奋学习,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为家人报仇雪恨的故事。
妈妈也看过这部小说,她说她十分羡慕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魔法和他见义勇为、孜孜不倦、勇于探险、坚持到底的品质。妈妈让我学习哈利·波特的英雄品质。爸爸也认为哈利·波特是令人敬佩的救世主,每次他都为大家作出了贡献,他无疑是书中最伟大的人物。
而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哈利·波特的好朋友也是救世主。在魁地奇比赛中,要不是赫敏阻止斯内普诅咒哈利·波特从扫帚上掉下来,也许哈利·波特就再也不能为学校作贡献了。每次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战斗时,校长邓布利多都会帮他打退伏地魔,而且每次都没有让哈利·波特知道……
其实在这本书中可以当救世主的人物很多,并不是只有哈利·波特一个。我的感受是:主人公了不起,他身边默默奉献的人一样伟大!
朋友,勇气,智慧,实力这四样东西是让一个人成功的关键所在,它们的重要,在《哈利波特》中被体现的淋漓尽致,就仿佛成了全新的“圣经”。
《哈利波特》是英国著名女作家JK罗琳的作品,它被翻译成了七十七种语言,销量超过四亿五千万册,并被改编成八部好莱坞大片。全系列主要描述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七年的生活,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谈谈前面的四个词吧。
先来说说朋友,这个词让我想起了爱因斯坦的名言: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在书中,哈利就有两个忠心耿耿,愿为自己付出一切的朋友,他们就是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对哈利的帮助可谓是举足轻重,而且,朋友往往会给予你无比巨大的勇气。
既然说到勇气,那我们就来谈一谈,勇气就好比一辆汽车底盘上的轮胎,有了轮胎,汽车才可以在辽阔的大地上行驶。在书中,主人公和他的朋友们被分到的学院的像征就是勇气,有了勇气,我们的主人公才可以去面对强大又邪恶的对手,最终打败他。
往往和勇气结合在一起的应该就是智慧了,中国古代军事家大多都是追求"有勇有谋”的,光有勇气就仅仅只是一阶武夫,同时还需要一个有智慧的头脑,哈利波特就是因为有了智慧,才能从敌人手中夺回一件威力强大的武器,并正确地使用它打败自己的敌人。
最后,我们来谈一下“实力”这个词。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实力,是必不可少的。它就像是飞机里的驾驶系统,有了这个驾驶系统,飞机才能在那广阔的蓝天中更自如的翱翔。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如果没有一点真正的实力,是无法与他们的敌人较量的。
在现在的社会里也一样朋友,勇气,智慧和实力这四样东西缺一不可,有了它们,才能让我们立于不败之地。
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回了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整套系列小说《哈利波特》,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可怜的小哈利在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而后他神秘的出现在了德思礼夫妇家的门口。哈里在德思礼姨夫家饱受欺凌,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经常对哈里拳脚相加,十年来,哈利从未过过一个生日,就这样,他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在十一岁生日的那天遇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人邀请他到神奇的不可思议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他不仅学会了许多本领,还交到了朋友,并学会了飞行,甚至可以骑着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奇球。在这里,他意外的得到了他爸爸的隐形衣,他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魔力。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了一年后,在德思礼姨夫熬过了一个无比痛苦的暑假返回学校时,遭受了种种磨难: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的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的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种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焦头烂额,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面对种种灾难,毫不畏惧,决心解开谜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曲折,哈利终于揭开了谜底:这一切都是因为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一部名为《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风靡全球,接着以一年一部的速度迅速抓住了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在2010年之际,我有幸收获了一全套《哈利波特》小说,细品后深切地感受了一段心灵上的魔法之旅。
小说笔法轻快优美,以一种十分迎合读者接受程度的口吻来叙述这一件件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时间。
整套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场景,描写了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以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该系列小说被译为67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5亿本,位列世上最畅销小说之列,此外,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将其改拍为8部电影,成为世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总票房收入达78亿美元,作者也由一个“灰姑娘”转变为“白天鹅”,过上了幸福安逸的名人生活。
小说是由第三人称表述的,以哈利波特为中心人物,全程以哈利的视角来表达,或许这也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次要角色也刻画得活灵活现,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不断升级和激烈化,人性阴影也被淋离尽至展现出来。
