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柯南。道尔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本书主人公福尔摩斯。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在层出不穷的疑案面前,福尔摩斯总能凭着自己的眼睛和头脑,拨开迷雾,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本书还反映了各种现象,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表现出作恶行凶、巧取豪夺;《黄面人》中的深厚母爱;《血字的研究》中的仇恨意识,整篇故事惊心动魄,但十分真实。
福尔摩斯总能在案发现场找出一些对破案有用的蛛丝马迹,他还能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或外表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曾在哪儿呆过,真可谓是神机妙算啊。
但福尔摩斯有时也会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但作者要渲染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坚毅和虚心,一次破案,并没有与现实相符,他反倒很虚心的接受,并要求自己要更加的细致。
读了这本书后,我也对自己有了一些反省。有时考试时,半小时做完后,我总会无所事事,最多检查了两遍后,就好像一定能考满分了。但是,其实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检查出来,我并不细致,一些很容易的题都会做错,考卷发下来后,就懊恼不已,觉得所有的题我都会做,就是粗心,没有一题一题认真地检查。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要想福尔摩斯一样,抓住每一个小细节,做题要严谨、一丝不苟,这样才能考出优异的分数。
福尔摩斯交给我很多道理,我由衷的喜欢他!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传奇侦探。他有超凡的辨别能力,超凡的洞察能力,超凡的推理能力。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最喜欢的一章叫《蓝宝石案》,我看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他从一顶破旧的毡帽上可以推理出这东西主人的身世,貌相。从少量的信息中推理找到真凶。詹姆斯,赖德和福尔摩斯的一段对话中知道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的下落。他用姐姐的鹅把宝石藏了起来,最后那个小偷意识到拿错了鹅,就回去找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一看所有鹅都被卖了。所以他就去了那家他姐姐说过的经销店,但经销店的鹅也卖完了,经销店的老板不愿意告诉他鹅卖到哪里了。虽然詹姆斯,赖德就是蓝宝石案的罪犯,但福尔摩斯没有把詹姆斯的罪行告诉警方。是因为他要救下一个灵魂。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一定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来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通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终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福尔摩斯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福尔摩斯是多么伟大!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信念坚定、意志刚强、坚持不懈、百折不挠、奋斗到底、终获成功。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发生过这样的一起事件:有一次他收到了一份电报,有一位爵士被人杀害,这位爵士的女主人说,当时的嫌疑人共有三人,但福尔摩斯一直坚信这件事有些蹊跷,他继续查找这件事,最终,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最后的凶手是一个人。就因为福尔摩斯坚持自己的信念,他才把这个案子破了。如果他当时放弃了信念将会带来多么大的灾难呀!
他那么坚持自己的信念,想想自己,我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热。我是一个不坚定信念的小女孩。
记得四年级时,姥爷带我去爬山。准备爬山时,我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一定要爬到顶!可是爬到中间时我就坚持不住了,于是爸爸把我背下了山。想想,在福尔摩斯面前,我显得多么渺小呀!
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决心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我就会想起福尔摩斯那高大的身影,我要把自己磨炼成一个信念坚定、坚持不懈的人!
