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名著读后感600字一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这本《百年孤独》中描述了一个家族、一个村落的百年历程。百年的时间是漫长的,几代人的更迭,每个人都在这百年的生活中描绘着自己的色彩,从浅到浓,继而陈旧褪色,直至被人遗忘。同样,这个名叫马孔多的村落的命运也如同百年舞台上人们一样,从孤寂到喧嚣繁华,继而被人遗弃,直至在狂风中化为乌有。百年的兴衰,百年的存亡,相对而言,这本书并不算很厚,充实且精炼,无累言赘语,且时间的跳转不会令人显得过于突兀。而作者在字里行间展示了非凡的想象力,打破了固有思想的轨迹,跳跃在沉重的现实中,增添了魔幻色彩,令人赞叹。
长达一个世纪的故事发生在马孔多,这个由第一代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创建的村落,弥漫着约定成俗的自由风气,它无需外界政治的帮助、参与,以其公众认可的独特方式良好的运行,如一个未加玷污的世外桃源般,简单淳朴。而在现实中,这个闭塞的村落,却在两种期望中改变了原有的步伐。一方面源自村内人对外界文明的探索,他们充满了开拓精神,努力与外界钩织联系,他们通过河道引入一批异貌女人,他们兴奋的迎接火车运输道的触角伸入,他们欢天喜地的接纳香蕉公司的进驻。另一方面,则是异乡他人对这片土地的觊觎,村落舒适的生存环境,惬意的生活氛围,以及得天独厚的资源吸引着外界的人们,有些人为生活,有些人为政治,而有些人则是为了可怕的利益。最终这个历经繁华的村落满目疮痍,即便有人想要恢复曾经的美好,在兴衰的进程中也已无力回天。故事中的人物都有其独特的风采,每个人都是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布恩迪亚家族中的众人,既紧密相连,却又是遥遥相望隔阂着,彼此的生活虽然相交,但感受与生命轨迹并不交融。他们身上流淌着相似的血脉,深沉的孤独感却充盈在一代又一代交织的生活中。
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虽然能力超群,智慧超然,但与世界的相隔,与科学的远离,让他对吉普赛人的偶尔到来是那么的痴迷。新鲜的事物,新奇的发明,以及不可思议的科学信息,是不变的他们认识变化的世界的一种渠道,也是他与外界唯一的联系。闭塞是集体的病症,正因如此,他想要改变,想让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成为现实,想要利用外界新事物来改变一成不变的生活,试图穿越森林去探索文明的触角,他沉迷于试验、研究、计算、书籍,期望与科学接轨,去认识他们一直存在的奇妙的未知世界。他那不受现实束缚的想象力、超前的思想、怪异的行为,注定在人群中只能孤芳自赏,无人了解,最终被视为一个疯子,而这并不是因为他真的疯了,而是因为他的大智慧将他孤立于众。他絮絮叨叨的语言,只因众人听不懂而被视为疯言。同时孤独的并不只是这个家族的人,而是闭塞的整个村落,但舍弃孤独的代价却是沉重的,人为追寻科学发明而痴迷疯癫,最终落得绑缚树下了却一生,而村落也在铁路香蕉公司的短暂侵袭中面目全非。逃离了孤独,迎来了毁灭,人、情、事都不可避免。
乌尔苏拉,这个布恩迪亚家族的女主人,也是整个家族的精神支柱,贯穿了家族兴衰的始末。她朴实、正直、坚韧,面对一代又一代相似却又不同的布恩迪亚子孙,奉献着自己。在丈夫布恩迪亚沉迷在虚幻世界的时候,她用劳动养育着后代,在子孙在基准道路偏移的时候,及时将他们引入正途,在儿女长大时扩建家园、兴旺家族,她用柔情温暖着一个个孤独的灵魂,她尽到了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应尽的义务。她与邻友好,热情好客,让家园一度成为村里最耀眼的所在,一切按照她规划的明天进行,直至变化来临,一步步走来的繁荣昌盛还是衰败。变化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家族内部成员的外流,何塞·阿尔卡迪奥与丽贝卡的背叛外迁,奥雷里亚诺上校为战争流亡在外,阿尔卡迪奥纵权后的处决,以及奥雷里亚诺们一夕间命丧政治。另一方面,当乌尔苏拉的女主影响力逐渐被费尔南达替代,敞开的大门开始常年紧闭,民主自由的家庭氛围变得越来越教条,就像自由派上校的一句戏言一样,打倒了保守派,却回到了贵族的生活,这让为数不多的后代纷纷逃离了这个家。费尔南达这个没落贵族之女,从小被当做公主养大的女人,成为了继乌尔苏拉之后的第二个女主人,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强制影响着其他家庭成员,她对这个家族的影响和乌尔苏拉同样重要,但影响却是完全相反的,乌尔苏拉用淳朴的热情招揽着人气,而费尔南达的一扇门,空留一幢冷冷清清的大房舍,没了人气的滋养,杂草的蔓延,蚂蚁的侵袭,无力阻挡。