经过我阅读,我发现此书中作者将现实社会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也融入了情节中,这些偏见是反派伏地魔的观点,书中偶会出现一些不会魔法的普通人,作者也称她写的这七部,一部比一部灰暗,随哈利的成长,伏地魔也日益强大,作者笔法也愈来愈成熟,加之主角的不断成熟,无论从内容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至高潮。
其中哈利的许多品质都很值得青少年学习,特别是坚持这一方面,也许在些许老师眼中,哈利并不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孩子,相反却有些调皮,会公开与老师顶撞,但当他下定决心认真去做一件事时,任何困难和理由都不能阻挡他的前行,例举其一个片段来说明:幼小的巫师同能力有限无法攻击其它灵物,但一次幼小哈利为了救他的哥哥,竟奇迹般地将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魔法完成,打退了摄魂怪。这一段令我很难忘却生活中许多事也是这样,只要你有信心,坚持下去,往往奇迹就会发生。
现在我想我知道《哈利波特》被列入中小学课外必选阅读一样中的主要原因了,进行一场心灵上的魔法之旅,何乐而不为呢?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这一套书可谓是脍炙人口,它也是我和同学们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看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们将神密的面纱一层一层地揭开时的样子;喜欢看他们与伏地魔斗智斗勇时的样子;喜欢看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获得胜利时的样子。但是,这其中最吸引我的,还是非第二本莫属。
这一本的题目叫做哈利波特与密室,它讲述了哈利波特与传说中的密室的故事。故事中,哈利不顾多比三番五次的警告,回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但多比为什么要阻止哈利回到学校呢?好奇心迫使我继续往下读。
当哈利回到学校后,稀奇古怪的事情接连不断地发生了:先是墙上血红的字迹,写着密室将被打开,和墙壁里只有哈利能听到的古怪声音,然后是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事件,搞得学校里人心惶惶,谣言四起。大家都说哈利就是凶手,因为他可以和蛇说话。虽然我的心早已提到了嗓子眼,但我依然为哈利感到愤愤不平:我理解学生们的惶恐不安,也知道哈利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但不代表这就是怀疑哈利的理由!虽然种种证据都指向哈利,但我仍然不相信,哈利正直的形象已经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了,他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呢?我一边想,一边继续往下读。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对的,当哈利得知赫敏被袭击,金妮被抓进密室时,他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和罗恩一起,沉着冷静地推测出了密室的位置,并进入了密室,杀死了蛇怪,救出了金妮,向所有人证实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哈利波特身上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了:他勇敢,遇事沉着冷静,从不因为别人的评价而退缩,还处处为大家着想。但我认为,哈利和罗恩与赫敏之间坚韧不催的友谊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当大家都在指责哈利时,他们总会无条件地信任他,并和他一起并肩作战,这,难道不就是最真诚的友谊吗?我们也一定要像他们一样,真诚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朋友!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r.a.b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我与故事打了十年交道,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书。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手,仿佛它有魔力,全套不到两个月就看完了。
我喜欢这个神秘的故事,不得不追着往下读。它确实使你感到惊奇。每章末尾都带着问题,使你牵肠挂肚。
书中的小哈利波特几次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被人们看成怪胎。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
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 录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青少年都和我一样。想想自己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虽然在家,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
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哈利·波特,你是个英雄,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我最近看完了一本我很喜欢的书,“哈利·波特”系列的《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共有7本书,是由英国的J。K。罗琳创作的。迄今为止,“哈利·波特”系列在全世界已被翻译成七十七种语言,销量超过四亿五十千万册,还被改编为八部好莱坞大片,可谓是获奖颇多。
这个系列的书虽然越来越厚,但我对它的兴趣依旧不减半分,兴致勃勃的看完了前三本。在这本书中,一直住在德思礼一家并且不停地在受虐待的哈利·波特对自己很好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在哈利年幼的时候的大战中,布莱克被栽赃说杀害了哈利的父母,投靠了伏地魔,并因此进了阿兹卡班,那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监狱,那是有摄魂怪来吸走快乐,因此那里的人大多被悲伤笼罩,丧失心智。但布莱克知道自己是清白的,那并不是以愉快的念头,所以布莱克保持着清醒。当他发现真正投靠于伏地魔的人——小矮星彼得在哈利身边时,他变成一只狗逃了出去。哈利和赫敏为了拯救大家,进行了一场危险的冒险——时光倒流。最终拯救了大家。
哈利在生日时,收到了布莱克给他的礼物——火弩箭,火弩箭在魁地奇比赛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哈利赢得了奖杯。布莱克对他很好,十分关心他,也处处为他着想,这使德思礼姨夫十分愤怒。