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生活中遇到问题,应该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超强,从鞋子的边缘起毛可以推理对方经常骑自行车,从一双手一个表情可能推理出对方是音乐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一周便可以破获!在《四签名》中,故事中好像有4个人成为凶手,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深深的吸引着我,就算去旅游也一直把书带在身边。
故事读完了,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的好习惯。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真喜欢这本书。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拿着一根拐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人们都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把真相揭开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益匪浅。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利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1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格,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全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品质。比如福尔摩斯办案时的冷静,只有一个人在冷静的时候才会认真,头脑清楚,写作文也一样需要冷静,这样才能写得更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大鱼脱钩”这个部分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好友华医生一起擒贼的故事。通过这一段让我知道了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福尔摩斯是一位才华横溢,但性格孤傲,淡泊名利的侦探,他思维缜密,具有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力、记忆力也同样惊人。
华医生是一名医生,自从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们就成为了朋友,并且兼福尔摩斯的助手。他还是一位记者,记录了他和福尔摩斯经历的所有事情,并且十分仔细的为福尔摩斯查漏补缺,一生中能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也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啦。
这个故事里讲福尔摩斯的神态十分丰富。比如,他在发现“大鱼”不见了的时候,福尔摩斯脸气得像个大苹果,红红的,气的耳朵一直在扇动,还不停地说:“该死,该死。”
还有一次福尔摩斯再次发现“大鱼”,喜笑颜开,开心得皱纹都出来了。故事中的华医生是一位十分有责任心的人,他无时无刻的为福尔摩斯记录事情的发展过程,如果遇到问题他也提供自己的帮助,这两个活生生的人物让我更喜爱这本书了。
因为作者的才华横溢,才能把两个皮包骨头的人写的有血有肉。我也要像作者一样,把手下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笔下生花。
这本书的人物描写非常多,我也发现了很多词语和一些独特的语言,我会把他们记录下来,为我的笔记本添加一处风景。
暑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自然就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了。
他外表十分引人注目,个子高高的,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观察力也十分惊人,随便看一眼一个人,大概就知道他的职业,探案时也可以出其不意的找出凶手。
其中我认为最精彩的就是《劳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在这个案件中福尔摩斯他并不着急,反而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的注视着地面,一会儿看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的木栅栏。他又目不转睛的观察着小路的地面,从屋外一路仔细的观察到屋内,他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时竟趴在地上,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出奇的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看出了许多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准确的推测出案件的凶手。
在这本书里,我很欣赏福尔摩斯,他有着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的推理,是个名副其实的名侦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中,我也要善于思考,刻苦钻研的态度。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柯南·道尔写的人尽皆知的小说,书中有各类离奇的案件,但福尔摩斯——这位大侦探,都能一一破解……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大侦探吧。
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其冷静的人,他对自己要求严格,时时刻刻都保持着平衡的心智,这让他在面对任何疑难怪案时,都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他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理性、最具观察力的侦探。他侦破过许多离奇案件,其中包括:红发俱乐部、身份之谜、五枚橘籽等案件,但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波士堪谷奇案。
波士堪谷奇案是英国西部的一个乡区,这天下午被害人麦卡锡在赶去一个重要约会的路上被人谋杀了。当天下午有人看到麦卡锡先生的儿子拿着枪出现在他父亲的身后,还和他父亲发生了争吵……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警察都已经把他抓起来了。但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被这些表面的证据所迷惑,他仍然冷静、客观的去分析问题,抽丝剥茧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最终找出了真凶,使得正真的凶手得到了制裁,让麦卡锡儿子重获清白、自由。
