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迹》读后感(精选五篇)

秦风学老师

  《墨迹》读后感1

  看了曾子墨的自传《墨迹》,让我感觉最深的就是她的激情,从小聪慧,清秀可人,学习优秀,轻轻松松托福考个近满分(673的满分,考660分),出国留学特达茅斯大学,以几乎全A的高分毕业,摩根斯坦利的成功面试进入投行业,事业顶峰之际却跳槽到凤凰,永远都是不畏任何困难永往直前,不达到目的不罢休。非凡人所能及,不愧是"才女中的美女,美女中的才女".

  她的激情大半来自她的争强好胜,比如她的中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为了一笔奖学金居然愿意再考一次高考;在留学期间战胜了重重困难,从语言到生活,从学习到打工,在应聘和工作期间她也是做得非常漂亮,原因之一就是"她想做个顶级的分析师"让她在工作中孜孜不断的学习、成长。可以讲,该书告诉了我们:成功就是来自更多的付出,更勤奋的工作,更多的汗水,更少的抱怨,更多的苦头和更积极的心态。

  她很美,她的美混合了知性和感性。从她报送到无意去考托福到美国去留学到投行工作,这段历程都非常精彩。上天好像真的特别恩爱她,但机会出现的时候,又有谁能够好好地抓住它?像子墨那样勇敢,聪明,机智,有所准备,不怕失败呢?在投行工作的四年里,她每天工作十小时,真的非常艰辛。一个外貌有着长长头发,眼睛大大的她看起来弱不紧风的弱女子,每次我看到她插图的时候,都会被她的魅力所吸引。

  书中大篇幅的介绍了她在美国的生活和工作,书中有两句话另我很受震撼一是"看似大大咧咧粗线条的美国人,在关乎人品道德的细节上,却讲究原则,容不得丝毫的马虎";二是"诚信和荣誉远比成绩更值得珍惜和维护".她在摩根斯坦利工作时她曾写道公司中很多人都是美国政要、名人的子女,但是在公司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父辈的名誉,工作的甚至比平常人更辛苦、更努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靠实力生存的公平社会,一个国家之所以强大是有它必然的原因的。相比之下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有太多的特权与不平等。曾子墨没有象一些出国留学的中国人一样鞭笞自己的国家,相反她以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理解着这个社会、理解着周围的人。

  她放弃投行而去凤凰,居然是因为一本书一段文字。这里的子墨给人不再是神奇,不再是遥远的人,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她能够深入艾滋村暴露社会阴暗的一面,游离世界名胜顺便报道社会现象这就是寄娱乐于工作,她害怕会虫子,还有她朝圣的西藏,一切一切使得她更加可爱。有害怕也有勇敢,有爱心也有同情心……她告诉我们: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无论英语,写作,都要把它当作是一门必须掌握的技巧。

  曾子墨的自传我就不详细说了,我想她的成功可以归功于她来自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文化氛围很好的家庭,父母亲都是北大的老师。自小就受到宠爱和父母的文化教育,自然比别人多了很多先天的优势。假如没有父亲改的名字,你想:曾子墨就是曾子的曾,孔子的子,墨子的墨,是战国时期最有影响力的三子,名字充满文墨香味;如果没有父亲看似"随意"的说叫她去考托福,她也不会得到660的高分。假如没有母亲以前影响,她也写不出那篇赚取老美眼泪的美文,也就不能申请得到达特茅斯的全额奖学金,也就没有了在华尔街光辉的历程。所以说,子墨的幸运归根到底是她父母亲精心安排杰作。其实现实生活中,一个富裕的家庭,一个文化氛围好的家庭,他们的子女都是很出色的。环境可以造就人也会毁了人。自己努力也很重要。

  《墨迹》很值得一看,有的时候我会觉得老天怎么能对一个人如此的眷顾,但是老天对每一个人也都是公平的,她付出了必然有收获,即便没有收获我相信以她的心态也会泰然处之。

  《墨迹》读后感2

  前一阵子一口气从花市书店买了10几本书,其中只有一本人物传记——《墨迹:留在生命和记忆中》,这是凤凰卫视知名主持人曾子墨的自传。“曾子的曾,孔子的子,墨子的墨”,就是因为这句话让我对曾子墨有了深刻的印象,从而让我产生了对她传奇经历的好奇,从而买了下这本《墨迹》。

  再没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就看到很多名人的推荐:

  继林徽因之后最正的范儿。——王朔

  曾子墨的经历让人叹服。尤其是有关摩根斯坦利顶级世界投资银行的'故事,精彩之至。曾子墨的求职历程可以说是部职场教科书,她的很多应聘经历完全可以被学习、复制。希望她的成功可以带给更多学子们好运。——白岩松

