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
人,要生存,要思想,要表达,要创造文明,要构建秩序等等——无不是自恋的体现,但不自恋就无法从千千万万的生灵中脱颖而出,像癌细胞忤逆生命的意志那样去背叛麻木不仁毫无目的的宇宙。不幸的是,这只是硬币的一面,而另一面则是硕硕的未知。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就好比在茫茫大海中捞起一个漂流瓶——这也太不成比例了。因此,把非生命的一部分考虑进去,从宇宙的概念上来讲,人很孤独,而且这种孤独还会细分下去,摊给个人。
一个娃娃糊里糊涂的就从娘胎里呱呱坠地了,面对周遭陌生的一切,他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也无法预知将要发生的一切——其实他压根都不会想,只会哇哇大哭——随着脐带剪断的那一刻,他便承受了此生最为深刻最为残忍的孤独,同时被赋予了孤独,因为他被独立成个体,会被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文明文化教养,会有愈深度精分就愈迥异于他人的成长体悟,会在个人与集体、意识与潜意识、善良与邪恶、真诚与虚伪等等各种二元对立的博弈中踅来踅去,会在渐悟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节奏,产生平衡“本我”与“超我”的智慧,甚至会发现某些绝妙的构思和深邃的奥义只能烂在肚子里,而根本无法用言语沟通或文字表达——正如歌词对音乐是种伤害一样,语言文字对思想也是种伤害——以至于从个体的意义上来讲,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而一个人也无法替代另一个人。因此,从人被独立成个体的那刻起,就被孤独诅咒了。
一不小心得出这种结论,真令人扫兴,然后再去谈《百年孤独》这本书,简直是“扫兴?100”。这个头起得不好,重来。
“……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开篇便袭来一股充满神秘感的原始气息,呈现出一种粗旷而又干净的美——思想还未启蒙,文明还未染指,秩序还未产生——这是片净土。于是我放下书,闭上眼,舒展四肢,正准备耽湎其中难以自拔,可没过多久,突觉大事不妙,就仿佛置身于月黑风高杀人夜的前夕那样。果不其然,直觉很快得到了佐证,吉普赛人来了,带来了科学和巫术,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第一代男主人公登场了,带着孩子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开疆辟土,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堂吉诃德骑上罗西纳特,领着桑丘,手持长矛出发了;薛松买了朝廷一纸任命,雇了一班人马,带着老妓女,赴往湘西了;再不济也是树上的男爵带着他的三角帽和佩剑,爬上窗外的圣栎树了,抑或王二拿了些锅碗瓢盆,跑出生产队,去章风山了——我迅速被这种感觉攫住,这是本有趣的书,真想一股脑儿读完,正如看见中意的房子想一次性付款拿下,但琐碎的阅读时间仿佛钱包里数十张没得存款的银行卡,拼拼凑凑还不够首付,于是不得不向时间银行贷款,贷点睡眠时间出来,把书拿下,但贷款手续颇为繁杂,要时间流水,要熬夜记录,要失眠征信等等,一拖一拖就拖了一周,其中心酸可想而知。
如上所述,《百年孤独》是本有趣的书,但说着说着变成买房子了,所以这个头还是起得不好,继续重来。
这次从书中的人物关系开始。在读之前,就有书友建议我对着人物关系图来读,我没听,因为我家族中爷爷辈六个,爸爸辈十二个(只说男丁,加上女性就21个了),然后地方有个习俗,每逢春节都要走家串户,提个糖包拜年,嫡系旁系一个也不能落下,否则就要吃凿栗,所以每逢过年,我必累成狗。以前小的时候,都是爹带着,后来大了点,爹就整孔子那套,要长幼有序,比他大的,他就去一趟,比他小的就由我跑腿。那年拜年,我第一次单独上阵,很快就出师不利,气氛搞得十分尴尬,连捂脸笑都无法化解,因为我把9叔叫成了10叔,小婶叫成了11婶。
回家后,我便不得不拿出小学背乘法口诀表的决心把这些叔叔婶婶的关系和排行弄清楚,而且达到了倒背如流的境界。因此,在厘清人物关系这方面,我自认为是权威人士,但出乎意料的是,读到《百年孤独》第五代,我就不得不采纳这位书友的建议,对着人物关系图读了,因为作者把一个名字拆拆组组,反复利用,虽然这种“外婆天天生日”的感觉很好,但同时爷爷孙子分不清的状况瞬间就把我带回了那个年少无知大不敬的年代,很有一股“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把回到解放前”的挫败感,而且除了人名和排序的问题,还有盘根错节纠缠不清的男女关系,以我只能解二元二次方程的能力,如果冒冒然的仅凭记忆和直觉去梳理,而不去对照人物关系图,很可能会遭受秃顶之灾。
书中除了合乎伦理的男女结合,还有表兄妹结亲的、兄弟共一个情人的、有爱上妈的、有爱上姑妈的、有爱上姨妈的、甚至爱上姑奶奶的——场面蔚为大观,情节循序渐进,看得我手指打结,舌头打圈,眼珠错位,差点变成了斗鸡眼,这是生理上的紊乱,还有心理上的纠结:一方面受到伦理的牵制,让我感到揪心,一方面又受情欲的驱使,令我怦然心动。这个家族自成家以来便拥有强大的乱伦基因。第一代是同辈乱伦,表兄妹结亲,然后开枝散叶,经过七代人的努力,终于晋升为隔代乱伦,外甥和姨妈,此时,家族一副衰败颓然之景,似乎大限将至气数将尽,终于第八代用自己的昙花一现为家族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所谓“成也乱伦,败也乱伦”,一个完美的“宿命论”,这么想挺悲剧的,但进一步想想,这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缝扣子做寿衣、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读羊皮卷、乌尔苏拉追忆往事、奥雷里亚诺第二装门锁,修钟表那种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工匠精神亦有异曲同工之妙。总之栽在自己手里,也没什么可说的。