百年孤独名著读后感600字二
费尔南达死后四个月,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才从罗马赶回来,他本以为可以回来继承一大笔遗产,从而彻底摆脱在外面这些年过的穷困潦倒的生活。可是,家的破败打破了他的美梦。他只有在家里得过且过,苟且偷生。几个附近的孩子成了他孤独时可以颐指气使的对象。然后有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已故高祖母乌尔苏拉的床底下的地面闪着金黄。于是撬开地面,发现了三大袋黄金。还没等何塞·阿尔卡蒂奥尽情挥霍,财富就被那几个孩子洗劫一空,何塞·阿尔卡蒂奥也被他们淹死在浴缸里。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带着丈夫加斯通回到马孔多。这个日渐萧条败落的家乡却是她在外多年梦魂牵绕的所在。一回到家她就兴致勃勃地着手振兴这个人迹罕至、鬼魂出没的家。可是加斯通却不以为然。他对马孔多没有任何感情。他在等待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厌倦,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她离开这里,去往繁华之地。可是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似乎根本没有要走的迹象。最后加斯通只好独自离去。
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相爱了。他们爱得如痴如醉,无所顾忌。这个家族只剩下他俩,而他们却浑然不知彼此竟是至亲: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姨妈。在相爱中他们忘却时空,忘却一切。一个新的生命孕育了,这个生命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以来唯一爱情的结晶。初生婴儿被发现长着“猪尾巴”,这是高祖母乌尔苏拉最担心的事,因此她在世的时候是坚决反对近亲结婚的,因为家族中曾经诞生过长猪尾巴的人。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死于产后大出血。悲伤欲绝的奥雷里亚诺四处求助朋友,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回家后发觉,初生的婴儿被潮水般的蚂蚁吞噬。在那一瞬他想起了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没等奥雷里亚诺完全破译羊皮卷,马孔多就被飓风所消灭。“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看了三遍,总算把全书的脉络梳理得有点清晰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作者的超自然手法。一开始,读者就会被书中缤纷多彩的拉丁美洲风情所吸引。吉普赛人的有趣把戏,当地的奇异习俗,布恩迪亚家族祖先迁徙至马孔多经历的磨难,马孔多的兴旺与衰败。书中,死人会现身,人鬼可以对话,失眠症会传染以至于整个村子的人失去记忆,牲畜因为人的发情而多产,雨季可以持续4年多,活人可以生活在阴惨惨的鬼城。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增加了全书的魔魅、奇幻,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有不知身处何处的错觉。