  然而我看过之后,却有了很多自己的想法:

  一、曾的经历在她笔下显得特别轻松,仿佛是受到了命运女神的眷顾,高中,人大金融,长青藤大学,摩根史坦利投资银行,凤凰卫视一路绿灯。虽然不是同龄人,但是让任何人看来就是一个神话。

  二、她的聪明,务实和进取是成功的要素,可是我从书里看不到她所受到的挫折,困惑挣扎和抉择。谁都知道投资银行分析员的生活会是多么的劳顿辛苦和枯燥,然而,曾笔下的投行生涯都是在明星团队,都是接手几十亿美金的并购,都是老板们的称赞,就是电影也会有些波澜吧。

  三、原先我并没有注意过《财经点对点》中的美女主持,只是朋友一句戏言,我开始注意她。如今曾小姐的出境率大为增加,但是我个人对她的风格不敢恭维--总是让我想起“呆若木鸡”这个成语,眼睛瞪得大大的,眼珠一动不动,毫无表情,看不出个人的喜怒哀乐。

  四、最后就是曾小姐不断强调Armani套装,刚上班就立刻买Gucci的高跟鞋,自己是CD,Jimmy Choo的铁杆粉丝,我只是想,投行和凤凰该是多高薪水的工作啊,可是看长了心理有些逆反:难道黑乎乎的西服就一定非是Armani么,肥肥大大的腰身来的不如ZARA性感和时尚,年纪轻轻的靓女只是套在保守却价格不菲的套装,我真有些同情她了。

  五、最后就是,这么一个美女,厚厚的一本经历自传,却看不到她个人感情的描写,哪怕是一丝感触都没有,排除不便透露个人隐私的原因,我真是不能理解30多岁的青春年华,难道没有爱的滋润?

  总之,30多岁写自传,底子确实薄了些,不过传奇般的经历和鹤立独行的性格,不失为这本书的亮点,并不后悔读完这本书。

  《墨迹》读后感3

  昨天晚上因为跟王同学的事情难以入睡,一直到凌晨一点才开始有一点睡意,之后迷迷糊糊,也总是断断续续的醒来。

  今天上午勉强上了两节课,接着做未完成的微课,中午加班录制微课,直到两点多实在坚持不住了,在伴随着阵阵头疼的难受中,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不自觉的翻开手机看起来曾子墨的《墨迹》,只感觉头疼,看过的,也只是过眼不过脑。也不知怎么就这样睡着了,而且,一睡就是一个半小时,起来,却有一种惶惶然的感觉。继续,我的书。

  “为什么一定要牺牲自己,去点亮别人眼中的光环?”这句话熟悉的让我想起多年前不知在哪里读到过。下午直至晚上,在英语组聚会的餐桌上,大家觥筹交错,谈笑风生,而我,仿佛置身事外,一直在继续着我的墨迹。直至读到百分之九十四。

  “我始终相信,有的机会是从天而降的,有的机会则是需要亲手创造的”是啊,对于喜欢幻想的我来说,其实生活中处处存在机会,就看你要不要行动起来。有些人一直在积蓄力量,准备厚积薄发,这就是等待机会。而有些人却善于创造机会。曾子墨的那段争取暑假去

  “天下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明智徒劳无益,却不得不尽心尽力”

  《墨迹》读后感4

  封面上,那个自信的微笑,那身贴身的职业装,让人不禁疑问:这本书究竟应该界定为明星还是成功人士的自传呢?前者太轻浮,后者太深沉,曾子墨大概可被认为是两者的结合体:既有银幕上光鲜照人的形象,更有跨商界与影视界的丰富经历。如果辨证的来分析这个年仅三十的成功职场女士的思维方式,就会发现其实曾子墨的思维很经济,充斥着某种“好学生”的标准模式。

  曾子墨的倔强、好强、不服输以及锐意进取的精神在平实无华的叙述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她的人生是某种“好学生”的道路,但是选择这种道路必须要极高的条件:第一是很高的IQ,第二是明确的理想以及目标,第三是永不动摇的,经济的价值观。或者成为某种功利的价值观。

  在她的成长轨迹中,从高中、大学、再到留学美国,直至后来进入了华尔街的著名投行摩根斯坦利,这一路走来,都很成功,貌似就没有失利的时候。我觉得这主要源自于她的自信。考托福的时候,她那么小的年纪,却能以北京市总分第一的骄人成绩,摘得了桂冠,在签证的时候,由于别人的不信任,却让她执意的要求回家取“证”,以示自己的能力。

