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00字

马振华老师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00字1

《老人与海》主要讲述了一个以捕鱼为生的老渔夫桑地雅哥的故事。他出海八十四天却一无所获,被其他渔夫视为倒霉的人,但他并未绝望,最终钓上了一条大鱼。他和大鱼在海上搏斗了整整三天,才将鱼杀死,并将其绑在小船的一侧。归程中大鱼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回港时只剩下脊骨和尾巴。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笔下的一篇杰作。人际关系只在岸上,存在老人与男孩之间。但是海上的关系却在人兽之间。至于大海,可敌可友,亦敌亦友,对于渔夫来说,大海提供了猎场提供了各种鱼类和湾流,但是湾流也潜藏了凶猛的鲨鱼群,令人防不胜防。老人虽独立勇捕了十八英尺长的大鱼,却无力驱赶争食的鲨群。他败了,但是带回去的大鱼残骸,向众多渔夫见证了他捕获的战利品并非夸大,而是真正的光荣。故事结束时,老人不甘放弃,仍然和男孩准备再跨海出征。

细细品读后,永不服输,百折不挠是对主人公最深刻的评价。而我们不也应该顽强,不屈不挠向生活之中的困难磨难作斗争吗?

我们总在小小的挫折和困难前乱了阵脚,总认为自己是注定失败了,但在《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短刀绑在木浆上。短刀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丢了,他就用船舵上扭下的船柄。虽然他失败了,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敬重。这种永不言败,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爱迪生,众所周知的伟大发明家,他发明了电灯。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都可以发现电灯的踪迹,但却很少有人知道,爱迪生在发明电灯时那种艰辛的实验过程。他先后用过铜丝、白金丝等1600多种材料和600多种植物纤维做实验,才制造出第一个炭丝灯泡,可以一次燃烧45个钟头。后来他更在这基础上不断改良制造的方法,终于推出可以点燃1200小时的竹丝灯泡。正是他这种锲而不舍,永不言败的精神才铸就他现在的成就和辉煌。

人的一生之路很长,也充满着各种磨难和坎坷,只要坚持到底,永不退缩,用心去迎接挑战,做一个不可战胜,真正的胜利者。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00字2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经典,我最先被书名所吸引。《小王子》虽然是一部童话,但其中却蕴含着令人受益终生的真理。他告诉我们要时刻拥有一颗天真纯洁的童心,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世间是非。

书中小王子生活在一颗编号为B-612的小行星上,小王子是那里的唯一居民。小王子生活的中心就是那朵美丽动人的玫瑰花,然而,不久小王子便看透了玫瑰花—她虚荣、骄傲,疑心重还喜欢说谎。这令小王子十分失望,于是他离开了B-612小行星,在宇宙中长途旅行,途中他遇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点灯人、地理学家和狐狸,也见到了人世间种种的虚伪、愚蠢、妄自尊大,最后来到了地球上的撒哈拉大沙漠,小王子在此遇到了作为飞行员的作者,与作者成为了至交。书中,小王子是天真无邪、希望、爱和埋没在我们每个人心底的孩子般的灵慧。虽然小王子在旅途中认识了不少人,但他从没有停止过对玫瑰的思念。当小王子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十分悲伤,他非常怀念与小王子共度的时光。为纪念小王子,作者写了这部童话小说。

《小王子》有别于一般的童话作品,作者用孩子般的眼睛观察与解读着成人世界的种种现象。流浪中,小王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迷失了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滋生于人们心间。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以及还吃有一颗童心的大人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从它们身上我学会了要更多的关爱他人,关心集体。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气馁,要勇敢而坚强的去面对。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00字3

钱钟书的《围城》有这样一句话: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先挑最好的吃,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说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没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里最坏的,表面上我们看到是这样,但事实上适得其反,因为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想选择第一种吃法的人居多吧,活在现在,为现实而活的人居多吧。

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平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学校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在人生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时,是不是应该寻找另一片风景?是不是要寻找下一个希望?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呢?

