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是粗口,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该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芘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一开始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时,因为没有相当的背景知识,所以读起来的时候十分迷惘,没有共鸣,觉得就这样描写主人公的一些愤青的表现,有什么吸引的呢?但是读下去的时候,偶然得到了一些那个年代相关的背景知识,因此,读起来津津有味,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明白为何主人公甘愿当一名守望者而不努力学习,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 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 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 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对他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老师的谆谆教导却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霍尔顿又怎能找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 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写,这可以说是他的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中的潘西中学是以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军事学校为原型的,书中的寄宿生活也是他的亲生经历,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无意告诉我们“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在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他也不会告诉我们他的整个一生,只是告诉我们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圣诞节期间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日子。
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按照我们现在的评判标准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差生,他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学习,虽然校领导常常警告他,让他好好用功,但他只把这话当做耳耳边风,还有,他满口脏话。
而作为击剑队领队的他,与队员一早出发到纽约去和麦克彭妮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他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脑全落在地铁上了。他自己认为这事不能全怪他。可是乘火车回来的时候队友们谁也不理他。
主人公霍尔顿似乎在哪里都不能很好地融入其中,在宿舍中,与舍友打架;在期末考试中,被四位老师给了不及格;在击剑队中,与队友关系闹僵;在宾馆里,他觉着每一个人都是怪人;在……
他立志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些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关于小说的主人公兼叙述者霍尔领的语言,评论家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些意见还是针锋相对、截然相反的。小说一面世就引来众怒,一些评论家认为其语言“猥亵”、“渎神”。但也不乏有人高度赞赏霍尔顿的语言,国外某些评论家把霍尔顿的语言与马克吐温笔下人物哈克的语言相提并论,加以赞美。他们认为这两个流浪少年的方言口语,会在文学天地里流芳百世、永放光彩。这些评论家将本来表现霍尔顿率性的一面的的语言,竟然也能分析个所以然来,并且还能分成两派,各方都振振有词,我不禁十分“佩服”。
现在的中国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像房祖名、柯震东、张默一类的所谓的明星吸毒,正象征着那“垮掉的一代”,这与本书的著作时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我们或许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这个已经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所以,不如放下一切,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
