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孩子》有感

张东东老师

读《好孩子》有感1

  星期一,老师推荐我们看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到了下午我就买到了手里,看了第一遍,举得一点也不好看,后来,我仔细看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六年级的学生,名字要金铃,她是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孩纸,跟陌生人都是自来熟。记得有一次,金铃和正在推自行车的哥哥和姐姐谈上了话,那哥哥姐姐请她到自行车上坐坐,顺便把她送回了家。她跟妈妈卉紫讲了这件事,卉紫吓了一跳,叫金铃以后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金铃一听,大声说道:“好了,我已经不是一个二年级的学生了。”

  在一次意外事件中,金铃一家被诈骗了3000元钱。故事是这养的:在一次体育课上,金铃在50米短跑中因无意中绊倒了同学李林,李林小腿骨折,送去了医院。卉紫得知这件事之后,买了点水果去看李林。到了晚上,李林的妈妈向卉紫索要3000块钱,说是医疗费。金亦鸣(金铃的爸爸)气的差点没晕过去,坚决不给钱。后来金铃放学回家的时候,有个人抓住金铃,说要金铃的爸爸妈妈给李林家3000块钱。金铃点点头。突然反咬一口那人的手臂,然后撒腿就怕。这回金铃是真的跑出了50米短跑的水平。金铃回家之后,告诉了卉紫,金亦鸣也回来了,也说了李林一家的骚扰。卉紫知道,不给不行的了,一家人就开始凑钱了。金一鸣刚发下来800元,卉紫在卖国卷,金铃则是把手上的表给卖了,卖了20元。回到家金铃给卉紫20元,对卉紫说:“妈妈,我把表卖了,这是20快。”卉紫觉得女儿长大了,能为家里分担烦恼了。

  我觉得金铃很可爱,因为她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好孩子。

读《好孩子》有感2

  暑假中,我和爷爷奶奶一起读了这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大.在这本书中让我认识了一个女孩金铃,她正直,乐观,善良,活泼,天真。在平时人见人爱,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女孩。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我能有幸读到这本书,认识金玲,我很高兴。书中的主人公她虽只有1米55的个子又胖嘟嘟的,说实话她吸引了我因为不管她的成绩怎么样,她一直都很努力和认真。

  书中让我有感触的事情有很多很多。比如,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孙奶奶。事情是这样的:在学校的一棵树下有几只蚕宝宝,她为了找蚕叶给蚕宝宝吃,便找到了孙奶奶的家,看到了蚕树。就从那一次金玲认识了孙奶奶,还和孙奶奶有一个约定,孙奶奶给金玲补习,不要钱,蚕叶也随便拿,但这件是绝对不可以告诉别人,父母也不可以。当时,金玲就犹豫了,可就是她的善良,不想让蚕宝宝饿死,让她决定撒这么一次谎。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好孩子的内涵非常丰富,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孩子……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并且拥有一颗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

读《好孩子》有感3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小女孩,她身高⒈ 4 米 , 体重 50 公斤,是个标准的重量级选手。

  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自来熟”,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聊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

  她学习中等,不好也不坏,但她是个可爱、善良的小女孩。

  有一次,一位修车的老爷爷突然中风死了,丢下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幸幸。幸幸的父母早就离婚了,夫妻俩都很自私,谁都不肯要幸幸,生怕这孩子拖累了自己。金铃想把幸幸带回家,但妈妈不同意,她提出,只要金铃能考到优秀就把幸幸留下来。金铃一心想把幸幸留下来,考试时非常细心,终于考到了优秀—— 98 分。妈妈没办法只好把幸幸留了下来。金铃像一个小母亲似的很负责地把幸幸抱到浴缸里,先用热水把幸幸全身冲了一遍,然后仔细地打上肥皂,再从脖子开始依次搓洗。儿童节时金铃买了一个连自己都没有的,很贵的芭比娃娃以及一本格林童话作为礼物,送给了幸幸。

  就是这么一个有母亲味的小女孩,还非常重情义。

  邢老师生病时,金铃觉得邢老师是为了班级而累病的,她买了一束康乃馨送给老师,为了不让老师生气,金铃把班上的坏事说成了好事,善意的谎言让老师开心地笑了。

  其实,每个同学都和金铃一样,都愿意做个好孩子。也许我们的父母只希望我们有所成就,但大家不要忘了要像金铃一样关爱父母、助人为乐,做个好孩子。

读《好孩子》有感4

  我读了《好孩子》这篇课文之后,我被王晓勇同学那爱护动物的品质所感动了,文章之所以能感动我,是因为王晓勇同学的美好品质。

  文中这样写了王晓勇与他爸爸的的情景:“爸爸告诉我,这只鸟叫红嘴相思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一听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心急了,急忙对爸爸大声吼道:既然红嘴相思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应该把它交给稀有动植物保护协会,不能把它关进鸟笼里……王晓勇说:我们大家都应响应国家的号召,和世界人民一道保护稀有动植物,让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地球更美好。”从王晓勇的.话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他是多么爱护动物,又多么地热爱着我们人类居住着的这个地球。