围城被人们称为现代版儒林外史,因为他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围城共有九章,大概可分为个单元,刻画了一批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学子,但他们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又缺乏和传统势力斗争的勇气,结果甚至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

总而言之,我觉得,现实是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的,但不能为现实而活,可以说,因为这本书,我的生活观改变了不少,正可谓是"一本书改变一生呀";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00字4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虽然我觉得小说最后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的共鸣。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00字5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首。这是一部复仇的杯具。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被叔父害死,叔父不但篡夺王位,还娶王后为妻。哈姆雷特见到了父王的鬼魂,得知事实真相后立誓复仇,最终与对手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无疑是书中最重要的人物。在一切事情发生之前,他是个单纯、对未来充满完美期望的青年。但随着他父亲死去,叔父继位后,他的性格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犹豫、失望,常常自言自语,感叹命运的不公。尤其是在哈姆雷特从鬼魂口中得知真相以后,他常常像癫狂一样,发泄出心中的愤怒。他决心承担起复仇的重任,但在行动时又迟疑不决。书中的一段独白体现了他矛盾的心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最终,凭借他对梦想的至死不渝,他完成了宿命。

莎士比亚对哈姆雷特的形象、性格的塑造可谓淋漓尽致。经过哈姆雷特的几段内心独白,表现出他反复变化的心理和他对人生的种种思考,使哈姆雷特的人物形象又增添了几分杯具色彩。书中的鬼魂是个导火索,正是他的出现,让哈姆雷特走向毁灭。鬼魂的几次呼喊和感叹也是深入人心,呈现出一幅悲壮的画面,又给这个杯具添上一笔悲情的色彩。

在最终哈姆雷特决斗中,国王被哈姆雷特手中的毒箭杀死,他的那句“毒药,发挥你的力量吧!”好像是他最终的发泄,又好像是他的昭告,表达出了他心中一切的仇恨。哈姆雷特对这个世界已经绝望,在他临死之前,他对他最好的朋友霍拉旭的一番话表达了他的情感:“你倘若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这故事吧。”可见他对这个冰冷的世界已毫无眷恋之情,对这个世界充满憎恨。

哈姆雷特最终对邪恶勇敢地发出了最终一击,虽然最终被恶毁灭了,可是他用自我的行动昭告了诗人,他的人文主义精神和梦想散发出灿烂的光辉被我们永远铭记。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00字6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活简单的像一杯白开水,温温而饮,不察滋味,我不止一次察觉自己的孤独,深夜里一个人咿咿呀呀,伴着深沉而幽谧的黑穹,独自走入梦的深处,那时一个不可及的远方。

谁的人生,不青春,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迷茫,不再有。有些孤独感被我们挣脱,落入大地生根发芽,有些孤独感北风吹走,千里传播,寻求共鸣。

上了大学,远离了故乡,没有了交心的朋友左右,没有了家人的陪伴,无论,阳光多好,别人多乐,我的影子总是被拉的很长很长,略显孤寂。

不过,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夜路,一个人上自习,慢慢习惯了一个人,直到突然有一天,我才意识到了,我习惯了孤独,驾驭了孤独,我不再是从前那个以来别人的我了。

从惧怕孤独,到忍受孤独,再到享受孤独,对于野蛮生长的我们而言,也许不过是一场电影的时间,一次失恋愈合的时间。你总会知道失败是难免,明白黑暗是姿态。你不再为选错公交路线,坐反开往目的地的地铁,被喜欢的人拒绝,常去的餐馆欢乐厨师,来不及看的影片已经下线,团购的优惠券早已过期等等为这些而郁闷,人生总会从我就是个“傻缺”慢慢变成“呵呵,我是个傻缺。”然后变成“没事,我们都是傻缺。”与此同时,我们的父母也从“你绝对不能这样”慢慢变成“这样真的好吗?”然后是“你自己注意点就行”然后,渐渐的,我们就真的长大了。

刘同在书中曾问道:“一路上经历这样的孤独算不算虽败犹荣。”我虽孤独,可我犹荣,我透过孤独慢慢成长。我的眼睛里,看到的,也不仅仅是阴霾,而是在乌云背后的太阳。

谁的青春不迷茫,我自跌打中长大,不怕风雨不怕伤,深夜读者刘同的书,这些写给自己的话,希望多年后你还能记得。无论最终你将收获怎样的自己,要相信你都能一个人度过所有。当时,你最害怕的,最终都会成为你面对这个世界的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