这个故事把福尔摩斯的冷静、机智、最求真相的精神描写的淋漓尽致,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精神,遇到问题和困难多冷静思考讲究方法。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籍。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每当我如饥似渴的翻阅它,总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智勇双全的私人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搭档华生医生侦破一系列复杂神秘的谜案,探寻事实真相,为社会伸张正义的惊险故事。
在作者笔下任何看似无法侦破的谜案都在福尔摩斯的认真观察和推理下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终究会被绳之以法。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足智多谋,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地推理、认真地思考、仔细地研究,与狡猾的罪犯、顽固的敌人作斗争。他伸张正义为民除害,使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仅是办案中,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学习中都要认真地思考和仔细地观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和难题。总而言之,成功=认真+努力+汗水。
我感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世理,更增加了我的智慧。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很勇敢,其中和华生经历了许多奇妙的案件。
他们是用前面的几个步骤结合起来,找出敌人下的圈套,就能直接找到敌人在哪儿。有时他也会失败,“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有时福尔摩斯生病了,也坚决不放弃这项工作。有时他还装病来吸引犯罪嫌疑人,把警察史努克斯藏起来,等他说出来的时候,史努克斯就马上出来抓住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只能投降。
还有一个案子是我最喜欢的。就是一个伯爵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的爸爸看到是伯爵,他就心里想:“如果女儿嫁给了伯爵,那我自己也就有伯爵的身份。”他就同意了这门婚事。没想到几年前女儿已经跟一个叫约翰的人结了婚,但是他不知道,就答应了这件婚事。可是,女儿婚后,她看见了约翰,所以手里的花朵就掉了下来。福尔摩斯很快告诉了伯爵。后来,伯爵知道真相后,流下了眼泪。这就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
福尔摩斯真的是一个名侦探,但是他自己觉得不是,因为他说自己也有失败,但有时候他胜利的时候满脸笑容,失败的时候,再加努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学习他这种探案的经历,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我从小就爱看书,尤其爱看侦探书,一看起来就沉浸在了故事情节中,叫什么都不应。如今,侦探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任务刻画得栩栩如生,让我深感佩服的自然是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
先说福尔摩斯吧,他那观察能力让我很惊奇,脚印、尘土、字迹……都能让他判断出凶手的特征;他缜密的思维也让我佩服,他一开始便设计出方案、方法,以便追踪得更快,更有把握。此外,如发现有特殊情况,他还能随机应变,巧妙地想出方法。这样的完美真是让人佩服。
但如果没有华生的配合,福尔摩斯也不可能做到完美。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华生吧。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他对福尔摩斯的照顾和帮助使他破获了许多案件,同时,他自己也会向福尔摩斯学习,获得了许多关于破案的知识。华生不仅是个高智商的人才,同时也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
福尔摩斯和华生就组成了这样的一对搭档,一起破案,一起出生入死,所以他们是英国家喻户晓的名侦探。读完这本书,我忽然有了这样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一个名侦探或者是这样一个名侦探的助手,帮助他破获一起起案件!
福尔摩斯问世已经有100多年了,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阿瑟·柯南·道尔。它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吸引着我。
在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听科学,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玩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知识,值得我们学习。
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最后一案》。讲述了赫赫有名的侦探—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展开的生死较量。在莱辛巴赫瀑布时,他早料到这是一场骗局,依然让自己的助手华生走开,远离这场灾难,自己却身处险境,最后与莫里来蒂教授同归于尽。他那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让人心痛。他曾经说过:“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他那种锲而不舍,伸张正义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永远去学习。
你知道福尔摩斯吗?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一般只要一有案子,他都会认真地、坚持不懈的去解决。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去一遍一遍的看。其中书里面的《蓝宝石之谜》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圣诞节的一天,看门人彼得森拣到一顶旧帽子和一只天鹅,在鹅的肚子里,他发现了一颗光彩夺目的蓝宝石,彼得森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找到一张报纸念到:“约翰。霍纳因为偷了伯爵夫人的一颗蓝宝石被告上法院,霍纳被捕时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但是有人证明他犯过前科。”福尔摩斯让彼得森在报纸上发一则失物招领启事,根据失主领来领失物这条线索,福尔摩斯一步一步的打听出鹅的最初来源,确定偷宝石的凶手是赖德。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个有正义感、有智慧、勇敢的侦探。在每一个案件中,福尔摩斯都会用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出来,让人云破日出、冤屈昭雪,让罪犯受到惩罚。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心里想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个坚持不懈、认真思考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案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无前往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
