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室搬迁的请示

王明刚老师

关于办公室搬迁的请示

  关于办公室搬迁的请示1

  公司总部:

  xx办事处现在在xx生产基地办公,xx生产基地处于京津交界的地带,地理位置极偏,距最近的地铁站口(通州土桥地铁站)五十余里,距xx市中心(天安门,基本上出差必经此地)一百二十里,距xx著名旅游景点八达岭长城二百五十余里;同时交通出行十分不便,经过公司附近仅一趟私营小公交通往xx通州城区,约每小时发车一次,因此员工出行至市内至少三个半小时,如遇小公共发车慢或市内堵车耗时更长。xx办仅一辆小车,长期以来,员工出行大部分靠公共交通出行,因此每天出差有七八个小时耗在公车上。

  偏辟的地理位置和不便的交通造成办事处员工出行极为不便,严重制约着我办的'业务开展,主要休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效率太低。大量时间耗在公车上,真正开展业务的时间不多;

  二、对外联系不便。由于过于偏辟,寻找外包队,运输队,临时购材料等都极为不便;

  三、市场反应过慢。客户临时合同签订、临时设计变更,项目工地出问题,等都无法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四、员工工作状态欠佳。每天挤七八个小时公车(xx公交和地铁很挤,除非起点站,一般很难坐到座位,在车上基本上是站着。),本已身心疲惫,且经常回程赶不上最后一班经过公司门口的小公交,坐黑的回办事处,影响工作情绪;

  五、员工生活和休闲不便。地理位置偏,交通出行又不便,外出购物和旅游困难,周末和节假日也都待在生产基地。员工们的精神生活长期受到压抑,工作压力也无法释放,造成员工归属感不强。

  xx办作为公司在北方地区唯一办事处,同时肩负着xx生产基地全部产品的销售重任,xx办的业务好坏直接影响着xx生产基地效益高低。xxxx年,面对着公司产品的调整,xx办必须加快市场反应能力,同时开拓新的市场,以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显然,目前的办公地点已无法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我办急需另寻新的办公地点。

  经多次考察对比,我办选中以下几个地点作为新的办公地点:

  A.朝阳区百子湾路大成国际中心房价6000元/月,面积57平方(阁楼两层),付三押一,中介费半个月房租。选择理由:交通便利,东四环百子湾桥下,距四惠地铁站步行仅十分钟,且小区附近有多个公交站点,公司小车上四环经两分钟。生活便利,购物、餐饮、娱乐都极为便利,菜市场等。且是原办事处办公地点,区位环境熟悉;不足:房价贵,面积较小,房型大多是开放式厨房,做饭等影响办公室形象和气味。

  B.通州区瑞都国际中心,房价3500/月,面积126平方,付三押一,一季度一付,中介费一个月房租。选择理由:交通相对便利,两分钟可步行至八通地铁口,小区有超市停车位可免费泊车。小区附近生活较便利,周边购物、娱乐,餐饮、都较便利,附近有一条金融街,银行网点特多,办公环境较好,与xx基地同属通州区,与基地联系方便;不足:属于五环六环间,距市中心相对较远。

  C.通州区果园地铁站附近公安局家属楼房价2200/月,面积约96平方,付三押一,中介费半个月房租,三室一厅,独立厨房,厅面积20平方,带大阳台,楼层在七楼。选择理由:房价便宜,交通相对便利,走路至地铁口约15分钟;不足:属于五环六环间,距市中心相对较远;办公生活环境一般,生活便利性一般。

  望公司从以上地点中为我办选择一办公地点。我办事处好及时搬迁,为明年工作作好准备。当然,不限于以上地点,有更合适的地点也可。妥否,望批复为盼!

  xx市xx轻钢房屋有限公司

  xx办事处

  关于办公室搬迁的请示2

  中共上栗县纪委: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从大局出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上栗中学规划需要,于xxxx年9月,将原行政办公场所整体搬迁。目前租住在金水出口花炮厂院内,已近五年。原办公大楼已并入上栗中学整体规划,另有司法所、计育办等部门仍分散在原址附近办公。我镇机关干部共两百余人,分散办公,给正常工作开展和人民群众来访办事带来了诸多不便,且现租住的办公大楼租金高昂、设施简陋,办公用品陈旧,严重影响办公效率。

  xxxx年经我镇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筹建金山镇便民服务中心。经公开招标,重新选址,新便民服务中心奠基于上栗县县城北部的金山村,南依金水河,北靠瑶金山,西临李畋北大道,占地约20亩,距离县城中心仅5分钟车程。经多年建设,现工程已基本完工。主体大楼为7层,建筑面积共计约65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便民服务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周边生态环境得天独厚。

  鉴于目前金山镇办公条件的陈旧落后,而新便民服务中心已经竣工,搬迁至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将极大改善镇机关干部的办公条件,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发展,加快我镇村镇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同时利于加快与县城对接与全县“两河三区”建设规划相吻合。为此,特请求批准我镇整体迁入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

  妥否,请批示。

  xxxx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