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迹》读后感作文800字

李盛老师

《墨迹》读后感作文800字1

封面上,那个自信的微笑,那身贴身的职业装,让人不禁疑问:这本书究竟应该界定为明星还是成功人士的自传呢?前者太轻浮,后者太深沉,曾子墨大概可被认为是两者的结合体:既有银幕上光鲜照人的形象,更有跨商界与影视界的丰富经历。如果辨证的来分析这个年仅三十的成功职场女士的思维方式,就会发现其实曾子墨的思维很经济,充斥着某种“好学生”的标准模式。

曾子墨的倔强、好强、不服输以及锐意进取的精神在平实无华的叙述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她的人生是某种“好学生”的道路,但是选择这种道路必须要极高的条件:第一是很高的IQ,第二是明确的理想以及目标,第三是永不动摇的,经济的价值观。或者成为某种功利的价值观。

在她的成长轨迹中,从高中、大学、再到留学美国,直至后来进入了华尔街的著名投行摩根斯坦利,这一路走来,都很成功,貌似就没有失利的时候。我觉得这主要源自于她的自信。考托福的时候,她那么小的年纪,却能以北京市总分第一的骄人成绩,摘得了桂冠,在签证的时候,由于别人的不信任,却让她执意的要求回家取“证”,以示自己的能力。

当在她申请达特茅斯大学时,对于“义工”事情,她采取的却是诚实,于是给校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她顺利申请到了奖学金,进入了该校学习。而所有这些,都是源自于她个人自身的独特魅力,与她的家庭应该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吧!书中讲述了自己在校打工的经历,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人广泛的认可,从她那里,我们学习到了,不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做好自己则是最基本的。

其间,也讲述了她为何选择华尔街,选择摩根斯坦利,这应该也是来源于她的自信,还记得她说的一句话,哪里最好,她便要去哪里。而在面试过程,她也为自己做了充分的准备,而达到了有备无患,顺利地进入了,她理想中的企业,而工作的努力与自信,让她成为了一个“明星分析师”。

当她与签证官有矛盾时,她的倔强是一种表象,其深处其实是对于自身能力的一种绝对自信,同时以一种玩味的心态来期待签证官的`屈服,某种成就感在她心中便油然而生。这种成就感必然伴随着诸多的准备,于是将我们的视线引入了她对于留学的坚定的决心以及充足的准备。因此我们知道,每个梦想都需要有某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做支持,但是在有精神力量的同时,必须在现实生活中做好每一件可以成为成功的垫脚石的小事。今天曾子墨的成功是在商界的、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似乎是遥不可及的,但是,要坚定地相信,无论梦想多么卑微,它都值得你坚持,并为之而奋斗。她应对自如的出色表现中,我们不但再一次重温了她的价值观,同时也能够从她的面试经历中切身体会到此类面试的侧重点以及面试官希望看到的面试者身上体现出的特性。国外的面试官看来是要被打动的,每个面试其实都是如此,我们的曾子墨小姐是足够聪明的,正如她所言,左右逢源。

至于加入凤凰,则是一次完全由她自己作主的选择。在投行枯燥重复的工作中,曾子墨失去了热情与新鲜感,于是选择离开华尔街。这一选择也让我领悟:不管做什么,热情是最重要的,失去了兴趣,在别人看来再理想的职业都是味如鸡肋。在我为上华师还是深大而苦恼时,子墨的选择给了我启迪。

事业上的打拼经历又是一大亮点,她凭借自身实力和顽强的奋斗,获得了美国同行的认可,而且无论在投行还是在电视台,做得都很出色。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仰望的地方,要相信任何事情,只要你认真地为它付出一切努力,终将收获回报,这是一个老套的真理,总是很正确。

曾子墨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模仿的。但是在另一个层面上,其实她所走的每一步路都有些值得我们思考的东西。我也曾经崇拜这些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幸运儿们。但想一想,人之一生,做得对得起自己的努力和平凡起点就行了。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而当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之时,生命的价值,是平等的,无差异的。

《墨迹》读后感作文800字2

看了曾子墨的自传《墨迹》,让我感觉最深的就是她的激情,从小聪慧,清秀可人,学习优秀,轻轻松松托福考个近满分,出国留学特达茅斯大学,以几乎全A的高分毕业,摩根斯坦利的成功面试进入投行业,事业顶峰之际却跳槽到凤凰,永远都是不畏任何困难永往直前,不达到目的不罢休。非凡人所能及,不愧是"才女中的美女,美女中的才女"。

她的激情大半来自她的争强好胜,比如她的中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为了一笔奖学金居然愿意再考一次高考;在留学期间战胜了重重困难,从语言到生活,从学习到打工,在应聘和工作期间她也是做得非常漂亮,原因之一就是"她想做个顶级的分析师"。让她在工作中孜孜不断的学习、成长。可以讲,该书告诉了我们:成功就是来自更多的付出,更勤奋的工作,更多的汗水,更少的抱怨,更多的苦头和更积极的心态。