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英雄。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首次见到华生医生便知道他去过阿富汗;第一次见到送信人就知道他是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官;
在案发现场时,往往凭借现场一些丝毫不引人注意的蛛丝马迹,便能判断出犯案人员的身体特征、作案手法,甚至是直接锁定嫌犯······正如他在文中所说:‘一个善于观察的人,从一个人瞬息
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符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放假前我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名为《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竟然在两天内看完了全书,真是太让人不忍放下。
当你尾随作者的思路读书,你很容易走进死胡同,但是不用担心,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一定会将你带出来,拨开迷雾,你会发现原来真相就在身边。读久了,你会很自然的跟上福尔摩斯的脚步,你会注意那些原本你不会注意的细节,你会发现事情发展真的有一定顺序。读完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件,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力、独到而严密的思维,还有过人的意志力,他相信他一定能解决那个问题,当我静下心,仔细回忆故事细节时,我又有了新的发现:福尔摩斯并非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也不是天赋异常的神童,可他最后却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这得益于他早年孜孜不倦的学习和不畏艰难险阻的探索精神。我想,大家的智力是没有太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应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注意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办理的九个迷案,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肖斯科姆别墅》《潜水艇计划》《吸血鬼》《雷神桥之谜》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爬行人》《吸血鬼》《雷神桥之谜》这三个案子。《爬行人》写的是一名教授为了使自己变得年轻,不惜用国家禁止的强壮血清,结果因为副作用而受了重伤。读了这个案子后,我感到了那个教授的不明事理,他不懂“人是无法超越自然的,否则就会遭受报复。”我还感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他居然在基本无线索的情况下知道了案子的全部经过。
《吸血鬼》写的是弗格森的大儿子杰克恨他继母的儿子,便用南美毒箭射伤了继母的儿子。继母用嘴把毒吸出来,弗格森却以为是他的妻子是吸血鬼,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向他说明案子经过时,他才明白。读了这个案子,我感到了弗格森太太的母爱,也感到了杰克的嫉妒心非常强。
《雷神桥之谜》写了吉布森太太恨她丈夫的情人——邓巴小姐,想用自杀的形式,让别人以为她是邓巴小姐杀的。结果福尔摩斯揭开了真相,使吉布森太太的阴谋没有得逞。我感到了吉布森太太嫉妒心极强,否则他不会想和邓巴小姐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叫福尔摩斯的大侦探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一往无前的胆识破获了一起起悬疑迷案,让我十分佩服,同时也让我有了当侦探的梦想。可是,光想也不行,总要实践一下吧,这不,机会来了。
这天,我的好朋友张晗钰来我家玩。爸爸妈妈带我们去了广场。广场上人山人海,有的人在散步,有的人在跳舞,还有的在做游戏。看见广场上人这么多,我突然心生一计,对张晗钰悄悄的说:“不如咱们先把爸爸妈妈甩掉,然后找着他们,再跟踪他们吧。”她对我这个主意十分赞同。
于是,我们故意走到很慢。跟在妈妈爸爸后面。终于,我们找着机会,溜进了偏僻的小路上。我们故意等他们走远了再出来找他们。我们找了大半个广场,我们找的头晕眼花,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了,可就是不见爸爸妈妈。我们终于失去了耐心。于是我们干脆不找了,自己玩去了。正当我们玩的高兴的时候,我猛然看见爸爸妈妈正向我们走来,想逃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只好呆呆的站在原地。
我们的侦探游戏就这样以失败告终了,同时也告诉我了一个道理:干什么事都要有耐心,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主要人物有两个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华生
他们是一对好朋友,他们处理过很多的事件如:红发会,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等等。
在我们生活中肯定也有这样的坏人做了坏事却偏偏装模作样不知道一样,就如上次在班级里,金王焱走了过来打了我一下,可是我当时没看见,以为是赵子凤打的,我就打了他一下,结果他有打了我一下,金王焱走了过来说是他打的这下我们才明白,是金王焱打的,我责备了金王焱,他也知道了错。所以生活中我们不能做坏事,做了坏事就会像我和赵子凤一样打起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机智认真观察的人,华生是一个乐于学习的人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在这部书里我认识到了这两位人。福尔摩斯有一次在探案时差点被杀了,可是他的冷静,机智的精神救了他。所以我们要认真观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管什么事情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冷静,要仔细观察,做一个对社会要用的人!
