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的综合考核方案

马振华老师

中学的综合考核方案

  一、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此项考核采用形成性评估方式,通过量化考核评出等级,其结果不仅作为学期经费发放依据,也作为评优评聘职称、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同时作为末位淘汰的依据。每期总结考核一次。

  (一)、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40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项考核为零分。

  (1)、违法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收审者。

  (2)、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在师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严重的抵触言论,造成极坏影响者。

  (3)、体罚、侮辱和打击报复学生,情节恶劣造成极坏影响者。

  2、按下列各项扣分。

  (1)、团结同志、教师间互相团结,如有吵架打架斗殴者一次扣5分。

  (2)、为人师表,关心学生;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一次5分。穿背心、拖鞋上课,体育老师不按要求着装者一次2分。

  (3)、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不按时交者2分,并限期追交。

  (4)、政治学习缺旷(除公事外)一次扣5分,其它有关出勤按考勤制度制理,有关答卷和心得体会一次未交扣5分。

  (二)、教学工作(60分):

  1、备课:不按上课备课,经校领导随时随地抽查与所上班级的进度不稳合,差一次扣2分,照此类推,扣满12分者,向学校交认识材料一份,严重者,工作另行安排,教龄未满5年不写详案扣10分。

  2、各组组织的集体备课,按规定,一次不到扣0.5分,扣满3分者,向学校交认识材料一份。

  3、上课:课堂纪律混乱被抽查到一次扣2分,体育课,下课未整队清点人数一次扣2分。

  4、作业批改:各科按规定的作业批改次数,一学期不批改作业扣20分,作业批改差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20分为止。

  5、实验:按各科规定,学校有条件而未完成任务者,差一次扣5分,不布置或不批改学生实验报告一次扣3分。

  6、考试:未经允许随意离开考场脱离监考岗位者,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学生舞弊视而不见,被巡视人员发现,一次扣3分。未经学校允许,交换监考一场,互相按两节缺课扣分。

  (三)、出勤(40分):

  1、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早晚辅导迟到一次扣0.5分。

  2、旷正课一节扣10分,辅导、会议、教研两操,缺旷一次扣2分。

  3、病假(正课、辅导、会议、教研、升旗等)一节(次)扣0.5分。

  4、事假(正课、辅导、会议、教研、升旗等)一节(次)扣1分。

  5、不按规定请假、销假造成缺课事故的.,每一次扣5分。

  (四)、教学新果(60分):

  1、按同级同科得分以统考平均分和及格率两项评比为依据:

  (1)、统考平均分评比:平均分/年级最高平均分×30。

  (2)、统考及格率评比:班及格率/级最高及格率×20。

  注:同级同科属一人所上取年级平均分即得分。

  2、学生评教:优得10分,良得8分,中得6分,差得4分。

  (五)、其它加分:

  1、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课加8分,县级加5分,校级公开课加2分。

  2、发表论文:市级(含市级)以上,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县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3、学生竞赛获奖: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4、在中考中平均分获全县同级同科前三名者分别加8、6、4分,班主任同时享受5、4、3分。

  二、职工工作考核细则

  职工考核用形成性评估方式,通过量化考核评出等级,其结果不仅作为学期劳务费的依据,也作为评优、评聘职称、年度晋级晋资和末位淘汰的依据,职工上班按各处室规定实行坐班制,每学期总结考核一次。

  (一)、出勤(40分):含会议和其它任务

  1、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超过30分种作旷工半天处理。

  2、旷工半天扣10分。

  3、病假半天扣1分。

  4、事假半天扣2分。

  5、不按规定手续正式请假,每半天扣10分。

  (二)、职业道德(40分),和教师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相同。

  (三)、工作职责:

  1、无故不完成或不参加或拒不接受本职内分配的工作,一次扣10分。

  2、完成工作不负责(视其情况)或不按时完成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至10分。

  3、违反原则办事者,一次扣30分。

  4、上班期间(含学习和会议)做私事的一次扣5分。

  5、如学校统一的监考、教务工作,参照教师系列的有关规定。

  (四)、评服务

  优得40分,良得30分,中得20分,差得10分。

  (五)、其它加分:

  1、发表论文和教师发表论文加分相同。

  2、为学校公益事宜有突出贡献的加10分。

  (六)、行政领导职务津贴

  行政领导职务津贴:全部教职工津贴前五名的平均值为c,其分配比例为:

  校长支书津贴=c×130%。

  副校长(副支书)津贴=c×120%。

  二级机构成员:津贴=c×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