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莉落老师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1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xxx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xxx6〕28号)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xxx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府办发〔xxx6〕8号)精神,为确保我镇xxx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计划任务

  xxx6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81户。

  二、改造对象及补助标准

  集中力量优先解决“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重点结合我镇xxx6年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任务,坚持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农村危房类别由原来的“四类三级”简化为“两类三级”,即贫困类别中将属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中的危房户划分为贫困户,其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划分为困难户。危房等级划分为一级危房、二级危房、三级危房。

  按照切实改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同时兼顾一般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原则,各类农村危房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

  贫困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

  三、改造时限

  xxx6年3月底启动,6月底前开工率不得低于80%,11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成,12月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四、改造要求及措施

  (一)危房改造方式。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多方面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的办法,多方式多手段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修与住房自行修缮相结合的办法,多途径多方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原则上,一级危房采取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的方式进行改造(重建或异地新建的危改户,必须拆除原有危房,若不拆除则不给予资金补助),二、三级危房以修缮加固为主的方式进行改造。危房改造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治、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造、修缮或其他方式,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有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用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用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二)危房改造要求。

  1、各村分解改造任务时,获得贫困户补助标准的农危改户必须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或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对象(具体名单以镇扶贫办和镇民政办的为准)。同时申请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和困难户须按改造时限等要求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不给予危房改造补助,并另行调整危房改造户任务指标。

  2、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享受过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均不在此次解决范围(违反计生户若处理好计生问题后方可申请实施)。

  3、严格控制新建房屋面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贫困户一级危房,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要求执行。

  4、质量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改变房屋院落面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5、列为xxx6年整村、整自然寨、整组搬迁的村,原则上不再安排危房改造指标。

  (三)工作程序。

  1、户主申请。符合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以该户户主的身份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一户一申请,原则上一户只能享受一次危房改造),填写《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贫困人口信息卡、计生诚信证明、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申请表,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及类别等级,并予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镇政府对村民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进行审查。采取入户调整,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镇建设、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民政部门主要对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进行复核,建设部门主要对危房改造户情况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优惠政策。并按年提出分批危房改造计划,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镇人民政府上报申请补助。

  5、组织实施。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组织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黄平贵为组长、武装部长石京坡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村建办、国土所、扶贫办、民政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秋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等相关事宜。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并确定1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强化宣传力度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变化,各村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播、村内宣传栏、发放政策明白卡,大力宣传改造对象及政府补助标准等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3、明确工作责任 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村要明确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推进落实。镇直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扶贫办、民政办负责认定农村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配合搞好组织实施工作。国土所负责解决必要的农村危房改造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镇政府将定期对各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完善工作机制 危房改造工作要建立“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目标责任,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定期督查危改工作,年终考核目标任务”的目标工作责任制和建立长效的、动态的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补助资金等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和透明管理拨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