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600字左右范文

孙小飞老师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

  对富兰克林这样传奇式的人物介绍很多,作为一个普通读者,不敢轻易发表个人看法,而读其自传后,有几方面感受特别深刻,结合原文整理并分享。

  一、人物简要介绍。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历史上一位非常杰出而又功勋卓著的人物。他在人生的舞台上担任过多种角色——作家、哲学家、科学家、发明家、外交家和政治家。他是美利坚开国三杰之一,是唯一在这三份最重要的美国立国文件上(《独立宣言》《巴黎和约》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都签过字的人物,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6名。

  二、读书及其影响。

  1、贫困的出身没能阻止他对学习的热爱。因家庭经济困难,他只上了两年小学,为了弥补没有接受正规教育的缺陷,他还刻苦自学,获得了广泛的知识,他曾说“读书是我唯一的娱乐”。47岁分别接受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荣誉文学硕士学位,56岁接受牛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38岁建立美洲哲学学会,43岁时,成立宾夕法尼亚大学。15岁开始发表文章,26岁出版《穷理查年鉴》。原文摘录部分内容:“我从小喜欢读书,手头仅有的一点点钱往往都用来买书”……“有时晚上借来一本书,担心人家以为书籍丢失或短缺,所以第二天早上就要还回去,因此常常借着灯光读到大半夜“……“除了读书,我没有别的乐趣”……“假如他愿意把我每周的伙食费的半数给我,我愿意自理伙食。他立刻同意了,不久我就发现我可以从我哥哥给的伙食费中撙节半数,这就又是一笔买书的钱了。但是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便利。当我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所去吃饭的时候,我独自一人留在所中,我不久就草草地吃完了我的轻便点心,我吃的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是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铺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以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就可以读书了。由于饮食节制常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想敏捷,所以我的进度比前更快了。”

  2、学习对他生活和个人的影响。学习读书对富兰克林带来了心灵的快乐,因读书的机缘,很多事情迎刃而解,使他终身受益。原文摘录部分内容:“在这期间,我在城里结识了一些喜欢读书的年轻人,晚上常和他们待在一起,并从中获得快乐”……“那位总督热情地接待了我,还带我参观了他的藏书室,宽敞极了。除此之外,我们还对书籍和作者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有一个总督对我表示出关注和常识,年少的我感到无上荣耀。”……“我在这段时间主要交往的对象他们都很爱读书”……“我读的书比凯默多,文化修养比他高。我以为,正是这个原因令他们更喜欢和我在一起交流。他们还让我去他们家里,很殷勤地招待我,把我介绍给他们的朋友。凯默虽然是老板,却受到了冷落。”……“我和几个很有才智的读书人一起组织了一个俱乐部,旨在切磋知识,相互促进,俱乐部被我们命名为俊托”……“我能写一些小文章,那些重要人物看到,一份报纸掌握在会动笔杆子的人手中,就认为有必要对我施点恩惠进行鼓励。最后,他们投票决定由我们来承担下一年的印刷业务”……“我的第一个公益计划,成立一个会员制图书馆。成立图书馆本身已经成为一个伟大的事业……由于得到了资助,图书馆的规模日益扩大,一时间读书成了风气。多年以后,外界的人日渐发现,与其他国家一阶层的人相比,这里的人修养和智慧更高一些。”……“但我并不想卑躬屈漆博取这位财学兼备的新议员的好感,而是过了一段时间后采取了其他办法。我听说他的图书馆里收藏了一本很少见珍贵的书,就给他写了一封短信,说明我很想阅读,请求他借我几日。他立即就送来给我。过了大约一个星期,我在还他书的时候附上一个便条,对他的好意表示诚挚的感谢。当我们下次在议会见面的时候,他主动和我说话(过去从来没有过),而且谦恭有礼。从那以后,他在任何场合都乐意帮助我,我们彼此成了很好的朋友。我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他去世。这件事再次说明了我以前学到的一句古老的格言的正确性:一个人帮助你一次,就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愿意再次帮助你。”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

