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起诉状

阿林老师

分家析产起诉状

  原 告:侯x文,男,45岁,汉族,北京市人,××市××剧院电工,住××区京纬街××胡同11号。

  被告人:侯×武,男,47岁,汉族,北京市人,××市××厂退休工人,住××区××街28号。

  被 告:王×,女,43岁,汉族,北京市人,××区××驾驶学校退休职工,住同上。

  请求事项:

  判准原、被告三人将共同所有之坐落××区××街22号房屋十四间半、××胡同12号房屋六间(总计二十间半)按现居住情况予以析产。

  事实及理由:

  被告侯×武系原告之兄,王×系原告之嫂。原、被告三人共同所有私产房屋二十间半,该房系祖遗房产,曾于解放初连同其他遗产分割析产。当时原告分得××胡同14号房屋六间(其中四间出租)、××街22号北房二间;被告侯×武分得××街北22号楼房七间半,被告王×之夫侯×学(已故)分得十字街北房屋五间,但产权系三人按份共有(侯×学所有份额已由被告人王×继承)。多年来,原、被告各自使用析产确定的房屋,并尽纳税和修缮之义务。1983年私房换证工作开始后,原告即提出将共同所有之房屋按份额分割,被告侯×武以种种借口阻挠,至今未能解决。

  综上所述,讼争之房系原、被告三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有权要求分出。原告已年过花甲,二被告均已年过古稀。为了不给子孙后代遗留房产纠纷,原告提出析产分割系合理合法之要求。被告借口阻止,实属违法悖理。为此,诉请钧院,依法判如所请,以维权益。

  谨呈

  ××区人民法院

  原告人:魏×和

  年 月 日

  原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达成的分家协议无效;

  2、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包括房子、存款和其他财产)价值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二被告系亲兄弟,自____年__月父母双双亡故之后,原告与二被告就一直共同生活,共同劳动。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了______等财产。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