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写作注意事项

马振华老师

  一、在民事上诉状中,原审第三人应处于什么地位

  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有两种,一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原审中,一般是为了查明案情或者与案件有牵连才参加诉讼的。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才有上诉权,也才可能被上诉。1,如果他提起上诉,那他的地位就是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2,如果他是被原审原告上诉,他的地位就是被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3,如果是原审原告上诉或者原审被告对原告提起上诉,直接列为原审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原审中,是通过提起诉讼参与到本诉中去的,地位相当于原告。所以,1,如果有独三不服一审判决,他的地位是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2,如果是原审被告不服,并对有独三提起上诉,那他的地位是被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3,如果是原审原告或着是原审被告对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那直接列为原审第三人。

  二、上诉状是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

  上诉理由民事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

  1.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论证。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人民法院处理案件,首先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要能够把原审认定的事实全部或部分推回了,不言而喻,必然会导致其处理决定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2.对原审确定性质不当的论证。这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民事案件同样存在着定性问题,也就是确定案由问题。如果定性不准,则处理上必然不当。

  3对原判适用实体法不当的论证。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只引用了一部分有关条款,忽视了另一部分有关条款;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条款等等,以致造成处理不当的。要举出有关法律条款,加以具体地分析论证。

  4对原审适用程序法不当,因而影响正确审判的论证。这是指原审在审理案件中,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因此造成案件处理不当的,可以据实予以提出,以作为要求改变原审裁判的理由。如果原审在案件审理中,虽有违反程序法规定之处,但处理并无不当。则不应作为唯一的上诉理由。

  民事上诉状的六个部分

  (1)标题:写明“民事上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相关情况。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等。

  (3)上诉缘由: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XX纠纷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200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现依法提出上诉。

  (4)上诉请求:一般是要求“撤销”原判决(裁定),进而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或要求“发回重审”,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应当具体说明改判的请求。

  (5)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上诉状的重点。围绕上诉请求,说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或原审定性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通过事实和证据说明原审错误所在,阐明自己的观点,以实现上诉的目的。

  (6)尾部:依次写明上诉人民法院的全称、上诉人名称、上诉日期等,并在附项中列清上诉状副本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