他是住在每个人心中的一个少年,一个焦躁却又美好的少年。
都说年少轻狂,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叛逆的想法,霍尔登也只是一名处于青春期的普通学生,现在的我们和他是那么相似,又如此不同。十六的他,满嘴脏话,五门功课四门不及格,而我们努力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好,十六岁的他,被校开除,一人在纽约街头游荡三天,而我们不敢无故旷课,不敢离家出走;十六岁的他,伪装成大人样子,泡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而我们却被贴上“十八周岁以下”禁止的标签;十六岁的他,厌倦生活,想逃离到西部的小木屋里度过一生,而我们却习惯了如今的一切。是的,从这几点来看,他的确是一个典型的“坏孩子”,但我想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讨厌那些充斥在他生活中的装腔作势,假模假样的人,他畏不了这些人甚至这个社会,所以他才选择反抗,选择不去做一个所谓的“好孩子”来与这个世界的主流价值观作对。
他其实并不坏。他看尽这世间的冷暖世故,却依旧保持着一颗善良纯真的心。被开除后不想让有心脏病的母亲伤心,决定在她接到信后晚几天等她心情平复后再回去;在车站遇到两个修女,他硬是要捐出十元,而他身上的钱其实并不多;在街上看到菲苾喜欢的唱片就买下来带回家给菲苾,在墓地为人们下雨时可以躲避淋雨,死去的弟弟艾里却不能而感到不公,在博物馆等菲苾时想要赶紧擦掉墙上的不文明字眼……
霍尔顿很喜欢孩子。他喜欢弟弟艾里,他憎恨很多人却止不住的赞美艾里的长相机灵与聪明能干;他喜欢他的妹妹菲苾,他在决定去西部小木屋里度过一生后只对菲苾说了实话。霍尔顿喜欢看孩子们的笔记,喜欢和妹妹交流谈话,会带着两个逃课的小学生找到放木乃伊的场所。在面对孩子时,他不再说脏话,完全没有了坏孩子的模样。他一定是不想破坏孩子们天生具有的真诚,不想让他们纯洁的内心受到污染。能有这样美好的想法,想来霍尔顿的心里也住着一位洁白如天使般的孩子,但我们忘了他自己本身也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只不过太早接触这个社会罢了。
霍尔顿的梦想是去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静静看着孩子们玩耍的守望者,一个防止孩子们掉下悬崖的守望者,我想他不仅仅是想保护那些无忧无虑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更是想守住他们身上的纯真,也是想守住自己心中的那份在纷乱社会中仅剩的那一点最真实的、最美好的、发自内心的纯真。
“长大是人必经的溃烂”。我们需要变得成熟,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失去孩童般的纯真。守望住心中的纯真吧,趁它还未被这个社会偷走,别让自己长大后只是成为一个无趣的成年人。
别忘了我们都还只是孩子。
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在一块大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想到的全是些和煦阳光下大片麦浪随风共舞的田园美景。但很快,这种印象就像被海浪掳去的小颗沙粒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一个十足的社会残渣:四次被开除,抽烟酗酒,打架逃学,简直是无恶不作。作为一个败类,他的言行倒也挺符合他的身份。张口“***的”闭口“混账”,他看不起学校,学校里也没人看得起他。
接着,作者笔下的内容更令人作呕,宿舍里的污言秽语,火车上的虚伪的谎言,巴士司机的圆滑世故。一件件小事不仅更让我对主人公心生厌恶,却也又巧妙地勾勒出当时社会的真实图景。
艾里与菲比这两个家伙,是小说中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俩都是主人公的弟弟或妹妹(虽然艾里已经死了)。可是正因为他们的存在,霍尔顿心中似乎才有一丝人性与善良,而每当对他们描述时,也有一丝暖意向我袭来,可这种感觉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直到那一段话的出现。
“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反复咀嚼着这句看似玩笑却又另有深意的话,而作者此前的大篇幅描写又重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霍尔顿多次被学校开除,可开除他的学校又都是些什么样的玩意儿呢?在那里,每个人都是混蛋,校长阴险虚伪,老师弄虚作假,每个学生的嘴里只会蹦出“烈酒、女人、性”之类的东西!先前,我只把这当作一个差生经过添油加醋之后的血口喷人,而如今,“悬崖”二字清楚地告诉我,这是当时美国学校的最真实的写照。或许,把“学校”换成“社会”更加贴切,也更加直白。
接着,霍尔顿的形象在我心中彻底翻身,刚才还是那个粗鄙阴险的小混混儿,现在,却成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不折不扣的守护神。
“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不敢自以为是地与作者相提并论,但我敢猜测,作者写这句话时一定是泪流满面。是啊,这虚伪的社会就是那个已经堕落了成千上万人的悬崖,可又有谁能帮助这些还保持纯真的孩子掌握奔跑的方向呢?