她很美,她的美混合了知性和感性。从她报送到无意去考托福到美国去留学到投行工作,这段历程都非常精彩。上天好像真的特别恩爱她,但机会出现的时候,又有谁能够好好地抓住它?像子墨那样勇敢,聪明,机智,有所准备,不怕失败呢?在投行工作的四年里,她每天工作十小时,真的非常艰辛。一个外貌有着长长头发,眼睛大大的她看起来弱不紧风的弱女子,每次我看到她插图的时候,都会被她的魅力所吸引。

书中大篇幅的介绍了她在美国的生活和工作,书中有两句话另我很受震撼一是"看似大大咧咧粗线条的美国人,在关乎人品道德的细节上,却讲究原则,容不得丝毫的马虎";二是"诚信和荣誉远比成绩更值得珍惜和维护"。她在摩根斯坦利工作时她曾写道公司中很多人都是美国政要、名人的子女,但是在公司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父辈的名誉,工作的甚至比平常人更辛苦、更努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靠实力生存的公平社会,一个国家之所以强大是有它必然的.原因的。相比之下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有太多的特权与不平等。曾子墨没有象一些出国留学的中国人一样鞭笞自己的国家,相反她以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理解着这个社会、理解着周围的人。

她放弃投行而去凤凰,居然是因为一本书一段文字。这里的子墨给人不再是神奇,不再是遥远的人,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她能够深入艾滋村暴露社会阴暗的一面,游离世界名胜顺便报道社会现象这就是寄娱乐于工作,她害怕会虫子,还有她朝圣的西藏,一切一切使得她更加可爱。有害怕也有勇敢,有爱心也有同情心……她告诉我们: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无论英语,写作,都要把它当作是一门必须掌握的技巧。

曾子墨的自传我就不详细说了,我想她的成功可以归功于她来自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文化氛围很好的家庭,父母亲都是北大的老师。自小就受到宠爱和父母的文化教育,自然比别人多了很多先天的优势。假如没有父亲改的名字,你想:曾子墨就是曾子的曾,孔子的子,墨子的墨,是战国时期最有影响力的三子,名字充满文墨香味;如果没有父亲看似"随意"的说叫她去考托福,她也不会得到660的高分。假如没有母亲以前影响,她也写不出那篇赚取老美眼泪的美文,也就不能申请得到达特茅斯的全额奖学金,也就没有了在华尔街光辉的历程。所以说,子墨的幸运归根到底是她父母亲精心安排杰作。其实现实生活中,一个富裕的家庭,一个文化氛围好的家庭,他们的子女都是很出色的。环境可以造就人也会毁了人。自己努力也很重要。

《墨迹》很值得一看,有的时候我会觉得老天怎么能对一个人如此的眷顾,但是老天对每一个人也都是公平的,她付出了必然有收获,即便没有收获我相信以她的心态也会泰然处之。

《墨迹》读后感作文800字3

对曾子墨最早的认识是看了凤凰卫视的《社会能见度》,看到电视屏幕上的她,已经被她的才能和智慧深深折服了,看了她的自传《墨迹》后,更佩服曾子墨那么流光溢彩的传奇经历。

从中国人民大学的报送生到美国达特茅斯(常青藤盟校之一),从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到凤凰卫视主持人,她的每一步都那么光彩耀人,对常人来说都是一个难以到达的高峰,而曾子墨对此只是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太幸运”了。

看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曾子墨在华尔街求职中遇到的一件小事,在她披荆斩棘到达摩根士丹利最后一轮面试时,在子墨完美地回答完关于两种工资的支付选择时,面试官突然闻到了到时的实际利率是多少,这个问题子墨并不懂,但她没有不懂装懂,而是很诚实的回答自己并不知道,如果有需要的话会回去查到后再告诉他,我想这份真诚是吸引面试官德一个重要因素,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应该保持着真诚。

此外,曾子墨在华尔街做的风生水起时却毅然选择了放弃这份别人求之不得的高薪,体面的工作,因为她认为“我不想用自己的生命,去点亮别人罩在我头上的光环。”人面对选择是可谓是艰难的,这份果断不禁让人起敬,因为放弃后我们都不知道以后我们面对的会是什么,会不会后悔。很明显曾子墨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加入凤凰卫视开始了她另一段崭新又精彩的旅程。

看完了这本自传,觉得人与人之间其实是有很大距离的,也许周边的环境也起了些少作用,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每个人手中的。

