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优秀读后感10篇

秦风学老师

《热爱生命》读后感 1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热爱生命》读后感 2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读后感 3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主人公的坚强斗志深深的感染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 4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 5

这几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位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从他奄奄一息到活下来,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了。

本书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他的重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充分突出了人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圈。

《热爱生命》读后感 6

读完这部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首先一定要热爱自己的生命。

我很佩服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艰难的行走着。她只是一个人在走,没有同伴。那里的天气很差,她又冷又饿,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匹狼,这匹病狼一直跟在他身后舔着它留在地上的血,人和狼都在坚持着活下去,为了能活着回去,人终于在战斗中获胜了。他对生命的热爱是他战胜了狼。虽然他也很饿,很累。可他不想失去生命,最后他走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鱼船救了起来,最后终于安全的回到家。

我读完这本书,我就知道了,人要想成功,就必须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热爱,都不爱护,那这个人怎么会成功呢?朋友们,所以,我们一定要热爱和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这样人才可以快乐,才可以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 7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了1970年张海迪随着下放的父母来到了聊城农村。张海迪很想站起来,看见可以行走的人们,她有时不免黯然泪下。可张海迪却顽强地学针灸,治好了许多人。可她有时却因为一个姿势时间长了而全身疼痛,可她为了给乡亲们做事,依然选择了继续针灸。

我感受到了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像别人一样可以走路,奔跑。从”她多想迈开双腿,扑向翠绿欲流的万顷麦田。“我还感受到了张海迪很热爱生命。从”数年来,她共治了一万多人。“太厉害了,我一看到这个数字时,惊呆了!残疾人竟然比医生还厉害。我觉得她太热爱生命了,她真的是一心想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啊!

和张海迪相比,我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我有时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再去旅游,最后一星期在写作业,可这样我经常退步。上一个暑假,我提前写完作业,非常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还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要热爱生命,不要浪费。

《热爱生命》读后感 8

这个寒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热爱生命》中讲了许多热爱生命的故事,有让人珍惜生命的,又让人发奋图强的,有让人勤奋的……我最喜欢里面”热爱生命“这篇短文。这篇短文讲的是主人公和比尔在荒凉的山谷里迷路了。在关键的时刻,比尔抛弃了他,他的脚扭伤了,双脚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饥饿不堪的病狼!为了战胜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回。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弃,不绝望,即使在窘困的处境下也会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读后感 9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

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 10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