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读后感

黄飞老师

  红字读后感

  最初买《红字》这本书,是因为想要再多读几本世界名著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它的题目又很有特色,所以在书架上选了回来,准备慢慢读来消遣。谁知读了之后,居然一下子就被文章情节吸引。

  《红字》全篇采用先抑后扬的写法,把海丝特和狄梅斯迪尔的爱情一点一点撕裂成悲剧,让人的心始终纠结在人性的漩涡中不能释放,直至最后读完,我依然在思考:这场悲剧究竟是谁的错?是狄梅斯迪尔披着道貌岸然的教服无视宗教礼法失德悖行?还是海丝特作为有夫之妇不守妇道做下不齿之事?或是奇林沃思得知妻子与人私通心胸狭隘阴险狡诈杀人于无形?

  凭心而论:我为海丝特和狄梅斯迪尔的深挚爱恋感动,尤其是他们在树林相会时彼此那份恬静与纯真的迷恋,简直就是少男少女之间无邪的情感,让周围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都变得无限美好。甚至那个一刻也不肯安静的小精灵——海丝特与狄梅斯迪尔的私生女珠儿,在这种氛围中也变得安静恬适,温柔乖巧起来。但是我又不能接受这种违背道德的爱情。尽管海丝特与奇林沃思的婚姻是不幸的婚姻,他们之间没有爱,只有占有与服从。但是海丝特与狄梅斯迪尔的爱情也充满了阴影。狄梅斯迪尔是个虔诚的教士,他疯狂地迷信上帝,所以不敢面对自己的爱,更不敢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他每次见到海丝特胸前的红字,便仿佛心灵被射穿一般浑身战栗,对于海丝特后来大胆的表白以及出逃的计划始终不敢明确接受,最终他死在自己的虔诚与自责的双刃剑下,与其说是奇林沃思害死了他还不若说是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心神交悴而亡。他是当时黑暗宗教制度下的牺牲品,也是人性伦理道德的一个反面教例。而对于梅林沃思,我的感觉他像一毒蛇钻进了你的家里,却又不咬你。你有时看得到他,有时又看不到他,让你随时随地感受到危险的存在,却又不知危险在哪里。他冰冷的身体使这个家变得毫无生气,他阴鸷的眼神总会让你不寒而栗。这种恐惧比毒牙的啮咬更令人痛苦,却又无法摆脱,是一种灵魂的虐待,精神的摧残,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通篇读完,我特别喜欢海丝特这个人物,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善良坚强,她的身上有一股神圣之光——爱的光芒,照耀着她的灵魂和生命,使她一直如同圣母一般纯洁高尚。尽管她在书中的角色是被审判的淫妇,可是她的端庄、娴静、平和、坦荡一直感染着我。她用执着守护母爱,用坚强守护爱情,用诚实守护道德。在她的面前,宗教是渺小的,法律是渺小的,男人更是渺小的。正因为这样,她虽然违背了宗教和法律,却没有受到社会的遗弃,而且胸前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我觉得这就是作品的主旨:宣扬爱情和人权的自由,宣扬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我想这也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一部爱情的悲剧,一次人性的追问:谁之罪?

  上帝说:爱无罪。(煮雪)