  从王晓勇的行为中使我想起我曾遇到的一件事。那是去年的春夏交替的一天下午,我刚下学回到院子里,看见住在我家隔壁的几位叔叔正在院子里的大树下围在一起,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树枝上吊了一条大约五六斤重,一米多长的蛇。一个叔叔拿着刀说:“谁来下手?”我忙问:“叔叔,这是什么蛇呀?”,叔叔并没有回答我,是旁边的老爷爷回答了:“这可是百年一遇的百花锦蛇啊!我还是在年青的时候看见一次,今天可是我第二次看到。”听老爷爷这么一说,我好像在哪里听过。我跑回家里,翻看有关动物的资料,啊,我找到了,百花锦蛇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急忙跑出来说:“叔叔,快把百花锦蛇放了吧!这种蛇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呀。”说完,我朝吊着的蛇一看,那百花锦蛇的血正一滴一滴地滴到碗里,那血红艳艳,特别耀眼。看到这我愤怒地说:“你们的行为是违法的!”一位叔叔小声地说:“别那么大声,你不说,我们不说,谁也不知,等一下我们煲好蛇汤,请你喝一碗,那味道好极了,你喝了,会长得更漂亮的。”我气愤地说:“我才不喝。”说话间,只见另一位叔叔拿着刀,往百花锦蛇的头下割了一条缝,然后用手捏住蛇皮往下拉,很快地把蛇皮剥了下来,露出了雪白雪白的嫩肉。见此情景,我恨恨地跑回家,憎恨这几个贪吃鬼,同时也恨我自己没能把百花锦蛇救回到大自然里。

  叔叔们的贪吃和无知,使我深深感到王晓勇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如果我们人人都有王晓勇这样的思想境界,那人和动物将会和谐地生活,地球将会变得更美丽。

读《好孩子》有感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书,这本书讲述了小学生金铃的六年级生活,非常贴切实际,我一看就喜欢上了金铃和这本书。

  金铃总是粗枝大叶,考试总拿不到高分。数学和英语不是写丢了这个,就是写错了那个,还总是丢三落四,几乎每天都弄丢铅笔和橡皮。在她的身上,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我也是经常粗心,并且和她一样在努力改正。

  金铃看起来大大咧咧,但是观察很细致,感情也很细腻丰富。她的作文很好,遇到合胃口的题目总是兴致勃发、激情喷涌,写得甘畅淋漓,令老师击掌赞叹。她的联想能力十分丰富,居然从猫和鼠身上联想到好学生与坏学生。她认为成绩优秀的同学是猫,讨人喜欢;而成绩不太好的同学,比如她自己,则是老鼠,没人欢喜,并为此伤心哭泣。妈妈赶紧告诉金铃她才是妈妈最爱的宝贝。后来老师也明确地告诉金铃,她就是好孩子。这真让人高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大家其实都是好孩子,好孩子的内涵很丰富,并不全是由100分组成的,只不过有人把“好孩子”误解了,其实更重要的在于品德。尊老爱幼、爱护弱小……这些都是好孩子的表现。我们虽然会犯一些错误,那是因为我们还小,是成长必经的过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也会变得成熟起来!

  

读《好孩子》有感6

  今天,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这本书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小女孩。故事描述了善良正直、活泼可爱、学习马虎、成绩平平的金玲,一直想做个令亲人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可在她付出了种种努力后,结果总是和她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但是,金玲却没有放弃,经过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她终于成为了老师和家长眼中的“好孩子”了。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金铃那种因为想留住心里的纯真,而和大人作出了种种“抗争”打动了,其实她本来就是个好孩子,只不过在大人们眼中,有时她的表现有些令人失望,原因是人们判断好孩子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她一直按照自己心目中的好孩子的标准在努力,事实证明,最终她确实成为了一个好孩子,真可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是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把善良正直的人称为好人,但在社会上还有一些心术不正的坏人,在不断搞破坏,使社会不得安宁。如果每一个人人都能像金铃一样有一颗纯洁的心,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心动了吗?是否想更加仔细地了解金铃这个好女孩,学习她的优秀品质,也努力成为一名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好孩子呢?那么就赶快去拜读一下这本书吧!

