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责任制实施方案

李盛老师

禁烧秸秆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拱星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

  二、认真组织

  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支部书记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逐步实现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三、落实责任

  采取镇政府与各村、各村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户签订《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农户秸秆处理意向调查及禁烧承诺》的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村两委一把手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工作组一把手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督查职责,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措施到位情况、查秸秆禁烧情况、查综合利用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汇报。

  四、加强督查

  2015年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禁烧工作。总结往年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有效经验,分析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和区域,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防治出现秸秆禁烧的空当和死角。实行以村为主、镇配合的工作考核机制,要成立督察组,包村领导和督查组要采取夜晚查禁烧、白天查黑斑的方式,对各村、政府有关部门的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禁烧的区域要实现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对发生露天禁烧秸秆现象的`村和包村工作小组进行通报批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需向党委政府做出书面汇报,拿出书面整改措施,并扣减相应的考核。因秸秆焚烧而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并按照市上处罚到村。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组和扑火队,及时查处违反秸秆禁烧规定行为,扑灭明火。

  镇农机站要做好收割机的管理宣传工作,严禁未安装碎草机的机具下田作业;镇安监办配合市环保局加大处罚力度;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各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对阻挠干扰工作的及时制止;各村加大对公路沿线废弃物的清运工作;加大对沟渠抛弃秸秆行为的督查。同时,对出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并通过实行禁烧倒查机制,将发现的黑板倒插到田块到农户,落实田块所属农户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要扣罚其各类农业补贴款项。尤其要加大对第一把火的依法处置力度,杜绝露天禁烧的苗头,确保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圆满完成。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禁烧值班电话,面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和举报。

  五、经费保障

  按照上级部署,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对象到村、组,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包干制,工作经费及时下发到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