  红字读后感

  霍桑让我再次相信人的内心的博大。生命中的每一种情节都极具喻义,我们要做的只有宽容和沉默。

  故事情节简单,如果可以的话,一篇短篇小说尽可表述清楚。而霍桑却极尽心理之能事,竟写出一部宏大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发生在一六五〇年前后的波士顿,作为在英格兰被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移居至此,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甚至走向极端,禁止妇女微笑,儿童嬉戏。海丝特•白兰智慧而且刚毅,虽为齐灵渥斯的妻子,谣传丈夫早已丧身大海,与敏感而学识渊博丁梅斯代尔牧师发生私情,并育下一女婴珠儿。事情败露之后,海丝特被监禁数日,并在受弄刑台受辱数小时,并要时时刻刻佩带能奸的标志“A”字样的红字。但她拒绝说出女婴父亲的名字。而后移民至此的齐灵渥斯恳求海丝特隐瞒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此地做了一名医生。海丝特饱受周遭的耻辱与诟病,深居简出,乐人好施。而丁梅斯代尔牧师一方面要宣扬所谓的正统教义,另一方面又要忍受心理的折磨与煎熬。齐灵渥斯为了治疗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病情而走近他的身边,并从他的日常言行中感觉到他心中的隐痛,并生发了报复的仇恨。在海丝特•白兰与丁梅丝代尔的森林中一次会面后,海丝特向丁梅丝代尔揭露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牧师内心感到更大的痛楚和解脱。牧师决定在庆祝选举的布道时完成自赎,向众人表明了自己的罪恶,最后丁梅斯代尔走向海丝特•白兰受辱的刑台,因病情加重而死亡。一年之后,齐灵渥斯也逝去,与丁梅斯代尔合丧一处,但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共用一块墓碑:“一片黑暗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而海丝特•白兰再次返回此地,依然佩带耻辱的象征红字安静地活着。

  霍桑极尽渲染描摩人的心理,避免言语落入流俗,为后世所推崇。使我更感兴趣的是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深沉而厚重的人文内涵。

  “A”字的意义多重性引人深思。由于海丝特•白兰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的美行,使得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ADULTERY)的耻辱徽记,而成了“能干”(ABLE),甚至是“尊敬”(ADMIRABLE)的标志,而小珠儿则当作“天使”(ANGLE)的象征,更有甚者,将其看做社会的进步(ADVANCE)或者美国(AMERICA)的象征整个社会的错综关系的象征。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珠儿、齐灵渥斯”极具深刻的意味。毫无疑问,故事最大的主角当属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人生哲学让她活得坦荡无恃。当事情败露,海丝特本可逃避,移居别处,她内心强大的救赎意念,以及隐藏在深处的对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眷恋,支撑着她默默地承受着无处不在的非议与指责,她没有仇恨,更恰当地说,她安静本分的生存意识战胜了仇恨,只是默默地行事好施,她没有目的,行善的美行不是来赚取好名声,她只是用正常的方式对抗人们心底的怒恨。霍桑在书中结尾处写道:“一个值得探讨,引人入胜的课题是:是恨和爱,归根到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霍桑十分明确地给出了我们答案,当“二者发展到极端”时是“密不可分和息息相通的”,作品也向我们印证了这一观点,齐灵渥斯的情到极处而生恨,而丁梅斯代尔爱之真切却痛苦不堪。爱和恨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使一个向对方谋求爱慕和精神生活的食粮。”这句话也能在文中找到证据。完成之后,“都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人或痛恨的人同样置身于孤寂凄凉的境地。”结合故事,情节,这一论断更加深刻可晰。海丝特•白兰是爱与恨交融得恰到好处的例证,而牧师爱大于恨,齐灵渥斯恨多于爱,而珠儿则是似一个独立于情感王国的精灵。故事更具深义的是,当两人相继死去,海丝特•白兰自愿又回到那个充满着她的耻辱与悲伤之地。她心中坚定的信仰,使得原本耻辱的红字竟使人生畏起敬,这也昭示着世界变得成熟与宽容,一切正义、真诚的情感都被接纳。霍桑作出了呐喊:“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显示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的最坏之处。”我曾经饶有兴趣的想过这个问题。人只单纯的分为好人坏人是不够的。一个纯粹的真善美,无可非议,他一定会上天堂;一个服从于内心的道德失准的人,我们可以判定他是坏人,但他

  是真诚的,他所做的每种行动都是心底真实的思想而引发的。但一些好人违于内心,隐藏内心真实的想法,一些坏人也许由于难言之隐而不得不扮演恶人的角色。世界太丰富,我们确实无法判别每个人的真实心境,那就只能真诚与宽容来完成自赎罢了。

