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

黄飞老师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

  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了————

  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童话书。它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孩不好好学习,让他放鹅,他也不好好放,经常捉弄鹅。有一次他还捉弄了小精灵,小精灵将他变成拇指那么大,他为了不让鹅飞走,抱着鹅的脖子,结果鹅将他一起带走了。他历经了漫长的旅行,从一个坏孩子变成一个好孩子,最后终于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信守诺言,与别人说好的事不能反悔。尼尔斯在家里抓住小精灵,与小精灵说好他要一枚钟表那么大的金币。但是,他愿望实现后准备放了小精灵时,却突然反悔,把小精灵惹怒了,小精灵将他变得拇指般大。做人还要善良,对待动物也要真诚。尼尔斯被变成小人后,被他欺负过的动物们都来找他算账,他只得东躲西藏。读到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约好了星期天去学校玩,但是我有事没去成,我也没有及时通知他,害的他白白等了我一上午。星期一,那个同学生了气,不再和我玩了。书上也经常有教育我们要信守诺言的名言警句和故事,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到一些教育和启发。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遇到坏人,要保持镇定,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盲目地与坏人搏斗,要智取。尼尔斯被乌鸦绑架后,不慌不忙,一直保持着镇定。乌鸦让他干什么,他都装作心甘情愿地去干。最后他讨得乌鸦强盗的欢心,乌鸦将他放了。在现实生活当中也是如此。老师在课堂上讲,父母也经常强调,还有书上、影碟上、电视节目上、广告上……都有这些教育我们遇事镇定、智取坏人的事例,愿我们都能从中学到一些小尼尔斯的智慧。

  在生活中,我们做人也要实事求是,与别人约定的事不能反悔,遇到坏人不能惊慌失措,做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公民。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童话书,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因为创作了这本书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故事得主人公是一个生活在农场的十四岁男孩儿,名叫尼尔斯,是一个小捣蛋,总是捉弄他们家的小动物,所以,小动物们都很讨厌他。在一次捉弄一个小精灵的过程中,尼尔斯被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一个巴掌大的“小不点儿”,尼尔斯骑上他们家的鹅——莫顿,开始了骑鹅旅行。在这个过程中,尼尔斯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全力保护小动物们,历经千辛万苦,尼尔斯在大雁的帮助下终于回到故乡,重新和爸爸妈妈团聚,又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要和睦相处。故事中尼尔斯和大雁互相帮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当有危险时,尼尔斯会挺身而出帮助大雁渡过难关;最终,尼尔斯也在大雁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我想: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友爱,要是只想得到,又不愿意付出,是不会交到好朋友的。不但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界的动物们也要和睦相处。故事中大雁阿卡说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她说:“人类把整个大地占为己有了,这是霸道的行为。你们有了一大片土地,那里肥沃而富饶。而我们这些飞禽走兽只是想要荒山和一些偏僻的森林,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我们这一生时时刻刻都遭受着人类的追捕,连睡个觉都担惊受怕。真希望有一天,人类能有良知,给我们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读了这段话,我感到很羞愧。我认为人类和动物是平等的,人类不能因为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大量的捕杀动物,相反,我们应该和动物成为朋友,为动物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让地球成为一个幸福的大家园。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文笔非常优美,不仅能把每一个角色描写得栩栩如生,而且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看了一遍还不过瘾,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部奇幻的童话故事,作者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拉格洛芙。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小要培养良好的习惯,要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从而获得成功。

  这部童话讲述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探险的故事。他不爱读书学习,整天和伙伴们疯玩。一天,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时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来,家里的一只公鹅也想飞到天上去,尼尔斯为了不让公鹅飞走而紧紧抓住它的脖子。不料因为自己的身体太小被鹅带上高空。从此,他开始了历险,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历时八个月才回到了家乡。在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了解了祖国的地理风貌,听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重重苦难。在游历的过程中他学会了爱和勇气,成了一个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曾经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喜欢捉弄小动物,对它们做一些不友好的举动。但是在经历了冒险奇遇以后尼尔斯懂得了什么是友爱。当父母要把家里的公鹅莫顿杀掉的时候,尼尔斯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阻止了爸爸妈妈。这当中蕴含了多么伟大的爱啊!正是这场不平凡的游历,使得尼尔斯学会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最终,尼尔斯和公鹅莫顿战胜重重困难,突破了各种风险,回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家乡。一路上,他们历经艰险,利用计谋打败了狡猾多端的狐狸,勇敢地与凶恶的大鸟搏斗,帮助喜鹊找到了自己的妈妈。他的那种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一部经典的童话故事,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爱,什么是坚强,跟让我知道了如何克服困难。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童话书,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因为创作了这本书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故事得主人公是一个生活在农场的十四岁男孩儿,名叫尼尔斯,是一个小捣蛋,总是捉弄他们家的小动物,所以,小动物们都很讨厌他。在一次捉弄一个小精灵的过程中,尼尔斯被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一个巴掌大的“小不点儿”,尼尔斯骑上他们家的鹅——莫顿,开始了骑鹅旅行。在这个过程中,尼尔斯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全力保护小动物们,历经千辛万苦,尼尔斯在大雁的帮助下终于回到故乡,重新和爸爸妈妈团聚,又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要和睦相处。故事中尼尔斯和大雁互相帮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当有危险时,尼尔斯会挺身而出帮助大雁渡过难关;最终,尼尔斯也在大雁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我想: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友爱,要是只想得到,又不愿意付出,是不会交到好朋友的。不但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界的动物们也要和睦相处。故事中大雁阿卡说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她说:“人类把整个大地占为己有了,这是霸道的行为。你们有了一大片土地,那里肥沃而富饶。而我们这些飞禽走兽只是想要荒山和一些偏僻的森林,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我们这一生时时刻刻都遭受着人类的追捕,连睡个觉都担惊受怕。真希望有一天,人类能有良知,给我们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读了这段话,我感到很羞愧。我认为人类和动物是平等的,人类不能因为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大量的捕杀动物,相反,我们应该和动物成为朋友,为动物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让地球成为一个幸福的大家园。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文笔非常优美,不仅能把每一个角色描写得栩栩如生,而且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看了一遍还不过瘾,我太喜欢这本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