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护校安园实施方案

马振华老师

小学护校安园实施方案

  小学护校安园实施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关于印发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饶教电字〔20**〕19号)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20**年3月19日至20**年1月26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结合我校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两提升、两推进”,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各学校要继续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求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要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校会、班会、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要定期邀请辖区民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要加强与社会、家庭、监护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网络;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校长(园长)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楼梯楼道管理、学生放学管理、特异家庭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及学生宿舍管理、学生食堂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好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三)开展安全专项活动

  各学校要继续开展好“安全教育日”、“中小学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文明交通行动”、“119消防日”等活动;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征文”等活动;坚持每天对学生有一个安全提醒、每周有一堂安全课、每月有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每学期有一次安全集中演练。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参观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展览;通过多种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按要求,配备门卫人员,加强门岗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民办幼儿园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使用统一的校车标志,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审,配合公安部门坚决取缔非法校车。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和改造危旧校舍,稳步实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钢叉、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发挥安保队伍和设施的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要加强校内外集中活动的组织管理,严格集体外出上报审批制度。要努力做到学生凭卡出入学校,家长凭卡接送儿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要坚持“半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排查要注重细节,不留死角,要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要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要积极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及时发现与学校和师生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在学校及周边发现的易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及时向卫生和民政部门通报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严防此类人员在学校及周边滋事,扰乱秩序。

  各学校要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协调相关股室,不定时深入学校检查安全工作,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将责令其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给予全县通报,并挂牌督办。

  (六)积极整治周边环境

  各学校要主动认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和上级部门。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学校周边有损学生健康的因素和隐患,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要坚持学校、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公安部门及时处理好侵害师生权益的案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安全综治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行动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学校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本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上报中心校。

  (二)强化督导,典型带动。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学校将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支差应付的学校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三)注重总结,及时归档。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护校安园”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对行动期间开展的各项教育和活动,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对行动中的新做法、新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务必于20**年1月26日前将“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总结报中心校。

  小学护校安园实施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中小学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重大涉中小学安全的案件,全力维护校园安全持续稳定,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中小学“护校安园”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涉校园违法犯罪打击、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九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风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区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二、职责分工

  综治、公安、教育部门及各镇街要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综治部门协调推动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园护校志愿者队伍和乡镇农村校园联防护校队伍开展安全巡防;督促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中小学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等的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各镇街担负起本辖区中小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校园安全;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大校园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督导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确保内部防范各项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完善防火、防踩踏、防恐等工作预案。公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依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涉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将校园周边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周边社会巡逻防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园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处理涉校园突发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措施。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减速带、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五要加强消防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配备相关消防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等设施。六要指导、监督学校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保障。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

  (三)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班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理性平和地处理矛盾冲突,防止“校园暴力”发生。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分专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各镇(街)和派出所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因涉校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对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要加强管控,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要利用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等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尽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区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力量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六)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全部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要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七)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尽早防范。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责任区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师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校园保卫人员的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

  (八)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区综治办、各镇街、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每学期要联合或单独开展不少于3次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相关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预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和责任,明确措施和要求,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年6月至12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验收评估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本区专项行动的总结评估,对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里成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及公安分局、教体局各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区教体局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