但这个家族就是在这种群魔乱舞的情况下还维持了百年之余,靠的是什么呢?开始我以为是贯穿全书的一根超长的生命线——乌尔苏拉:“男人开创世界时,她援助;男人蛮干乱闯时,她阻止;男人停止不前时,她继承;男人退缩逃避时,她支撑”——这是微信读书里的一篇书评所总结的,在这里借用一下,以此赞颂一下女人的理性、妈妈们的伟大,可以想象,如果这个世界交在男人手里,等于是给自己扔了一颗原子弹,除了一朵壮丽的蘑菇云之外,恐怕一无所有。所以我爱妈妈——额,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家族的涨落动定,成败兴衰,各种混杂的男女关系,乱伦之恋几乎都源于此——用弗洛伊德的说法就是恋母情结,在书中,这股暗流比起“乌尔苏拉”毫不逊色。
说到恋母情结,小时候我特喜欢黏我妈,我跟她睡,小手手抱着她,小脸蛋埋进她胸口,然后我妈老把这事跟别人说,别人就笑话我,说我是个奶罐子,众所周知,我国的伦理道德十分发达,所以我听到这话,立马就从脸红到了耳根子,之后,就没再粘过我妈了,但在我步入青春以及挨近青春的那段时光,成熟女性一直对我充满了其独有的吸引力,总令我想入非非。所以我觉得我应该能理解为什么第二代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都搭上了比他们年长很多,帮他家干家务活儿的庇拉尔·特尔内拉,以及后面的儿子爱上妈,侄子爱上姑妈,外甥伦上姨妈等等错综复杂的乱伦现象。不过书中的恋母情结跟弗洛伊德所说的有点区别,他们没有直接把母亲做为性爱欲望的对象,而是转移到了其它比自己年长的成熟的女性上,有个学术的说法,说这是潜意识冲出前意识的压制来到意识层面的体现,随他们怎么绕吧,本质上还是恋母情结的发展。
家族的男性几乎都有恋母情结,有意无意的想着乱伦,期间无数次擦枪走火,前面已经说了,看得我怦然心动,最后不负所望终于伦上了。家族的女性了,要么禁欲,要么超然,最后来了个惊天大逆转,恣情纵欲起来。家族的男人和女人到了这一代,终于不再压抑,而是肆无忌惮的灵肉交媾,随时随地的将彼此推向情欲的巅峰,似乎要借此冲破个体的牢笼与对方融为一体,打破孤独的宿命,但这件事只有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才能做得到,因为夏娃本来就是亚当的一根肋骨嘛。接着第八代出生了,一根猪尾巴,瞬间将他们从情欲的蜃楼拉回现实的大陆,随后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在尘世时空中完美显现: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一棵百年大树便轰然倒塌。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好好的一个百年家族就这么没了,说什么也得“呜呼”一句,“哀哉”一下。情欲不战而胜,伦理根本就没发挥的机会,如果“猪尾巴”的父母要是能像读者一样细心一点,严谨一点,对对人物关系图,也许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故事总要有结束的时候,人总要有点悲剧精神,所以随着故事的结束我也不得不闭嘴了,而且经过前面几次重来,显然我有染上书中人物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毛病之嫌,所以,这次说什么也不重来了,因为长了猪尾巴不好跟父母交代。
百年孤独读后感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着。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着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
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爱情却非常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这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应该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
最近看完了百年孤独,书看得很快,可信息量太大,反而还未消化完毕,停留在对一本好书囫囵吞枣泛读一通的阶段。相信还要反复咀嚼几遍,我才能真切明白作者对人类历史的讽刺有多深。目前我对百年孤独的理解仅是这是一本介绍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的崛起与衰落的过程,围绕着其中两个兄弟与取了他们相同名字的后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而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信条与行事的标准、动机与准则。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阴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他们在马贡多生活,在这个孤独的小镇与以马贡多小镇为中心形成的一个范围活动着,在这里他们完成了生命的升华,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以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起就无形中担负着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认为必须非做不可的事情。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又似乎并不属于这个家族,他们最大的相似点,就是孤独二字。孤独,打自这个家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与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的相连在一起,他们生来是孤独的家族,死后也并没有逃脱孤独二字。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唯一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唯一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唯一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最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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