读《好孩子》有感7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书名叫做《做好孩子并不难》,读完后我深有感受。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主角“唐豆”是一个学习中下等的孩子,但有时会突然考几个高分,有了一些光荣,老师表扬了,让她十分开心。比如,唐豆第一次数学考了100分,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和奖励,但有时会让父母低估,不相信。比如第四回就是。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和书名一样,做好孩子并不难。是的,想考高分并不难,但也不容易,只要你专心致志地听讲,认认真真地做作业、复习,还要补一些课外知识,丰富一下,高分就十拿九稳了。但是有些孩子前几次没考好,后面突然考了一个高分,让父母认为孩子是抄的让孩子的自信心倍减。

  其实在我的童年里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现在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去年四年级上学期,我那时的学习水平在中等徘徊,一会好一会坏,之所以前几次发挥比较异常让父母十分生气、失望。我见到了十分伤心,心想一定要努力,考出好成绩,让父母开心、快乐。之后老师上课我专心听讲,认真写作业,学习上有了很大的长进。不久考试卷发了下来了,我得了全班第一名,我高兴地蹦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回到家,准备把试卷给爸爸看,等着表扬和奖励。谁料爸爸说了一句:“是不是考试又没考好呀!”我听了,立刻有一点生气,但我马上把试卷给爸爸看,爸爸看了一眼立刻一蹦三尺高,之后妈妈看了也惊喜不已,我立刻觉得自己很快乐。

  读完了这本书我终于知道了可以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怎样从低分提升到高分,怎样可以让父母相信自己。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让自己的成绩突飞猛进。

读《好孩子》有感8

  这是一个选材一个小学生的平凡的生活故事的书籍。故事的主人公叫金玲:十一岁,六年级。即是一个天生的乐天派,又是个中等生,她的成绩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是颇具文学才华,可惜数学尺一直是她的心头病。不过,她潜力大,资质佳却并未发挥出来。她妈妈卉紫一直对她的数学耿耿于怀,总是绞尽脑筋脑汁地对金玲下狠手,还想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找到一个外国语的教师来教数学。金玲面对妈妈与升中学带来压力,整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失去了原本属于她的自由,快乐。

  读了以后,我感慨万分,思绪万千。文中的妈妈——卉紫,邢老师她们都想自己的儿女、学生成绩优异,品学兼优,总是用好学生来贬低差学生,这不仅没有激励我们。还会伤害到我们的自尊心。金玲就像我们的缩影,她代表着我们千千万万的学生,无数的作业,严厉的批评,种种补习班,吧我们安排的满满的,几乎没有空暇的时间属于我们自己理所当然的自由与快乐。大人们,我知道,你们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找到好工作,往你们脸上贴金,我们也在努力地做呀,大人们,请倾听我们的心声,好孩子的光环光圈并不只是由100分组成,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孩子,我们也有自己的优点,也有闪光点!我们迫切地希望你们的支持,你们的理解,你们满满的爱!

  大人们,请倾听我们的心声。

读《好孩子》有感9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她虽然成绩中等,但她善良正直。她很热情,一路走到学校,街上的小店主几乎都认识她。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铃养了一些蚕宝宝,一天桑叶不够了,金铃拿了五角钱去买。可是卖桑叶的已经不在了,她看着蚕宝宝个个仰着头,摇头晃脑,似乎在说:“我饿了!我饿了!”为了能喂饱蚕宝宝们,她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甚至挨家挨户地趴在人家的围墙上看。终于让她找到并摘了几片桑叶,为此她还差点儿被当成小偷。反过来看看我,在二年级的时候也养过蚕宝宝,蚕宝宝吃的桑叶几乎全是妈妈摘的。我只会在兴趣来的时候喂两片桑叶,顺手抓抓它们。虽然是我要求养蚕宝宝的,可从不曾为了自己的责任而付出努力。从现在起,我也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书中的金铃学习成绩中等,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做好孩子的努力,为了实现对妈妈的诺言,在学习上不懈地努力,上辅导班、做试卷等等。学习成绩并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坏,品德才是至关重要的。金铃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做出的种种努力,正体现了她言出必行的品德。我今年十岁了,是一名小男子汉了。这种持之以恒,言出必行的品德,将要作为我今后的行为目标。

