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守则

莉落老师

2015高考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同意后签字。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有特殊规定科目的除外)。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检查答题卡和试题是否有重印、漏印或缺页现象。如有,请立即举手报告,否则在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如发现上述问题,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号、考生号等内容,并在答题卡“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手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七、各科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距考试结束30分钟内,经允许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等待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离开考点。

  八、各科目卷一的答案需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卷二的答案需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答题卡、试题、草稿纸自上而下的顺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查收。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十二、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