  当在她申请达特茅斯大学时,对于“义工”事情,她采取的却是诚实,于是给校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她顺利申请到了奖学金,进入了该校学习。而所有这些,都是源自于她个人自身的独特魅力,与她的家庭应该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吧!书中讲述了自己在校打工的经历,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人广泛的认可,从她那里,我们学习到了,不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做好自己则是最基本的。

  其间,也讲述了她为何选择华尔街,选择摩根斯坦利,这应该也是来源于她的自信,还记得她说的一句话,哪里最好,她便要去哪里。而在面试过程,她也为自己做了充分的准备,而达到了有备无患,顺利地进入了,她理想中的企业,而工作的努力与自信,让她成为了一个“明星分析师”。

  当她与签证官有矛盾时,她的倔强是一种表象,其深处其实是对于自身能力的一种绝对自信,同时以一种玩味的心态来期待签证官的屈服,某种成就感在她心中便油然而生。这种成就感必然伴随着诸多的准备,于是将我们的视线引入了她对于留学的坚定的决心以及充足的准备。因此我们知道,每个梦想都需要有某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做支持,但是在有精神力量的同时,必须在现实生活中做好每一件可以成为成功的垫脚石的小事。今天曾子墨的成功是在商界的、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似乎是遥不可及的,但是,要坚定地相信,无论梦想多么卑微,它都值得你坚持,并为之而奋斗。她应对自如的出色表现中,我们不但再一次重温了她的价值观,同时也能够从她的面试经历中切身体会到此类面试的侧重点以及面试官希望看到的面试者身上体现出的特性。国外的面试官看来是要被打动的,每个面试其实都是如此,我们的曾子墨小姐是足够聪明的,正如她所言,左右逢源。

  至于加入凤凰,则是一次完全由她自己作主的选择。在投行枯燥重复的工作中,曾子墨失去了热情与新鲜感,于是选择离开华尔街。这一选择也让我领悟:不管做什么,热情是最重要的,失去了兴趣,在别人看来再理想的职业都是味如鸡肋。在我为上华师还是深大而苦恼时,子墨的选择给了我启迪。

  事业上的打拼经历又是一大亮点,她凭借自身实力和顽强的奋斗,获得了美国同行的认可,而且无论在投行还是在电视台,做得都很出色。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仰望的地方,要相信任何事情,只要你认真地为它付出一切努力,终将收获回报,这是一个老套的真理,总是很正确。

  曾子墨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模仿的。但是在另一个层面上,其实她所走的每一步路都有些值得我们思考的东西。我也曾经崇拜这些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幸运儿们。但想一想,人之一生,做得对得起自己的努力和平凡起点就行了。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而当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之时,生命的价值,是平等的,无差异的。

  《墨迹》读后感5

  听说凤凰卫视的曾子墨出了一本自传体的书:《墨迹》,而且反映还不错,卖得都几次脱销。

  家人买了本正版的《墨迹》,我拿来一看,果然不错。虽然还没有看完,但还是想谈点感想。

  《墨迹》中说,美国人对写作的重视无与伦比,无论你即将选择的专业是文还是理,将来从事的工作是金融还是医生,在他们的眼里,写作是基础,是工具,是人人都要掌握的技能。

  当得知中国的理工科学生进入大学后,就等于和写作说再见时,曾子墨的美国教授显得万分诧异。“这是个天大的误区!只要你工作,你就需要写作!科学家要写实验报告,经济学家要写研究论文,企业家要写商业计划,就算在非政府组织工作,你也需要写文件!”

  我对《墨迹》中这一段叙述,印象很深。因为我们的许多大学生的确不重视写作,不善于写作,不会写作!不仅大学生,就是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同样如此。

  其实,正如那位美国教授所说,无论做什么工作,都需要写作!这是真理!千万不要忽视写作。

  写作并不是高不可攀,会说就会写。只不过是把日常生活中所见、所想、所感写下来,再加以整理、修改。这样,一篇文章就诞生了。

  写作当然有方法。要有中心思想,要有构成的要素,在观点正确、结构合理之后,写作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取决于语言运用的如何。语言运用的好,文章就写得出色,反之,文章就会写得平淡。

  语言是一切写作的基础,写作中,如何运用准确、鲜明和生动的语言,表达出文章的思想、观点、结构和事例,准确地反映出客观实际,这是需要锻炼的。

  写作要靠自己的努力。只要不怕写作失败,勤学苦炼,只要善于用心,善于总结,就一定能把语言的基本功锻炼好,把文章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