  读了文章后,我想像金铃那样做一个活泼开朗,正直善良并自强不息的好孩子。

读《好孩子》有感10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的著作——《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六年级,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一个让老师满意、家长顺心的好孩子,她付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出了许多顽强的“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有一次,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就我自己一个人,我想:既然没事干,就做手工吧,我想到今天在学校老师教我们编中国结,那我不妨试试,看我编的怎样。我把书找了出来,照着上面左钩钩,右拉拉,可是,似乎怎么也编不起来,我急了,心想:不如看会儿电视吧,反正也编不起来,算了吧!走到电视机前,心想:我要学习金铃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好好的去编,一定能行的。没一会儿,我仔仔细细的做好每一个步骤,就真的编好了一个中国结,我高兴的不得了,等到妈妈回来,我给她看,妈妈也说好呢!我好高兴呀,我终于学会编中国结了!这也正是做事学习坚持的道理,只要努力坚持,终会取得成就的!

  小说艺术的展现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时代特色和生活气息,能给读者一些思考和启迪,通过读《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使我懂得好多事情,是需要努力和坚持的,只有付出才能有收获。

读《好孩子》有感11

  在日记里,格雷通过过调侃戏谑的笔调,道出他对生活中挫折及成功的独特观察。全书以生活化口吻和用词、令人发噱的笑料,配上简单爆笑的插画,传神地描绘出青春期的“时而天真、时而叛逆、时而顽皮、时而无奈”。

  这本书写的是格雷在家、在学校所发生的事,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格雷和他哥哥去扫树叶,本应该装满袋子的,哥哥却让他把树叶只装每个袋子的一半。这样一来,半小时袋子就全用完了。他们回到家原以为会得到夸奖,但被奶奶臭骂一顿。还有一次格雷原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吃姜饼,却在圣诞节时被老妈发现……经历过几次类似的事情后格雷终于得到深刻的教训―“撒谎的代价是沉重的”。

  读后,我想到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名言。是啊,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干坏事,即使干了也不能撒谎。回首过往岁月,记忆慢慢翻开,折叠……叠成一串串美丽的故事,故事中,我想起了前年暑假里的一幕:

  那一天天气很热,好友约我去冷饮店买冰淇淋,我满口答应,可我又犯愁了,身上没有一分钱怎样去买?问爸爸妈妈要吧,他们肯定不给我,还要说我乱花钱,怎么办?这时,我脑海中闪出来一个念头——撒谎。我来到爸爸的身边,把事先编好的谎言说出来:“爸,我的笔用完了,给我五元钱到文具店买几支笔。好吗?”爸爸听后立刻从钱包里拿出五元钱递给了我,并再三叮嘱我:“外面天热,早去早回。”我接过钱便和好朋友一起去了冷饮店

读《好孩子》有感12

  今天,我读了《好孩子与坏孩子》这篇寓言,这篇寓言主要讲了著名成功学家拿破仑,他因为母亲去世了,所以从小被认为是一个坏孩子,连他父亲也这样认为。自从父亲娶了一个后妈,后妈不相信拿破仑是个坏孩子,给予了他信心,使他成为了著名成功学家。我从中悟出一个道理:赏识导致成功,抱怨导致失败。不是好孩子需要赏识,而是赏识使他们变的越来越好;不是坏孩子需要抱怨,而是抱怨使他们变的越来越坏。

  我的朋友曾遇到过同样的事情。

  在我读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好朋友,她跟我同班,同姓,同性别,就是有一样不同,那就是家庭情况不一样,她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加上爸爸只顾着工作,没时间理她,她只能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学校里,大家都嘲笑她没勇气。为什么呢?因为她一犯了错误,就哭;上课不积极举手发言;成绩也一般,更不主动跟同学交往。只有我和几位女同学愿意跟她玩。很容易看出,她的自尊心全被同学们毁了。我也替她难过,就不由自主地告诉了老师,老师向她了解了情况后,就像亲妈一样照顾她。

  从此,她的精神面貌好了,每天都带着笑容回到学校。犯了错误,她也勇于改正,不再哭泣了;上课积极举手发言;成绩也名列前矛,因此,跟她交往的同学越来越多了。我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她会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呢?为什么她会变化那么大?放学后,我怀着好奇心,走到老师跟前,把我的问题一一说出来。老师却笑着说:“其实,信心是很重要的,每个人都需要它,只要你鼓励一个人,他就会信心十足。就是说,只要你信心十足,做什么事都会很顺利。”

  从此,我做什么事都信心十足,结果真的很顺利。

读《好孩子》有感13

  期末的脚步,近了。我看了看书桌上的试卷,再望了望窗外温暖的阳光,揉了揉发肿的眼睛,一转瞧了瞧四周,我的眼神,再次停留在那《我要做好孩子》上。金铃的身影,浮现眼前……