  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先祖威廉·霍桑1630年来到美洲大陆,曾经担任过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官员,当众驱逐鞭打过一位教友派的妇女,而霍桑的曾曾祖父约翰·霍桑则是臭名昭著的1692年塞莱姆女巫审判中的三位法官之一,根据他的裁决,数名女巫被送上了绞架。霍桑创作《红字》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写作,‘替他们(祖先)蒙受耻辱,并祈求从今以后洗刷掉他招致的任何诅咒。’”

  霍桑巧妙地将自己祖先的事迹融入创作背景,美国在独立之后,发展到19世纪的对宗教文化的自省,以及当时社会的新兴思想的萌芽,嫁接到一个发生在17世纪的宗教赎罪故事。

  巧合的是,美利坚拥有与小珠儿极其相同的身份——私生子——前者在经历欧美长达百年的殖民统治后宣布独立脱离自己的宗教策源地,从此“开除”教籍,是欧洲宗教与新大陆的混血儿。

  似乎有意无意地在暗示着两者之间应当具有共通的特点。小珠儿的诞生是她的父母对宗教教条的反抗,远离世俗社会拘束使得她身上表现出的野性使得她的母亲有时视她为天使,有时却称她为恶魔。而美国则今天拥有强大的文化输出,确实是异曲同工。故事中有海斯特关于女性的社会地位的思考,背景是1848年在霍桑撰写《红字》时,第一次妇女大会正好在纽约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女权主义者们提出了女性和男性拥有平等财产权的问题。所以“《红字》是公认的第一部从美国本身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并带有这种条件下形成的特殊思想文化烙印,散发着浓郁的美国乡土气息的小说杰作。”

  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过滤了那些繁琐冗长曲折的字句之后,本质上的故事很简单:女人和牧师通奸,后因女人怀孕产下一女,被当局发现处以佩戴红字A以示警惩,而通奸的另一个当事人牧师则没被发现,却深受良心煎熬;与此同时则是女人原有的丈夫,作为牧师的医生出现在其生活中,并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最后,牧师说出内心的秘密而坦然受死,医生满腹仇恨随之宣泄而同样死亡,只留得女人和女儿生活于世,红字A也慢慢地完成符号意义的转变。这么一写下来,这个故事真说不上有多精彩,而关于红字A的意义的阐述,也是比较明显的。所以,老实说,这并不是一个吸引人的故事。

  然而,霍桑在这个故事里面加入很多宗教的思考。神啊牧师啊布道啊上帝的荣光啊等等词汇则是频繁出现,对于一个不信基督抑或其他宗教神的人来说,每看到这儿就十分痛苦。那是一种不理解不愿了解而产生的纠结。书中的男主人公个作为一个牧师,为了凸显其内心的煎熬,上帝和撒旦像龙套似的不断上场下场;女人的审判也是由于宗教和法律共同完成的;书中每一个人,除了西宾斯太太,都囿于这样的环境中无法解脱。任何别的想法,都会被视为魔鬼的诱惑。这就是新英格兰的土地,这就清教徒梦想中建设的乐园。可是太多的清规戒律,却又是磨灭人性的。《红字》这本书,整个基调便是如此幽暗而毫无色彩,即便有所谓的上帝的荣光,我想大概也是如冬天偶尔穿透浓厚云层的光线一样,冷冽而短暂。是否少些那样的极富清教意味的故事叙述,书会更精彩一些?

  我想自己目前还不能回答。一来不曾了解霍桑的生活经历,二来也对加尔文教所知甚少。只是因为这本书让我读得不舒服且隐隐有种不明所以的梗塞感,所以忍不住发问一番。有些故事注定就是这么风格明显而恰好不是自己的菜!

  哦对了,关于这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插图本《红字》中的插图,我想说,真 是 他妈的 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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