  富兰克林生于1706年1月2日,他出身寒微,十岁便辍学回家做工,十二岁起在印刷所当学徒、帮工。但他刻苦好学,他的不懈奋进,使他成为了十八世纪美国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和外交家。我的内心对书中的主人公――富兰克林怀着无比的敬佩与崇拜!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会承载一些苦难,富兰克林也是如此。从小到大,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十二岁就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期间,他一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十分简陋、吃得也很简单。但命运的苦难却没有打倒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与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我感叹富兰克林一生孜孜不倦学习的精神。小时候他家里很穷,在恶劣的环境下,他以书为伴,得到很多的欢乐;长大后,即使三更半夜下班,也抓紧时间阅读、写作。除了看书读书,他还经常和一些有才华的人交流学习,获得不同的见解。许多朋友在他成功的道路上也给了他极大的帮助:有的引导他写诗,有的和他一起做发明,有的不断纠正他写作的误点,有的启发他对时事新闻的准确分析。富兰克林认为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金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时时以书为伴,处处以书为友,他精通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四国语言,最后还成为了美国的总统。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现在的我与他相差甚远,虽然,我也喜欢看书,但是,我不像他那么热爱写作。我常常会耍点赖,用小聪明蒙混过关。我真为此而感到汗颜不止!

  我也感叹富兰克林的公正和威望。富兰克林的家虽然很穷,但是,他的爸爸是一位是非分明的人,邻居们经常找他爸爸解决问题。克林从小受到这样熏陶,长大后,处事公正,热爱帮助别人解决纠纷,成了一位有声望、公正的人。

  富兰克林走向成功道路是崎岖而坎坷的,可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理想放弃人生的目标。“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才品尝到了成功的甜美,他为全美国人民创造了幸福,成为世人学习的楷模!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以后,我要激励自己,改变自己,长大成为有声望的人!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

  富兰克林是美国的一位传奇总统,昨天我读了一个关于他的故事。给了我很多的启示,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有一天,猫头鹰老师教大家拼写单词。猫头鹰老师觉得大家做的都很好,就让大家好好准备,明天听写,全对的人能得到一支钢笔。这时,小地鼠说:我这次考试一定是满分,老师,你现在就把钢笔给我吧,我还想用它来考试呢!猫头鹰老师说:这必须得看明天的考试结果。富兰克林一晚上都在准备,但他只有pencil这个词不会,所以他就反复地练习。富兰克林为了保险,就把写pencil的单词纸贴在帽子里,这下他能放心的睡觉了。第二天,开始听写了,当老师念到最后一个单词pencil时富兰克林突然忘了,他就看了一下贴在帽子里的单词纸,然后他就写出来了。后来,成绩出来了,富兰克林都答对了,得到了钢笔,但他觉得自己作弊是不好的,就把钢笔还给老师了。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是我们不能太自满,就像小地鼠,还没开始考试,就说自己一定能考一百分,这是不对的。

  还有,富兰克林考试时作弊了,但他后来又把钢笔还给老师了。我觉得诚实比一支钢笔还重要,小朋友们一定要诚实哟!同学们有时间也读读富兰克林的故事吧!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

  他,是一名美国人;他,是一名伟大的科学家;他,虽然家境贫寒,却依旧孜孜不倦,学会了拉丁文、意大利语等多国语言。他,就是富兰克林!他于1771年写下了《自传》的第一部,包含了他的智慧以及少年时的勤奋和果断,令人读完后意犹未尽,受益匪浅。

  第一部主要写了富兰克林幼时跟父亲、哥哥学匠活和印刷业。后来由于与哥哥产生矛盾而乘船离开的一些事,他当时才17岁,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就有了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勤奋好学的精神。在以后的几年里,他省吃俭用经常把攒下的钱借好书回来读,他为人十分诚恳老实,每天夜里借来的书,第2天早上就必须还掉,为此,他往往点着一根小蜡烛,在自己的屋子里连夜赶着读。长大后终于成为对美国有着非常大影响的杰出人物。

  是呀,一个人只要有勤奋好学的上进心和坚定的目标,就一定会到达成功的彼岸,实现心中的理想。有一句德国的谚语说得好:“信念是储蓄在自己家里的资本。”有了信念,再去博览群书,就自然会“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了。正是有了平时多看书多学习作为铺垫,富兰克林才会在未来的生活中成为伟大的发明家。