布恩迪亚家族是孤独的,每个人都与生俱来打上孤独的烙印。这孤独流淌于家族百年的血脉中,而且日益严重,最后让家族归于毁灭。这或许是在揭示一个事实,世界本来就是孤独的。上帝创造了人不是为了使人类聚合——那样人类就太过强大而无法主宰。于是世界有了战争,有了灾难;家庭有了猜忌,有了离间。
如果不是看了三遍,我绝对要把书中那些重复的名字搞混。男人要不叫做阿尔卡蒂奥,要不叫做奥雷里亚诺。其实那些相同的名字一个可能是祖父,另一个可能是孙子。为了看懂,我只得罗列了一个详细的名单,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第六代的奥雷里亚诺。谁和谁,生了谁。发生在第一代周围的事情,又会在最后一代身上重演。兴与衰,成与败,总是在不断地轮回。原来我对拉丁美洲的历史知之甚少,《百年孤独》给我展现了一个浓缩的拉美世界——那是一个孤独的世界。在那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她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那里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用梦幻般的语言中,创业的艰难,文明的渗透,民主与共和之争,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入侵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浓缩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浓缩在一个叫做布恩迪亚的家族中。作者眼中的拉丁美洲近代历史,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看似前进了,却实际上又回到原点。这大约可以解释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这部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无法归纳出一两个主角。自上而下100年,连同那个刚出生的长了猪尾巴的婴儿算进去整整七代人,其中六代人都是作者用心去刻画过的,尽管所占篇幅有多有少。书中的男人,每个人都很奇怪,似乎没有一个正常。不是因疯癫而被绑在树底下,就是成天制作小金鱼,或是痴迷于羊皮卷的破译。至于书中的女人,我比较喜欢的是一头一尾两个女人——乌尔苏拉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她们是真实的,而不是虚伪的。乌尔苏拉不懂羊皮卷,但她却有朴实的真知灼见。她的高寿让她几乎见证了家族的全部兴衰。我也喜欢几个蕾梅黛丝包括祖母蕾梅黛丝、美人儿蕾梅黛丝和梅梅。最不喜欢费尔南达,她做作、虚伪、自私;也不太喜欢老处女阿玛兰妲,她不善良,报复心理太强。丽贝卡这个吃墙壁灰的怪异女子让我一想起就毛骨悚然。桑塔索菲亚是个不幸的女子,生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三个后代,一辈子孀居,为着这个家操劳。庇拉尔·特尔内拉和佩特拉·科特斯,这两个女子同样在家族中是没名没分,后者甚至没有留下一男半女,但却活得潇洒滋润得多。庇拉尔·特尔内拉的寿命竟长达150岁以上!
百年孤独名著读后感600字三
梅尔基亚德斯,神秘的吉普赛智者。他睿智的眼睛似乎一直注视着布恩迪亚家族,看着这个家族的兴衰成败,透析他们深入骨髓的孤独。读《百年孤独》,就像他站在你的面前,用他那雀爪一样的小手攥着那一叠陈旧发黄的羊皮卷,在他那干净整洁的书室中,将布恩迪亚家族或是拉丁美洲的百年孤独历程向你娓娓道来。
西班牙语奉献给了世界两本伟大著作,一本是《唐吉诃德》另一本就是《百年孤独》。在《百年孤独》中,马尔克斯用一种深沉而凝重却不失活泼的笔调为世人描绘了一幅壮丽的大陆图景,用他那超凡的魔幻想象与天才之手构建了一个魔幻神秘的拉丁美洲,借马孔多这个身处大泽之中,与世隔绝的虚构小镇中形形色色的人们表现了拉丁美洲的百年历程。人民的愚昧,政客的虚伪,衰退的文明,这些在马尔克斯的笔下都是如此地真实,仿佛就那样沉重地摆在你的面前,使你不得不为之恐惧与感伤。在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有的人身处孤独浑然不知,有的人为了打破孤独奋斗终生,有的人甘愿成为孤独的奴隶,在孤独中寻求宁静与安慰。这本书向人们呈现的是一个孤独衰颓的世界,就算有短暂的繁华也不过是虚幻的蜃景,就像那艳丽阴毒的欲望之花,在短暂的美艳后便慢慢凋零,最终与那死气沉沉的土地融为一体,继续在永恒的孤独中挣扎。正如那个时期的拉丁美洲一样,浸淫在孤独当中,死守着灰暗潮湿的热带雨林,终日在腐朽的沼泽中挣扎,没有现代文明与思想的曙光。时间似乎在这片孤独的大陆上已不复存在,只是不断地循环反复,停滞不前。