我合上了书,合上了一本没有任何优美句子的书,合上了一本脏话连篇的书,也合上了一本能痛击人心灵的书。
而如今,我相信,天堂上的塞林格和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也一定、一定成为了真正的守望者,去抓住那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
我想大多数人读到最后,总有种意犹未尽之感。霍尔顿回家之后的生病,以及下学期何去何从,作者都没有详细叙述,只能由读者去暗自想象了。
其实,作者也无需再把这个故事讲下去,因为他所要展现的,早就在霍尔顿被潘西中学开除之后的三天三夜中娓娓道来。青少年在物质时代的迷茫、困惑甚至颓废,以及那追求理想的希望和光芒,都在主人公霍尔顿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这样的主题,在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有时读着读着,就会禁不住赞许地点头,因为塞林格笔下这个有些懦弱,但又爱憎分明的少年,往往就是我们自己。当他对虚伪、丑恶嗤之以鼻的时候,生活中所遇见的做作、自大也常常浮现在脑海,警醒着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他对于未来惶惑、迷茫、消极时,那曾经侵袭过我的困扰和烦恼又历历在目,无形中又使我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使我更加成熟。当他入神地看着自己的妹妹菲比快乐地乘着旋转木马,那一种亲情的温暖也蔓延到我的心窝,于是,童年时家人对我的呵护,老师对我的教诲,以及如今学会的换位思考,都让我对他们心怀感激和愧疚。我相信,当霍尔顿享受着与妹妹相处的愉快时光时,他的心中一定不会再被日常的烦忧所扰,那一股向善、乐观、积极的暖流包裹着他,也包裹了每一颗被触动的心。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去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一读到这里,我的心便猛然被打动。虽然在霍尔顿的口中,这番话显得是那样随意,那样的漫不经心,但分量却足以震撼一个时代。这像是一个回头浪子历经风雨而得出的刻骨铭心的感受,又像是失落到了极点而不得不做出的自我救赎。“悬崖”指的是什么呢?是青少年对自己对社会的迷茫吗?是物质时代对年轻一代的种种诱惑吗?塞林格对当时所处年代的理解确实鞭辟入里,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也带来了精神的贫瘠,而青少年又是被时代浪潮裹挟着伤害最深的一类人,对于所谓“垮掉的一代”,只有心怀同情悲悯,欲拯救那一颗颗年轻心灵的人,才能做一个忠诚、勇敢的麦田守望者。
霍尔顿这个人物是复杂矛盾的,他眼中的世界也充斥着诱惑与丑恶。对比现在飞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塞林格所描绘的景象如今亦可说是时有见到,而霍尔顿的内心纠葛,正好为现在的中国青少年提供一个参考。物质时代的年轻一代该怎样抉择,挖掘霍尔顿身上的闪光点足矣。善良、是非分明、拥有理想、信念坚定、懂得亲情、不妥协、热爱真善美、充满希望……做到这些,即便是才疏学浅,也会是一个完整的“人”,也会拥有人性的光芒,更何况如今的大环境是那样的重视教育。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会觉得有多么的荡气回肠,它亲切得就像一位同窗好友喝着可乐、嚼着零食和你谈天说地。然而,这其中深沉的意味,却值得好好地思考、揣摩。
每一个人都希望看到,书中公园中央的湖泊终于解冻,霍尔顿关心的鸭子经历了一个寒冬之后,再一次悠然地浮游在湖面上。
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还以使我感到兴奋不已。完全是一位不良少年, ——霍尔顿
二战后五十年代的美国,生产这个行业发张极为迅速,中产阶梯的人也快速增加,但广大的人民精神却愈来愈贫乏。生活这种时代背景下的人,大体分为了三种人,有一些人整天过着混乱的日子,一点也不为日子担忧,另一些人看不惯世道,想反抗却缺乏这一些伟大的光辉领袖,还有一些人以消极的方式反抗者这个不公的现实……
刚开始翻开这本书,就认为写得非常不好,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注重于情节,吸引力,情节还勉强说得过去,可没有吸引力,甚至连文字都很平凡,全是脏话,主人公霍尔顿开口闭口就是“混账东西”“白痴”之类令人敏感的字词。他完全是一位痞子,对于一个正常的现代青年,还真有点不适应,难道这本书是教我们向一位坏痞子看齐吗?不甘心的我又重新看了一遍。