  现实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一段小小的经历:一次英语考试我只考了91分,不免有些灰心,但我又重新振作起来,仔细地分析了错的题目:单词辨音和根据中文填空,牢记了要点,熟背了课文,读了易错的单词,做好了充分的复习工作。终于在下一次的考试中如愿以偿地获得了理想的成绩。

  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成功是勤奋造就的。让我们勤奋学习回报祖国!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

  《富兰克林自传》是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17-1790.4.17)本人对自己前半生(1706-1757)的一些回顾。书的重点固然是富兰克林总结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该书也为我们了解十八世纪中前期美国的社会面貌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切入点。

  书中表现的美国社会,大致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浓厚的商业氛围,或者说是资本主义氛围。作为资本主义先驱英国的殖民地,美国早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商业制度。与人合伙开一间小小的印刷铺,必须确定各人的股权和产权。开店的资金,既可以来自向他人的借款,也可以来自抵押物业向银行的贷款。如果债务超出了资产,就有被宣告破产的危险,不仅店铺会被关闭,资产被变卖以抵债,还可能背上牢狱之灾。与视商人为寇仇,全力打压商人的中国古代社会不同,政府与商人互相依赖。政府的请愿书、选举票、法律书籍,甚至发行的纸币,都要委托印刷商印刷;而商人一旦在政府任职,又会利用职务之便拓展自己的生意。富兰克林在当上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后,“有很多机会与议员们维持联系”,这种关系替他“招揽了印刷选举票、法律、纸币和其他零星的公家生意”;在当上费城邮务代办后,富兰克林借便利的信件来往增加了自己办的报纸的发行数,招徕了更多的广告,大大地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这种商业氛围下催生的重视实利的倾向以及功利主义伦理观。富兰克林8岁时被父亲送到语法学校念书;一年后,由于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他父亲又将他送到书算学校,10岁时干脆将儿子接回家帮助营业。12岁时,富兰克林显露出写作天赋,写了两首应时故事诗,其中一首还热销镇内外;父亲却嘲笑富兰克林的诗歌,因为他认为“诗人一般是穷光蛋”。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雷夫,喜欢研究诗,深信自己会因此成名发财;但他的朋友奥斯朋却劝他经商,靠着勤勉和规矩积累资金。富兰克林也赞成写诗只是为了改进散文写作的语言风格,而散文是他“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富兰克林认为,不能够因为《圣经》提倡或禁止某些行为,就说这些行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而要看这些行为是否对我们有利。基于这一原则,他认为“没有一样东西能像道德一样使人发财致富”。

  二,极其有效的民众自治机制,以及民众对公共事务表现出的极大热情。书中,费城的许多公共事业都是由民众自己组织的:修建大学、医院、孤儿院、教堂的资金全部来自民众的捐赠;而在组建志愿消防队和抵抗法国人与西班牙人的义勇军的过程中,民众更是出钱又出力。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行为既不是出于盲目的一时冲动,也不是政府或权威威逼利诱的结果。通常情况下,都是先由富兰克林或其他人写文章指出发展某种特定的公共事业的必要性,以及用何种方式发展,人民在经过充分考虑和讨论后再作选择。募捐活动结束后,捐款人还会选出理事会管理捐赠的资金,监管工程进度,以及管理完工后建筑的使用。这些举措都有力地保障了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宗教信仰自由。许多人之所以背井离乡,不远千里地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躲避严酷的宗教迫害——富兰克林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因此,宗教信仰自由自然成了他们的共识。在书里面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宗教:富兰克林从小在长老会的教导下长大,后来改信自然神教;在他接触的人当中,有法国先知派教徒(French Prophets),有教友会教友(Quakers),还有弟兄派教友,以及来自德国浸礼会和爱尔兰的教士。他的老东家凯谋,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印刷商,甚至想自创一个新的教派。不同的教派之间即使发生争执,也仅限于嘴仗和笔战。最能体现宗教信仰自由的要数下面这件事:1739年,爱尔兰的巡回传教士胡飞特牧师来到主要信仰教友会的费城讲道,受到当地牧师的排挤,只能在露天说教。尽管如此,仍然有来自不同教派的人前去听讲,并提出了建造新教堂的计划,很短时间内就募集了足够资金并兴建完工。完工后,管理教堂的董事会明文规定,任何宗教的教士要对费城人说教时都可以使用该该教堂,因为教堂的修建不是为了某一教派的方便,而是为了方便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