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孙小飞老师

  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气温快速升高,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溺亡事故的隐患明显居多。我省接连发生3起学生溺亡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其中有2起是中小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4月28日(星期六,因五一假期调为工作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大桥学校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结束学生放学回家。该校4名女生(五年级2人,四年级1人)在家中餐后,相邀外出游玩。下午15:30左右,4名女生到该市石狮江流域育塅乡松岳村地段私自下河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5月11日(星期六)中午,东安县大盛镇林角村8组的3名女生(系大盛镇中心小学学生)从家中结伴外出,私自到邻村(邵阳市邵阳县白仓镇新华村)玩耍,在该村一水塘中不幸溺水死亡。

  5月12日(星期日)下午17时左右,湖南科技学院生化系20XX级学生钟某因组织拍摄微电影,私自到当地柳子庙景区出演跳河镜头,意外溺水身亡。

  以上溺亡事故特别是2起中小学生重大溺亡事故有一些共同特点,值得家长高度关注:这些溺亡事故,一般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一般发生在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一般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死亡学生中以女生和留守儿童居多。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

  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三、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四、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

  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XX市天心区教育局

  20XX年5月16日

  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二)

  XX区人民政府督学、曾口学区主任XX

  每年夏季,天气炎热,学生涉水、游泳、游玩等户外活动增多,特别是曾口学区地理位置特殊,11所学校就有7所学校紧靠四条大河(梁永河、三江河、曾口河、金碑河),给学校预防溺水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为了切实做好学区内各中小学预防溺水工作,防范和有效地遏制学生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学区内各中小学必须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学生溺水防范和教育工作。

  高度重视,“六个一”提早谋划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部署

  学区内各中小学必须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以“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在四月中旬前,各校必须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防溺水的专题会议;组织一次防溺水的安全警示教育;召开一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参加的预防溺水会议;发放一封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工作的专题检查。提早全面安排部署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防溺水工作的责任到位、制度到位、落实到位。

  强化教育,“六个不”提早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措施

  学区内各中小学必须认真研判预防学生溺水的特点和规律,提早有针对性地开展此项工作,加大对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通过安全教育课、升旗仪式、班会、黑板报、发放告知书、签订责任书、校园广播等形式,提早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必须明确要求学生做到“六个不”。即: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确保切实做到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人人记牢。

  加强宣传,“四知”提早提醒学生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学区内各中小学必须根据季节性安全工作的特点,溺水事故发生的规律,在四月中旬前组织召开一次由学生和监护人一起参加的防溺水专题会议,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组织学生与监护人一起学习防溺水有关知识,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监护人预防子女溺水的监管责任,提醒监护人做到“四知”。即:知道孩子活动的去向;知道孩子活动的内容及范围;知道孩子的同伴;知道孩子上(放)学的时间。提醒学生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等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完善机制,提早消除溺水安全的隐患

  学区各中小学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要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居“两委”、村“两委”联系,建立完善的防溺水工作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