本书的主要人物便是布恩迪亚家族的七代成员,这个家族几乎是孤独的代名词。每一个成员似乎自出生开始就与孤独为伴,缺少与家人的沟通与关爱,只是死守着自己心灵最黑暗的一隅。冷漠地注视着世上的一切变化,哪怕那沧海变为桑田也无动于衷,终生在孤独的笼罩下独行,在无比深沉的悲哀中迎向死亡。或许早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追求文明曙光却被当成疯子帮在粟树上的时候,这个家族就注定承受百年的孤独。一个文明的先驱者诞生在那样一个愚昧统治心灵的村庄,无疑是十分可悲的,甚至连他的妻子——乌尔苏拉,布恩迪亚家族真正一位不愿向孤独低头认输的斗士,都无法了解他追求文明的渴望。最终使马孔多的伟大创造者的后半生都在粟树上度过,在这个愚昧的混沌乐园中沉默了几十年后死去。从他死去的那一刻起,孤独与愚昧便渗透到了马孔多的各个角落,贯彻到了每个人的骨髓与血管当中。
这个家族中没有缺乏过反抗孤独的斗士,比如家族的元老乌尔苏拉,她一直苦苦支撑着这个被孤独笼罩的家族,哪怕在那马孔多已成为末日黄花之时也依然如此,她一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擎天柱,总是为了子孙的前程而不懈奋斗,最终却都以失败告终,在无限的不甘与孤独中离开了人世。乌尔苏拉的小儿子奥雷里亚诺是在反抗孤独的战争中较为成功的一位,他为了人民的自由而揭竿起义,无比顽强地发动了三十二场内战,成为了一位英雄式的人物。他原本希望在战争中能得到心灵的充实,实现自己人生的意义,却没想到在孤独的沼泽中越陷越深,不得自拔。他一次次目睹了政客的无能虚伪,也越来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迷茫。在战火中他的年华老去,内心变得越来越孤僻阴冷。他不再相信任何人,哪怕他最亲密的战友也是如此。他一直在玩着权力的游戏,在征服他人的过程中获得快感。他本是为了反抗独x者,砸烂专权的枷锁,可没想到自己也成了一个独x者,一个孤独的独x者。在遭受彻底失败后,他落魄地回到家乡,终日披着一条老旧发霉的羊毛毯,像个幽魂一样游荡,成了一个真正孤独的人。早在他成为上校的时候他就已经丧失了亲情,甚至连自己的母亲都开始恐惧自己,恐惧这个在战争中被洗刷了善良与天真的孩子。最终,上校不得不在昔日他与父亲一起愉快钻研炼金术的小作坊里靠制作小金鱼来打发时间,沉浸在孤独的黑暗中寻求心灵的平静与自我的意义。最后死在了父亲曾经呆过的粟树旁,结束了自己无比孤独凄惨的一生。在几十年后逐渐被人遗忘,被无情的时光淹没。
百年孤独名著读后感600字四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它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宏图景的鸿篇巨著”,第一次阅读这本作品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一来是被这个孤独的名字所吸引,二来是因为我的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很难读下去,我便想试一试。
刚读的时候就叹服于拉美人名字的长度和复杂度,这本书描写了七代人,每一代人子孙的名字又承袭于上一代长辈们的名字,总的来说,男性不是叫做何塞阿尔迪奥,就是叫奥雷里亚诺,女性不是叫做蕾梅塞丝,就是叫做阿玛兰旦,有时候看几页就要翻回去回想一下这个人物是谁,且作者运用倒叙,插叙的多种手法,更让我读起来艰涩难懂,思绪混乱。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布恩迪亚家族又衰转盛历经一百年轮回又由盛转衰又回到原点的故事。小说通篇采用魔幻主义色彩,人物怪诞,情节荒唐。
