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写给法院院长的感谢信

马振华老师

一封写给法院院长的感谢信

  11月27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院长伍子练收到一封来自广东省的感谢信,信中写到:“原告及代理人衷心的感谢贵院、感谢王法官及其合议庭成员,他们的公众司法、秉公办案、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的职业操守,我们看到了党和国家正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希望,让我们相信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园区良好的投资环境……”

  原来,2014年8月12日,远在广州番禺的广州博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诉讼代理人律师来到梧州市龙圩区法院,诉梧州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要求对方公司支付拖欠原告已达三年多时间的货款本金202120元。

  自决定选择走司法程序之日起,原告就一直担心诉讼的实际效果,因为司法实践中有太多或因地方保护主义,或因被告缺乏诚信等不利因素,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案子太多了。案件承办人龙圩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副庭长王宏坚法官收案后,马上主动联系原告方,与之商量能否与被告方调解,并告知他会努力做被告方思想工作,让其尽快支付欠款。

  面对原告方的将信将疑,且由于原、被告双方积怨已深,已相互不信任对方,王宏坚法官只能不厌其烦地为双方做解释工作,为双方相互接收、传递资料。在此过程中,王法官还多次上被告公司找相反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讲解利害关系。终于,在王法官的辛勤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两期支付货款。为了避免原告方奔波之苦,被告方分两次在支付款项时所有的银行汇票、各种发票等资料,都由王法官无怨无悔、不辞辛苦为双方交接邮递。对此,原告方公司及其律师代理人万分感激,专门写了感谢信寄给龙圩区法院院长。

  正如信中所言,对于普通案件,承办法官完全可以一裁了之,出份判决书再简单不过,剩下的麻烦让原被告双方自己去面对。但龙圩法院的法官却是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的办案理念,兢兢业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真心为民,才能取信于民,这正是龙圩区法院新成立后,全体干警辛勤工作、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一个缩影。

  一封短短的感谢信,表达了当事人对办案干警的感激之情,也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赞同。成立一年来,龙圩区法院从服务设施、立案诉讼、案件办理到阳光司法等各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便民、利民、为民举措,切实将司法为民思想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树立起了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