主人公霍尔顿是在大街上就随处可见的16岁男孩,他不学好,每天都抽烟、喝酒、打架,他是那种邪恶、叛逆。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坏痞子,成了这本经典的主人公。
他因考试不及格四次遭学校开除,他在和同学打架,被下了通告书:离开校园。他不敢回家,在一家旅馆里过了一夜。第二天,霍尔顿因为女朋友莉丽的假情假意分了手,他颓废地去了酒吧,喝的大醉,一不小心,把冰弄到头上,他害怕因生病死去,害怕再也见不到妹妹菲比,决定冒险回家一趟。
晚上,霍尔顿叫醒菲比,告诉她自己的苦闷、理想,还说了几句让我们这些读者都想不到的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是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位就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王璇也边奔跑,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每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我知道这很疯,但这是唯一一件我想做的事了。我知道这很疯。” 霍尔顿这段发自肺腑的话,我想象着他说这句话是的神态,目光是柔和,心里怀着一个单纯的梦,怀着对理想世界的遐想,如果真有了这世界,人们都是善良的,没有任何伪善,邪恶,多么平静,祥和啊。孩子们无忧无虑的奔跑在这景色的波浪中,当中有几个孩子会跑偏,会误入歧途,霍尔顿则会捉住他们,悉心教导。霍尔顿永远守护他们,生活在这金色的波浪中。
守望本来就是一种挺难得的情怀和努力,有包含着期待。 又一次看到了结尾,霍尔顿完全打翻了我对他的理解,这就好像一位少年,大家对他的种种做法都不满意,可这位少年对于自己做的觉得没有别人说的这么糟。他渴望有人读懂自己。
在这本书的最后,霍尔顿不想回家,也不想回那垃圾学校,他准备去西部谋生,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样他可以无视对方的话语,可以少说很多很多的话,别人要是想和他说话,还要写下来呢,写下来的话,一定省去很多很多的废话。但他在临走之前,还是希望见到妹妹菲比一面,就托人把纸条给妹妹,妹妹如约而来,可还带着行李箱。原来妹妹也想和哥哥一起寻找“麦田”,成为“守护者”。霍尔顿劝不了妹妹,只好放弃去西部,和妹妹一起回家。
故事的最后,霍尔顿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后来的事,也无从知晓了,留在书中的他,再也没有长大,永远都是渴望成为“守护者”的孩子。
在中国,新一代零零后也在面临当年美国青年面对过的问题,我们有将会何去何从?还是那一片麦田,只不过已经跨越过了一片太平洋。这里,又有谁会在这里守望?还有多少内心空洞,无助,脆弱的守望者?
后来上网搜了作者,作者在本书成名之后,在美国的一个乡村买了一大片地,建了一栋房子,栽上树,旁边拉上铁丝网,从来不接受记者采访,只有一位16岁的学生和他有过单独的交谈,是为了学校的写作,所以《麦田里的守望者》有名,但作者一般人并不熟知。给人更加的神秘感,也对作者肃然起敬!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這個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是一部堪称给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作品,但是它的语言却十分简单明了,说的直白一点就是简单粗暴。初次看到这本小说时,“混账”……的字眼随处可见,可正就是这些略微粗俗的言语吸引了身处叛逆阶段的我。居然在名著中都能看到如此不堪说出口的词语,这将是一次多么有趣的体验,越粗暴,越愤世嫉俗,不正是我们所谓的一种追求?
走进书中,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就是一个孤独愤世的学生,他被退学四次,不求上进,吸烟,酗酒,打架……这么一个大概被周围的人认为无可救药的孩子,
却将下流的字眼从墙上抹掉,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时就慷慨解囊,对自己的妹妹菲比百般的照顾与疼爱……如此纯洁善良的孩子,也许就是在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中变得彷徨和矛盾。身为青少年的我们虽然不生活在霍尔顿那个年代,还意识不到社会虚伪做作的一面,但是,我们依旧愤世嫉俗,也许这就是成长道路上的一个过程。
