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上诉状范文

秦风学老师

  危险驾驶罪上诉状范文1

  诉人:张xx,男, 19xx年1月x日出生于河南xx作市,身份证号:xxxxxxxxxxx,汉族,中专文化,系西山焦煤xx矿职工,住太原市万柏林区河龙xxx煜小区xx号楼xx单元xxx号。

  上诉人因危险驾驶罪一案,不服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201xx)迎刑初字第9xx号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20xx)迎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

  二、依法改判上诉人适用缓刑并降低罚金处罚。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认为该一审判决量刑以及罚金过重。

  1、上诉人xxx系初犯,没有前科。上诉人平时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前科。且此次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以及人员损害的后果。

  2、上诉人xxx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案件的相关事实。上诉人积极主动地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工作,并对事发当时的情况进行回忆,能如实供述案件的相关事实,听从公安机关的安排,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上诉人在此次案件中,并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且自愿认罪同时上诉人家庭困难,是唯一提供生活来源的人,因此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考虑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故法院判处的罚金过高。

  二 、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适用缓刑。

  1、上诉人xxxx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应在处拘役,并处罚金的量刑档考虑量刑。

  2、结合本案事实及根据上诉人xxxx的实际情况,请求上级法院对上诉人xxx适用缓刑。

  (1)上诉人xxxx除具备上述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外,还存在重重的家庭困难。上诉人xxxx已结婚,家中有一个三岁多的.儿子,其妻子是家庭主妇,无生活来源。上诉人xxxx的父母,年老体弱,长期吃药,上诉人xxxxx是这个家庭中的唯一支持,且是生活的主要来源。

  (2)上诉人xxxxx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其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又不会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符合缓刑条件,上诉人请求上级法院综合本案事实情况,依法对上诉人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鉴于上诉人认罪态度好、又系初犯、主观恶性小,不具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上诉人请求上级法院充分考虑上诉人的一贯表现、认罪态度、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悔罪表现,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性,给予上诉人xxxx从宽处罚。上诉人希望上级法院能够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给上诉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致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危险驾驶罪上诉状范文2

  被告人何自保,男,19xx年12月2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住青川县X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xx年12月18日被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被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自保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xx年5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xx年5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xx年11月30日晚8时许,被告人何自保与姚X、郭XX、郭X在青川县X镇如意饭店吃饭时饮用了一瓶啤酒,后无证驾驶川HF14XX嘉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前往X镇 “竹影清风”酒吧喝酒。20xx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何自保独自驾车离开,2时28分许,行驶至X镇运管站路段处时撞上路边石头,造成车辆受损、本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所送何自保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0.2mg/100ml.

  案发后,被告人何自保如实供述了其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立案决定书等书证:2.证人证言:证人姚X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何自保的供述与辩解;4.鉴定意见: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意见书;5.勘验、检查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自保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中华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青川县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XXX

  20xx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