这个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叫做何塞·阿尔卡迪欧·布恩迪亚,因家族命运的诅咒,产下一名长着猪尾巴的“畸形儿”,受族人耻笑,之后又在一次斗鸡比赛中失手杀了他的邻居,后来他便携他的亲友搬迁到了一片荒地,开垦后并给这里取名叫“马孔多”,被外界称为世外桃源的马孔多由于吉普赛人的到访,给这里带来了许多文明、知识和宗教。
第一代的后人,霍·阿·布恩迪亚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一直想走出马孔多,想将外界的科技和文明引入马孔多,却始终不被族人理解,最终被众人绑在一棵榕树上直到老死。第二代的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他最终走出了马孔多,一生发动了32场战役,却没有一次成功,在这之后,他放弃了战争,也厌倦了世界,回到了原点,最终在原来绑着他父亲的那颗榕树下死去。而后的第三代、第四代、带五代一代不如一代,各种荒唐的怪事也在这个家族中反复循环的发生,直到第七代被蚂蚁啃噬掉,仿佛为这个诅咒画上了句号。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们从不沟通,不理解也不接纳别人,他们孤独且倔强,有些人的孤独是从出生就失去一切,有些人是在对抗孤独中变得癫狂,失去自我,有些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她一生热情积极、正直坚强,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在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成为军阀以后,丢失了人性,屠杀无辜,甚至至亲,对一切求情置若罔闻,在她儿子屠害至亲行刑的前一夜,她不顾军令去找她儿子,一身黑衣,严肃不容侵犯的神情,保持挺立的站姿,庄重的向她儿子宣告:“我怎么做也拦不住你,但我告诉你,我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骨头发誓,以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的名义在上帝面前发誓,我只要一看见他们的尸体,不管你在哪儿都会立刻把你揪出来,亲手杀死你。”没等他儿子回答,转头就走,最后又丢下一句话:“就跟你出生时,如果长着猪尾巴一样处理。”这一段把我看的热血沸腾,也正是这位母亲的这一番话,把几乎丧心病狂的军阀儿子从良心的悬崖上拉了回来。
整个故事围绕着马孔多开始,也最终围绕着马孔多结束。梅尔基亚维斯老头是最初同第一代人一起来到马孔多的,他死后留下了几卷羊皮卷,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都回来破译这个羊皮卷,直到第六代人来破译时,羊皮卷上记载:“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膀子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马孔多不复存在,一场家族的百年历史就此终结,消失于世上。读到这里,合上书,仿佛做了一场历经马孔多百年历史的梦,一瞬间恍然大悟却又云里雾里满怀心事。
百年孤独名著读后感600字五
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比较少人看了吧。这本书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今年的暑假,我带着一本《百年孤独》从上海返回中原老家。它奇异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使我昏昏欲睡。在返乡的硬座车厢里,我再一次将它打开,再一次从开头读起。马贡多村边的那条清澈的河流,河心的那些有如史前留下的巨蛋似的卵石,给人一种天地初开的清新之感。用埃利蒂斯的话来说,仿佛有一只鸟,站在时间的开端,用它的红喙散发着它的香甜。