有些时候,我认为过度的反叛是无需的,甚至是幼稚的。因为,从霍尔顿的故事中,愤世嫉俗的结果不还是因为各种牵绊回到事情发生的原点—————正式他所想逃离的————学校、家。倘若是为了结果,那么他这次叛逆的出走是一点也没有意义的,他没有改变社会,没有改变现状,只是用很粗俗的语言把它们骂了一通。但,如果是为了过程,他却得到了觉悟,他渴望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拯救那些不曾被俗世玷污的人们,这或许只是一种幻想,可却似乎给了一种释放。
从这部小说,也同样给了我们警示,他告诉我们什么愤世嫉俗、出走等各种自以为有个性的举动都是没必要的,最后不还是得到躺在疗养院里接受父母安排的结果。然而表达自己的不满,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是不需要用过于偏激的方式。因为在这个年纪,无论你怎么反抗,受伤的只会是自己。霍尔顿也许是被打了一顿什么的,但现在的社会,你怎么知道不会更恐怖呢?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我们想反抗的事情——作业太多,一大堆考试,中考,高考……各种学习的压力就像是霍尔顿心中的“社会毒瘤”,我们也和霍尔顿一样尝试着叛逆,但,哪次不是因为失败而收尾的。社会上不可能没有坏人,不可能没有虚伪,就像我们不可能没有作业。所以还是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顺其自然,做我们该做的。
在这部没有高雅艺术语言文字的小说里,我更加理解了作者的叛逆,让我身处其境,我是否也有如此大胆的想法,如此不羁的行为,警惕自己,让自己也成为麦田上的守望者。
我的麦田,由我来守候。
这是一部少年成长的黑色喜剧。全书讲述了霍尔顿从被潘西中学开除到回家之间几天中的经历。在这看似平凡琐碎的内容背后,却是深刻冷峻的心理剖析,和对美国社会的严肃审视。
霍尔顿是典型的叛逆青年。他的反叛,十分彻底:第一层,是对父母和学校的反抗,反抗陈腐的教条、反抗严苛的规矩、反抗肉麻的期望;第二层,是对同学和陌生人的反抗——他厌恶“愚蠢”的阿克莱、虚荣的三姐妹、虚伪的斯特拉德莱塔、狡诈的老毛里斯、老态龙钟的老师们、老萨丽……;第三层,是最根本的,他反抗这个社会。
这种看似荒谬的反抗在他这里是很有依据的。霍尔顿的洞察力高于成人所估计的,他的判断力也是敏锐的。社会的黑暗、虚伪、丑恶——哪怕只有分毫——在他眼中也无处遁形。然而,这无法改变两个事实:一,是他心智仍然是幼稚的——他冲动、胆怯、气量狭小,他不敢反击邪恶,他也不会像一个成人一样心平气和地漠视污渍,在和斯特拉德莱塔、老毛里斯的较量中,他从来只有落败的份;二,他自身也充满了他所厌恶的德行——这点他或多或少地意识到——因而他并不需要也没有条件去指责甚至制裁他人。
这种基于认识社会、判断是非的反抗,是少年心理的重要特点。从长远看来,这是可喜的。这说明一个有原则的人格正在形成。但是这种人格的形成需要师长的引导、社会的容许、学校的栽培、知识的灌输。在书中,塞林格借安多里尼先生的口道出了他的观点“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将发现对人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他们留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帮光有聪明才智的人来,确实要宝贵的多。”对青少年来讲,不妨与他们所认为的虚伪、卑劣暂作妥协,学会包容和坚忍,吸收知识、锤炼心灵,进而成为一个真正能拨云见日的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更深层的意义是拷问了社会——正如前面所说,霍尔顿的抵触和厌恶并不是空穴来风。相反,一个没有牵挂、未受污染而具有清醒头脑的青年人,更容易发现社会的卑鄙之处。世俗主义者会跳出来为社会的龌龊辩护,说出一百条理由——这是现实,这是无奈,这是进步的代价……但这并不能掩饰街角巷陌、高楼华厦里的丑恶。资本家投资的学校里、公众筹建的教堂里、大师完成的著作里从来都是充满了正义和理想。但与此相对立,教育界崇尚形式、市井街头充满无耻、艺术界陷入腐败……塞林格分别借助学校、旅馆、夜总会描绘了出来。
资本主义社会趋向成熟时,社会陷入一个微妙的畸变期。文化空前普及却不成熟,物质空前富裕却不均衡,政治完成民主化进程但细节仍有待改进。《麦田里的守望者》就诞生在这样的时期。繁华的纽约下,是数不清的罪恶和不公。塞林格用霍尔顿的口,咒骂了无数声“混账”。他真实的目标,正是50年代的美国。那个美国,没有明显的缺点,但在繁华富足之下,是数不清漏洞和瑕疵。自然,这是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因此,塞林格安排霍尔顿回到中学,他也希望美国回到最早的费城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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