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财务分割离婚上诉状

刘莉莉老师

  不服财务分割离婚上诉状1

  上诉人(一审原告):胡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刘XX。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xx楼区人民法院()楼民二初字第XXX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XXXX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64317元。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与被上诉人离婚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实与诉争双方真实生活现状情况下,作出的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错误判决。原因在于: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XX原XXX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不服财务分割离婚上诉状2

  上诉人:XXX,女,1xxx年3月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地: XX市XX区XX村18号。

  联系方式:186 XXXXXXXX,

  被上诉人:XXX,男,1xxx年2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XX市XX区XX村村18号。

  联系方式:136 XXXXXXXX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尧都区人民法院(20xx)临尧民初第1847号民事判决,现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孩子由上诉人抚养,学费及生活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2.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共同财产折价分割,上诉人应得到25000元。

  4.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判决被上诉人赔偿精神赔偿金50000元,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审法院虽然认定是被上诉人的过错而导致的'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及抚养权等问题上认定事实不清,导致财判决不公。

  一、关于共同财产

  房子12间,其中北房5间,是被上诉人父亲临终前赠于我们夫妇。南房、大门、西房共7间,是我们结婚后共同所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当小工,父亲当大工),其中买钢筋水泥的钱是由上诉人向姨哥借的2000元,此款于第二年腊月还清。以上12间房子折价约合120000元,因为还有3个老人在世,所以,上诉人应得其中30000元。

  2、电器运输类:摩托、电视、冰柜、电扇、洗衣机、手机、影碟机、煤气灶等共作价10000元,东西归被上诉人,上诉人应得5000元。

  二、孩子应由上诉人抚养,理由如下:

  1.上诉人已领取独生子女证。

  2.上诉人已无生育能力。

  3.上诉人无再结婚的计划。上诉人虽然没有经济来源,但是可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

  4.无论是从孩子还是从母亲来说,对方都是彼此的心理依靠。

  5. 由于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居后,孩子一直由奶奶抚养,使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没有给予很好的照顾,这使得孩子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甚至到了被劝退学的地步。

  被上诉人不适合抚养孩子,理由如下:

  1. 被上诉人经常不在家,不能给予孩子在生活和学习上的足够关怀。

  2. 被上诉人的不良行为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有可能使孩子走向犯罪。

  综上所诉,孩子应由上诉人抚养,由被上诉人负担抚养费和孩子上学期间的学杂费。

  四、关于上诉人患病

  法院认为上诉人是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患病,实际上诉人的精神抑郁症是在第三者插足后患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故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赔偿金50000元,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00元。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屈XX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