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同学会章程

孙小飞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XXX大学XX系广州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XXX大学XX系班广州地区同学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为群众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1、通过开展XXX大学XX系班同学之间及与其他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联系,以弘扬传播XXX大学计算机系的优良传统与人文精神,整合广州地区同学资源,加强互动,增进友谊,促进事业发展。

  2、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弱势,重视科学发展,弘扬社会正义。

  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本会接受XXX大学XX系同学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XXX酒店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七条 本会以促进同学及家属情感交流、专业提升和联谊交流为主要活动目的。

  第八条 本会以组织XXX大学XX系同学校友之间、北京校友与学校之间、校友与其它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为主要活动形式。

  第九条 本会组织并参加XXX大学相关学术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条 本会负责组织XXX大学计算机系广州地区联谊交流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 凡自愿加入本会,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一) XXX大学XX系毕业的北京地区同学;

  (二) XXX大学计算机系广州地区同学。

  第十二条 入会程序

  (一) 向本会提交《入会申请书》(XXX人民币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二) 理事会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会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会员享有建议权;

  (三) 会员享有退会自由;

  (四) 会员享有参加同学会活动及获取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同学会章程;

  (二) 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 接受并完成理事会委托的工作;

  (四) 维护同学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五) 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

  (六) 按时交纳会费;

  (七) 积极向同学会提供支持。

  第十五条 退会

  (一) 无故未按期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二) 自由退会后的成员须经重新申请,待审批后,方可继续成为会员。

  第十六条 对违反同学会章程及损害同学会声誉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在理事范围中可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较为复杂暂不考虑)

  第十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主持同学会日常工作。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

  (一) 理事由会员推荐选举产生;

  (二) 理事名额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责:

  (一) 提案、表决通过《同学会章程》及其修改;

  (二) 决定理事会理事名额;

  (三) 选举会长、副会长;

  (四) 审议决定会长提出的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五) 决定同学会除基础名额外的理事人选;

  (六) 决定名誉职位的授予;

  (七) 提案、表决决议理事会工作规则;

  (八) 审议决定同学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负责人;

  (九) 提案、表决决议理事会工作计划;

  (十) 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安排;

  (十一) 审议决定涉及同学会公共利益的实施方案。

  第十九条 理事会代表同学会会员的利益,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解决关系到会员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需要2/3以上理事出席才能实施表决。理事会决议须由到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故不能参加理事会时,该理事可指派所在班级代表参加。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至多连任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由当届理事会主持。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XXX大学XX系同学会大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设秘书长一人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由理事会提名,理事决定产生。

  第二十二条 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开和主持理事会;

  (二) 代表本会签署相关文件和协议;

  (三) 提出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提案;

  (四) 提出同学会内设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负责人人选方案;

  (五) 主持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和相关活动安排;

  (六) 主持管理同学会经费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会秘书长的职责:

  (一) 协助会长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二) 负责征求和回复同学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 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会费;

  (二) 学校资助;

  (三) 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用于同学会章程规定的相关活动。

  第二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按国家规定和理事会决议使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通过。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并报XXX大学XX系同学会知晓。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