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版权声明

李盛老师

  媒体版权声明1

  xx日报旗下所有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纸媒、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所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刊登(播出)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公开发表的消息、通讯、采访报道、调查评论、文章、图片和音频视频等各类作品,xx日报依法对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xx日报书面许可,不得转载、剪辑、修改、摘编、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否则xx日报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xxxx年4月26日起,各新闻媒体、网站和个人应主动自查并删除涉嫌侵权的`内容。如需继续使用相关内容,需征得xx日报的书面许可。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xx日报社

  媒体版权声明2

  xx日报传媒集团是以《xx日报》为龙头的大型综合性传媒集团,旗下拥有《xx早报》《xx生活报》《xx今报》《xx城报·居周刊》《xx画报》《xx博览》《xxxxx》和xx新闻网、xx早报网以及各媒体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报等。近期,部分媒体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违反《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授权,擅自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xx日报传媒集团所属系列媒体相关内容,严重侵犯了xx日报传媒集团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合法权益、制止违法转载或使用,xx日报传媒集团郑重声明:

  一、任何媒体机构或营利性组织,凡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上使用xx日报传媒集团拥有版权的作品及新闻信息,须事先取得xx日报传媒集团的书面授权。

  二、对任何媒体机构或营利性组织未经书面授权擅自使用xx日报传媒集团版权作品及新闻信息的侵权行为,xx日报传媒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措施,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三、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已涉嫌侵权的网站请自行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或与xx日报传媒集团法律事务部商谈版权合作事宜。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xx日报传媒集团

  xxxx年7月21日

  媒体版权声明3

  xx报业传媒集团是以《xx日报》为龙头,多平台、多元化发展的综合传媒集团,旗下拥有《xx日报》、《xx晚报》、《xx时报》、xx网等报刊网以及各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xx发布等多家综合性发布平台。为了维护版权利益、保护自身权益、制止非法转载,xx报业传媒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声明如下:

  1、任何单位、个人使用、转载或者传播xx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媒体的版权内容的,必须事先获得书面授权,除法定合理使用范畴外,未经xx报业传媒集团书面授权许可均无权使用、转载、传播其享有版权的作品(作品形式不限于文字报道、图片、声音、视频、录像、标识、广告、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等)。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根据法律规定,合理使用或者获得授权使用xx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媒体的版权内容时,不得篡改内容,摘录时不得违背标题和文章原意,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网络转载的必须加注链接和原标题。

  3、除法定合理使用范畴外,未经xx报业传媒集团书面授权许可,擅用、擅改其旗下媒体的版权内容,或隐匿xx报业传媒集团媒体平台来源,或擅自在网络及其他载体上转载、传播的,均属于侵犯xx报业传媒集团版权的行为,xx报业传媒集团有权要求其立即删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侵权的一方在收到通知后未立即删除的,xx报业传媒集团将对侵权人进行公告警示或直接通过法律手段,采取不限于向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权。

  4、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凡已涉嫌侵权的单位或者个人,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或与xx报业传媒集团商谈版权合作。

  5、本声明解释权归xx报业传媒集团。

  xx报业传媒集团

  xxxx年3月17日