我从小就佩服爱动脑子的人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就是这样的人,今年暑假我有幸把整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通读了一遍。
探案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机智、有正义并十分勇敢。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尤其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困难,他叼起烟斗,转动脑筋,思考一会,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被他迎刃而解。
其实,在我的实际生活中,十分缺乏福尔摩斯的遇事冷静与认真动脑。许多奥数题看似十分复杂,读多少遍题都不能解决,于是我就变得急躁起来。有时妈妈及时提醒我:福尔摩斯是怎么做的?我便冷静地思考,多从从事物的不同角度、各个方面去综合起来,再加以分析。这就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深受许多人的喜爱。而我却对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少年儿童懂得探索,善于思考,出发点是好的,可我觉得,这本书里有不良内容。凶手连环杀人案,砍头,注射毒液……情节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尸万段,内容太过于血腥,不适于少年儿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20年》来说吧,男主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人报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将去世时,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仇人。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思考呢?对男主的同情?还是对男主残忍的手段不解?在过多涉及这种方面的作品后,我们的思想会变得肮脏,残忍,狠毒,这给少年儿童造成阳光下的阴影。
这本书也是对黑暗主义的一种诠释吧,权威人员表示,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们从多方面思考,有助于儿童的成长……但真是这样吗?故事的结局,无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样,侦探破案,凶手被捕,单纯的美好愿望不一定那么真实,很黑很暴力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少知道点比较好。
这种故事里,有为他人报仇杀人的凶手,被大家同情,可我觉得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固然有杀人的理由,可是也许有更好的方法去解决这些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困难的事,难道都去仇恨吗?少年儿童的思辨能力还不够强大,如果都去学福尔摩斯中那些报仇的人,都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解决,冤冤相报何时了,世界还不乱了套?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寒假里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每天一大早,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福尔摩斯是一位侦探,他经常能破解一些奇怪的案件,当遇到十分离奇的案件时,他从不放弃,而是想尽各种办法破解。他被别人称为“神探”,古往今来,没有人不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我们青少年喜欢的偶像。每个人都渴望有着他这样的超能量!瞧、在别人认为不能破解的案件上,他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破解了。许多人认为他是这方面的天才,其实是他平时注意观察,仔细分析,全力以赴而已!谁能想到为了能破案,他甚至半夜里爬了起来,去查找蛛丝马迹。正是这种从不轻言放弃、竭尽所能的精神使他成为了“神探”!而我却相差十万八千里,只要一遇到难题,我要么就是扔一边,要么就是空在那。心里想:反正到时候老师会讲解给我听的,就放在那吧!有一次,我又遇到了一道不会的难题,反复读了好几遍,可就是不会,我正想扔到一边,正在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经过她的一提点,我就立刻想出了解决的办法。其实只要我多想想就可以解出来的,可我却轻易地放弃了!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我决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以后遇到难题自己想办法解决,做到不放弃,反复地读题目,找出题目的“蛛丝马迹”,当实在不会时再去请教父母或老师。
希望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相信对你的学习和生活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世界上有侦探吗?我是不知道有没有但我知道,但我觉得阿·柯南道尔的生活中有一个无所不在的一位。
他就是在阿·柯南道尔手中想出生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犯人,凶顽当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还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我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住了我的心,不,不是扣住了和我同龄孩子们的心。
华生:年轻的医学博士话说被英国政府派往前线做了一名军医,在阿富汗他不幸负伤,不久患了伤寒,于是被送回英国,后来,他因房子的事,而认识了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第一次使出他的神功的时候是他和华生握手认识的一瞬之间:他知道了华生的一切比华生更了解自己。
而且,在这本书里将一种观察法,这种观察法就是:演绎法,生活中有一根巨大链条。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鞋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都能显示出职业……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仔细的观察,探索就会发现,与别人不知道的一些事和世间万物。
听了我的说法你不如也去看看这本书吧,你也会跟我一样的,让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的心灵的雨露。
历史上,有很多神探让我惊叹不已:狄仁杰·江户川柯南·赫尔克里·波洛不过,最最让我惊叹,让我感觉料事如神的侦探还是这位: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从来不相信有这样一个神奇人物所在:只凭人一身的特点,就能推断他从哪里来或者他的职业;只凭一些事物,就能说出这个人的性格和特点以及特征;他只需要凭案件中的一些事物,就能推断出案件中的主要人物,以及性格特征,从而破案他的本领让我惊叹不已。我从来没想到过,世界上竟有这么一个传奇人物所在。虽说他是虚构的,但是他更加地让我坚信一个道理: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从翻开书的第一时间,我就为福尔摩斯打心底地佩服。他的聪明才智让我佩服不已,他的冷静果断令我敬畏不已。福尔摩斯的出现让我更加地坚信没有什么是人类的大脑做不到的事情,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只要你坚信这个道理,并努力地去奋斗,天才就是你自己的。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勇于和邪恶抗争。我们要学会判断对错,并要坚持与邪恶抗争。我们不能败在黑暗的脚下,因为,胜利永远属于正义的这一边。
