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护校安园行动方案

黄飞老师

学校护校安园行动方案

  学校护校安园行动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关于印发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饶教电字〔20**〕19号)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20**年3月19日至20**年1月26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结合我校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两提升、两推进”,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各学校要继续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求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要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校会、班会、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要定期邀请辖区民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要加强与社会、家庭、监护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网络;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校长(园长)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楼梯楼道管理、学生放学管理、特异家庭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及学生宿舍管理、学生食堂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好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三)开展安全专项活动

  各学校要继续开展好“安全教育日”、“中小学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文明交通行动”、“119消防日”等活动;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征文”等活动;坚持每天对学生有一个安全提醒、每周有一堂安全课、每月有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每学期有一次安全集中演练。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参观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展览;通过多种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按要求,配备门卫人员,加强门岗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民办幼儿园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使用统一的校车标志,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审,配合公安部门坚决取缔非法校车。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和改造危旧校舍,稳步实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钢叉、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发挥安保队伍和设施的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要加强校内外集中活动的组织管理,严格集体外出上报审批制度。要努力做到学生凭卡出入学校,家长凭卡接送儿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要坚持“半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排查要注重细节,不留死角,要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要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要积极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及时发现与学校和师生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在学校及周边发现的易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及时向卫生和民政部门通报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严防此类人员在学校及周边滋事,扰乱秩序。

  各学校要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协调相关股室,不定时深入学校检查安全工作,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将责令其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给予全县通报,并挂牌督办。

  (六)积极整治周边环境

  各学校要主动认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和上级部门。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学校周边有损学生健康的因素和隐患,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要坚持学校、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公安部门及时处理好侵害师生权益的案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安全综治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行动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学校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本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上报中心校。

  (二)强化督导,典型带动。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学校将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支差应付的学校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三)注重总结,及时归档。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护校安园”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对行动期间开展的各项教育和活动,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对行动中的新做法、新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务必于20**年1月26日前将“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总结报中心校。

  学校护校安园行动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根据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我乡 “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持续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乡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乡“护校安园”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珊瑚乡“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二)持续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

  (三)持续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派出所、综治办对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同时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不卫生的小摊小贩和“黄赌毒”等治安乱点,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的,要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

  (四)持续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校园报警求助。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上下珊瑚村两委及治保干部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五)持续强化涉校涉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派出所、司法所要全面排查校园周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在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查处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跟风效应。

  (六)持续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派出所、综治办和校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健全联动机制。

  (七)持续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安全考评体系。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的,乡党委、政府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派出所、乡综治办、司法所、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护校安园”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派出所、乡综治办、司法所、校园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深入推动“护校安园”行动。乡综治办要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