布莱克的到来使哈利第一次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十分感动,使哈利的心情变好了不少。希望最终哈利可以打败伏地魔,洗清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嫌疑,让他可以幸福的生活。
“轩轩!轩轩!学习了!”妈妈边叫边把手在我面前摇了摇。“啊?嗯?”我好不容易从书本“里”抬起了头。看到这里,你一定会问,是哪本书让我那么着迷?《哈利波特》,我会这样回答。是啊,读完《哈利波特》的我着实成了魔法迷,时不时地做魔法梦,有时甚至对别人乱“发”咒语,跟真的似的,为此挨了不少骂。
《哈利波特》讲述了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门口,在那里他经常被责骂,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一切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与他的小伙伴们,用学来的魔法与凶恶的黑魔法部队――食死徒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接着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开始了,母爱让黑魔王无处藏身,哈利波特的妈妈为了保护小哈利牺牲了自己,从而使哈利得到了一层爱的保护膜,使黑魔王如影子一般不能靠近哈利;同时,恋爱让此书险象环生,友爱让此书完满结局。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哈利波特和他的小伙伴经历了一次次困难后,他们在一次次的魔法斗争中,从天真可爱的小孩长成了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青春少年。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它主要写了哈利在霍格沃茨七年的学习生活和他寻找伏地魔、遇到、最终打败伏地魔的事情。《哈利·波特》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勇敢、正直、自信的人。正因为有了这三种品质他才能最终战胜伏地魔。哈利的性格很好,有人对他指指点点,他没有反驳;有人不信任他,他没有指责别人。当他遇到强敌时,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去战斗。
书中的邓布利多教授说过几句话:“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勇气有很多种,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样也需要很大的勇气。“最终决定我们命运的不是能力,而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像这样哲理性的语言还有很多,从中我也得到了许多道理,我们也可以感受到邓布利多对于哈利的爱和鼓励。
我常常想,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那该多好啊!我是霍格沃茨的学生,哪怕我被分进了斯莱特林,只要能学魔法就非常满足了。我手拿着魔杖,说”羽加迪姆,勒维奥萨!”一件物品就飞了起来,我还能骑着我的光轮2001在魁地奇球场上自由的飞翔。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片段就是哈利和伏地魔之间的终极对决。伏地魔说:“阿瓦达索命”,哈利就直接倒下了,我还以为哈利被伏地魔打败了,便哭了一场,没想到哈利并没有死,他是在装死,我便又高兴起来。哈利把对伏地魔17年来所有的仇恨都说了出来。紧接着伏地魔再次说:“阿瓦达索命!”哈利有利回击“除你武器”。伏地魔手里的老魔杖便飞到了哈利的手里,哈利拿到了老魔杖,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是部魔幻小说,也把我的梦想都写了进去。它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自信、要有勇气去克服困难。还有六个字:做最好的自己。
这也让我想起了那次的长跑测试。我最害怕长跑,一听到这两个字就感觉困难重重。结果那次长跑我和男生们一起跑,我更加沮丧。可是我想起了哈利,我想要战胜“长跑”这个困难。我边跑边思考“战术”,保持我的体力和速度。我的那些朋友们也在鼓励我,“雨桐,加油!雨桐,加油!”我便有了许多自信,心中有了胜利的火花……最后我克服了“长跑”这个困难,成功拿下了第三名。
我喜欢《哈利·波特》,推荐给大家,希望你也能从中找到战胜困难的勇气!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三年级的学生,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骑上飞天扫帚,和朋友们一起,一次又一次战胜邪恶。比如,寒假里我读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的故事,讲了小天狼星布莱克从阿兹卡班监狱里逃出来,追寻哈利波特,原来他是哈利的教父,他帮助哈里一起战胜了伏地魔的仆人——小矮星皮特。这些神奇的巫师分别代表正义和邪恶两股力量,以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为代表的正义巫师,他们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伏地魔,毫不畏惧,永不退缩,终于战胜了邪恶。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浮想联翩,如果我拥有哈利波特一样的魔法,我也一定会成为地球和平的守护神,哪儿发生战争了,我就去哪儿,哪儿发生自然灾害了,我用魔法棒一挥,让灾害不再降临。读了这本书,我想,每个男孩子都会更加坚强勇敢,就像哈利波特一样。
上学期,我向同学借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刚开始,我还没兴趣,什么乱七八糟的。一个周未,我到新华书店,发现也有人拿着《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津津有味地看着。回到家,我又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完后才知道这本书是多么的神奇,哈利波特在罗琳的笔下是多么的有趣,《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的是哈利从小父母被黑巫师伏地魔所杀害,哈利逃过伏地魔的魔爪,被邓不利多送到哈利的姨父家生活,十多年来哈利受到姨父一家的歧视与凌侮,还有大块头达力。后来,一封信的到来改变了哈利的命运,哈利被招进了魔法学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他发现在魔法世界里,吃饭、睡觉甚至上课都与魔法有关,哈利在邓不利多的教导下学到了许许多多的魔法知识。后来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伏地魔一心想抢到魔法石,渴望东山再起,可是哈利却阻止了这一切……
读完《哈利波特》一系列丛书,我明白了邪恶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即便战胜,那也是黎明前的黑暗;做人也要像哈利那样顽强、勇敢,不俱怕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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