总之,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同时,我也佩服福尔摩斯的机智与才华。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福尔摩斯是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虽然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记载了八个具有很强代表性的故事,凸显了福尔摩斯的坚定意志和强大的推理能力。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波希米亚丑闻了。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与一位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有牵连,但并没有与她秘密结婚。现在,波希米亚国王要与纳维亚国王中极为敏感的二公主结婚,但艾琳有国王与她的合影,国王必须把照片偷出来,否则,艾琳会用照片毁掉国王。所以,国王来找福尔摩斯,希望福尔摩斯可以偷出照片。聪明的福尔摩斯了解了艾琳的房子与艾琳的生活。但是,艾琳和一位先生——汉戈弗雷·诺顿秘密结婚了。第二天,福尔摩斯雇了一些人装作流浪汉,待艾琳回家时去抢夺钱包,而福尔摩斯便装作保护艾琳的样子,在脸上涂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块湿红颜料,这时,福尔摩斯便会进入艾琳的起居室,以呼吸新鲜空气为借口,打开窗子。在窗户旁边的华生看见福尔摩斯的信号,便把一个烟雾弹扔进起居室,大喊:“着火啦。”这时,艾琳一定会拿出照片。第三天来时,艾琳却搬家了,但艾琳在信中保证,不会再拿照片来威胁国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机智与知识。如果我们也有福尔摩斯那样聪明的脑袋,该有多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血字的研究。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血字的研究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
候波的人为了复仇,跟着两个仇人到了欧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锥伯认了出来。锥伯告诉了警察局,当晚,候波就被抓进了监狱。候波被释放出来时,发现锥伯和斯坦节逊已经逃到欧洲,当他追到欧洲量,发现他们又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发现他们又去了哥本哈根,当他追到哥本哈根时,发现他们又去了伦敦。那时,他已经囊空如洗了。为了生存,又不被别人注意,当了车夫,开始了复仇计划……
这里不仅把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还把案发现场和过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仿佛身临其境,看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福尔摩斯精妙绝伦、完整的推理,不禁让我惊叹不已。第一次和华生见面时,就从华生的气概、皮肤、动作上能判断出他是从阿富汗来的。从现场的所有的地方,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脚小了一点,穿一双粗头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征。我们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敏锐、细致的观察力。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钟内所达到的`。敏锐、细致、沉稳、公正等优点全都结合在了福尔摩斯身上。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的内心中,成为我永远的榜样。同时,从《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尔摩斯看齐,向正义看齐!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好像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
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
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
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
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1)我是中国人,(2)《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
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
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好像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激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
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
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劳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劳,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
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榜样。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大侦探。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我读书时激动的灵魂。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开始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了这本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洞察力得到了大大的提升,我喜欢这本书。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成了我最敬佩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让人不能不感叹他的神奇。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不仅如此,除了福尔摩斯,化生等人物也刻画的惟妙惟肖。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这个超级大侦探,无所不能,无所不晓。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是个神——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他——是个神。
有一书,让人感到危机重重,令人身处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就让我进入了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