尽管也沮丧过我们的起点已经相差太远,但每次重温这本书,但是受了很大的鼓励,一直能给我力量去更加努力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墨迹》读后感作文800字4

利用长长的假期,我读完了《墨迹——留在生命和记忆中》一书,感触颇深。书中那个美丽的、坚定的、有着巨大能量的女孩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当她的同学正为高考焦头烂额,她已因“总分永远第一”获得了保送中国人民大学的资格;当梦想留学美国的本科生、硕士生们向托福600分冲刺时,18岁的她以660分的骄人成绩获得了北京市第一;当同窗们还在忍受着枯燥的课程,她已持全额奖学金踏入美国常春藤名校;当哈佛女孩刘亦婷还在哈佛门口徘徊,她已当之无愧成为华尔街的明星;当在摩根斯坦利的事业似乎已达到顶峰,她又毅然决定投身凤凰卫视追寻梦想的真正生活;“我不想用自己的生命,去点亮别人照在我头上的光环”是她留给我们的耐人寻味的话语……

《墨迹——留在生命和记忆中》是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曾子墨的自传,真实地记录了这个初谙世事的中国女孩由懵懂无知到学富五车、由文静懦弱到大方自信的成长历程,还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她四年的达特茅斯大学生活。清新秀丽的词藻使人读来感到美不胜收,精彩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着,读着,我就像是进入了一种超自然的平和的环境中,感受不到一丝尘世的喧嚣,我想,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正因为曾子墨的书让我读来觉得十分亲切,毫无一丝距离感,所以我亲热地称呼曾子墨为姐姐。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子墨姐姐考“托福”的那段经历。报名时,所有工作人员都不信,这样一个皮肤黝黑、小巧玲珑的女孩,会有勇气参加“托福”的考试,其中一个身着蓝色工作服的更是趾高气昂:“现在的小孩真不得了!没事儿别在这儿凑热闹!”强忍着不满的子墨姐姐报名后,从书店抱回一堆有关托福的书,还给自己制定了周密的“60”天计划。非常不巧,一场突如其来的腮腺炎却使她一病不起,脸颊肿得像馒头。在她饱受了高烧和疼痛的煎熬、等到痊愈可以开始复习时,计划中的60天只剩30天了。一半的时间,相同的工作量,意味着她要比别人多付出一倍的精力。但子墨姐姐没有气馁,她本来就是怀着轻松的心态参加考试的,再说,备考时间的减少,并不代表你已经失败!于是,子墨姐姐奋起直追,用认真踏实的态度和100%的效率弥补客观原因所造成的不足。从此,在人大图书馆的研究生阅读室里,多了一个勤劳的小“托派”的身影。

功夫不负有心人。18岁的她以660分的骄人成绩获得了北京第一!看到这里,我对子墨姐姐的喜爱首次转化为了敬佩和仰慕。敬佩她的锲而不舍、孜孜不倦,仰慕她的勤奋刻苦、聪颖好学!

而文章最后一段的内容也引起了我的注意,“在‘蓝衣服’眼里,我第一次看到了期待已久的尊重。这让我的内心在平静之余,多了一些成就感和满足感。不过,那时的我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个仅仅是为了练习英语而无意间取得的分数,竟然让我在短短的一年之后,就远赴异国他乡,开始了甘苦交织的留学生活。”是啊,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其他人的成见,这样取得的胜利一定是别有意义、有滋有味的。对别人世俗的偏见充耳不闻,将其当作前进的动力,做一个自尊、自强、奋进的人,也是我们应当追求的。在你第一次以自己的方式让那流言蜚语自生自灭、不攻自破时,多年后再来细细回忆,一定别有情趣吧?

《墨迹》读后感作文800字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书籍,我们认知了未知世界,学到了科学知识,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看过很多书,它们给我稚嫩的生命提供了丰富的知识营养。其中一本叫《墨迹》的书,我反复看了多遍,它带给我的感悟只能用一个“憾”字来形容!

这本书是凤凰卫视主持人曾子墨的自传。这个不凡女孩远渡重洋留学,通过不懈的努力,陌生而包容的美国文化接纳了她,由于在世界顶级投资银行工作中的出色表现而改变了美国人对中国的看法。看了这本书后,我彻底地喜欢上了这个高贵优雅、外柔内刚,聪明机智的女孩。

当初曾子墨以优异的成绩被直接保送进北大,可是她却令人匪夷所思地拒绝了,毅然选择了人大金融系。由于偶然因素,这个初谙世事的女孩却又踏上了出国留学的路程。她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追求,终于登上了人生的巅峰。看完这本书,我不禁两颊发热感到惭愧。曾子墨在人生中面临着那么多的压力和抉择,却依然能快乐而坚强地生活,而我却只要遇到学习上的小问题、小麻烦,就会发脾气、畏缩不前,放弃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