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苹果销售指导工作意见

孙小飞老师

县苹果销售指导工作意见

  今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苹果产业蓬勃发展,生产形势喜人。预计苹果总产量将达到25万吨以上,实现了果业提质增效。为了加强对销售工作的领导,全力促进果品销售工作,实现顺畅销售,确保果业增效,果农增收。现就2018年苹果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果品顺畅销售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千方百计拓宽销售渠道,努力改善营销环境,全方位搞好营销服务,不断提升我县果品的知名度,全力促进果品销售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至9月底)。召开苹果营销会议、安排部署营销工作、培训营销队伍、治理营销环境。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知识,总结以往的营销经验,把握最新市场动态,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行业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1)早、中熟果品销售。早、中熟果品产量虽小但耐贮性较差,销售工作要紧紧抓住今年早中熟苹果销售开局早、起价高的有利形势,抓早抓紧,快采快销。

  (2)晚熟果品销售。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督促果农紧紧抓住冷库收购时期以及“国庆”和春节前后果品销售旺季,充分利用我县已建立的苹果直销窗口上市销售,力争春节前后完成果品生产总量80%的销售任务。

  四、工作措施

  1、及时召开全县果品营销工作座谈会,由果业局牵头召集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各果品经销企业、经营大户研讨今年营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有关责任,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充分利用全县各大冷库贮藏企业和现有各类果品贮藏设施,最大限度地增加果品贮藏总量,达到贮足、贮满,减缓销售压力,做到延期销售,实现贮藏增值。

  4、建立健全果品销售信息及采集发布网络。县果业局、有线电视台和各主产乡镇、社区果站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苹果销售信息采集发布网络,明确责任,按时采集、定期发布,使果品产销动态信息交流畅通。

  5、由苹果营销环境治理办公室牵头,按照“绿色通道”通知精神,从9月份开始对我县苹果营销环境进行专项治理,为果商创造良好的营销环境。

  6、由县苹果营销办公室牵头,组织工商、果业等部门加大对经纪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壮大果品营销队伍。

  7、县果业局、各乡镇、社区果站要建立果商接待站,及时为果商提供详实的苹果生产信息,确保果商吃、住、行安全满意。

  五、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当前苹果营销形势,增强做好苹果营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我县的苹果生产又是一个丰收之年,预计总产将超过25万吨,但在金融动荡、债务危机的国际大背景下,今年上半年果品市场又出现价格下跌,部分苹果经营者及企业发生亏损,加之国内经济通胀预期高涨,居民消费能力下降等因素的.影响。我县今年的苹果营销工作将面临严峻的形势。因此,各乡镇、社区应高度重视,要把苹果营销工作作为今年农民增收的大事来抓,要认真制定营销方案,多方联络客商,努力开拓市场,积极探索果品销售的新路子,全力促进我县苹果的顺畅销售,确保苹果增产,农民增收。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营销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苹果营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苹果营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组长,监察、公安、农业、工商、技术监督、果业、交通、植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三个办公室,由农业局牵头,果业局参加成立苹果营销办公室(电话:),主要检查全县苹果销售进度及营销措施落实情况;由监察局牵头成立苹果营销环境治理办公室(电话:),重点督查、督办各职能部门改善苹果营销环境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处理违章违纪行为;由工商局牵头成立苹果营销仲裁办公室(电话:);法院按属地管理原则设立三大塬区临时法庭,负责协调解决营销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3、通力协作,分工负责,全力以赴搞好苹果销售服务工作。

  4、认真贯彻“绿色通道”的《通告》精神,营造良好的营销环境。

  认真贯彻省政府《果品销售绿色通告》精神,扎实开展行业行风整顿,规范行业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商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坑商害农的行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果品营运调度力度,加强路政管理,文明执勤,规范服务,并严格执行省政府“绿色通道”的规定,不得随意检查扣留运载果品或从事果品营销服务的车辆,对违章违规者一律采取重教育、先放行、后处理的办法,不得随意扣压车辆。饮食、旅馆等服务行业要改善环境卫生,树立行业形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为果商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营销氛围。在苹果营销期间,县上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营销工作进行督查,对营销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电视台予以通报。营销工作结束后,县上将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营销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