“你看看这封信。”华生医生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不久,福尔摩斯决定去现场考察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现场,我也跟着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大家发现,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随着屋子里的线索,我们与福尔摩斯仔细地探查着,一定要把凶手的狐狸尾巴揪出来!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口袋里有许多物品,但发现尸体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反而这血迹在墙上的,所以明显就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断,我们即将深入的进入案件,揪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讨论后,就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解开这个未破之迷。
无论这个结果向哪方面发展,我想终究都是会找到蛛丝马迹的;这个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福尔摩斯导游为我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路线,引领着我们驶向远方。好奇心也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我们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 ,(1859 ~ 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 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五个橘核》,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天,天还下着雨,华生来福尔摩斯家做客。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走进来的是一位穿衣讲究,彬彬有礼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名叫约翰·奥彭肖,他收希望得到福尔摩斯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1883年约翰的伯父收到一个信封。他刚打开信封,五个又干又小的橘核“嗒嗒”地落在桌子上。约翰想笑,可看见伯父那恐惧的脸便马上不想笑了,伯父嘴里不停地叨念着:“K、K、K!”之后在一天晚上,伯父喝酒后死在一个污水坑里。而他的父亲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摔死在一个白垩矿坑里······
听约翰讲完故事,福尔摩斯急忙让约翰乘火车回去,自己要在伦敦找点线索。第二天清晨,约翰就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只好向华生简单介绍了自己调查到的组织,他们找到目标后,就会给对方寄橘核之类的东西以示警告。于是福尔摩斯拿出一个橘子,挤出五个核,和一张写有3个K的纸寄给了“孤星”号的船长。没过几天,“孤星”号的残骸就在海上了。因为福尔摩斯从孤星号的行踪看出来了,他们就是杀害约翰的凶手。
福尔摩斯能破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他有丰富的知识,他就明白了组织的特点,然后从此入手解决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拥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坚持不懈战胜困难的精神以及细致缜密的思考,这样才能做到百战百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在他的笔下出现了著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一个杰出、卓越的侦探。而他的作者曾经竟是一个军医。
这本书收入了“柯南·道尔”先生的九篇作品。例如:《血字的研究》、《跳舞的人》、《海军协定》……其中写的最长的是《血字的研究》,而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欢的却是《跳舞的人》。
而这篇不是去推理罪犯是谁。而是去破解一种奇特的密码。从而引罪犯自己上钩。
而这些密码是由一些我们看不懂的小人组成的。
人们只把它当做小孩子乱涂乱画的一串小人罢了。而十分之有侦探头脑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把这串密码破译了。大概的意思为我已到此后边则是一个人名。
之后他知道了各个小人代表的意思并利用这些小人写了一句话是:“快到这里来!”罪犯看见了以后,以为是另外一个懂得此密码的人写的,便自投罗网了。
其次,便喜欢了《波希米亚丑闻》。他给我的印象极其的深,一向无一失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次任务没有,成功让一个女人跑了,不过结局还是很圆满的一项嘲笑女士的他,他尊称那个女人为“那位女士”
我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也见识了“柯南·道尔”的厉害,其中就学到不要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细节。
最近喜爱上了一本侦探小说,信手翻阅,一下就被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吸引了我的眼球。她身材瘦削,长着鹰钩鼻,头戴猎鹰帽,身披一件风衣,手握一支烟斗,出没于迷雾笼罩的庄园古堡、或端坐在炭火摇曳的壁炉旁······
生活中的我们都是华生,在疑云密布下看不清事实的真相,而福尔摩斯指引着我们,步步深入,直至真相被揭开。
《血的研究》里福尔摩斯第一次隆重登场,使伦敦的两位警长相形见绌。《银色马》是一个相当精彩别致的案子,这里与别的案子与众不同,凶手是一只银色白额马。这些案子如此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案子的发展往往有出人意料的改变,险象环生,让人爱不释手。
这里跌宕起伏的情形,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福尔摩斯这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相结合,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宣扬了邪不压正的思想。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这里充分表现了人性中善与恶的较量,宣扬了正义和善良。
匪夷所思案件,扑朔迷离的案情,细心缜密的推理,惊险刺激的冒险。在与罪恶和魔鬼的较量中,福尔摩斯运筹帷幄,抽丝拔茧,一步步驱散了头顶的阴霾。在最后一刻将真相缓缓道来,而后我们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福尔摩斯总是这样自信地说。他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其严厉的推理能力,成熟的人格魅力,令其他侦探黯然失色。他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已成为难以超越的永恒经典。
书,是打开知识之门的金钥匙。我从小就爱看书,《白雪公主》中,我被那坏巫婆气得咬牙切齿,为七个小矮人、白雪公主的善良而感动;《皇帝的新装》中又为那只爱新装不操国事的国王惋惜扼腕……
寒假里,我又拜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在于那一个个离奇的案件侦破,在于福尔摩斯精致的推理,让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书,伴随我三年。这三年,我有书陪伴一点也不孤单,我坚信:书就是宝藏,就是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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