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协议调解的技巧及其注意事项

刘莉莉老师

商事协议调解的技巧及其注意事项

  在我国现行的商事法律体系下,商事争端的处理机制主要有三种:一是调解,二是仲裁,三是诉讼。上述三种处理机制中,调解是其中方式最友好的、成本最低廉的、程序最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

  调解是由中立的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民事权利义务或诉讼权利义务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在我国,调解大体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和商事调解。近年来,被西方国家称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因其特有的独立公正、程序灵活、经济快捷、方式友好等特点在世界各国的商事争议解决实践中迅猛发展,并日益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并已经成为解决商事争端的重要手段。惠州商事调解中心适时地挂牌运作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标志着我市民商事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它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在最大范围内有效化解经济纠纷。结合本人多年从事调解工作的经历,在此谈谈做好调解工作的一些体会、技巧,与大家共勉。

  一、商事调解工作的技巧

  商事调解以化解、调处经济领域的纠纷为己任,它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涉及心理学、法学、经济学、商学、逻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各种新型的经济纠纷层出不穷,要想成为一名业务素质过硬的调解员,务必与时俱进,更新观念,不断学习先进的可行的调解技巧,以适应调解工作过程中的需要。

  (一)掌握案情,熟悉法律。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想调解成功,在调解之前,务必收集相关信息,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个性与诉求,找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这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认真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即要分析当事人在纠纷中是想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还是想赢得声誉。如果当事人是一家企业,就需要了解该企业心态,分析其是否看重企业形象。只有在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才能与对方进行很好的沟通、协调,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2、充分了解当事人的现状。即要区分清楚当事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或者是外资企业。在区分企业性质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其经营状况。因为企业的.实力水平直接影响到其作出让步的最大限度,而这对于调解能否成功起着重要的作用。

  3、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即要准确无误的了解当事人对本案有什么要求,以及要求是否合法、合理。

  4、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 调解员要站在第三方中立的位置上,为双方当事人而不是一方的利益着想,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各自的利弊。

  5、查找适用的法律条文以及了解相关的行业习惯和国际惯例。调解员要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行业习惯以及国际惯例,结合实际情况灵活的运用到案件的处理中去。

  (二)晓之以法,促成互谅。

  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晓以法理,提醒和教育当事人运用法律手段,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解决纠纷,从而能更加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过激的行为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甚至因为触犯刑法而构成犯罪。要做到这一点,调解人员自身必须谙熟法律,在调解时的法律适用上表现出娴熟的知识和技巧。 只有坚持依法调解,才能促进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信任,最终达成比较满意的调解方案。

  (三)换位思考,平衡利益。

  调解员应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促进当事人彼此沟通与了解。角色换位即推“己”及“彼”,让一方当事人从对方的角度、对方的立场、对方的利益出发,将自己想作是对方来思考问题,从而体验对方情感、关心对方利益。鉴于彼此之间的利益纠纷,当事人在情绪激动、不够理智的情况下,其认知范围受到限制,思路狭窄,被侵权方往往提出不合实际的补偿要求,而侵权一方则千方百计减少或推卸自己的责任。在实践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侵权方开始答应给对方一定的补偿,但时间一长,就想逃避补偿的责任;有的侵权方则干脆不承认是自己的过错而反诉对方的种种失误,伤害了对方的感情和自尊。如果想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则需要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让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使思维跳出只看到自己利益的小圈子,达到和解的良好目的。

  (四)耐心细致,理清责任。

  调解中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必须与当事人进行细心的沟通交流,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真诚友好的交流气氛中帮助当事人理清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作法;对对方的侵权行为,应怎样求助法律,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采取任何不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调解员细致入微的讲解,常常可以带来良好的效果,能够避免一些无意义的争执。调解员的细致分析并不等于面面俱到,而是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繁难的商事纠纷,善于化繁为简、化难为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五)借助律师,展开调解。在经济纠纷发生时,当事人一般会聘请律师进行代理,这是调解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的很好的平台和桥梁,必须充分运用好。 一般来说,律师的意见是比较容易让其当事人接受的。为此,调解人员可以做好双方律师的说服工作,让双方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中间平台,由律师把调解人员的意见转达给双方当事人,让当事人渐渐地接受调解方案,最终促使案件调解成功。

  (六)客观公正,居中调解。

  不偏不倚、公平行事,自始至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调解,是调解员应牢记的调解原则。现实中,司法活动极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人际关系的影响、亲戚朋友的面子、个别领导的招呼等均有可能影响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它从一个方面也考验调解员是否能做到公正无私。实践中当事人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其自尊心得到伤害,最易激起对调解员的怨恨。因此,调解员应当牢牢把握调解的客观公正性,立场居中,不偏不倚,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商事调解工作应当注意的事项

  商事调解工作必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运用和谐仲裁文化与各种和谐的可以利用的手段,为双方当事人寻求利益平衡点,将矛盾化解,把纠纷调和,以最大可能地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优目的。在实际操作中,仲裁调解工作应注意一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