  金铃,一名拥有微胖身躯的小学生,一张白白圆圆的娃娃脸上总是挂着天真的笑容。成绩中等的她,仿佛对即将到来的毕业考漠不关心,而奔紫与老师,早就犹如那热锅上蚂蚁。

  她的脑子里总有一些奇思妙想,她总爱在回家的路上逛着属于自己的“商场”。她还有些粗心,在数学卷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而语文呢,她总能用自己独特的思想,写出一篇令老师震撼的文章。

  面临即将来到的期末考试,现在的我,仿佛与金铃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当真正试卷下发时,我们都站上了无硝烟的战场。

  金铃面对这无尽的试卷,虽表示着习以为常,但背负着妈妈期望,老师期望的金铃无时无刻接受着与他人的攀比,当她内心深处那颗委屈的火种爆发时。我的心被触动了,我流泪了……

  可当我阅读到奔紫为金铃的付出时,我仿佛看见了我与妈妈影子。

  每当我坐到桌前写作业时,身后总有一人为我送上鲜美的水果,为我打气……我的眼眶有些湿润。

  慢慢合上书,我揉了揉疲惫的双眼,看着桌上的试卷,不禁在心中为自己呐喊:“加油!美雅少年!”

读《好孩子》有感14

  国庆节假期中,我把《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读完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父母》这个小故事。《关于父母》里面讲的是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是一个大学教授)和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是在编辑部送稿件的),里面有三个故事,是关于金玲的爸爸,非常的有趣。

  一、金铃小时候吃的是奶粉。有一次家里奶粉用光了,赵卉紫脱不开身,让金亦鸣上街去买。金亦鸣倒也乐于从命。一去去了3个钟头。金铃在家里饿得哇哇大哭,硬是不见金亦呜的影子。原来他跑了十几家商店,仔细地对比了几十种中外奶粉包装袋上列出的成分配方,觉得这个牌子有这个牌子的长处,那个牌子又有那个牌子的优点,权衡来权衡去,怎么也决定不下来,最后还是决定向夫人汇报了再说。他两手空空跑同家,气得赵卉紫翻着白眼说不出一句话。

  二、金铃快一周岁的时候,正是盛夏。一天中午,赵卉紫要去编辑部送稿件,负责让金亦鸣带孩子睡午觉。金亦鸣完成这个任务同样一丝不苟。女儿睡熟了,他自己也搂着女儿睡熟了,直睡得天昏地暗人事不知。赵卉紫送完稿件赶回家一看,差点儿笑得没背过气:金铃一泡尿已经把父女俩的短裤浸泡得湿漉漉的,两个人却是头挨头呼噜成一条声。

  三、还有一次,是金铃小学读后感作文略大一些的时候,她吵着要去动物园看梅花鹿,当爸爸的自告奋勇带她去了。那天天气不太好,刚到动物园,天就开始刮大风。照理说,这样的天气,带孩子看一看梅花鹿就应该赶紧回去,金亦呜却认为既然来了就该认真地把动物全部看完。一看看了两个小时,金铃冻得小嘴发青,回家就发高烧,得了一次肺炎。

  我是应该做事情认真,但是有的时候不要太认真过头了,否则就会出大事,也有可能会死人。

读《好孩子》有感1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我要做个好孩子》。它是出于黄蓓佳之手,也是著名倾情小说系列。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金玲和她的好朋友尚海之间发生的故事。金玲曾近被同学诬赖,但是她用真理说服了现场看见这件事的人 于胖儿,让他帮自己澄清事实。最后励志要做一名好学生 、好孩子。她在认识了辛辛这个小女孩后,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变。辛辛走后,她捡到了许多蚕宝宝。可惜家里没桑叶,他去偷了。她意外结识了一位已经退休的小学特级教师:孙淑云奶奶。再老奶奶的教导下,原本不好的数学已经从倒数第四变成了全班前十名。老奶奶让金玲保守秘密,可是被妈妈知道了,好几节课都被拒之门外。但她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更加努力,考取了好成绩。完成了做一个好孩子的愿望。

  小学六年级的金玲,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人。她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保留了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美好的心灵。她在一学期里,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斗争”。学期末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了考场。我虽然在学习上很努力里,但我也要学习金玲的机敏、善良和正直。当然也要学习她的责任感。金玲成绩虽然不好,但肯努力就行。比如说爱迪生,他是试验了成千上万种材料,才发明出了灯泡。她也和爱迪生一样,在别人的不看好下努力。金玲身上的许多品质是我所没有的,我一定要把她身上的优点都学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