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黄飞老师

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篇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打造洁净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近年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给予了很大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市区正在开展城市容貌环境“十项攻坚”整治活动。市综合执法局秉承“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城市管理理念,全力争创全省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名城。我们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力度,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做到不乱搭乱建、不道路遗撒、不露天烧烤、不焚烧垃圾落叶、不破门开店、不乱设牌匾、不店外经营、不侵街占道、不乱摆乱卖、不乱贴乱画、不便道停车。不因一己私利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广大市民也要相互监督,积极主动地纠正和检举各种影响城市环境的违章违法行为,营造“同心同力、全民参与、相互监督、共同规范”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和监督综合执法部门的各项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和谐的新**!

  xx

  20xx年x月x日

  篇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关注城市建设管理,呵护我们共同家园。我们在相继取得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和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的重大成果之后,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市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在此,永安镇党委、政府向对广大居民的辛勤劳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市、县总体部署,我镇决定在全城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此次整治从今年6月份开始,至201*年底结束。城市综合整治内容较多,情况复杂,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特别是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广泛参与,为创建清洁、有序、舒适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为此,我镇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号召:

  一、杜绝“十乱”行为。不乱摆摊设点,不违规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乱倾乱倒、乱张乱帖、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二、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践踏绿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损坏市政环卫设施,爱护公共健身器材和桌凳。

  三、经营户要规范户外广告、店牌设置,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每月至少对门窗、店牌清洗一次。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影响市容的广告必须拆除,经批准设置的要减量;店牌要做到一店一牌,规格统一,内容规范。倾倒污水要进入下水道,搞好门前“三包四责”。

  四、洗车场要按照规划设置和审批,不得随意排放污水。

  五、烧肉摊点要自觉接受规范管理,尽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区造成污染。

  六、“五小店”(小旅店、小美容理发店、小饮食店、小副食店、小摊点)要做到合法经营,做好店堂卫生规范和门前“三包四责”,不乱堆乱放和乱倾乱倒。

  七、居民户要积极参与整治。定时清洗门窗,清扫雨篷、雨板、阳台、楼梯间垃圾,清除“牛皮癣”。每天按时将生活垃圾提出户外,并放在规定位置。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

  八、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热情为整治行动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对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制止。

  **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投诉电话:

  xx

  20xx年x月x日

  篇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

  关注城镇建设管理,呵护苦竹美好家园!近几年,在您们的大力支持下,**城镇建设迅猛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我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广大居民是城镇环境的建设者、培育者,同时也是城镇环境的受益者,正是有了您的支持、理解和参与,我们的城镇形象才会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镇美。为切实有效地开展 “城管大会战”活动,自觉遵守城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增强社会公德心和环保意识,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特此乡党委、政府向全体居民提出以下要求:

  1、积极开展门前“三包”(包清洁、包卫生、包秩序)工作, 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不违规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车辆、不乱堆乱摆杂物、不乱钉乱挂物品、不乱搭乱建棚房、不乱立乱设广告牌、不乱贴乱画传单、不乱扔乱倒垃圾。

  2、生活垃圾和污物要向定点的垃圾箱内倾倒。翻新临街房屋,统一建成仿古风格,保证墙体整齐划一,产生建筑垃圾的住户要主动同村委会、乡城建办联系,缴纳一定费用,以便及时清运。

  3、所有临街面经营户,不要出店经营、不要放置广告箱和广告牌。

  4、要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的“爱国卫生”活动,争当保护整洁家园的卫士。

  5、乡城建办、苦竹口村委会在日常巡查中,凡发现出店出市场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乱装乱放的,一律对当事人提出训诫并处罚款壹佰元。

  6、环卫费标准:

  理发:240.00元 餐馆:360.00元 住户:60.00元

  一般经营店:120.00元 卤菜:240.00元

  早点(含拉面):360.00元 副食:240.00元

  机电修理:240.00元 摩托修理:240.00元

  废品回收:500.00元

  城镇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政府号召广大居民朋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向“脏、乱、差”宣战,同不良陋习告别!用我们勤劳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共建和谐文明新家园!请您们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整治活动中去,同心打造一个干净、整洁、美丽的宜居环境,为把苦竹建设成生态之乡、宜居之乡、旅游之乡、富裕之乡、平安之乡作出更大贡献!

  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