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孙小飞老师

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健全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宁阳县人事局、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竟聘上岗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聘用,通过开展竞争聘任,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向上良好风气,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人员范围

  这次参与竞争聘任的人员范围是:全镇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已取得相应资格尚未聘任的人员。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只要个人申请,考核合格,即可聘任。

  三、工作程序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镇教办成立由教办主任张强同志为组长,韩传春、杜瑞华、李瑱虹、宋庆臣、朱玉林、朱宝、黄新国、高广运、朱秀娟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研究制定聘任工作方案,处理聘任中的问题等。成立由宋庆臣同志任组长、朱玉林任副组长、王笑、杨勇、李刚及三中、二十二中、中心小学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主要做好聘任中的具体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做好聘任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制定竞聘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施行。

  2、公布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依据县核定的空岗数额,张榜公布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3、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报本单位竞争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4、单位审核、验证相关材料。各学校根据申请人员提供的申请、证书及机关证明材料,逐一进行审查,验证其真实性。

  5、个人述职。参加竞聘的人员向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竞聘人员的述职(主要是近三年来的工作)。

  6、张榜公示。根据竞聘人员的述职,结合其平时的工作态度和实绩,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参与竞聘人员评定分数。竞聘人员各项得分均张榜公示,如有异议,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异议报告。

  7、确定聘任人员。根据县核定的空岗数额,按照参加竞聘人员的综合积分(细则附后),由高到低排出顺序,确定拟聘任人员。拟聘任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核。

  8、办理聘任手续。经县教育局审查通过的'拟聘任人员,报县人事局办理聘任手续。

  四、有关要求

  1、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竞聘工作程序规范实施,要对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年度考核材料等进行认真核实、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过程性的材料必须存档备案,杜绝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2、严肃工作纪律。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工作消极应付、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理(处分期未满)的取消本年度竞聘资格。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机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伪造资历、证明(书),采取虚假和不正当手段人员,将取消其竞聘资格,5年内不准聘任。

  3、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努力增加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教代会、工会等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决不能因职称聘任工作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在聘任过程中,凡有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申报人或学校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程序等问题的,严肃处理,以确保职称聘任的质量和社会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