但马尔克斯的叙述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有如飓风将尘土吹成天上的云团:他很快就把吉卜赛人带进了村子,各种现代化设施迅疾布满了大街小巷,民族国家的神话与后殖民理论转眼间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裸者与死者》的作者梅勒曾经感叹,他费了几十页的笔墨才让尼罗河拐了一个弯,而马尔克斯只用一段文字就可以写出一个家族的兴衰,并且让它的子嗣长上尾巴。这样一种写法,与《金瓶梅》、《红楼梦》所构筑的中国式的家族小说显然迥然不同。在中国小说中,我们要经过多少回廊才能抵达潘金莲的卧室,要有多少儿女情长的铺垫我们才能看见林黛玉葬花的一幕。当时我并不知道,一场文学上的“寻根革命”因为这本书的启发正在酝酿,并在当年稍晚一些时候蔚成大观。
我捧读着《百年孤独》,窗外是细雨霏霏的南方水乡。我再次感到了昏昏欲睡,我被马尔克斯的速度拖垮了,被那些需要换上第二口气才能读完的长句子累倒了。多天以后,当我读到韩少功的《爸爸爸》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比《百年孤独》还要好看,那是因为韩少功的句子很短,速度很慢,搀杂了东方的智慧。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有些最激进的批评家甚至认为,《爸爸爸》可以与《百年孤独》比肩,如果稍矮了一头,那也只是因为《爸爸爸》是个中篇小说。我还记得,芝加哥大学的李欧梵先生来华东师大演讲的时候,有些批评家就是这么提问的。李欧梵先生的回答非常干脆,他说,不,它们还不能相提并论。如果《百年孤独》是受《爸爸爸》的影响写出来的,那就可以说《爸爸爸》足以和《百年孤独》比肩。这个回答非常吊诡,我记得台下一片叹息。
我的老家济源,常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开头时提到的场景。济水,曾经是与黄河、长江、淮河并列的四条大河之一,史称“四渎”,即从发源到入海潋滟万里,自成一体。济源就是济水的发源地,但它现在已经干枯,在它的源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臭水沟,一丛蒲公英就可以从河的这一岸蔓延到它的另一岸。站在一条已经消失了的河流的源头,当年百舸争流、渔歌唱晚的景象真是比梦幻还要虚幻,一个初学写作者紧蹙的眉头仿佛在表示他有话要说。事实上,在漫长的假期里,我真的雄心勃勃地以《百年孤独》为摹本,写下了几万字的小说。我虚构了一支船队顺河漂流,它穿越时空,从宋朝一直来到20世纪80年代,有如我后来在卡尔维诺的一篇小说《恐龙》中看到的,一只恐龙穿越时空,穿越那么多的平原和山谷,径直来到20世纪的一个小火车站。但这样一篇小说,却因为我祖父的原因有始无终了。
假期的一个午后,我的祖父来找我谈心,他手中拿着一本书,那就是《百年孤独》。他把那本书轻轻地放到床头,然后问我这本书是从哪里搞到的。我说是从图书馆借来的。我还告诉他,我正要模仿它写一部小说。我的祖父立即大惊失色。这位延安时期的马列教员,到了老年仍然记得很多英文和俄文单词的老人,此刻脸涨得通红,在房间里不停地踱着步子。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完了这本书,而且看了两遍。我问他写得好不好,他说,写得太好了,这个人好像来过中国,这本书简直就是为中国人写的。但是随后他又告诉我,这个作家幸好是个外国人,他若是生在中国,肯定是个大右派,因为他天生长有反骨,站在组织的对立面;如果他生活在延安,他就要比托派还要托派。“延安”、“托派”、“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反骨”,“组织”,当你把这些词串到一起的时候,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就像芥末一样直呛鼻子了。“把你爸爸叫来。”他对我说。我的父亲来到的时候,我的祖父把他刚才说过的话重新讲了一遍。我父亲将信将疑地拿起那本书翻了起来,但他拿起来就没有放下,很快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进去。我父亲与知青作家同龄,早年也写过几篇小说,丰富的生活一定使他从中看到了更多的经验,也就是说,在他读那本书的时候,他是身心俱往的,并且像祖父一样目夺神移。而不像我,因为经验的欠缺,注意的只是文学技巧和叙述方式。我的祖父对我父亲的不置一词显然非常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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