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美好的;当然,曾经整个故乡都是美好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曾经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美好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美好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可以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因此,“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么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么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
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
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
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
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
,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水边的故乡》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曹文芳生活在水乡的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邻居中有脾气很倔的上海男孩阿航,有令全村人喜欢的香姨,还有摆渡船的乔大爷……最好玩的是在夏天时,不少孩子想吃二爷家的桃子,但母亲不让“我”经常吃,大家只好结伴去偷,由阿航用弹弓把桃子打下来,而“我”便趴着去捡,一人一个,够了之后便去河边洗净,一个个故意嚼得“咯叽”响……这是第一大篇章《邻居》,是作者童年美好的回忆,也是让我走进作者小时候与伙伴之间难以忘怀的趣事的大门。
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大篇章《村庄》中的《店铺》这一篇。一位外地的杨大爷来到这里安了家,他还开了一家小店,店铺有很多新鲜东西卖,有花花绿绿的小糖果、饼干,有漂亮的皮筋、五彩绳,还有精致的小本子……这些都是作者喜欢的。后来,她又喜欢上了一个算盘,在上学学到时,父亲便给“我”一把小算盘,但“我”不会用,却总是“稀哩哗啦”把珠子拨一通,也就算过瘾了!在这个美丽的村庄里,有着“我”难以忘怀的美味和东西,有着童年忘不了的回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是“我”——一个女孩生活的地方,也是她的梦开始的地方……书中的“我”,童年的生活丰富多彩,在美丽的风景中眺望,在清澈的水中漫步,在树荫下看着书,做着游戏,一件件琐碎的小事,一件件有趣的记忆,让“我”一直都记忆犹新。
在缕缕的书香中,我可以感受到作者童年时的快乐,我也和作者一样,在童年的阵阵欢笑声中成长,在难过时的滴滴眼泪中变得坚强,在不知如何选择的难题中变得勇敢……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齐开心的交谈,一齐天真的欢笑,在一齐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此刻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当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欢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终,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齐,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齐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此刻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是唯美的,但也是不幸的。它在消逝,也在让我迷惘。
曾经的故乡有着涓涓的小溪,有着笔直的苍天大树,那蓝天白云更不在话下,一切是那样的自然,一切都是那样的和谐。
清晨,和煦的清风拂过,炊烟袅袅,时不时的还有清脆的鸟鸣声。寂静的山村像是在沉思,沉思着这样的寂静还能持续多久,同时山村还在沉醉,山村的沉醉仿佛不需要言语来表达,即便是没有阳光的早晨,情节的点缀也会是更加的精彩,因为它的沉醉已经深深地赋予每一寸土地。
故乡的一切是甜蜜的,有时我甚至把她当作我的恋人,因为她的背影和她那忧郁的眼神,让我也在梦里沉醉,深深地不肯离去,我甚至能闻到浓浓的杏花香,听到动()听的鸟鸣声。
但是,这一切还未等到我从梦中惊醒过来就变了,变得很快很快。反而证明了山村的沉思是正确。随后一台台机器、一辆辆大卡车还未经过主人的同意,已经像泉水一样涌了进来。村庄自然也就免不了一场厄运。大型的挖掘机、装载机看哪儿不顺眼就用它那锋利的爪牙啃哪里,哪怕是岩石也变得害怕起来,树木就更不用说,山脉露出了寒骨,它在流血,在撕心裂肺地惨叫,但是他们会顾山、水、树的感受吗?
当我再次回家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迷茫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我的故乡。公路虽然宽阔了,但是树又到哪儿去了?忽然一阵大风吹过,我看见了以往从未有过的黄沙,黄沙掩盖了蓝天白云。
我多么希望蓝天白云会再漂浮在我的上空,涓涓的河水能够叮咚作响,清风不再私语,就连岩石也说我很快乐。
然而,这一切已不可能,正如我怎样也回忆不起以前的故土一样,故乡在消逝,我的心在开始茫然。
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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